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绒绒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第53章

作者:混元三喜 标签: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玄幻灵异

  第一次把银绒弄丢的时候,他只觉家中空虚,十分想念那个追在自己屁股后边张口哥哥闭口主人,娇憨又狡黠的狐耳少年,甚至忍不住出山亲自将他寻回,甚至模糊地怀疑自己或许是‘喜欢’他,甚至将这‘喜欢’宣之于口。

  第二次把银绒弄丢,他却完全慌了。这一回,银绒是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的,这世间有这等本事的人物,他想不出几个,无量宗的范孤鸿,仁寰,亦或是曾经几次涉及欲伤害银绒的妖王旧部十方刹……

  城阳牧秋不敢想,却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只要想到自家小狐狸身陨惨死的景象,他便不寒而栗,若是其他亲近的人身陨,譬如包括师尊在内的千余位太微境同门,他能隐忍蛰伏,为他们报了仇,便能放下,若换成他一手培养的亲传弟子们,也是同样,仇要报,日子还要过。

  可银绒不同,他根本无法接受他的消失。

  这时候,城阳牧秋才恍然明白,也许自己对他不是‘可能喜欢’,而是‘非他不可’。

  经过漫长的等待,大小门派、世家,陆陆续续给他回复了反馈,待到两日后,最后一个小门派,也给出了同样的回复:“没有找到,一丝踪迹也无。”

  城阳老祖震怒,“办事不利”的修真界众门派无不噤若寒蝉,唯有一个人,非但不躲着,还胆大包天地找上门兴师问罪。

  陈向晚第一次与城阳牧秋发生那么激烈的争吵。

  在“你屡屡欺辱他也就算了,竟然还弄丢了他”的指责中,城阳牧秋竟突然偃旗息鼓,夺门而出。

  陈向晚只当城阳衡被戳中了痛点,无话可说,干脆也不理会他,亲自带着万剑峰的人,重新地毯式搜索。

  城阳牧秋却是突然灵光一现,俗话说雁过留痕,修真世家庇护的领土上没有,那别处呢?那些三不管地带,荒山野岭,或是……最远之处,鹿吴山另一侧呢?

  银绒对于满修真界找他找疯了的事情,全然不知情,第五次雕刻失败之后,决定收起涅槃羽岁,出门逛逛。

  鹿吴城是真的热闹有趣,物价比太微境便宜得多,但肉全是大块,酒都是大碗。银绒痛痛快快地啃了一只肥鸡,喝了两碗黄汤之后,整只狐都有些飘。

  他脚步虚浮地往妖最多、最热闹的地方钻,期间还悄咪咪地冻伤了一个准备趁他酒醉占他便宜的鹿妖。

  银绒愈发觉得自己现在要修为有修为,要灵石有灵石,春风得意马蹄疾。

  春风得意的胡公子,凭着直觉,晕晕乎乎地扎进了秀春楼。

  秀春楼是鹿吴城里最大的小倌馆,银绒刚来两天,就满耳秀春楼,说这家小倌馆里环肥燕瘦,从清秀娈童到威猛大汉,再到动物原形,应有尽有,客人的要求或癖好没有满足不了的,集休闲娱乐与陶冶情操于一体,连鹿吴山另一头的人族修士们,也大有把持不住,偷偷过来春风一度的。

  总之盛名在外。

  银绒趁着酒劲儿,便径直赶过来,决定见识见识。

  秀春楼的老鸨青茗郎是见多识广的,因为生意做得太大,用不着他事事亲力亲为,所以只有接待大客户的时候,才亲自迎客。

  今日纯属巧合,起因是一位大妖包了他们楼里的头牌几个月,上品灵石流水似的往里送,最后终于决定花一笔大的,直接为头牌赎身。

  头牌这两年风头正盛,老鸨还指望他多做一阵子摇钱树呢,自然不愿意放人,可惜恩客是个金身期的大妖,他得罪不起,今日刚送走了人,心里烦闷,所以到大堂里坐坐。

  没想到没坐一会儿,就一眼看到个绝顶漂亮的红衣公子。

  有多漂亮?那小公子走进门的时候,整个大堂都安静了一瞬,不但嫖客,连小倌们也直勾勾地盯着他。

  青茗郎经多见广,一眼就认出这是只靠吸男人阳气修炼的极品媚妖,一团扇拍开迎客的龟公,亲自迎了上去,就听那小公子满嘴酒气,嚷嚷:“把你们楼里活儿最好的美人儿全叫出来,胡老爷要包场!”

