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归荼
好甜蜜,感觉在演青春偶像剧。
怕宿舍里还有别人,不好说话。走到楼下时,许戈停住脚步。
林雪河被阳光晒得脱力,头脑昏沉时忽然被他拉住,险些踉跄。
紧接着,就看到他一脸害羞地表白,“呐,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喽。”
“……”
记忆如无孔不入的阳光,歹毒地袭来。
林雪河在脑海中倒带,终于理解了前面他明里暗里那些奇怪的言语。
“不行。”林雪河拒绝道,“我已经有未婚夫了。”
许戈愣在原地,受惊又受伤。“可是我以为你费这么大功夫出来找他,就是为了解除婚约的……不是吗?”
他着急地说,“小河,你怎么会想跟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人结婚呢?”
“我们也从来没见过面。”林雪河奇怪地说,“你怎么会想要跟我在一起呢?”
宿舍楼下人来人往。
陆崇刚上完课,心烦得很,饭都不想吃就直接回宿舍,没想到一回来就看见这场面。
拉拉扯扯的在干嘛啊。
“那当然是因为……你一开始就帮了我,我们还在网上聊了那么久,日久生情,再加上刚刚见面……”
他红着脸说,“我对你一见钟情啊。”
林雪河似懂非懂地点了一下头,眼角余光里人影晃动,欣然开口道,“可我对我的未婚夫,也是一见钟情。”
第10章
“什么,这,难道你一见钟情的对象不是我吗?”许戈不敢相信地看着他,“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就一口气打给我五十万啊。”
真金白银的爱最令人动心。如果这都不算爱情,那什么才算?
是有这么回事。但林雪河真的不懂他在激动什么,听来听去,勉强把这份感情理解成过度感激产生的错觉,“那你还我不就好了。”
“……”
陆崇把脚步放得再慢,听到这会儿也走到跟前了。
幸灾乐祸不好,起码出于室友情义也得给个面子装装傻。他清了清嗓子,掩饰嘴角的笑意,“你们在楼下杵着干什么?太阳这么大,怎么不上去说。”
许戈哀怨地看了他一眼,完全不想跟这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室友说话,游魂般往楼上飘。
这初恋幻想破灭的模样,跟他八岁时经历过的何其相似。陆崇很想致以同情,一整个上午的烦闷心情却诚实地消散无踪。
林雪河站在原地没动。
他不想再上去了。倒不是怕见到许戈,他是嫌宿舍里地方太小,连张沙发都没有。就算有床可以睡,他也不想跟几个人挤在一间。
“你晚上一定要住宿舍吗?陪我住酒店多好啊。”他站在树荫里,漫不经心地说,“我害怕嘛,自己睡不着。”
陆崇的沉默震耳欲聋。
在剧组装小孩的时候,说这种话起码还会挤两滴眼泪。
刚刚还说什么一见钟情,转眼就连装都懒得装了,到底在想什么啊。
陆崇惊醒,自己居然还真把刚才那鬼话听进心里去了。
稍微动脑子想也知道,那只不过是用来挡掉许戈示好的假话。他要是信以为真拿出来问,肯定会被反过来嘲笑自作多情。
阴险狡诈的吸血鬼。
“不去。”陆崇说,“我有钱烧的啊?有宿舍住什么酒店。”
“小河!”
说话间许戈又飘下了楼,朝着两人跑来。
这次他手里揣了张校园卡,不由分说地塞进林雪河的口袋,“这卡上有十万,是我全部的积蓄,剩下的我再攒了还你。”
“等还完你的钱以后,我就可以公平公正地追求你了。我是不会放弃的!”
他不敢看陆崇,发表完宣言就头也不回地离开,开始自己为爱攒钱的大计划。
林雪河掏出兜里的卡片看了看,朝陆崇一扬,“刚好,我请你。”
陆崇:“……”
“跟我一起住。”他用血族标志性的魅惑语气说,“我可以告诉你解除婚约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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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件倒是可以考虑。
明知可能有诈,陆崇还是将信将疑地跟上了他,“现在就去?”
