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哥儿后我嫁了反派/穿成难产而死的哥儿 第71章

作者:比卡比 标签: 宫廷侯爵 生子 甜文 穿越重生

  晏未岚愣了愣,随后无奈道:“莫问归,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莫问归眉毛扬得老高,“你不信我?我莫问归若是一个喜脉都把不出来, 我还混什么混?”

  晏未岚看上去有些困惑:“可是虞笙是个常……”话说到一半, 他猛然顿住。他想起了洞房夜和虞笙缠绵时那淡淡清新的味道, 那不是他酒后的错觉, 也不是春药, 而是……

  无论是莫问归还是虞笙, 都是第一次见到晏未岚这般呆若木鸡的模样。他的目光落在虞笙的小腹上,不点自红的嘴唇微微张开,看上去无辜又可爱。要不是时机不对, 虞笙简直要笑出声。

  一向靠得住的晏未岚还在懵逼状态, 虞笙只好自己来。“莫公子,我……我这几个月了?”

  “两月余。”

  虞笙陷入了沉默。他对生子一事向来很排斥,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男人要怎么生孩子, 更对原着里的虞笙难产而死的结局耿耿于怀,他一直竭力避免怀孕一事,但自从那上次热潮被晏未岚撞见,两人情不自禁地滚了好多发床单之后,他就隐约觉得会有这么一天,可他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另一边,晏未岚总算从震惊中缓了过来。“有喜……有喜的话为何虞笙会如此不适?”

  莫问归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晏未岚,“食欲不振,神思倦怠,嗜睡都是在孕夫身上常见的害喜之症——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晏未岚没有理会莫问归的嘲讽,问:“可有缓解之策?”

  莫问归双手一摊,“没有,只能受着。”

  晏未岚走到床边坐下,直勾勾地望着虞笙,接着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握住虞笙放在小腹上的手,“你……”

  “……我?”

  晏未岚静了一静,道:“问归,你先回去罢。”

  莫问归嗤笑一声,“你还真当我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啊。”他话是怎么说,但还是退了出去,贴心地替他们关上了门。

  屋子里只剩下小两口,晏未岚看着虞笙,“你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

  虞笙挠挠头,“那个……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晏未岚揽住虞笙,把人带入怀中,泄恨般地轻咬着他的嘴角,“为什么不告诉我?”

  虞笙老实道:“我以为你知道来着。”

  “我为什么会知道?”

  “就、就上回啊……我来热潮你不是瞧见了嘛,那么明显,以你的聪明才智,怎么会猜不到?我还纳闷你为什么不提呢……”

  晏未岚叹了一口气,“我在你身上总是会犯傻,你又不是不知道。”其实他早有过怀疑,是皇宫的那场定簋打消了他的疑虑,现在看来……

  “所以,皇后是知道的?”

  虞笙点点头。

  “你娘也知道?”不然也不会态度转变,痛快地把虞笙嫁给他。

  “……是。”

  “还有谁?”

  “还有秋念和、和……”

  晏未岚道:“和虞麓。”

  虞笙朝晏未岚竖起大拇指,“看样子你现在不傻了。”

  “你真是……要气死我。”这么多人都知道虞笙是哥儿,他居然到现在才知道。要不是虞笙现在有了身孕,他恨不得将人压在身上,把他欺负哭,逼他答应自己,再也不会对他有所隐瞒。

  “别气别气啦。”虞笙把脑袋埋在晏未岚怀里,一个劲地蹭啊蹭,“我很早之前就想告诉你,只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本来我打算大婚那日说的,结果我又被天命团劫走了。对不起。”

  这样的虞笙让晏未岚完全生不起气来,“行了,别乱动。”他的语气有几分微妙,“小心你的……身子。”

  虞笙消停下来,抱着晏未岚,听着他稳健的心跳声,忽然道:“未岚……我好怕。”

  少年的声音微微颤抖着,晏未岚低头对上他带着恐惧的双眸,“怕什么?”

  “我怕疼,也怕自己变得奇怪。”虞笙闷声道,“未岚,他们都说,女子和哥儿生产时都是在鬼门关前走一遭。你说我万一熬不过去,你、你会替我守寡吗?”

