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攻跪求复合可我只想发财 第27章

作者:苏怀荒 标签: 破镜重圆 强强 业界精英 穿越重生

“没事,你忙你自己的事去吧。”

姜宵总是包容理解,这句话他说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他是个太好的人了,以至于蔺成聿甚至都不需要找什么理由和借口,他后来习以为常,以至于没有发现这句话背后深深的疲惫。

“我不忙,宵宵,我……不走了,”蔺成聿哑着声音,几乎快要哭出来,“我意思是……你是最重要的人,宵宵,你在我心里,是最重要的人,一直都是,对不起。”

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姜宵拉着他的小推车已经走了几步,批发市场的路不平,小推车装满了货,走在上面卡拉卡拉又哐哐作响,声音很吵,蔺成聿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也许姜宵这回又没有听到。

蔺成聿仍然一路跟着他,影碟店老板话多一点,发现了姜宵身后跟着的这个尾巴,且蔺成聿人又打眼,神色是形容不出来的奇怪,一双眼睛只盯着姜宵看,好似姜宵是什么一没看好就要丢掉的宝贝。

“谁啊?”影碟店老板和姜宵八卦,“你同学?”

“不是,”姜宵随口答了一句,“就一个无聊的人。”

他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时间,还好,他时间还够。叶兵开了一晚上的车,他要休息够了才能重新上路,至少下午才能走。他许多钱都要花在影碟店这里,可以精挑细选一下了。

蔺成聿一直站在那里等他,姜宵挑商品的时候,他看着,会说一两句,姜宵有时候听得见,有时候听不见,基本不回应,大部分时候便只当他是一个透明人。

等姜宵从影碟店出来把自己的货运回了旅馆,他才真的算停了下来。叶兵还在休息,此时也差不多到中饭时间了,姜宵早上赶得急,就胡乱吃了一个馒头,现在事情做完了,他才觉得饿了。

蔺成聿手里拎着的饭盒里面的吃食已经凉了,这东西自然不能再给姜宵吃。

他让人在附件找了家好一些的餐馆,在姜宵走出旅馆后就迎了上去。

“宵宵,”他说,“一起吃饭好吗?我们真的需要谈谈。”

姜宵这才直视了他的眼睛,想了一下,道:“行。”

蔺成聿听了这个回答,松了一口气,脸上表情便一下子高兴起来。

姜宵倒是依旧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蔺成聿已经发现了,不把事情说清楚的话,他这样反复纠缠,也不是办法。

他和蔺成聿走在一起,但两个人离了一段距离。去哪里吃午饭姜宵也不太在意,幸好餐厅离这里不远。

只是在去的路上,他突然停下来,在旁边的早餐店买了两杯豆浆,这是早上剩下的两杯,已经凉了。

餐厅的小包厢装饰精致,姜宵坐在桌子的另一边,他看得出蔺成聿很紧张。

“我知道你也重新回来的事情,”姜宵主动开口道,他不想废话,慢吞吞地喝了一口豆浆,然后开门见山,“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

第二十一章

蔺成聿愣了一下,随即心头一酸。

重生回来第一次见面,确实是他比较主动,从一开始缠着人打招呼到后来要带人来柳江念书,姜宵只要多想想,都能想到他也回来了。

“宵宵是觉得如果我没有记忆,是不会这样热情的,是吗?”

“只是其一,”姜宵道,“还有一点其他的小事。”

姜宵观察力不错,他能时常注意一些细节,且他对上辈子的所有事情都记忆深刻,再看到眼前的蔺成聿,一一比对过之后,更能确定自己心里的猜想。

已经经历过许多事情的人,再怎么掩藏,毕竟还是和少年时候不一样了。

比如说,姜宵刚见到蔺成聿的时候,他长期在柳江生活,普通话虽然标准,但是某些音节总是不可自制的受些本地话影响,比如说“厚林”的林字,他说出来的时候有点像“宁”,不明显,但之后他工作原因去了滨海市,在那里待久了,有些发音就潜移默化地纠正了过来,变的很标准了。

“同学,我想去厚林三中。”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蔺成聿假借问路,和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林”字的发音相当标准。

又比如,蔺成聿毕业刚进公司的时候,也是从底层岗位做起,他工作拼命业绩突出,升迁很快,不过也很忙,导致大拇指轻微腱消炎,姜宵那时候会给他找药酒揉揉,但他又不好好养着,好了一点又复发,直到后面升到一定位置,没那么多伏案劳累的基础工作才好全了,不过也因为这件事,蔺成聿一旦遇到上心的事情,他双手交叠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揉几下大拇指。

这些后天养成的习惯和改变,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候的蔺成聿身上。如果说一见面就过于热情的态度让姜宵意识到了什么,那这些事情就是切实的佐证。

蔺成聿应该自己都不记得或者说没有意识到这些变化,所以他听姜宵说这些的时候,脸上的神色是带着惊讶的。

但姜宵记得,他切切实实经历过这些,蔺成聿工作重点转到滨海之后,两个人聚少离多的生活就开始了,蔺成聿要很久才回来一次,他身上的每一次变化姜宵都记得,口音因为滨海而改变只是其中一点,姜宵为他还特意学了几道滨海的菜式,只为了适应他的变化,他大拇指那边的病症就更是,蔺成聿从来也不知道姜宵为了让他好受一点,上上下下找了多少种药油,还特意去学的按摩手法。

即使深刻的爱被磨去,但自己用的那些心没那么容易被忘掉,以至于姜宵重生之后再见到蔺成聿的时候,这些东西他都没有特别去注意,只是看到了,想了一下,就明白过来了。

像这样的小细节不止两处,还有许多,不想再一一举例了。

他待蔺成聿比待自己都要好很多,姜宵回忆起来这种种事情的时候都有些不敢置信,蔺成聿只觉得和姜宵生活时候处处都好,他贴心乖巧,从来没意识到这种贴心乖巧后面是情深似海,殚精竭虑。

“所以,我见到你第一面,就知道你也回来了。”姜宵又喝了一口冷豆浆,微微歪着头看他,然后问他,“你呢?蔺成聿,你呢?”

蔺成聿先前听他说那些,心里又感动又心酸,同时又有些高兴,觉得姜宵能记起这些,是因为心里还有他。

但姜宵接下来那句反问,却瞬间叫他无地自容。

“我……”

蔺成聿说不出话来。

姜宵那句话不是疑问句,他很清楚蔺成聿是什么时候认出自己的,就在刚刚。

他没提上辈子两个人之间那些撕心裂肺的大事,不问为什么自己临死之前蔺成聿在哪里,他提了这些小事,让蔺成聿措手不及的同时,也是真的在提醒他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和区别在哪里。

蔺成聿对他并无这样的用心。

他找到姜宵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见也见过了,直到听到姜宵口中说出柳江话来他才意识到对方也重生了,但这是一个太大的破绽了,不要说蔺成聿,就算是姜宵的一个普通同学,在听到他那口流利的柳江话都会觉得相当奇怪。

姜宵也是一个经历过许多岁月回来的人,他样子变得年轻,穿上了校服,但一定有哪些习惯留了下来。

可是蔺成聿说不出来,一件都想不起来,他后悔的时日太晚了,之前没有就没有注意到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后悔就凭空念起来。

他甚至都记不清,姜宵不喜欢吃柳江菜,柳江菜以鲜甜为主,姜宵是个重口味,他的家乡荣襄省菜式就是以厚重浓烈闻名的,重油重辣重甜之类的才是他的喜好,结果蔺成聿今天千挑万选,还是选了一家本地菜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