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白曲
阿多尼斯望着看似毫无异样的草丛,眼眸划过讥诮。
他是三代神里最强的神祇之一,可以一眼看穿四代神阿瑞斯的真身。
这个侄子出现在这里,除了觊觎维纳斯也找不到别的原因。
变成野猪偷偷接近他,是出于嫉妒想杀死他么?
果然和他的母亲赫拉一样狠毒,连手段都用得那么不入流。
不过倒也省了他费心制造意外。
但海神的报复心强烈,就算是利用阿瑞斯达成目的,也不代表不计较阿瑞斯的杀心。
阿多尼斯挽弓搭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草丛射出一箭,直接射中逼近要害的地方。
草丛里正在伺机而动的阿瑞斯发出一声惨叫:“吼!!!”
怎么可能?他都那么收敛气息了,一个弱小的凡人怎么能那么敏锐地找准他的位置?那箭要是再偏离一点点,他就该当场去世了!
剧痛让他的妒火升级成恨意,阿瑞斯冲出草丛,直直往阿多尼斯奔去。
不远处的维纳斯惊恐尖叫:“阿多尼斯小心!”
遭受野猪正面攻击的阿多尼斯却冷静至极。他静静望着暴怒冲向自己的野猪,金眸中映出尖利的獠牙,神色丝毫未变,甚至含笑扔下了自己的弓箭。
这个胆小鬼被他吓得连武器都丢了呢。阿瑞斯轻蔑地想,不知道这样一个小白脸凭什么能讨维纳斯欢心。
在野猪獠牙狠狠抵入阿多尼斯腹部之际,蓝发神祇以极快的速度隐身掠入丛林,仅剩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留在原地。
就连近在咫尺的阿瑞斯都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他得意地望着已经彻底没气的凡人,得手后就跑进森林变回人形,攥住刺入腹部的箭矢,跌跌撞撞地赶回奥林匹斯。
他还得处理身上的箭伤。
森林里,维纳斯眼睁睁看着野猪的獠牙刺入阿多尼斯的身体,在阿多尼斯的腹部开出一朵血染的花。
“阿多尼斯!”维纳斯的呼喊堪称凄厉。
他急匆匆跑过去,慌乱中甚至跑丢了鞋子。荆棘与尖石在他的赤足上划出一道道血痕,白玫瑰的花刺扎穿他娇嫩的皮肤。维纳斯全然不顾疼痛,竭尽全力奔向阿多尼斯的尸体。
双脚流下的鲜血滴进土地,在他奔跑过的地方开出一朵朵艳丽的红玫瑰,与被血染红的白玫瑰连成一片,触目惊心的凄艳。
维纳斯跑到阿多尼斯身边,蹲下身,不敢相信不久前还和他谈笑的阿多尼斯就这么冰冷无声地躺在这里。
他把阿多尼斯抱在怀里,亲吻他苍白的脸颊,泪水夺眶而出:“阿多尼斯,你醒一醒,你别吓我。”
“都说林子里有危险,你为什么不听呢?为什么要走那么快?明明可以没事的……”维纳斯看起来快要崩溃了。
波塞冬有一瞬动摇,想要走出去告诉他自己没有事。但那也无济于事。他不能把维纳斯带到海底,他也不能常驻圣山,维纳斯另觅新欢是必然的事情。阿多尼斯死了,还能让维纳斯数百年念念不忘。阿多尼斯还活着,维纳斯很快就会把他当成普通前任抛到脑后。
波塞冬要的就是维纳斯对他刻骨铭心。身体暂时不能独占,心却永远只能是他的。
波塞冬眸色冷下,温柔的神性被偏执取代,那一丝愧疚被藏起,心肠又冷硬起来。
“你上次讲的故事我还没听完呢,那还是汉字写的我又看不懂,故事听到一半没下文很难受的你知道吗?你哪怕和我说完结局再死呢。”维纳斯想到这儿悲从中来,哭得更加梨花带雨。
刚刚还藏在树后犹豫要不要现身安慰的波塞冬:“……”
这个没心没肺的小家伙。
他到底在愧疚什么。
无论维纳斯怎么哀求,阿多尼斯都紧闭双眼,再也无法用温暖的眼眸看着他。
维纳斯意识到怀里抱着的只是一副空壳。
