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 第102章

作者:弄清风 标签: 灵异神怪 甜文 玄幻灵异

  过了一会儿,陆知非觉出不对来。

  他抬头看着对面的两个人,一个小口小口慢条斯理地喝着粥,一个从容镇静地在旁边给他剥鸡蛋壳、夹菜、准备手帕擦嘴,明明全程没什么交流,但散发出来的默契足够秀陆知非一脸。

  而旁边的林千风不动如山,太白太黑正围着小饭兜吃得起劲,两只小勺子像是在粥里划船似的,吃得满脸的米粒。

  算了,这两个小胖子一定不会懂的。

  陆知非再度看向小乔和崇明,正好看到小乔就着崇明的手,把一颗剥好的茶叶蛋吃进嘴里。那是陆知非用鹌鹑蛋煮的,一口一个吃起来刚刚好。

  此时此刻陆知非深切地明白了一句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然而商四很快就打着哈欠眯着眼出现了,小乔看着他,哼了一声,拿起手帕擦了擦嘴,“我吃饱了。”

  小乔对敌手册第三条——永远不要让你的敌人有任何反击的机会。

  其实陆知非也没有想要反击,看着小乔离开的背影,反而深刻反省了一下平日里他跟商四是不是有点太不注意了。

  青春期的孩子,都是很敏感的。

  商四却完全不知道刚才都发生了什么,还觉得困,坐在陆知非旁边头一歪,靠在他肩膀上来了个大鸟依人,“还想睡。”

  “那就去睡。”陆知非继续吃东西。

  “不行,我还要送你去上学。”商四说着,懒洋洋地伸手抱住陆知非的腰,大脑袋蹭着他的脖子,整个人迷迷糊糊的,“我要吃茶叶蛋。”

  “坐好了自己吃。”陆知非刚刚才下定决心,不能总是纵容自己跟商四那么黏糊,于是推了推他,想让他坐端正。

  商四不答应,又靠上来,像只树懒似的怎么赶都赶不走,“你喂我吃嘛。”

  两个小胖子闻言都抬起头来,看着自己主人耍无赖的样子,有样学样地把勺子往陆知非面前一递,眨巴着两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充满期待地看着他,“陆陆,喂!”

  商四登时就清醒了,瞪着两个小胖子,“有饭自己吃,都多大了,丢不丢人!”

  陆知非:“……”

  小胖子哭唧唧,“那主人你为什么不自己吃?”

  “因为我年纪太大了。”商四说得理直气壮。

  两个小胖子对视一眼,醍醐灌顶——原来如此啊。

  陆知非看不下去了,喝完最后一口粥,把碗筷放下,然后说:“既然如此,那就让太白太黑喂你吧。”

  太白太黑连忙点头,“嗯啊嗯啊,太白(太黑)可以哒!”

  “我拒绝。”商四严肃拒绝,话音落下,太白太黑就瘪着小嘴一脸伤心地看着他,“为什么嘛?”

  又来了又来了又来了,商四看着他们好像下一秒就能悲伤痛哭的表情,忽然有些想不起来自己会养两条锦鲤的原因。

  貌似是不知道多久前,商四在某个王爷的王府里垂钓时,这两条贪吃的鱼咬了他的钩。钓起来一看,哟,两个小妖怪。

  商四不记得为什么要带他们回来了,但现在想想,应该是拎回来当储备粮的?可是为什么到了现在,区区储备粮也敢爬到他头上来当祖宗?

  “啊,张嘴!”太白太黑却已经撸袖子上了,两只小胖手伸过来两个勺子,拿不稳还抖啊抖啊,一半都洒在了外面。

  商四黑着脸看着那勺子,上面肯定有他们的口水。

  可两个小胖子哪儿顾得了这么多啊,看到商四迟迟不肯吃,嘴一瘪金豆豆就掉了下来。主人一定是嫌弃他们了,肯定的,太白(太黑)要伤心死掉了。

  商四怕了他们了,只好张嘴把勺子里的粥都喝下去。可怜他还得照顾太白太黑的身高,整个人都快趴到桌子上了。

  于是在厨房收拾东西的陆知非,就听到外面不时传来商四愤怒的声音和太白太黑咯咯的笑声。

  “那是鼻孔,不是嘴巴!”

  “掉在桌上的东西能不能不要捡起来再塞给我吃!”

  “老子不吃磨牙棒!”

