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玄楼重霄
这停当,重峦倒是一直没停嘴。他说话条理清晰,又是言简意赅,没一会儿功夫就把小皇子的身家背景全部讲了个明白。
原来这小皇子是天泽国第七皇子,天铭泱,是皇帝最宠爱的一个儿子,却偏偏不是皇帝亲生的,而是皇帝流落民间的哥哥所生,天名泱出生在战乱之中,父母因战乱死了,后来皇帝把天名泱接回宫,收为义子,一直万分宠爱。而这天铭泱相比其他几个一表人才的哥哥来说,就逊色了些,光是妾室男宠就收了一个别苑几百,当然这里面也包括每个月供他吸血消失的十多人。而且成日不务正业,花天酒地,和一群狐朋狗友厮混在一起,而这个什么墨即公子,自然就是天铭泱一大堆酒肉朋友之一。
实际上说这天铭泱模样是极为俊逸的。
一头秀发又滑又软,和玻璃珠子似的眼睛一样,都是琉璃色的,看过去总像隔着一层水雾,迷离又捉摸不定,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尤其是笑的时候,神采飞扬,似乎把全世界的灵气的聚集来了,亦正亦邪最为蛊惑。
尽管如此,他也不过是个身材纤细,个子不高的十六七岁的孩子罢了,虽说有些凌厉的眉眼透着一股利落的英气,眸间有着完全不是属于这个年纪的阴戾和城府,但依然完全和他干的这几档子荒淫事扯不上关系,且不说欺凌弱小,为虎作伥了,单是想象这副身体上侍宠的光景,天铭泱就是一阵恶寒。
“嗯……今天就说到这吧,我好像看到那个墨公子来了!”重峦跟列罪状似的,把天铭泱的荒唐事说了个遍,听的人头脑发沉,印堂发黑,看到远远走来那个小公子,天铭泱看到救星似的,眼眸都亮了。
说话间,一背着药箱的少年便是大步走进来,顶着一张娃娃脸,嬉笑道:“咦?我们亲亲殿下这不精神好得很吗?叫我来不是耍着玩儿吧!反正我人是来了,诊金一百两,你不许赖账!”
这就是那医术精湛的磨叽公子,看起来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奶娃娃嘛!天铭泱撇撇嘴,坐下,把胳膊甩在石桌上,眼神有些冷意:“亲亲?你是叫我?”
天铭泱字倾卿,取天倾卿之意。这墨即公子从小和他一起长大,小的时候嘴里不利索,叫倾卿叫不出,一天到晚亲亲,亲亲的,后来长大了,也就习惯了。成日一口一个亲亲也有戏弄之意,两人感情好,天铭泱也就没怎么计较过,多是反对两句,也就由着他了。
可是今天这副嫌恶的臭脸,当真是把墨即吓着了。
眨眨眼,又转脸看看重峦,墨即大眼睛当即瞪圆了,赶紧跑过去,把药箱往桌上一扔,就去摸天铭泱的额头:“不是发烧了吧!怎个今天突然这么敏感了?”
似乎是前世下意识的习惯,天铭泱因着这个触碰浑身肌肉瞬间紧绷起来,手腕一转,刹那就要擒住那软软的手腕,却在触摸的瞬间意识过来,松了劲儿,抓住那手腕,推开:“去去去——本殿下金贵之躯,不是给你乱摸的!”眼中的阴狠凌厉刹那隐去,天铭泱松了一口气。
又有些记忆牵扯出来,前世的自己似乎是做杀手工作,最讨厌别人随便触碰自己。因为时刻防备着被人暗算,这种自卫的擒拿已经成了习惯,即便是睡着了,也没人能健全着靠近他分毫。刚刚这个笨蛋忽然冲上来,差点就被自己扭断手腕,顺手掐死了。
该死,这种角色扮演的游戏实在太累了,他必须快点熟悉这个地方才行!
墨即有些古怪地看了小皇子一眼,切了一声,开始把脉。脸色先是一沉,继而变了数次,终是转过脸,极为郑重道:“你失忆的事,从脉象上倒是看不出端倪,只不过,我可以确定的一点是——你身体里的蛊虫,似乎是吃了致命的食物,竟然一夜之间全部被杀死了!
“更奇怪的是,你的身体不仅没因为蛊虫的消失而失去那些能力,反而是蛊虫融化在你血液里,毒血神奇地被你的身体接受,你不仅保留着原先异于常人的体质,而且从此也不用再喝什么处子血了!虽说白天的时候,还是会有嗜睡的症状,但是只要处于清醒状态,身体素质就能达到巅峰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祸得福吗?
小皇子若有所思地伸展胳膊,张开手指,又攥起来。
“现在你身体里蛊虫刚化掉,还不大适应,所以四肢无力。等过两天,就能恢复了。不过在恢复期间,我还是给你开几幅药保险些,另外不要吃油腻荤腥的东西,只能吃清粥和小素菜。”墨即已经开始收拾药箱,一边收,一边吩咐着,一张娃娃脸正经说话的样子倒是可爱得紧。
小皇子却是无心欣赏了,脸色黑了又黑:“只能吃粥?”喂——你小子不是耍我吧?