  晏未岚从没有关心过别人是怎么生孩子的,他看着虞笙的肚子,很难想象里面居然已经有一个他和虞笙的孩子……可是,他的虞笙这么小只,站起来只到他的肩膀,饿了三天就会哭的人真的要给他生孩子吗?

  虞笙回忆中书中“虞笙”一尸两命惨死的片段,越来越害怕,忍不住红了眼眶,心态也崩了,“就我这小身板怎么生孩子啊!我肯定会难产而死!这是上天(作者)注定的……唔……”

  晏未岚捂住虞笙的嘴,“别说傻话。”

  虞笙瞪着小鹿一般的眼睛,委屈又控诉地看着晏未岚。晏未岚心都要碎了,“虞笙,你别哭。”

  虞笙眨眨眼睛,“未岚,你喜欢孩子吗?”

  晏未岚迟疑了片刻,道:“这世上除了你,我没有什么喜欢的。”

  “可是,那是我们的孩子。”虞笙像是在和晏未岚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他说不定长得和你很像,也有一双剪水的眼睛,看谁一眼就能把人迷得神魂颠倒;又或者会继承我的天赋,能画一幅好画……我是说,他是我们的,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但我还是只喜欢你——至少目前如此。”晏未岚道,“虞笙,自从认定了你,我就没想过孩子的事情。我……”他顿了顿,似乎有些愧疚,“此事,都怪我。”

  “怪你?”

  晏未岚轻一点头,“若不是我,你也不会有身孕。”

  虞笙破涕为笑,“你别这么说,这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且我也有勾.引你……”虞笙觉得自己和晏未岚就像一对没见过家长的未婚先孕的情侣,纠结得不行不行。可他们明明是夫妻啊!家长都同意了,有孩子不是喜事嘛!而且,有一个很像自己和晏未岚的小孩,似乎也不错?

  虞笙思考许久,一狠心,道:“未岚,莫问归医术是不是很厉害?”

  “嗯。”

  “他一定能让我平平安安地生下孩子,是不是?”

  “我叫他来问问。”

  “等明天吧,你刚把他赶走又把人叫回来,他会发飙的。”折腾了这许久,虞笙也累了,打着哈欠道:“我困了。”

  两人牵着手,肩并肩躺在床上。虞笙在入睡之前忽然有了一个想法,“未岚,这么说来,我们的孩子是在浔阳有的。”

  “嗯。”

  “那以后,就叫他‘晏阳阳’,怎么样?”虞笙说完,把自己都逗笑了。

  晏未岚替他盖好被子,“宝贝,睡吧。”

第83章

  建和十五年七月初七, 七夕佳节, 入夜。

  数万盏花灯让京城成为了一座不夜城, 长兴街上人声鼎沸,摩肩擦踵, 热闹非凡。除去年轻的男男女女, 还有不少穿着奇装异服的异邦人士, 极是惹眼。

  林清玦置身其中,不由地感叹:“京城之繁盛,果非川蜀能比。”

  半月前,林清玦之父升迁至京,带上了一家老小。林清玦忙着替母亲处理府中庶务, 今夜才有空出来看看。

  跟着林清玦身后的小厮书海,也是头一次见识到如此热闹,却也不忘维护自己的家乡, “京城好是好, 就是东西难吃了些, 还好咱们带了厨子来。”

  “我们还是要尽快适应。”林清玦道, “若不出意外, 我们要在京城待很久。”

  长兴街街道两旁的铺子全是人满为患, 不少摊贩前也围了不少人。林清玦不喜人多, 也没去凑热闹。两人边走边逛, 书海忽然道:“少爷,我看了一圈,发现这大街上居然见不到一个哥儿。”

  乞巧夜, 连未出阁的姑娘都可以出来透透气,唯独哥儿不得不留在家中,和此般热闹无缘。

  林清玦若有所思道:“我听闻,在京城上至高门权贵,下至小门小户,家教都极严;哥儿定簋之后,一直到出嫁,都很少能出门。”

  “那多没意思啊。”书海夸张道,“还是当常人好,想去哪就能去哪。”

  林清玦笑道:“说的也是。书海,你有没有发现,街上不少人手中都拎着一盏花灯,这是京城的习俗?”