“不急。”林雪河说,“现在是不是快到你们吃午饭的时间了?许戈说每到饭点,人都特别多。”
“那当然,这是学校啊。”陆崇说。
“我想去个能看到人,但是四周没有人的地方。”
他推高帽檐,露出一双暗金色的眼睛,盯着陆崇看。只差把“带我去”三个字写在脸上。
陆崇逐渐被指使得失去脾气,“……跟我来吧。”
午饭高峰期还没到,校园里行人不多。他撑开宽大的黑色遮阳伞,挡在林雪河头顶,一起往他下午还有课的教学楼走。
路过楼下的自动售卖机,他顺手买了果汁饭团三明治。林雪河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操作机器,也买了一瓶番茄汁,红红的很像血族爱喝的饮料。
但是他白天并没有食欲,只是觉得机器有意思,买完又递给了陆崇。
“教学楼没有电梯。”陆崇拉开饭团咬了一口,“一共六层,找太阳晒不着的地方走。”
楼梯设计成交错的螺旋造型,建筑群中还有镂空,阳光在台阶上投下成片的碎影。
他边走边吃,没手撑伞。林雪河也懒得撑,把伞收起来当拐杖,一级级往楼上走。
他体力确实不行,走到四楼就停下来喘/气。
陆崇把包装袋丢进楼梯转角的垃圾桶,趁他休息,拧开那瓶番茄汁一饮而尽,又靠在扶手上慢悠悠地拆开三明治。
林雪河摘掉帽子,脸吹到风感觉好受了些,抽空瞥他一眼,“你真能吃。”
“不好意思,我还在长身体。”陆崇面不改色道。
讨厌一边他楼梯一边吃东西还面不改色的人类。
林雪河气喘吁吁,继续往上走。
他没有陆崇那样明确的年龄观。
大概是从出生起就被关在家里,又不喜欢过生日,他总是忘记自己活了多久。有时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没有长大的契机,有时又感到身体孱弱如年迈的老人,仿佛已经活了很久。
无论想要什么东西,只要说出来,马上就会有血仆毕恭毕敬地送进他的房间里。房间就是整个世界。
在一成不变的环境里,他看到的大部分东西都是静止的。无休无止的独处,让时间的流动失去准确性。
所以,他并不喜欢许戈带他走过的那些优美又宁静的景色。如果要看精致的花园,他在家里就已经逛够了。
顶楼到了,再走一段步梯上去就是天台。陆崇示意他把伞打开,上前拧动锁芯,打开通往天台的门。
“这锁坏了很久都没修,学校也真是心大。”陆崇说。
天台上没有足够高的围栏遮挡。在楼顶上看风景确实不错,但万一有人上来是要干什么傻事也过于方便。
他为这事儿已经跟学校反映了两次,上周是第二次写纸条放进校长室外的意见箱里,到现在都没个结果。
再无屋顶遮挡。林雪河撑着伞走进阳光里,热度很快便通过伞面倾洒在身上。
陆崇叫他把外衣脱掉,咬着三明治絮絮叨叨,“是不是傻,黑色最吸热了,你还从头到脚穿一身。下回穿白的。”
林雪河觉得他在旁边有点烦,但好处是能帮忙拿外套,就又没说话。
对陆崇这样的人类来说,春天的阳光晒在身上,应该是很惬意的。
“舒服得令人想伸个懒腰”,人类文学里是这样写的。
他没有体会过类似的感觉。从出生那一刻起,最柔和的阳光对他而言也显得太过暴烈。
下课铃响起来。他明显感到脚下传来震动。人声逐渐鼎沸,不同楼栋里跑出的学生成群结队,很快填满了他的视野。
铃声令下,校园里填满了人,从不同的方向出现,往不同的方向移动。
每一条道路上都有人头攒动,像溯洄的鱼□□织不息。还有不守规则横穿草坪的,跑到一半系鞋带的,被自行车队伍堵在路口夹缝中穿行的。
零星迷路的小鱼独自凌乱一段,走着走着又融入到某一条主流中。从有序中游离,最终又回归有序,在强大的系统里循环流动。
林雪河站在高高的楼顶,看得几乎入神。无惧阳光渗透伞面将他的皮肤晒伤,仿佛能这样站着看一整天。
他喜欢看到人,但不喜欢置身其中。
太习惯独处,即便已经离开了家,可以随意地走进人群里,他自己也还是无法适应。
陆崇不明白满校园着急赶去吃午饭的人头有什么好看的。把自己的饭吃完,开始有一下没一下地偷瞟林雪河。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长这么大从没离开过家门,那这幅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倒也情有可原。
最近拍戏总琢磨镜头感。陆崇想,他倒是挺适合拍电影的,往这一站就自成一片天地,从头到脚透露出贵族式的落寞孤独。
可以去经典青春伤痛文学改编的电影里当台柱。
话又说回来,血族都是这么瘦么?
成天不好好吃饭只喝血,难怪这么瘦。只穿一件衬衫看着薄得像纸片人,他一只手都能扛起来做蹲起。
是不是就得这样的才符合镜头审美啊。上周导演还嫌他太壮了想让他减肥。关键是他哪里肥了,明明身上都是肌肉好么。
陆崇乱七八糟想了一通,开口问,“你没有带手机吗?”这几天除了拍戏形影不离,都从没见他玩过手机。
“有这个。”林雪河拉高了袖子,露出自己的小天才电话手表。
陆崇眼角一抽,找出自己的微信码,“能扫吗?加我好友。等我上完课叫你一起走。”
手表是为了方便携带,加好友的功能当然有。林雪河说,“要走了吗?我想跟你一起上课。”
怎么这么黏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