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孺江
宁可去相信一些断章取义人云亦云的话,也不愿意静下心来听我说话?
别说什么“小说写出来里面的角色就不属于作者”这种话,虽然创作出来之后他们的确有了自己的生命,但最了解他们的还是我。
我知道他们经历过什么,在遇到一件事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他们从小到大的生活背景,甚至阮岩为了确认那个单腿内拐到底是个例还是常态他把剧团里的所有人都观察了一遍,并且发现至少有三个人有那种症状,确定是遗传,所以他才会看一眼就这么肯定阮津不是亲生的。
但这些细枝末节我不可能写到正文里,正文里只需要留下“阮岩有类似经验”的印象,给他加个主角高光就够了。
因为这样的细节只能体现阮岩是个会大量实践、认真的孩子,而这些特质在前文里已经写过,反复出现不是什么好事(还有可能被错误解读成阮岩有偷窥癖)。
如果有人说,原身也可以去请攻帮忙对付后妈啊——那就大概是我写得还不够明白,原身喜欢攻也是偷偷的喜欢,没打算让攻知道这件事,他也不知道攻有能力去帮自己,他甚至也不觉得后妈是坏人(划重点)。这种情况下,你要原身怎么改变自己的命运?
原身那些充满爱意的眼神,都被攻当成了演技。在攻看来,一个有实力的演员能以假乱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自己也是这样)。所以在看到阮岩的第一眼,才会说“你演技怎么下滑了”。如果不为这件事感到好奇而寻根究底的话,攻也不会逐渐去了解受(他以前从没去这样了解过原身),继而喜欢上受。
而原著也揭露了这一点,不是受的话,攻的状态就是终身不娶(虽然我写得隐晦,但是我前文里也没说攻在原著里有对象)。
所以今天占用一下作者有话说的篇幅(反正不收钱),说一点我的心里话。
我知道网文时代,大家都是一目十行,剧情过目就忘,只会留下很浅薄的印象,但我对待作品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不管是能v的文,还是不能v的文,被误解了也会觉得气愤、委屈、难受,毕竟我是个活生生的人,忍不住就想说点什么。
我是个话唠,没什么恶意,你们习惯就好。
第42章
和所有影视开机的习惯一样,《灰色》的开机仪式也摆了香案,导演领着主演们分别上香,又吃了一顿开机饭,让助理和剧组的工作人员们认熟了脸,终于正式进入拍摄工作。
开始几天拍的都是单人的戏份,有闻蔚饰演的周楚枫在初入社会时碰壁的场面,有阮岩的凌绅在酒吧里被人调戏的情景。
李导在拍摄两个主人公初见的画面前,不但在日常中让阮岩和闻蔚尽量隔得远一点,就连拍戏的顺序也是先拍前面的部分,直到他们更能融入角色之后,才安排见面的这一幕。
在这样的安排之下,阮岩发现正式开拍的时候,他比第一次试拍的时候要更能把握凌绅的心态,效果自然比第一次也更好。
如果说之前的试拍,阮岩是完全按照剧本来的话,那么这一回,他比剧本上干巴巴的文字描述更接近凌绅这个人了!
比如他在试拍时,第一眼见到“周楚枫”是用麻木的眼神来看他的,因为他当时按照剧本上形容的,演出了一个因为夜班和烟酒已经被折磨得只剩下一副空壳的凌绅。
但这还不够。
有了小郑和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后,他发现如果是凌绅的话,下班之后才是他该警惕的时间段——因为这个时候已经太晚,天又还没亮,街上几乎没有人,要是在后巷里被抢劫,他可是连呼救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凌绅除了对外人不会流露自己的感情之外,还应该表现出对陌生人的警惕才对。
尤其是周楚枫还对他露出了那么具有攻击性的眼神。
当MB的人对察言观色自有一套,心防自然也比一般人要重,被骗财骗色的人不在少数。就像小郑说的那样,也有一些人出于喜欢做那种事才选择入行的,这种人也最容易被骗去真心,一旦沦陷,大部分都没什么好下场。
阮岩在经过试拍和实践之后抓住了凌绅这个角色的特色,让自己更加接近他,拍了几天之后,他就彻底成了这个角色。
甚至在下戏之后,阮岩还会习惯性地练习使用打火机,指尖灵活地翻盖,很酷地从下方点火,在一个晃动之后,打火机就来到了正面,仿佛变魔术一般华丽。
这一招经常能把场边的小助理们逗得嘴巴大张,直呼高手!
