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是个传说 第240章

作者:狂渚 标签: 情有独钟 无限流 强强 穿越重生

有人伺候着这也太爽了吧,怪不得那些长得漂亮的女生都享受被追求的滋味,养几个备胎, 要是他有这样的资本,他也愿意啊。

汪雀磕粮磕得都要开始怀疑人生了,什么情况,怎么突然就那么奸情满满了呢

而且以她身为女生的敏锐直觉来看这两人之间, 不会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特殊关系吧

是董哥在追求崔哥吗

汪雀立刻脑补了一系列八十万字的大戏,她试了好几次都没能成功像往常那样把想法压下去,这时候崔左荆吃到了一块不喜欢的肥肉,轻轻咬了一下就皱着眉头把那块完好无缺、只有一个牙印的肉放进了董征盘子里。

董征毫不介意地吃了。

汪雀

她捂住胸口, 差点当场没了。

蔺航之也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可这俩人都是他惹不起的人。

咱什么也不敢问, 什么也不敢说。

只有董临海没心没肺的, 还觉得这俩人关系恢复如初,甚至还更进一步,多好啊。

这一顿饭对于董征和崔左荆两人来说,倒真的是享受,两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董征伺候着小祖宗,明白崔左荆这是要给他机会了,倒也觉得满足。

之后就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蹭完饭,董征在手机上给海因里希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大家回去了古堡。

考核的时间被定在第三天,在这之前,大家除了后来入队的汪雀之外,都从未经历单人盒子,想来还有些紧张。

董征本来也打算让大家都进入单人盒子历练一下,但有两个问题一是没有队友照应,他真的有点怕谁会在里面出意外回不来,二是他们也找不到那么多合适的单人盒子。

现在看来,这些盒子都被各大组织们收集起来,给成员做训练和评定了。

不过就算再怎么担心,这样的一天也总会到来的,毕竟到了后面,没有人能保证大家能一起完成盒子的考验。

准备好之后,大家再次来到海姆达尔,负责等级评定的陶纪已经在库房等着他们了,和众人打过招呼,他带领大家进入封存单人盒子的库房。

“这些都是用作考核的单人盒子,难度在二到三星半之间,大家挑选一个自己想要的,再找一间空闲的休息室,在那里进入就可以了。”

众多各式各样的盒子按照等级难度从小到大的顺序摆放在货架上,有的标注了名字,有的标签上一片空白。

董征挨个看了一遍,思量过后,最终选择了一个三星的黑色盒子。

标签上并未写出盒子的名称,只标注了是解密探索类型,崔左荆双手抱胸在一旁看着,大概明白了董征是要发挥自己的特长。

“就决定是这个了”

董征点头,除了蔺航之之外大家都已经挑选好了,便道“我先去考核了,大家在盒子里一定要安全第一,评定等级是次要的,一定要保证自己活着出来。”

“放心吧。”董临海信心满满,“我肯定可以的。”

汪雀也点头,自从雪原虫迹结束后,真正认识到自己潜力的小姑娘便自信了很多,她逐渐明白那些会随她心意出现的小虫就像她身体的一部分一样,她不应该为这个感到恶心和排斥。

航之纠结了半天最终还是选了个二星难度的盒子,他直到现在都没有什么有效的保命手段,厄运缠身,又没有队友配合,如果贸然进入高难度的盒子,死亡的概率实在太大了。

董征找了一间休息室,崔左荆进去后关上门,见董征站在房间中央研究盒子上的图案,道“先说好,既然是你的考核,整个过程中我可是一点都不会帮忙的哦。”

“没有你我也可以的。”董征看向他,微微笑了下,“这是个向你证明我战斗力远高于五的好机会。”

“你有这个觉悟就行。”崔左荆坐在沙发上,想着要不要在外面等着,最终还是道,“算了,我还是进空间里陪着吧,万一再有什么意外,你别把小命丢了。”

“只要没有其他奇奇怪怪的人捣乱,我应该是可以的。”董征虽然这样说着,但仍然将崔左荆唤回了囚徒空间,他只怕万一再像雪原虫迹时那样,有继承人进入盒子或者kether故意修改难度,他会难以招架。

房间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董征看了眼紧闭的房门,深吸口气,坐在沙发上,打开了黑盒子的盖。

董征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片黑暗,稀疏的灯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从外面照进来,在天花板上留下窗棂的影子。

你叫约翰拜耳,曾经是个富豪,三个月前,因为一场意外,你的公司濒临破产,为了抵偿债务,你卖掉了车房,无处可归。

你联系了所有的朋友,那些在你发达时热情的朋友这时候却有各种理由推辞,你走投无路,只能抱着试试的心态联系了许久未见的发小。

出乎意料的是,自从读大学后就没再联系过的发小在二十年后,仍然欢迎你的到来,于是在这种情况下,你搬进了发小菲克斯位于紫藤街的家暂住。

指针走过的声音滴滴答答,困倦袭来,董征无法控制地闭上眼睛,在剧情过场中陷入了梦境。

你想到过去的辉煌和现在的落魄,人情冷暖,世事无常,心中百感交集,第一夜,就这样安然无恙地过去了。

董征再次醒来时,天已经彻底亮了,床对面的墙上挂着老式钟表,指针指在六点四十五的位置。

董征掀开被子坐起来,从房间格局,窗户的样式,床头柜上的台灯,还有墙上的一切装饰来看,他推测这个盒子的背景大概在上世纪90年代的西方国家。

房门紧闭着,门后挂着挂历,董征下床,在床尾找到了前一天晚上这位拜耳先生扔的到处都是的衣服,他拾起来穿上,一边整理衣领,一边走到门后,去看日历。

1994年10月12日那天用红笔圈起来,写了个ee。

董征猜测这大概是他刚住进来的那一天,那么今天就是1994年10月13日了。

他从小袋子里掏出一支红色水笔,将12日那天划掉。

将房间搜索一通,董征只发现了约翰留在兜里的手机,手机里有不少和一个固定号码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董征根据里面说到的信息,推测这就是房子的主人、约翰的发小菲克斯先生的号码了。

似乎就没有其他线索了,董征拉开窗帘朝外望,一排排精致的别墅立在清晨的天空下,花园中的植物郁郁葱葱。董征伸出手摸了下窗台外面,墙壁还有些潮湿,想来不久之前有下过雨。

董征打开房门,立刻嗅到了一股扑鼻的香气,他顺着味道走到厨房,身材中等的男人正在做饭,见董征出来,他热络地招呼道“醒了,我刚做了肉汤,一会儿一起吃点吧。”

菲克斯身高将近一米八,四十多岁的模样,已经有了要发福的迹象,脸上带着和善的笑容,董征应了声,也不知道约翰和菲克斯的相处模式是怎样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两个人已经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就算曾经关系再好,现在生疏一些也正常。

菲克斯端上来了一盆肉汤,一盘烤好的土司和两个碗,道“我平常习惯这样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

“挺好的挺好的。”董征赶忙拦住想要给他盛汤的菲克斯,道,“我自己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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