  青茗郎一愣,旋即笑得花枝乱颤:“胡老爷是谁?莫非是你?哈哈哈哈小公子莫要跟奴家开玩笑了!”

  银绒瞪了青茗郎片刻,忽然道:“怎么觉得你好熟悉……你的气质,有点像我师父啊。”

  他师父东柳道君是可男可女,而眼前这一位老鸨,则是不男不女。

  不男不女的青茗郎笑得更欢快了,一边招呼龟公们上茶,一边亲亲热热地挽着银绒往楼上走:“小公子随我上楼,去雅间详谈。”

  银绒任由他拽着,眼睛却没闲着,只觉这秀春楼比老家的红袖楼大十倍还不止,奢华百倍有余,眼睛都不够用了,酒也醒了一小半,“你们这里贵吗?打茶围多少灵石?”

  穷惯了的乡下小妖,忽然没那么自信了,意识到一口气叫上那么多美人儿陪他睡,恐怕要大出血,但来都来了,至少得打个茶围再走,不然也太丢脸了。

  青茗郎果然报了个让狐咋舌的价格,却紧接着说:“既然我像你师父,便是与小公子有缘,提灵石就俗了!咱们交个朋友,这顿我请,来人呐!上最好的酒菜!沏今年的新茶!”

  银绒便这样被不由分说地架进了房间,青茗郎捻着兰花指笑道:“尝尝咱们这儿的拿手好菜,别客气!胡公子是吧?公子贵庚?听口音不像是本地妖,来咱们鹿吴城是投亲戚还是找朋友,还是单纯来玩的?从前就听说过咱们秀春楼吗?”

  银绒被兜头盖脸砸了一堆问题,虽然喝得晕晕乎乎,但仍旧本能地保持警惕,半真半假地搪塞过去,连真名都没敢报。

  青茗郎也不介意,吩咐小子们斟酒添菜,热情得不行,客套了一番才入了主题:“胡小公子,我青茗做老鸨一百余年,把秀春楼经营得名满天下,明人不说暗话,喜欢单刀直入,若有冒犯,公子原谅则个。”

  银绒忙道无事,但说无妨。

  青茗郎:“是这样的,如果奴家没看错,小公子应该修采补之术,而且是那种只采补元阳的,就是,下边那个?”

  银绒并不觉得冒犯,反而佩服道:“厉害厉害,一眼就被你看出来了。”

  青茗郎拿帕子掩了嘴,有些得意地笑说:“小公子谬赞了,这有何难,不过是见的人多了些。”

  “小公子方才说,要所有美人儿一并伺候?还专门要活儿好的?”

  银绒摸摸鼻子,底气早就不足了:“吃了些酒胡说的哈哈,其实也不用……”因为我可能消费不起。

  “小公子不必害羞!”青茗郎察言观色,心里已经有了数,却不点破,给银绒留足了面子,只字不提钱的事,说,“其实以小公子你的条件,何必浪费灵石到咱们这里消费?只要你招招手,愿意做裙下之臣的,能从咱们鹿吴城排到太微境!”

  听到“太微境”三个字,银绒险些被茶水呛到,咳咳咳好半晌,说:“不行不行!路上随便拉一个,那样不难,但我一定要找个有经验的,活儿好的!”

  青茗郎没想到这位白白嫩嫩的小狐妖,对活儿好这么执着,也不知经历过什么,心里不由得多了两分怜爱,捏着手帕子拍胸脯:“想找活儿好的还不容易?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会伺候人的男人满大街都是!”

  “小公子,我的意思是何必花钱找男人,以你的姿色,应该赚钱找男人啊!”

  “实不相瞒,秀春楼刚走了个头牌,我正发愁,你若是愿意来我这里做事,价钱好说,而且你是媚妖,在小倌馆里修炼不是得天独厚吗?咱们各取所需!”