阮岩通常是在习惯性地点了火后才发现自己入戏太深,耸耸肩又收起打火机:“小佑,你看见闻哥没?”
小佑赶紧把下巴合上,一本正经地回答:“他好像是在休息室那边,他的戏份比你早拍完,这会儿不是去跟导演说话,就是自己休息去了。”
“好,我过去找他。”阮岩看了看自己这天的工作安排,“今天要拍夜戏,你记得帮大家订夜宵。”
“没问题!”
阮岩来到休息室,果然看到独自坐在里面闭目养神的闻蔚,他拧开门把手进来,闻蔚就警觉地睁开了眼睛。
“抱歉,我吵醒你了吗?”阮岩不好意思地站在门边笑笑。
“已经醒了,没关系。”闻蔚的目光朝他看过来,“进来吧,有什么事?”
“来找你对戏,不欢迎?”阮岩那场夜戏的对手戏正是跟闻蔚拍的,这场戏也算是重头戏,他们之前已经对过一次,但对阮岩来说,再对几次也都不为过。
越是重要的部分,就要越加练习。
一般闻蔚也不会拒绝他的请求,只有熟悉和习惯对方的台词的语速、语气、情绪,他才能让自己的表演与对方配合得更好,所以基本上闻蔚对阮岩从来是来者不拒。
只是这回,他微微皱了下眉,才状似没事地站起身:“可以啊,怎么会不欢迎。”
阮岩很高兴,他点点头,转身关上了休息室的门。
剧本上,这一场戏是周楚枫与凌绅同居之后的感情第一次萌芽,起因只是一件很小的事,是他们同居的那个房子的灯泡坏了,而凌绅打算去修而已。
凌绅找出备用的灯泡,把椅子搬到了灯下。
此时四周是一片黑暗,夜色已深,他看不太清房间内的事物,只能咬着手电筒,踩在椅子上往上看。与此同时,从外面采购回来的周楚枫开门后发现房间一片漆黑,只有手电筒的灯在晃动,还以为家里遭了贼。
他按下墙边的开关,却没有灯光亮起,而正在这时,凌绅也听见了他开门的声音,连忙用空着的手拿下手电筒:“别开灯,家里的灯坏了,我正在修,通电的灯很危险!如果你有空的话,能不能过来帮我扶一下椅子?”
“……”周楚枫皱皱眉,只好放下购物袋,朝光源走去。
短短一段距离,周楚枫差点踢到茶几腿,又踹到了客厅里的盆栽,在靠近凌绅之后,还是没能避免一脚踩到了自己的教科书。
——那是他自学法律的教材,他的梦想是学法律,然而大学专业却依照父母说的选了管理学。他的父母受教育程度不高,以为学了管理学将来就能成为管理者,然而这个社会上真正的管理者有又几个,大部分都是被管理者。
他们还视他为耻辱,觉得他脑子有问题,想法异于常人。
周楚枫心里憋着一口气,他一定要靠自己走出一条路,所以在与家里断了联系之后,他带着所有的存款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他要重新开始,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他还年轻,还是能够将梦想化为现实的年纪。
手电筒光线微弱的余光落下,让周楚枫的思绪从脚下的教科书转移到了面前人的身上。
他扶着椅子,从他的角度,能够清晰地看到面前两条几乎光丶裸的细腿。凌绅在家时穿衣服总是很随便,就像他的人一样随便,夏天就穿一条四角裤衩,衣服也只有一件单薄的白T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