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络缤
常喜乐见这场面,也不由松了一口气。
看样子这活虽然重,可都还比较人性化,不会动不动就非打即骂,身体是累点,可好歹心情没有那么郁结。不管是对家里到这干活的兄弟还是以后的生意,都是喜闻乐见的。
“小叔,我爹在哪啊?”杨子伸长脖子在黑压压一群人里寻找。
这工地很大,远远的地方还看到有人在那忙碌,只是这边更靠近晚上住的地方。
大家伙也就瞧了一眼热闹,并没有多留意,大部分人头都没有抬一下,忙着手边的活。
常喜乐知道,依照常喜兴的性子,就算是知道他们来了,也得等休息的时候才会过来打招呼,因此也不急着去找人,省得还麻烦。
“别急,等他们休息的时候,咱们再去寻人。”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走了过来,见常喜乐一身书生长衫,年纪虽小气度不凡,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只可惜脸上伤疤毁了原本好相貌。常喜乐的脸现在虽然已经好了许多,细小疤痕渐渐消失,可是那条大疤依然醒目。
“你们来这干嘛来了?”
常喜乐从牛车上下来,抱拳作揖,“我们是桃源村常喜兴的家人,他离家近一个月,家中老母甚为挂念,特派我来探望一番,还请管事给个方便。”
管事见常喜乐言语十分礼貌客气,顿时好感更甚。读书人最是傲气,尤其是这种穷山僻壤的地方,能出个读书人不容易,也就更为珍贵,什么还没有的时候就瞧不起他们这些粗人。见常喜乐并非如此,也就起了亲近之心,话说都比方才温和不少。
“现在正是干活的时候,不便打扰。你们再等半个时辰,等午时休息的时候,再探望也不迟。”
“多谢管事。只不知这里可否能起灶,家中老母担忧大哥太过辛劳伤了身子,所以让嫂子给他做了他最喜欢的猪蹄螺蛳煲,因是一路过来有些凉了,想要热一热。”
管事有些诧异,越发觉得眼前这书生不同。对自家大哥如此尊敬,不惜亲自劳动做这些杂事,实乃难能可贵。越发感叹可惜毁了这么一张脸,断了大好前程,否则若是为官理应会是体恤百姓的那种好官。
“这荒山野岭的管不了那么多,你们只要不在营地里折腾就成。”
常喜乐连连感激,“多谢管事,不知管事尊姓大名,若是不嫌弃一会休息的时候一共过来尝一尝我家大嫂的手艺。”
管事这才注意到那牛车上有个很大的砂锅罐子,虽然被盖得严实,但是隐隐约约会闻到一股香味。
管事笑着摇头,“这是你母亲你大嫂专门给你大哥补补的,我可不好沾染。我免贵姓陈,你叫我陈总管就行。”
常喜乐客气的又挽留了一遍,见对方无意也就没有强求。
陈总管交代几句就离开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离开没多久又被一股浓郁的香味给吸引过来,可那时候已经挤不进去了。
常喜乐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些柴火和石头,就怕临时在这边找不到,不过目前看样子是不愁这两样东西。周围都是山林,不缺这两样东西。
槐子将石头搭成个简易的灶,然后用火石将柴火点燃,平日他干惯了这些活,所以不过一会的工夫火就给烧起来了。常喜乐忍不住翘起大拇指,这活要让他折腾,至少要用好几倍的时间。
砂锅里的猪脚螺蛳煲今天早上就已经做好,现在只需要热乎就成,这玩意时间长了也不怕,小火慢炖更加入味。
他们带的东西非常齐全,连碗筷都准备好了,还有许多青菜、配菜,十来号人吃都成,只是人多想吃饱就得自带干粮。大伯二伯家的堂哥们都在这里干活,还有一些关系好的人家,一会都要叫来。
邻里亲戚的关系想要越来越好,平日里就得经营。农村尤其是还处在自给自足的时代,非常重视人际关系,否则会寸步难行。这里建房下葬农忙等等,都是村里人帮忙的,有钱都不好请外头的人过来。
这些人平日经常帮他们家,这时候有好东西也该叫上。关系好了,常喜兴在这干活,有个啥事也有人搭把手。