  “可是……”银绒犹豫道,“我怕遇到不太行的客人。”若再遇到个城阳牧秋那样的老童子鸡,憋了几百年拿他开荤,他恐怕放弃采补术,改去修佛的心思都有了。

  “这点你放心!”青茗郎,“以小公子的绝色姿容,我怎么舍得让你随便接客呢?自然是先造势,文火慢炖,把名声打造出来,再……这些不用你操心,你只需偶尔露个面就好,到时候为了一亲芳泽的男人,必然多如过江之鲫,到时候就是咱挑客人,不是客人挑咱!”

  “你放心,我青茗混迹烟花之地半辈子,早练就了火眼金睛,一眼就能看出哪个人器大活好,保准给你挑的恩客个个会伺候人,还风流倜傥!”

  也就是说,双修、美人、妖丹、灵石……一应俱全!

  “小公子,怎么样?”

  银绒被青茗郎这一章巧嘴给说心动了,矜持地动了动头顶毛绒绒的狐耳:“那食宿你们也全包的吧?”

第六十四章

  银绒便这样在秀春楼住下了。

  他虽然出身穷酸,但在太微境的蘅皋居生活过,也随着城阳牧秋和陈向晚体验过大客栈,自认也是只见过世面的狐,但还是在秀春楼住得乐不思蜀——青茗郎简直把他当祖宗供起来了。

  还给银绒起了个花名,叫做红袖。

  自此红袖公子的衣食住行全由专人照顾,饮食起居都要最好的,出门脚不落地、在家手不沾水,靠在美人榻上就有两个丫鬟打扇捶腿,出了房门就有人扛着华盖遮阳,生怕晒黑了这位“准摇钱树”。

  除此之外,青茗郎也履行了为其造势的诺言。

  都说术业有专攻,半辈子青春都奉献给烟花柳巷的男老鸨,业务能力超群绝伦,不过几天的工夫,整个鹿吴城都传开了:有一位娇养在深闺的狐族少年,乃是个绝美的清倌人,不日就要举办梳拢之礼,招平生第一位入幕之宾。

  一般红极一时的清倌人都是先卖艺。

  或是陪客人们吟诗作对,或是弹琴作画,总之需得正儿八经地经营一阵子,赚足了眼球和恩客们的灵石,才会在某一日举办盛大的梳拢之礼,自此正式入了红尘。

  而这位红袖公子,竟反其道而行之,直接就准备接客。

  鹿吴城的秦楼楚馆不止秀春楼一家,其他小倌馆早就眼馋他们的生意,听说秀春楼刚走了头牌,便捧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清倌人,都纷纷恶意揣测:这位红袖公子才、艺、色应该都不怎么样,所以才被赶鸭子上架,秀春楼楼中无大将了!

  青茗郎也不急,等流言散布够了,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才安排了红袖公子第一次出街。

  那一日,秀春楼的绣花软轿,大张旗鼓地抬到鹿吴城最热闹的坊市上,慢悠悠地穿过整条街,等轿子后头缀满了想跃跃欲试一看究竟的人,里边的红袖公子才用一双素手,掀开轿帘子。

  动作很慢,叫人得以看清他手指到小臂的细节,嫩如剥了壳的鸡蛋,白如上等的羊脂暖玉,指甲修剪得整齐,不显女气,可每根手指都柔软纤长,红色袍袖慢慢退到手肘上,露出半截白生生的小臂,但很快就被幂篱上的黑纱遮住。

  银绒被小厮扶下轿子的时候,大红丝绸的袖子滑落,盖住双手,整个人都被衣物布料严严实实地包裹住,那一刻,半条街都发出了失望的嘘声,还有人不满地嚷嚷,但秀春楼经营百余年不倒,是颇有手段的地头蛇,几个随行的大妖护卫,当即站出来凶巴巴地维持秩序。

  就,还挺有排场的。

  银绒被小厮扶进了绸缎庄,便再也装不下去,一手扯幂篱,一手扯衣领,脚步飞快,嚷嚷:“热死了,有冰鉴吗?”

  “我的小祖宗,你小点声!当心外头的人听到,”青茗郎一边跟着银绒,一边吩咐,“还不去拿冰鉴!红袖公子怕热不知道吗?”