  书海观察了几个路过的人,兴奋道:“真的哎!少爷我们也去买一盏吧!”

  京城的花灯一个个形状各异,玲珑别致,看着甚是讨喜。林清玦想着买一盏赠予母亲,便带着书海来到一个卖花灯的摊贩前。

  这摊主自小在这美人如云的京城长大,还是头一次瞧见这等好看的公子哥:一身白衣,头发微卷,清清冷冷的,就像天上的仙君。

  摊主先是一愣,而后热情道:“公子可是要买花灯?我老刘的花灯可是京城老字号,三文钱一盏,五文钱两盏,物美价廉,童叟无欺!”

  摊主的口音带着浓浓的京腔,林清玦还没有听习惯,忍不住笑了笑。他这一笑,好似仙君下了凡,沾上了世俗的气息,更是让摊主看直了眼。

  “少爷你看,这个兔子灯真好看,不如买这个吧!等等,那个桃子形状的也不错!”

  林清玦没有理睬书海,专心替母亲挑着花灯。他的目光落在一盏花灯上,那是一朵盛开的兰花,花姿婀娜,猗猗而不媚。他和母亲都喜欢兰花。

  林清玦清浅一笑,正要开口,就听见一个声音道:“这盏兰花灯,我要了。”

  林清玦循声望去,只见灯火阑珊下,一个少年公子正用折扇指着那盏兰花灯。那少年剑眉如墨,双目璀璨,一身贵气,浑然天成。

  摊主心道自己今日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买灯的客人竟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客官,一盏花灯三文钱,两盏才五文,公子不多买一盏么?”

  “不必,”少年公子道,“我就要一盏。”

  书海见摊主要把兰花灯卖给旁人,一时着急,道:“哎哎哎,这兰花灯是我们家少年先看上的!”

  少年公子这才注意到林氏主仆的存在,看到林清玦的一刹那,他微微眯起了眼。

  林清玦有些窘迫,“书海,别胡说。”接着他向少年公子行了一个平礼,“这位公子,是我等唐突了。”

  少年公子看看手中的灯,又看看眼前的美人,问:“你喜欢这盏灯?”

  林清玦不知如何回答,“我……”

  “那我不买了。”少年将灯还给摊主,“你卖给这位公子罢。”

  林清玦忙道:“公子不必如此……”

  “无妨,我也不是很喜欢。”少年爽朗一笑,端的是俊美潇洒,器宇轩昂,惹得路人纷纷侧目。见林清玦没有反应,他又道:“你再不买,可要被旁人买走了。”

  摊主为难地看着林清玦,“这……客官您看……”

  林清玦无法,只能买下了那盏花灯,“多谢。”

  少年笑道:“客气。听公子的口音,不像是京城人?”

  “我乃川蜀人士,半月前才同家人迁至京中。”

  “川蜀?”少年饶有兴趣道,“听说川蜀的美人别有风韵,果然如此。”

  林清玦笑了笑,“京城的也不差。”

  少年将折扇一收,道:“公子初到京中,想必还对京中颇不熟悉,我自幼在此长大,公子不如同我一道游城,也好有个伴儿?”

  这少年气度不凡,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大家之范,一看就是出自京中贵族。林清玦犹豫片刻,道:“那就有劳公子了。”

  之后,两人互通了姓名,这少年自称姓叶,单名一个礼字,林清玦便称其为“叶公子”。

  叶礼带着林清玦看尽了长兴街,后又带着他去了京中最有名的酒楼。七夕佳节,酒楼的好位早已被订满,叶礼虽是心血来潮,但也拿到了一个上好的雅间。座位临窗,转头就可以将长兴街的繁灯美景一一收入眼底。

  叶礼把酒楼的招牌菜叫了个遍,林清玦望着一桌子菜,道:“叶公子,就你我二人,这未免有些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