作者:云若杉兮
“我准备去北京,至于哪所大学,不出意外应该是北大。”木瑾之很有礼貌地回答了,然后他说,“如果没别的事我先走了,我妈妈还在等我。”
“啊!哦!好!好!拜……拜拜!”男生竟像是被惊了一下似的,脸通红通红地一边对木瑾之摆手,一边让开道,而他这样青涩的反应让木瑾之也不禁有些好笑,他早习惯穆龙轩那样沉稳霸道的男人,还真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纯情的小男生,不由让他觉得很有趣。
而因为木瑾之的笑,男生脸更红了,紧张得甚至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摆了,但饶是如此,他还是磕磕巴巴地问出了最后一个问题,“木,木瑾之,我,我,我能不能要你的手机和QQ号?”
微微诧异了一下,木瑾之本来想摇头拒绝,但当他看到男生眼中那种害怕被拒绝的强烈期待,还是话音一转把自己的手机号和QQ号告诉了这个男生,因为他觉得一个人的勇气不该被他残忍地扼杀。
“那我真走了,再见。”木瑾之收好自己的东西,对男生挥挥手,这才是真的离开了,而拿到了想要的联系方式,在木瑾之走远后,男生突然原地大吼了一声,激动得眼睛都红了。
从暗恋一个人,到踏出接近的第一步,这其中的辛酸苦辣只有自己才会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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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我想说一句,这篇文的CP其实还没定下来,所以最后木瑾之会选择谁,和谁在一起,我也不知道
☆、第3章 入学
暑假的时候,木瑾之去欧洲的签证也下来了,之后他便一个人背着简单的行囊踏上了去往欧洲的旅程。这次旅行是他期待已久的,因为对于他来说,欧式的建筑与历史人文风情,都是新鲜而充满了神秘魅力的,与他记忆里的每一处风景都不一样,所以在欧洲的所到之处都让他流连不已。
最值得一说的,就是木瑾之在英国伦敦的时候,看到了很多街头艺人,当时他一时兴起,也学着那些街头艺人,买来一些需要的基本材料,便开始了一小段在伦敦街头卖艺的生活,画起了他最拿手的工笔国画。
而这段日子里,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某一次记忆。
由于是华国人,还现场画的一手丹青妙笔,蝶戏牡丹配上李白的诗歌,木瑾之的画瞬间就引来了很多人围观侧目,而当他潇洒地完成第一幅字画,他的画作也很快就被一名热爱华国国画的英国人买走了,小赚了一笔钱。不过当日他也只画了这一幅就没再画了,因为他的注意力被当时正在街头演奏的三个提琴手的音乐吸引住了。
小提琴清亮的音色,中提琴相对小提琴稍低的声音,再搭配大提琴深沉饱满的悠扬乐声,一曲改编过后的《卡农》被演绎得温情脉脉又韵味十足,既有古典的优雅,又有现代的活力。木瑾之听着听着就觉得也有些手痒痒了,恨不得也来上一首喜欢的曲子。
那时,实在忍不住了,木瑾之等那三个提琴手拉完一曲后,便小跑过去问那名小提琴手能不能把提琴借给他,让他与另外两名提琴手合奏一曲。
一开始对方自然并不是特别愿意,毕竟小提琴对于小提琴手来说是最好的伙伴,并不是可以轻易出借的东西,但对方看穿了木瑾之眼底的热切,觉得木瑾之不过是一名热爱音乐的孩子罢了,最终还是同意了,把小提琴借给木瑾之拉一首曲子。
在陌生国度的街头,与陌生的提琴手合作自己喜欢的曲目,这样的经历,真是新鲜又让人心潮澎湃,让木瑾之感到非常快乐,也让他体味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自在的感觉。而这样的事情,在上辈子,那是想都不敢想的,因为穆龙轩不喜欢他与任何人接触过多,整日整日地就只让他呆在一方宫苑里,至于让他学那些琴棋书画舞蹈之类的,也只是穆龙轩想看而已,根本不可能让其他人来欣赏。
在那个时刻,当木瑾之拉完一首曲子,得到了围观众人的掌声,他与两外三名同样热气西方古典音乐的外国人相视着笑了笑,只觉得那样自在的感觉真让人着迷。
后来木瑾之一连在伦敦街头卖了好几天的字画,赚了不少的钱,在他感到有些腻味的时候,便离开了伦敦,去往了他此次行程中最重要的地方——意大利伦巴第大区的CREMODA市。
