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络缤
大夫有些失望,老虎难得,现在消息都传遍了,一会肯定有富商前来高价收购,到时候他肯定就分不上了。不过这种事也不好为难,只能作罢。
“你们倒是实诚,要是别人,早就据为己有了。话说回来,不知道是谁打死的这猛虎,莫非是这孩子的家人?”
常喜旺摇头道:“不清楚,我们见没了动静走近瞧的时候,就只看到这孩子,没有见到其他人的踪影。那条路不是往我们村子走就是县城,一路上没见到可疑之人。”
大夫捋须,“这就奇了。而且这孩子也有些古怪,你们看他的脚趾和手指,指甲又长又利,跟平常人不太一样,方才我查看他的牙齿也比一般人锐利。”
常喜乐一路上搂着小男孩,早就注意到了他的不同。不着寸缕出现在深山里,头发蓬松杂乱明显没有打理过,各种打结,指甲坚硬锐利,目光如同野兽。
不明不白的出现在死老虎身边,身上有老虎留下的伤口,却又不见其他人,这难免让人有各种遐想。
常喜乐想到关于仙童坳的传说,如果是真实的事件,那么很可能仙童是假,虎孩是真。在前世他看过相关的报道,狼孩、狗孩等等,从小因为各种原因被动物带大,与常人为之恐惧的野兽成了一家,生活习性、外貌等有时候都会被影响,与常人不同。
可如果这个猜测是对的,这只老虎为什么会攻击他呢?这只老虎又是谁杀死的?
或者说这只老虎并不是养育小男孩的那只,毕竟根据那个传说已经流传了有八九年,跟这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而一只野生老虎的寿命大多就在十到十五年之间而现在这只老虎看着不过才刚成年不久,并未到真正壮年时期,所以不大可能是养大男孩的那一只,而很可能是另一只来霸占山头的。
小男孩被老虎养大,把自己也当成了老虎。所谓一山不容二虎,于是就干起来了。
常喜乐觉得自己的脑洞开得有点大,可不知为何总觉得还挺有道理。唯一不靠谱的就是,这么个小不点能把那么凶猛的老虎杀死,这有点说不过去。那只老虎目测有三百斤左右,这得多牛的武力值才能实现。
常喜盛想了想道:“兴许是山民的孩子?那些山民打死了大虫,但是怕被人发现就赶紧跑了。这孩子身受重伤,怕养不活就没带走。”
这里的山民是指没有户籍躲在深山里的流民,如果被发现是会被抓起来贬为奴隶。平民不可与山民交易、来往,否则一同受罚。现在虽说对山民没有从前苛刻,只要这些山民愿意出来入籍,身上没有背着案子的,就不会追究责任。
但是依然有人不愿意下山,因为一旦入籍就意味着交税、徭役等。苛政猛于虎也,本朝虽然还算开明,可依然有人不信任,更没有在山林里自由自在。像猎户一样捕猎为生却又不像猎户那样每年还得按照规定交兽皮当做缴税,虽然山中艰苦,可生活压力相对会小很多。
常喜乐觉得常喜盛的推断比自己脑洞大开靠谱多了,众人一听也就觉得是这个理。虽说大夫刚才诊断这个小男孩的伤势并不算十分严重,可对于缺医少药的山民来说却是难以救治了。
山民里不尽是躲避税收徭役的贫苦百姓,毕竟山中生活艰苦,躲躲藏藏的普通人总是不喜。现在外头情形还算不错,喜欢过正常日子的山民都下山了。所以有不少是犯了事,怕被惩罚躲起来的。这种人最是冷血,见这孩子不好了,也就不管了。至于为何没有带走死老虎,怕是自己也受了伤,带不走吧,结果就便宜了常家三兄弟。
大家这么一推测,纷纷觉得就是这么一回事,自动的将小男孩当做是山民抛弃的孩子。
“哎,真是作孽啊,这么小的孩子还能救就扔在那了。要不是你们把他救了,血都要流光了。”大夫叹道。
常喜乐身上的衣服就是这么毁了的,撕了大半当绷带了。原本的长衫变成了短衫,只比打赤膊好些。虽然有些可惜,可人命关天也顾不上了。
常喜乐道:“也是他命大。”
那条道行人一向不多,正好今天被他们遇见了,只能说是命不该绝。
“既然是山民的孩子,肯定没有户籍,最好马上报给县衙,省得惹麻烦。我在衙门里有认识的人,若你们不嫌弃我让人帮你们跑这个腿?”