“说什么呢!我这个人行医还是很有原则的!”娃娃脸瞪他一眼,继而道:“不过话说回来,你是吃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了?杀死蛊虫很危险的,要不是你挺过来了,现在我就不是来诊脉,而是给你收尸了!”
“乌鸦嘴——”小皇子一瞪眼,当即给了墨即一个锅贴,眉头却是随之锁了起来:“一个男宠罢了,不过他的血这么古怪,正好就是血莲蛊的克星,不嫌太巧合了吗?”
而且,还结结实实给了他心口一刀,实在让人怀疑,这个人的来历……
疑窦四起之间,忽然一个小厮求见,往地上一跪,急切道:“禀报殿下,翎鸢公子他……他快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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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宠 ...
“禀报殿下,翎鸢公子他……他快不行了!”
天铭泱一听,立马砰地一声合上药箱,塞到墨即怀里,凑近道:“诊金按出诊次数算,不按病人数量算吧?”
“呃,话虽这么说……等下——你想干嘛?!”娃娃脸还来不及质疑,就当真被当个破布娃娃一般,瞬间拖出长亭。
不过墨即的不情愿也只持续了半柱香而已,那之后,坐在男宠暖厢里的他,就差缠在翎鸢小公子身上,兢兢业业钻研此人特异的体制和血液,就算是十头牛也休想把他拉走!
不过相比墨即公子的满眼放光,天铭泱的脸色黑得有点吓人。从进暖厢开始,一个个千娇百媚的妾宠就开始在他眼前晃,弱风扶柳的娇羞模样,自己差一点觉得进了窑子!好死不死的,要是女人也就算了,还大多都是妩媚得不行的男人!
就算他男女不忌,也不用拿这一堆不男不女的东西来戳他眼睛吧!等他得了空,第一要务就是把这堆不干不净的东西打包送走!
“老天!我的亲亲殿下!你的翎鸢公子简直是个宝贝疙瘩!他的血不止杀死了你的蛊虫,连我老姐养的毒虫也可以轻松干掉呢!我猜这家伙很可能百毒不侵……早知道这样,去年你把他赎出妓院的时候,我就该好好给他做个全身检查的……亲亲,打个商量吧,把他给我当药人怎么样?”
从那个家伙一开口,天铭泱便迅速用眼色轰走下人,抬脚踹上门,抱臂倚着门框,极为耐心地看着这位磨叽公子喋喋不休。
遇到不喜欢的话题时,最快地结束方式便是保持沉默,天铭泱坚信这一点。
于是,此刻天铭泱的眼睛盯在某人身上,思绪却是飘到完全不相干的事情上了。
很明显,墨即是一个医痴。
通常对于某件事情过分痴迷的人,世上的东西只分为有关兴趣与无关兴趣两种,大部分精力投入在兴趣上,因此,他们的世界很简单,与他们相处也是很简单。这一点非常好,因为我们的小皇子不喜欢麻烦,自然对于猜心这种事,如非必要,不想浪费精力。于是,很自然的,墨即同学被自动划分到我们天铭泱的领地范围内。
除此之外,另外两个原因便是——这个人和这副身体的主人很亲近;这个人神经大条。
亲近代表他喜欢自己,那样很多事就好办许多。而神经大条代表和他在一起,即便是露出像刚刚那种刻意为之的破绽,这家伙也是自动忽视,完全信任。本来在朋友面前装扮是最为困难的,而朋友又是极容易发觉这小皇子细微的变化的,并且,一旦发觉,本着朋友的立场,势必关心异常,定是抱着打破沙锅问到底,不查清楚不罢休的决心。这样子,天铭泱便会很难做。
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迷迷糊糊的小医痴,倒真是个非常合适的朋友。
只不过,现在的天铭泱还并不知道,这个小皇子从前和自己的性格倒真是有些许相似,只不过,近几年来,忽然性情大变,变得暴虐,狠绝。在墨即看来,他现在这个样子,就好像恢复正常一样,开心还来不及,当然也想不到去怀疑了。
“喂——我说了这么半天,你给点反应好不好?”墨即终于舍得从翎鸢公子身上移开目光,大眼睛瞪着天铭泱,小嘴一撇,有点不快。
“过多久他能醒过来?”挑挑眉,小皇子问道。
“我们刚才似乎不是在讨论这个问题吧……”大眼睛眨了眨,对上天铭泱有点威胁意味的笑,眼神一垂,有点哀怨:“呃……好吧。实际上亲亲你下手的确有点狠,肋骨断了五根,内脏也有破裂,最严重的是脖子上的静脉已经被咬断了……”
“直接说重点。”不耐烦地打断,他对于这副身体的变态前主人做了什么,可没有任何兴趣!
“知道啦!三天,我对他用药三天,如果这期间他不醒来,就再也醒不了了。”快速说出结果,墨即有些不甘,他干嘛要这么听话啊!怎么才几日不见,这个荒唐小皇子举手投足都变得有一股莫名的压迫力了?
“嗯,这可是你说的。”天铭泱语气里带着些笑意,古怪地看着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