去CREMODA,木瑾之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买一把合心意的小提琴,因为学了那么多乐器,在西方乐器中,他最喜欢的还是优雅清亮的小提琴,因为小提琴可以欢快、可以悲伤、可以婉转也可以激越,可以独奏也可以与任何乐器合奏,富于变化又音色纯正,在第一次接触到的时候就让他爱不释手。
在买到喜欢的提琴之后,木瑾之还去了水上之城威尼斯,童话之国瑞典、浪漫之都巴黎等等,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用他的相机记录下他认为最美丽的人、时刻和地方,就这样,他的足迹在这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踏遍了欧洲每一个角落,为他自己留下了一些最为美好的记忆。
这一行,木瑾之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他想要的东西,见识了更多从未曾想过能见到的风景,也认识了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可谓收获颇丰,所以虽然有败家的嫌疑,他却觉得很值得,也算是送给他自己即将成年的成年礼。
不过,其实说实在的,不管是上辈子的穆瑾之,还是这辈子的木瑾之,都从来不需要因为金钱而窘迫担心,这两辈子他从小见识到的东西都是最好的,所以其实他对于花钱的概念并不是很深刻,他只是知道自己花了很多钱,却不明白金钱的真正概念,而且他认为以后总会赚回来的,心里也就没有过愧疚,只能说此时的他还只是温室里的小少爷,并不懂得人间疾苦,路还很长,他需要慢慢成长、成熟。
两个月旅游回来,木瑾之刚回到家就拨通了木采薇的电话,但他没想到木采薇才刚刚接起电话,就对他一通好骂,什么一出门就忘了妈妈啦,两个月也没有一通电话啦,宝宝心肠竟然这么狠之类的,说得木瑾之丝毫没有还嘴之力,只能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静静地等木采薇发泄完。
等木采薇把想骂的话都骂出来了,木瑾之这才轻声细语地安慰道,“妈妈,我知道错了,今晚你过来吃晚饭,我会做你最爱吃的菜,算是赔罪,如何?我还从香榭丽舍大街上给妈妈买了很多礼物回来,妈妈肯定喜欢。”
听了这话,木采薇心情才算好了些,说晚上会过去木瑾之那里之后,便挂了电话,继续处理公司的事情去了,留下木瑾之对着电话无奈地笑了笑,感叹自己的母亲真是越活心越小了,明明在外面是那样强势的一个女人,对他却总是像个小女孩儿似的。
在家里安安分分地陪木采薇过完了八月份的最后几天,木瑾之终于收拾好行李,带着北大的通知书一个人踏上了去往北京的飞机。
北京城的气息是让木瑾之熟悉的,大气、沉稳,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以及历尽铅华的沧桑与威严,但也许是已经渐渐完全习惯了南方都市的温润懒散,此时再度来到北京这样的地方,他却微微有了些不适应,因为即使只是站在这一方土地上,他就感觉到了一种让人窒息的压迫与逼仄,让他不自觉地就会回想起穆国皇宫那个华丽的牢笼。
不过总归是自己的选择,木瑾之不会后悔,只会继续走下去。所以他很快就放松了心情,毕竟这辈子已经没有了皇帝也没有宫墙了,这里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再也没有人有权力禁锢他的自由,剥夺他的向往。
办理好所有的入学手续,木瑾之拖着行礼一路询问很快就找到了自己的宿舍。此时,打开门,他发现宿舍里没有人在,不过其他三个人的东西都已经收拾好,只有一个空床铺,一看就知道是他的,于是木瑾之很利落地直接拖着行李走到了自己的床铺前。
将行李箱放在一边,木瑾之开始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过说实在的,当他拿出床单的时候,他真有些拿这么一块布没办法,试着铺了床单,却发现床单皱皱巴巴的,一点都不平整。
其实这也不能怪木瑾之手笨,而是家务类的事情,除了会做饭之外,其他的,他确实两辈子都从没沾过手,上辈子自然有太监宫女动手,这辈子李婶儿从小贴身照顾,不会也情有可原。