常喜盛和常喜乐一听,顿时明白大夫打的什么主意。
这小男孩不好再回山里去,肯定还是得到衙门那挂个名的。大夫虽说有私心,可要能办成事倒也免了麻烦。大夫出不起价,大不了只卖一部分。
申报之事不能马虎,三兄弟便是委托大夫帮忙,只是到时候这老虎怎么卖,还是得小男孩决定。
常喜乐由这件事更加肯定常喜盛和常喜旺的人品,常喜盛虽说是家里最精明的一个,可真遇到事的时候却不会贪便宜。否则不会那么自然的认为这老虎是属于这个小男孩的,而不是他们见到就是他们的。
虽然没有得肯定答复,但是大夫依然十分高兴,觉得大有希望。让他们留在医馆后面的屋子里,老虎也被搬了进来。
常喜乐一直被小男孩抓这手,根本没法离开,想要办的事也没法却去办了,只能嘱咐两个哥哥去茶馆之类的地方打听一下关于运河的消息。
两个哥哥刚离开,后脚跟就有人登门。
大夫一见来人,连忙迎了上去,态度恭敬,“这不是吴掌柜吗,什么风把你吹了过来?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吴掌柜挑高着下巴,一脸不耐,“瞎说什么呢,我好着呢!我听说有人打了大虫,过来看看货。”
大夫心底叫苦,这下怕是守不住那大虫了,“吴掌柜,您来晚了,现在已经归我了。”
吴掌柜直接呸了他一口,“少给我胡咧咧,我都没来怎么可能卖了。”
吴掌柜理没理会大夫,径直往里走。
大夫在背后暗暗咬牙,却又毫无办法,只能跟上去。
吴掌柜先去看那只老虎,因是夏天不宜存放,大夫已经命人开始处理。
吴掌柜这摸摸那碰碰,嘴里啧啧惋惜,“可惜了,可惜了,这虎皮破损得厉害,要不然能值点钱。”
“小子,这是你捡来的?这么吧,我出一百贯钱,这只大虫我收了。”吴掌柜扫了常喜乐一眼,漫不经心道。
常喜乐被气笑了,大夫刚出三百贯那都算是低价,现在竟然有人出一百贯钱,还一副我恩赐给你的态度。
“不卖。”
吴掌柜不乐意了,眯着眼威胁,“嘿,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竟然这么不给我吴某面子,你信不信你带出去这大虫一百贯都卖不出去!”
第12章 忽悠
吴掌柜是钱家的二掌柜,平日里耀武扬威,甚至比钱进父子两排场还要大。他是钱夫人的弟弟,总觉得自己是个人物,平日里最是嚣张。
大夫一听就知道吴掌柜肯定没认出眼前这少年是谁,常喜乐将衣服撕了显得十分狼狈,加上脸上的伤痕,根本看不出是当初那个意气风发的神童。
“吴掌柜,这位是常秀才。”
吴掌柜一听,目光毫不掩饰的打量着常喜乐,言语里带着幸灾乐祸,“你就是常秀才?瞧我刚眼珠子没来得及带上,没认出你来。啧啧,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怪不得我那姐夫要退婚。”
常喜乐并未生气,反而笑着问道:“听吴掌柜这么说,莫非钱老板与我退亲不是因为我与钱四姑娘八字不合?而是另有原因?”
吴掌柜暗怪自己多嘴,他哪里敢直接应这话。
常喜乐虽说不能更进一步,可身上也是有功名的,不是随便就能欺辱的主。整个稻香县里考上秀才的,也才那么几十来号人。且常喜乐还是廪生,可以作廪保,应考的童生都要找个廪生做保人才能科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