  银绒舒舒服服地靠在雕花红木榻上,吃着冰鉴里镇的西瓜,舒爽地吐出一口气,“好畅快,这么热的天,为什么要穿那么厚的衣服啊。”

  青茗郎笑得见牙不见眼:“好东西自然要一点点地放,一下子都给出去,便不值钱了!红袖,你看到那些男人的眼神了吗?一个个都看直了!你的初夜,肯定能拍出空前绝后的大价钱!”

  银绒眼睛都被幂篱蒙着,什么也没看见,不过听了这话也欢喜:“真的能赚很多吗?那那些苦工没有白费!”

  为了这么一个小小的亮相——怎么掀帘子、怎么下车,先迈哪只脚,哪个动作停留多久,他都被青茗郎拉着排演了几十遍,就怕出一点差池。

  青茗郎心知肚明初次亮相的成功有九成都要归功于银绒本身,却也脸不红心不跳地居功:“不错,以后你都听我的,保准你红到一千岁!咱们吃香的喝辣的!”

  银绒:“还有美人!”

  青茗郎:“对对对!美人源源不断,少不了!”

  城阳牧秋不敢放过每一寸可能藏着自家小狐狸精的土地,亲力亲为,找得格外仔细,便也耽搁了些工夫,横渡万里,翻过鹿吴山的时候,已经又过了十几日。

  这一路上,他收敛威压,乔装打扮,也向路人打听过,有没有见过一只小媚妖的踪迹,均一无所获,但他并不气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留意着所有不寻常的大小事宜。

  可惜,听到路人们讨论最多的,竟是一件挺无聊的小事:某个妓院,有个小倌准备卖身了。

  这件在城阳老祖看来无聊透顶的闲事,却甚嚣尘上,且越靠近鹿吴城,讨论的人便越多,也越激烈,即便城阳牧秋不愿意听,也被迫听了个囫囵。

  据说那个清倌长得花容月貌,艳冠古今,还是只极品媚妖,据说有人只见了他一只纤纤酥手,就茶不思饭不想,害了相思病,后来还有人瞥见他换鞋,那双小脚又嫩又白……但虽说是要举办梳拢大礼,可至今还没人一睹真容呢。

  城阳牧秋越听越觉得这群人多多少少有点变态,他们竟能把一双赤脚形容得秀色可餐,说得都快流口水了——一双脚而已,没见过脚吗?

  城阳牧秋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敢掉以轻心——他能感觉到,银绒的气息不远了。

  因而没有使用缩地成寸、日行千里的术法,而是边走边找,放慢速度,跟着人流一起御剑翻过鹿吴山,是的,有一大批人族修士,也慕名而去,想看看那位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小倌。

  同行的人太多,就不免有自来熟、话多的,有人主动向城阳牧秋搭讪:“道友,打听个事儿,你准备出多少?”

  城阳牧秋:“?”

  那人:“就是买红袖公子的初夜啊!看你器宇不凡,不是等闲之辈,应该不只是看热闹,而是奔着梳拢佳人去的吧?交流交流嘛,免得咱们竞价,被老鸨渔翁得利。”

  城阳牧秋连眼神都懒得给:“没兴趣。”

  那人:“这样,我先透个底,我准备了一万上品灵石,你呢?”

  城阳牧秋:“……”

  一万上品灵石?他虽多年不管账簿,却也知道,一万上品灵石,足够一个中等门派一年的开销了,就为了睡小倌一晚上?这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败家子?

  城阳牧秋不由得看向那人。

  那“败家子”对上老祖眼神的时候,莫名被其气势吓得一抖,不敢再攀谈,闭了嘴连忙溜边儿,躲进人群里,还在小声嘟囔:“不说就不说,凶什么凶啊,那个人也太可怕了,不过再凶也没用,秀春楼只认钱,本少爷就不信,还能有人比我准备的灵石多!”

  城阳牧秋被迫继续听了一路的“红袖公子”逸闻。

  譬如:“这次梳拢之礼与别个不同,除了比谁的灵石多之外,还要看客人们的自身条件!什么条件啊?自然是‘那块儿’啊!”

  “这要是有人砸了灵石,却因为那块儿不行,人不是丢大了?秀春楼不想做生意了?现在妓子都这么嚣张,还敢挑客人的不是?”

  “诸位稍安勿躁,我有确切消息,那位红袖公子与别人不同,并不只认灵石,若是‘活儿好’,梳拢之费可大幅减免,若是把他伺候舒服了,说不定还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