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 第21章

作者:priest 标签: 年下 玄幻灵异

沈易翻了个白眼:“你看,你在北疆搞了这么大的事,瞒了他这么久,他对你掏心挖肺,你呢?他现在都觉得你是装聋装瞎骗他——还有从小把他拉扯大的亲娘是个北蛮奸细,现在又没了,没准还是被你逼死的……”

“放屁,”顾昀截口打断他,“草原妖女那样的人,肯定是知道他们要事成才肯甘心自尽的,她要是早知道我在这,肯定明白他们没戏,才不会死呢。”

沈易将他这句话琢磨了一下,没明白这里头是怎么个因果关系,只听出了顾帅“天下英雄,舍我其谁”才是重点——什么叫“知道他在这,就明白自己没戏”?

简直无可救药。

沈易不想理他了,便敷衍道:“你让他安安静静地自己待几天,别拿着哄小妾那一套跑去烦他,等他自己回过神来吧。”

顾昀:“我没有小妾。”

沈易冷笑道:“是啊,你连个老婆也没有。”

顾昀给了他一脚。

不过走了两步,顾大帅又琢磨过味来了,认为此事正中下怀——正好他也懒得回京城。

可带着个小皇子,总不能老在雁回滞留,他微微转念,一个馊主意便计上心头。

顾昀对沈易说道:“正好,昨天晚上的折子还没发出去呢,你回去再改一改,就说四殿下至纯至孝,虽然忠孝难两全,到底为国为民大义灭亲,但事后哀痛过度,一病不起,我们在雁回休整一阵子,等殿下身体痊愈再回京。一定要写得合情合理,争取把皇上看哭了。”

沈易:“……”

但凡要是打得过,他现在一定要亲手将姓顾的打哭了。

可惜,人算赶不上天算。

第二天顾昀赖在墙头上看长庚练剑的时候,一个玄鹰突然送来了加急的金牌令,顾昀只看了一眼,脸色就变了。

皇上病危,召安定侯带四皇子速归。

顾昀翻身从墙头上一跃而下,长庚隐约听见他在院墙外对什么人吩咐道:“叫季平来见我,我们马上准备回京。”

长庚愣了愣,拄着重剑站定,嗅到了一点前途未卜的味道。

整个大梁的人都觉得他是什么四皇子,除了他自己。

长庚总觉得自己命格太贱,如果真是个皇子,不管是纯种还是杂种,总应该有真龙天子血脉庇护吧?

何至这样呢?

不过话说回来,他到底是皇亲国戚还是乞丐贱胚,自己说了也不算。

葛胖小察言观色,机灵地看出了长庚心情不怎么样,立刻笑嘻嘻地凑上来:“没事,大哥,以后我追随你,你要是当大将军,我就给你当侍卫,你要是当大官,我就给你当书童,你要是当皇帝,我就给你当太……唔!”

长庚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瞪眼道:“这种胡话是乱说的吗,你不要命了?”

葛胖小一双绿豆眼转来转去。

长庚郁结的心情突然好了一些,屠户家的小胖子都没怎样,他要是再惴惴不安,岂不是显得太没用了吗?

长庚心道:“我干脆自己跑了吧,反正也没牵没挂的,跑到个深山老林当猎户,谁也找不着。”

然而决定要跑,首先要割舍掉十六……顾昀,长庚试着动了一刀,疼得肝肠寸断的,只好暂时拖延搁置,这一搁置,便随波逐流地被顾昀带上了返京的路。

葛胖小说追随他就追随他,这乡下长大的男孩魄力十足地给自己选了一条远上帝都的路,还买一个搭一个——第二天准备出发的时候,长庚看着自己面前虽然换上男孩打扮,却活像女扮男装一样的曹娘子,实在没什么想法。

曹娘子鼓足勇气,嘤嘤嗡嗡地捏着嗓子道:“长庚大哥,那天你在暗河边救了我的命,我爹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忘恩负义,救命之恩应当以身相许……”

长庚听到“男子汉大丈夫”的时候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听到“以身相许”的时候已经有点胃疼了,干巴巴地回道:“以身相许就很不必了。”

曹娘子耳根通红,羞答答地说道:“我……就是想跟你去京城,服侍左右。”

长庚本想一口回绝,可是话到了嘴边,又莫名其妙地自己滑进了他的喉咙,印象里,葛胖小和曹娘子一个是跟屁虫,一个压根没在他面前说过几句完整话,跟自己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可是一旦离开了雁回小镇,这两人却好像成了他对这里全部的记忆——沈十六不算。

长庚犹豫了一下,转头一边顾昀拨给他路上用的侍卫道:“劳烦这位大哥问一下安定侯。”

侍卫很快回来了:“大帅说全凭殿下做主。”

长庚轻轻吐出一口气,心想果然,这种不足挂齿的小事,顾昀是不会管的。

带上了葛胖小和曹娘子,长庚翻身上马,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背后的雁回小镇。

这里曾经有巨鸢归来,两岸喧闹的人群夹道相迎,虽然清贫如洗,但总还都是平静快乐的,如今只不过被战火扫了个边,整个小镇就仿佛已经落入了一片阴影里,远近只有鸦声此起彼伏。

长庚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预感——他觉得从前那些快乐简单的日子,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玄铁营的劲旅一路急行军似的往京城赶,饶是少年人精力旺盛,几天下来也不由得筋疲力尽。

这日露宿一处山谷时,长庚昏昏沉沉中做了个别出心裁的噩梦,梦见他自己手里拿着一把钢刀,一刀洞穿了顾昀的胸口,血喷出了老高,顾昀面如纸,眼神黯淡,微微带着一点游离的散乱,一行细细的血迹顺着他嘴角流下来。

长庚大叫一声“义父”,惊坐而起,一头一脑的热汗,他下意识地在胸口上摸了一把。

长庚磨平了那把废了的袖中丝,发现它废得很别致,上面被紫流金灼烧后留下的痕迹宛如花纹,像一朵祥云的样子,便自己穿了个洞,挂在了脖子上。

那把袖中丝帮他杀了一个蛮人,长庚认为自己已经见过血,便不能算是孩子,有资格当个真正的男人了,于是终日带在身上。

玄铁片触指冰凉,渐渐平息了长庚的心绪。

他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爬出了自己的帐篷,值夜的侍卫见了,立刻要跟上,被他拒绝了。

长庚独自行至小河边,洗了一把脸,听见草丛中有细细的虫鸣,便顺手一摸,便将那小小一只寒蛩抓在了手心里。

流火便是秋凉将落,这小东西的命数,也就快要到头了。长庚觉得它怪可怜的,便撒手放了生,漫无目的地沿着河岸踱起步来,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顾昀的帅帐前。

他回过神来,自嘲地笑了一下,刚要转身离开,突然看见沈易匆匆赶来,手里端着一个瓷碗,一股熟悉的药味在原地弥漫开来。

长庚鼻子抽动了一下,走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