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绯瑟
李藏风在说什么?
他说的是我放下他这个人?
他意思是我的过往就等于他?
还是觉得我只是单纯想甩了他?
李藏风看我脸上如走马灯一样来回闪,似乎知道自己的话切中了痛点,起到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又说了一句。
“如果你一定要放下我,我必须知道理由。”
“什么理由?”
李藏风道:“你费劲千辛万苦,才脱离了组织。所以我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诓骗你、逼迫你,叫你去做他的刀!”
我心中一震,他又继续道:“你若一定要放下我,我必须听你亲口说出来,这得是你自己的想法,而非为人所迫!”
我道:“若这是我自己的想法,你就会乖乖接受?”
李藏风沉默,那拳头在腰侧攥紧,大拇指死死地压在刀鞘上,连动都不动,另有一层灰蒙蒙的阴影裹住了他漂亮的鼻尖,在这短短这一刻,他的鼻子似乎连好看这个功能都不存在了,连带着他的精气神也跟着一颓。
“是,我会接受。”
我看了他那么久,仿佛我是第一次看人看得这么清楚。
从前看了这个男人那么多次,都只是抓住了拼图的一角,如今才把这拼图完完整整地拼出来。
李藏风啊李藏风。
你执着至此,叫我怎能放下?
我叹了口气,我向前一步,走到他目光的包围之处。
“做人做事只能选择向前看,一个人的过往再如何惊心动魄,也比不上今时今日的这一刻。不管我过去是谁,不管我记得多少,如今我只活在当下,就只是方即云。李大侠若不能体会这一点,你我就永远无法谈到一块儿去。”
李藏风困惑道:“体会?”
这两个字被他咬得极重,似里面蕴含的意思戳中了他的某个点。
我笑了笑,我对着他露出了方即云的笑。
“但倘若你能体会,可以在我身上看得见方即云而不是老七,那我认为我们如今的这场对话,还能继续下去,而且继续很久。”
话一说完,我趁着他发愣的时候走上前。
我心里想的是揪一揪他胸口两个瘤子,以此打个招呼。
但心里想的当然不能直接做,我只是把他那只按在刀鞘上的手,给握了起来,挪了开去。
他这个人,你别看他话少人硬,看上去正正经经的一只决斗佬,其实他小动作多着呢,比如他每次一得意就揉刀鞘,那大拇指都揉的要摩擦起火了,还以为是瞎的看不出来。
可如今他却是整只手都贴在刀鞘上,掌心与金属的尖锐相抵,他只怕不是得意,而是紧张透了。
因此我看这手不顺眼,我看这僵僵硬硬的大拇指也不顺眼,我就希望它继续动起来,欢欢乐乐地摩擦起火。这样比较像是李藏风。
结果李藏风看我捧起这只手,他就更愣了,而且更紧张了。
紧张之下他一把反握住我的手,十根指头碰了我的,一下和着了火似的滚烫,他的骨关节像被这滚烫烧融了似的,硬邦邦地握在那儿,我一挣之下,竟没分开。
这么个十指相握法,想干什么?
我一看他,结果他却不看我,他的整个人像要扑到这十根指头上,他的眼一直落在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仿佛那十根指头已经成了一条无法分开的线,一条跳动在他胸口的线。
所以我干脆带了带他的手,我把他的手带到我的胸口,放在那里,就好像他曾经把我的手掌贴在他的心脏上方。
“你听听看这心脏,你好好记得我这里的样子。”我对着他一字一句道,“你或许见过老七,但方即云这三个字,一直都藏在这里。”
李藏风脸上微微震动,似乎领悟了什么,我却认认真真地看着他,我知道我得把接下来这话送他,这是我早就该给他的。
“李藏风这个名字,也一直藏在这里。”
第75章 我与他的立场
我叫方即云,我认为李藏风是个好朋友,好队友,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印钞机。
但他也是个决斗佬。
而且还是古龙风的。
虽然偶尔携带了一点晋江风,但总体而言化学性质是稳定的,这就和九成金一样,九成是金子,掺了一成其它乱七八糟的东西,却更为硬实,更加无坚不摧。
我认为对付这样的人,不能撒谎。
要用实话去喂他,拿真心去砸他。
脑壳再硬的人,真心砸得多了,那他也是会得脑震荡的。
震到后面他就会晕晕乎乎,被我感动得云里雾里,决定不再深究我的过去,而是接受我的现在。
但这也的确是我的真心。
我作为一个资深腐男,一个狗血文学十年阅读者,我知道这话在别的文里是可以被解读成什么意思的。
那我为啥还这么说呢?
我之前提过的,我是一个器官平等主义者,我认为一个器官不应该因为它的大小或者尺寸被歧视,这句话延展开来,一个器官也不该因为它的功能而被特殊对待。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器官除了生理功能以外,还有许多功能有待开发。
其中一个功能,或许也是最重要的功能,是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