想明白这点,他果断起身,擦掉眼泪:“我要去冥界,我要去把阿多尼斯的灵魂带回来。”
伤心欲绝的爱神匆匆离开森林,要去冥界带回他的挚爱。
在维纳斯离开后,波塞冬悄无声息地从树后走出来。
他久久望着维纳斯离去的方向,从地上折了一支红玫瑰,放在鼻尖轻轻嗅闻,随后放入怀中,转身带入大海。
作者有话要说:【参考资料】
在爱神的众多情人中,阿多尼斯算得上挚爱。战神阿瑞斯特别爱吃爱神的醋,他不能忍受爱神对年轻英俊的阿多尼斯的热烈感情,就变成一头野猪杀死了这个年轻人。(另一版本是野猪是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所放,因为阿多尼斯自称比她更擅长狩猎)
爱神得知后慌忙跑去救他,路途中白玫瑰的刺划破了赤足,鲜血滴在地里,跑过的地方逐渐开满了鲜红的玫瑰,这就是红玫瑰的来历。
第35章 冥界
冥界没有阳光,土地寸草不生,痛苦之河中充满亡灵的哭嚎。维纳斯一身白色神袍,金发垂落,是这黑暗幽冥中唯一的明艳。
这里没有圣山的繁华,没有人间的美丽,只有永恒的空荡与死寂,还有黑暗里从河中传出的毛骨悚然的声音。
维纳斯害怕地抱紧手臂。他确实不是能吃苦的神祇,连对糟糕的环境都很不适应,要不是为了寻找阿多尼斯的灵魂,他恨不得立刻逃离这里。
但为了阿多尼斯,他还是坚定地往里走。
在冥界大门前,地狱三头犬刻耳柏洛斯正在沉睡,一旦有生人想要闯入,它就会睁开眼睛将不速之客赶走。
维纳斯有些不知所措。地狱的看门狗只会允许亡灵进入,还有冥界一系的神明可以来去自如。身为奥林匹斯神,他没有办法进入冥府。
他徘徊在地狱门前,陷入为难。
“维纳斯?”一道惊讶的声音传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维纳斯抬头,见到熟悉的神,突然振奋:“赫尔墨斯!”
对了,他怎么没想到,奥林匹斯神中还有一位神可以在冥界自由出入,那就是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干了很多份兼职。他是众神的使者,是行路者、医生、小偷和商人的保护神,是欺诈、迅捷与雄辩之神,还是亡魂的引渡使者,负责将亡灵引到冥界,属于冥界的编外成员。
毕竟赫尔墨斯出生时是一无所有的私生子,能有今天的地位全靠自己打拼。他在圣山上人缘很好,人脉很广,连跟冥界都有几分交情,全靠这么多年的疯狂工作,忙得甚至没有时间谈恋爱。
圣山上没有情人的男神赫菲斯托斯算一个,赫尔墨斯算一个。但因为赫尔墨斯永远保持少年人的模样,众神都没把他当成熟男人看待。
就算他实际比维纳斯大几百岁,成年后的维纳斯看他都像个弟弟。
“赫尔墨斯,你有没有接引到一名叫阿多尼斯的亡灵?金发,大概这么高,长得很好看,眼睛是金色的。”维纳斯迫不及待地问。
赫尔墨斯摇头:“没有。你不如去问问塔纳托斯和修普诺斯?我只是分担一部分他们的工作。”
死神塔纳托斯负责用镰刀收割亡魂,睡神修普诺斯负责让躯体陷入长眠——不然就会出现行尸走肉的现象。而被镰刀从躯体分割出来的亡魂,就由兄弟俩一起带到冥界,职责与东方的黑白无常相似。有时候忙不过来,赫尔墨斯就会来帮忙,因此他和死神兄弟的关系也很不错。
后来冥王也效仿东方,为了减轻心腹的工作压力,招聘一大堆临时死神和睡神,复制一大把山寨镰刀安眠药。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正要去问。”维纳斯为难地看了眼地狱三头犬,“但我进不去。”
“没事,我带你进去。”赫尔墨斯非常爽快。
维纳斯感激道:“谢谢你,遇到你真是我今天最幸运的事!”