  书斋的早晨,一如既往地在鸡飞狗跳中充斥着温情。

  今天崇明开车商四的SUV送小乔和林千风上学,这让小乔稍稍有点不安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上了一整天的课,也没有再感到烦躁。

  再过两天就是期末考,期末考就意味着暑假的来临,坐在小乔隔壁的班长已经积极地在组织暑假的集体活动,连着好几天问小乔参不参加。

  暑假据说是有夏令营,去国外。小乔一开始是心动的,但想到崇明不可能跟着他去,就再没了兴趣。

  “那就去参加奥数竞赛吧。”林千风说。

  “没兴趣。”像个乖宝宝一样去参加各种竞赛然后捧一大堆奖杯回来,简直逊爆了。如果是小乔,他就搞个擂台让大家轮流上,然后通杀。

  “本来是数学课代表去的,但你的成绩现在已经超过了他,所以最理想的代表就变成了你。数学老师和班主任给我下达了死命令,一定要说服你。”林千风说。

  “我要是坚决不去呢?”小乔推了推眼镜。

  林千风余光瞥见小乔的课本里露出的粉红色一角,一边抽出来,一边说道:“那就是参加化学竞赛。”

  “怎么有那么多竞赛?”小乔实在想不通,大家是都太闲了吗?

  “还有物理竞赛、作文大赛、英语演讲比赛、麻将比赛和书法比赛,老师的意思是你至少要代表学校去参加一个。”

  “麻将比赛?”

  林千风这才意识到他的口误,“哦,错了,那是隔壁小区里的比赛,你要参加的话也可以。”

  “你怎么连隔壁小区要举行麻将比赛都知道?”

  “附近的鬼告诉我的。”

  小乔冷着脸思考了两秒,说:“我宁愿去参加麻将比赛。”

  他以前跟那些贵太太、二小姐们搓麻将的时候,可是打遍上海滩无敌手。虽然他每次都为情势所迫,不得不装出自己牌艺很高但太太小姐们牌艺更高所以一番激烈厮杀后小生牌差一只、大意失荆州的假象。

  想想都很憋屈。

  小乔再次拒绝了参加竞赛的要求,然后从林千风手里拿走了那封属于他的情书,一边拆开来看,一边往校门外走。

  今天崇明说要来接他一起去吃饭,提前庆祝他夺得期末考试全校第一的佳绩。

  看到等在校门口的崇明,小乔把手里的情书递过去,“念念。”

  崇明接过,粗粗扫了一眼,脸色顿时有点僵,“少爷。”

  “念。”小乔直接往副驾驶上一坐,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

  崇明只好一字一句地念,成熟温和的声音读着稍显青涩但充满纯真爱意的话语,就像是醇香的佳酿倒在可爱的猫爪型小搪瓷碗里,喝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但是崇明念到一半,还是念不下去了,“少爷,我帮你去还给她,好不好?”

  “为什么?”小乔问。

  “我会对少爷好的。”崇明终于忍不住握住了小乔的手。

  小乔别过脸,却没把手抽出来,“我自己会处理,开车,我饿了。”

  崇明看着车窗上小乔稍有些脸红的倒影,微微笑着发动了汽车。他在前些天碰到一家沪菜馆,觉得应该很合小乔的口味,一直惦记着要带他去吃。

  小乔果然吃得很满意,平日只能吃下小半碗饭的,今天吃了整整一碗。

  吃过饭两个人就慢悠悠地在街上走着,吹着夏日的晚风,即使什么都不干,都觉得分外舒坦。

  他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用担心地走在街上闲逛,走累了就停下来休息,觉得饿了就循着香味逛逛街边的小吃摊子。

  没有尔虞我诈,没有风声鹤唳,他们就是这平凡世界里再普通不过的两个人。这样走着走着,好像就能走到地老天荒去。

  崇明不由想起今天白天商四跟他说过的话,他最近也隐隐能感觉到少爷心里的不安和焦虑,他以为这只是因为自己没办法一直陪着他,所以他生气了。

  但此时此刻,崇明忽然就明白了。从前他的眼中只有少爷,从来看不见别的东西,所以只要少爷还在,他就什么都无所谓。

  可是少爷的眼里,有太多的东西,使命、责任、战友和国家。如今他终于只看着自己一个人了,崇明高兴的同时,心里也泛出一丝心疼来。

  现世是安好了,可少爷身边只剩下了自己一个人。

  “少爷,以后我们每天晚上都这样散步,好不好?”崇明觉得少爷可以过得再任性一点,再自由一些,不必再为了隐藏身份而疏远自己的朋友,不必再为了谁而让自己变成曾经最讨厌的模样。