看着自己的“杰作”,木瑾之无奈地暗自叹息了一声,想着自由的生活果然是有代价的,至少以后这些事儿都要他自己来完成了。
不过人没有学不会的事情,不就是铺个床单么?慢慢来,总会铺好的。
暗暗给自己鼓了鼓气,木瑾之决定重振旗鼓开始试着套被套,不过当他爬上床正准备动手的时候,宿舍的门就被人打开了。回头一看,木瑾之就看到三个男生各自提着开水瓶进来了。
进来的三个男生看到宿舍里突然多出一个人都愣了愣,再加上木瑾之的长相,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倒是木瑾之先从床上爬了下来,笑着对几个人说道,“你们好,我叫木瑾之,木头的木,王字旁代表美玉的那个瑾,之乎者也的之。”
“哈哈,我叫陈放,放开的放,东北黑龙江的。你终于来了,我们还以为你不来报道了呢!”只见三个男生中长得最高大的那个,哈哈一笑,率先朝木瑾之走了过来,调侃了一句,“哎,又来个花美男,我这老大以后可没法当了!”然后就转身去放开水瓶了。
见陈放走开后,另外两个男生也立刻效仿陈放,做了自我介绍。两人都是北京本地人,还是竹马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其中一个戴眼镜穿白衬衫,看起来很是斯文,挺喜欢笑,笑起来竟还有两个小酒窝,叫官铭,据他自己说本来家族本姓是“上官”,但到了他爷爷那辈觉得“上官”这样的复姓不好,就改成了“官”。另一个叫李琨,看起来有些冷,介绍自己的时候也是一脸面无表情,眼神特别冷淡,长得倒是一表人才,高高帅帅的,属于很正统的帅哥,浓眉星目,鼻梁挺直。
暗暗观察了一番几个室友,木瑾之觉得几个人应该都不难相处,让他对以后大学宿舍生活多了几分期待。不过最让他好奇的,就是他观察到的李琨与官铭之间的小互动,那些小动作,那些眼神交流,看着不似竹马好兄弟,倒更似一对小情人,毕竟那眼神儿是骗不过他的。
与同道中人一个宿舍,倒也不错,至少可以多了解了解这个时代的男男之事。
木瑾之最后在官铭的帮助下收拾好床铺的时候,一边与官铭聊天,一边用余光瞟了瞟往官铭桌子上摆书和电脑的李琨,心里暗暗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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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面瘫攻和斯文受神马的,还是很有爱的!
PS:原来木瑾之还有点八卦啊...囧。下一章会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出现,今天能写出来就写,写不出来就明天更
☆、第4章 聚会
“大一不是不准带电脑么?”木瑾之收拾完所有东西后,转头问已经奔向自己苹果电脑打起游戏的官铭,却得到官铭一个暧昧的笑容,和一句意味深长的“上有政策,咱下有对策嘛!”
挑挑眉,木瑾之也没有纠缠这个问题,毕竟别人带不带电脑与他没什么很大的关系,他只是有些好奇而已,好奇为何现代的男孩子大部分都离不开电脑,因为也许是上辈子生活在古代的缘故,他自身对所有的电子产品都没有很深的依赖,只是觉得电子产品确实很方便,能帮他节约很多时间、记住很多东西,却也不会离了就活不下去,毕竟电子产品在他眼里不过就是更好用一点的工具罢了。
木瑾之是最后一个来到宿舍的,而他来之前,宿舍其他几个人已经把宿舍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了,他没有出这份力,却直接享受了室友们的成果,不由心里有些愧疚,所以他决定晚上请宿舍人一起吃饭,再出去唱会儿歌,也算是联络一下室友之间的感情。
木瑾之一提出来这个建议,李琨没说话,官铭和陈放倒是非常积极地响应,不过他们都对唱歌不感兴趣,说与其去唱歌,不如去酒吧街玩一玩。
想了想,木瑾之觉得以前也没去过酒吧,而且他也快满十八岁了,到酒吧去一次也没太所谓,于是他点了点头,同意了官铭和陈放的建议。
“好嘞!等我二十分钟,让把这个副本下完!嗷嗷嗷!别死啊啊啊啊!!!”官铭吼了这一嗓子后,便又转头埋头打游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