在赫尔墨斯的带领下,地狱三头犬对他们视而不见,他们轻轻松松就进了冥界大门。
“阿多尼斯是你在凡间的朋友吗?”赫尔墨斯聊八卦似的提起。他知道维纳斯这段日子经常往山下跑,那位阿多尼斯或许不只是朋友,而是情人。谁会为一名普通朋友跑到冥界来讨要灵魂呢?
“算是吧。”维纳斯没有要详细解释的意思。他不是傻白甜,见识过了圣山上因为嫉妒惹出来的祸事,他又拥有那么多追求者,隐瞒阿多尼斯的情人身份是对他的保护。
“他出了意外死去,我想要把他的灵魂带回人间。”维纳斯说。
“冥王陛下不会同意的。”赫尔墨斯说,“人死不能复生,他不可能为了你破坏人间秩序。”
维纳斯抿唇:“不试试怎么知道?”
赫尔墨斯叹气:“冥王陛下铁面无私。”
维纳斯想了想:“如果我和他睡一觉呢?”
赫尔墨斯:“咳咳咳!”
圣山上流传一句话,要是能和美神维纳斯共度春宵,摘星星摘月亮都得答应他。
光是平时看着这张脸,都少有人可以拒绝美神的请求。要是在床上,那简直要命都能给了。
赫尔墨斯还以为维纳斯没有听见这种话,现在看来,维纳斯不仅听见了,还放在心上。
“你和冥王陛下睡觉,你那位情……朋友,不会介意吗?”赫尔墨斯提醒。
维纳斯:“可我是为了救他。”
赫尔墨斯:“他要是知道你用这种方法救他,就算活过来可能也会再气死一次。”
“啊?这样吗?可就算他没死,我迟早也会和别人睡。要是每睡一次他就得气死一次,我得救他多少次啊?”维纳斯忧愁道,“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生气。”
赫尔墨斯:“……”幸亏他并不是真爱维纳斯,不然听到这话他也得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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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见到了王座上的冥王哈迪斯。一名全身被黑袍笼罩的神祇与一名美丽的金发少年分别站在他左右,那是死神塔纳托斯与睡神修普诺斯。
哈迪斯是位相貌不俗,气质冷峻的黑衣男神。他听完维纳斯的来意,果然不为所动:“亡者的灵魂不可返回大地,这是规矩。”
维纳斯不甘心地加筹码:“如果用我的一夜来交换呢?”
哈迪斯淡淡注视他。
维纳斯咬唇,干脆利落地解开自己的神袍。
赫尔墨斯双眸放大,眼底浮现起丝丝欲念。哈迪斯目光平静,宛如一潭死水。性情较温柔绅士的睡神修普诺斯则下意识移开视线。
维纳斯衣服脱到一半,一件黑袍从天上飞过来,将维纳斯遮盖得严严实实。
他抬头看去,冥王左后方站着一名阴郁漂亮的银发少年,瞳孔是银色的,瞧着冷淡又苍白。
是那位总是将自己笼罩在黑袍下的死神的真容。
死神将他的黑袍披在了维纳斯身上。
维纳斯轻轻眨了下眼。爱神没有羞耻与难堪的感觉,他也清楚圣山上那些神祇心里想的都是怎么把他的衣服扒光,以至于当有人为他披上衣服时,他对这样的尊重感到陌生。
不,并不陌生,上回赫菲斯托斯也是克制地为他盖上被子。
为什么有的神明可以不被欲望所吸引呢?维纳斯理解不了三位处女神,正如她们理解不了他。维纳斯也不明白赫菲斯托斯为什么明明爱他却隐忍克制,冥界神明更是对他从头到尾无动于衷。
“美神殿下。”好脾气的修普诺斯开口,“其实我们并未见到您说的那位名叫阿多尼斯的青年的亡魂。”
维纳斯一愣,第一反应是不相信:“不会的,我亲眼见到他死去,凡人的亡魂不都是归于冥界——”他突然哑声。
是的,他忘了,阿多尼斯不是凡人。
可他一直没有问。
神明也是会死的。并不是神就不会死,他们没病没灾时是可以不老不灭,可遇到灾难依然会死去。神明的陨落就是神格销毁,连灵魂都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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