  小乔淡淡地应着,好似有些走神。过了一会儿,他又忽然停下来,站在原地也不说话。

  崇明还以为他怎么了,低头关切地握住他的手,连声询问。小乔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一叠名片和一个优盘来,“给你。”

  “这是……”崇明愣住。

  “我给你整理的创业计划。”小乔推了推眼镜,故作镇静地摆着平日里那骄傲的姿态,说:“你那么傻,万一被人骗了怎么办?论做生意,我可比你会多了。”

第106章 胸无大志

  小乔在尝试着自己从过去走出来,毕竟停在原地自怨自艾,然后当别人眼中的可怜虫,实在太逊了。

  期末考试如期而至,小乔顺利地考完,放假。出乎陆知非意料的是,小乔没有像之前那样每天都往外跑,大部分时候他都待在房间里上网。

  陆知非也放了暑假,每天在书斋里不是画设计稿就是鼓捣点吃的,过得清闲自在。有一天他又做了些小点心,给小乔送去的时候正好看到他的电脑上一大堆数据图谱,看着挺眼熟。

  “你在炒股?”陆知非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

  “嗯,炒着玩玩。”小乔在逐渐摸索中也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路,现在是和平年代,像他这个年纪的人确实不太适合出去经商,所以他可以搞一些即使待在家里也能赚钱的买卖。比如开网店、写小说、炒股、投资,等等。前面两样不太适合他,但后面的可以试一试。

  陆知非从小不差钱,所以对于钱一直不是很看重,看着比自己小几岁的小乔有模有样地鼓捣着,忽然生出一种“吾家少年初长成”的感觉来。

  “钱还够吗?”陆知非问。

  小乔推了推眼镜,婉拒了,“够,商四给我每天两百块的零花钱,我都攒起来了。现在只是试水,用不了多少钱。”

  陆知非沉默了一会儿,说:“他是在给你发工资吗?”

  小乔耸耸肩,陆知非也没再说什么,转身出去了。其实给一百块也不多,商四不是会想得面面俱到的人,有什么东西缺的小乔就可以自己买。不过小乔虽然是大户人家出身,却没什么过分讲究的地方,身上穿的白色体恤衫还是陆知非给他做的,商四在上面大笔一挥写了三个字——不是人。

  陆知非还记得小乔拿到衣服时的表情,白眼都快翻到天上。

  不过书斋里除了陆知非,确实没有一个真真正正的人了。

  于是陆知非也给商四做了一件大码的,小乔拿着朱砂笔在上面添了两个字,“特别”,谓之——特别不是人。

  太白太黑也来瞎凑热闹,用手指沾了墨水,在旁边写了一行歪歪扭扭如同狗爬一样的小字——是太白(太黑)的主人。

  商四原本还很期待的,看到成品之后气死,勒令陆知非在晚上做饭的时候往他们的饭碗里加苦瓜和鱼腥草。陆知非当然不会听命,他还给小乔的两个字画了标有“御赐”两字的边框呢。

  更何况他都看见了,商四嘴上是特别嫌弃,可回头就把那件衣服挂在了他的衣帽间里。

  言归正传,陆知非正在给太白太黑做小肚兜。现在天热了,太白太黑最怕热,所以陆知非就给他们做了几件质地轻薄的小裤衩,其余的也不需要再穿什么,胸前肚兜一挡就行了,反正是俩可爱的小胖子,光屁股都没问题。

  小肚兜只有巴掌大,太白穿白色,上面用黑线绣了个白字;太黑穿黑的,白线秀黑字。太白太黑调皮,衣服容易脏,所以陆知非就给他们多做了几件不同样式的。

  穿上新衣服的时候,太白太黑可开心了,害羞地让陆知非帮他们把肚兜带子系成漂亮的蝴蝶结,然后看到个人就要跑到他面前三百六十度秀一圈。商四接连被他们秀了好几遍,真的恨不能去衣橱里把陆知非跟他表白时送的那件衣服拿出来穿上。可那是圆圆给他的定情信物啊,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拿出来呢?

  于是当陆知非从小乔的房间出来后,就看到商四把太白太黑夹在晾衣架上,而他自己则拿了根超长的芦苇,蹲在地上挠太白太黑的小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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