由于东西带得多,又加上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个人过来吃,所以盐什么也都带来了。毕竟这里有上百个桃源村的人,再加上常喜兴在这待了这么长时间,兴许又认识些什么人,到时候可就不好说有多少个了。
桃源村大多数人都很热情好客,行事大方豪爽,若是被叫吃饭除非有事实在走不开,否则都会过来,不叫有时候都会不请自来。不会像一些人明明心底特别乐意,偏偏要客气半天,让人一请再请。这并非是占便宜,只是性子如此。喜欢邀请别人,也喜欢被人邀请,关系大多从饭桌上建立起来的。
小火慢炖了一段时间之后,那股香味越来越浓,盖子都快掩不住那股香味,直把几个孩子馋得直流口水。
常昱最是心急,一直缠着常喜乐想要吃。
常喜乐笑道:“别急,大哥还没有下工呢,咱们一会再吃。”
常昱很是失望,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常喜乐,可常喜乐不为所动。他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却没有再闹腾了。
让常喜乐想不到的是,常昱竟然没有打那两只鹿和羊的主意,刚开始的时候常昱还是更喜欢生肉的。每天常家都会给他买两只鸡或者鸭子,他刚开始还会趁人不注意,把鸡鸭的脖子咬断,想要直接生吃,差点没把大家吓得够呛。
常昱教训了几次,他才渐渐不敢这么干。自打上次做了螺蛳猪蹄煲之后,常喜乐发现常昱更喜欢他做的吃食,于是他就把这活接了过来。虽说是接了过来,但是为了不挑战大家的承受力,大多数都是在指挥槐子或者枣儿在做,自己偶尔搭把手。
烹饪的手法也非常简单,就是放水煮熟了就成。常喜乐在里头真正亲自做的只有蘸酱,用葱、姜、茱萸酱还有盐调制而成,吃的时候蘸一蘸就行。如果吃的是鸭子,就用鸭血做鸭酱作为蘸酱。
鸭酱是用盐、酒、醋、葱、姜、香椿等制成,做法虽不算难,可不同人做出来味道却很不一样。
这里的鸡鸭都是散养的,买回来的还都是养了一年以上的,肉质非常好。这样的做法,能感受到食物原本的味道。
可就是这样,常昱也比以前更加喜欢吃熟食了,而且还爱上了茱萸酱,现在是无辣不欢。
常喜乐原本想着常昱彻底适应熟食还需要一段时间,毕竟他收养常昱还不到一个月,而且一开始常昱是非常的排斥的,没有想到比想象中快多了。
距离下工还有一段时间,常昱之前去打猎消耗了不少体力,还这个走了还长一段路,常喜乐想了想,就将一条鹿腿割下来草草处理了一番,便在火上烤了起来。
“槐子,你再生一堆火,咱们烤羊腿吃。”
常喜乐见杨子眼睛盯着鹿腿都快发光了,想着一会一群汉子过来吃东西,只怕也顾不上孩子们,倒不如现在烤个羊腿填填肚子。螺蛳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吃,而新鲜的野山羊却不是了,可是很难得的。
槐子有些犹豫,“这……”
常喜乐笑道:“小叔的话你还不听了?你小小叔给你们的,赶紧拿着吃吧,省得他又不高兴了,剩下的带回去给其他人就是。你以为你们胃口有多大,还想把整只羊吃完不成?”
槐子听这话也就不再犹豫,从早上到现在,肚子还真有些饿了,可又不好打锅里的主意。
这是桃源村的习惯,请客的东西主人家是不能提前动的,哪怕分出来先吃也是对客人的不尊重。除非是一大帮子吃到一半中途又来人,这种情况才不会讲究。
杨子一听自己也有肉吃,积极得不得了,这可是烤羊腿啊!只有偶尔过年才有得吃,没想到现在就能吃到,锅子里的螺蛳猪蹄都没那么诱惑人了。
在温饱都有些难以达到的时候,一坨子肉比什么都要吸引人。
烤肉的香味越来越浓,就连常昱也有些按耐不住了,螺蛳猪蹄他吃的是回忆,这鹿腿绝对就是新鲜了。上辈子虽然物质丰富,可野鹿他还真没有吃过。他家里虽然很富足,但是野物他吃得并不多,肉类也都是常见的那些。
鹿腿和羊腿肉慢慢被烤出油来,油汪汪的让人更加眼馋,时不时滴到柴堆里,把火瞬间弄大,惹得杨子一直在那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