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 第96章

作者:弄清风 标签: 灵异神怪 甜文 玄幻灵异

  陆知非愣住,他?她?

  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土地公是什么意思。孟小荃的心结不在于他喜欢穿女装,而在于他对于自己本身性别的认知,存在根本性的问题。

  如果他只是喜欢穿女装而已,以他率性而为的性子,对他的生活不会造成那么大的影响。这样一想,孟小荃为什么会中途退学,为什么总是躲在欢喜山上,似乎也有了很好的解释。

  是少年时期的孟小荃勇于向家里反抗,所以得到了某种无情的对待?

  还是说他隐藏多年的秘密被窥破,最终造成了某种不可挽回的局面?

  土地公:我看你好像跟孟小荃处得挺好的,可以跟她多说说话,她应该会很开心的。

  鹿不知:愿望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土地公:他希望孟小荃能真正开心起来。

  鹿不知:这个他是不是季宵?

  土地公有些诧异,发送消息道:季宵你也认识了?

  鹿不知:刚刚见过一面。

  土地公:哦,那我把他的微信号推送给你,你待会儿自己找他聊一聊哦。

  鹿不知:那你呢?

  土地公:拯救世界[藏狐.jpg]

  陆知非看着那张自带嘲讽的沈藏的脸,猜想土地公一定是从商四那里复制的表情包。除了书斋的人,其他人用的藏狐表情包都跟沈藏长得不一样。

  虽然其他人觉得那些嘲讽脸完全没有什么差别。

  陆知非想着现在季宵和孟小荃正在开会,于是就先发送了好友申请,等到了晚上再说。但是当他回到书斋的时候,拿起手机一看,好友申请已经通过了,季宵的一句问好孤零零地挂在上面。

  纯情小助理:你好。

  陆知非看着那个名字,遥想着季宵的男神模样,一时间没能从冲击中回过神来。很快季宵又发了信息过来。

  纯情小助理:确实是我,名字是上次跟她打赌打输了,改的。

  鹿不知:挺适合你。

  纯情小助理:多谢夸奖。

  鹿不知:土地公把孟总的事跟我说了,所以,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那边的季宵却很久都没有再回话,直到陆知非准备去厨房做完饭了,才又收到他的信息。

  纯情小助理:抱歉,刚才她看到我在开会的时候微信聊天,火冒三丈,把我手机没收了。不过我的手机有指纹锁,她没打开来看。

  陆知非不由停下从冰箱里拿出食材的动作,靠在料理台上回复道:你把她抓回去开会,自己却在开会的时候开小差,她当然火冒三丈。

  纯情小助理:所以阁下有何高见?

  鹿不知:[链接]给她买这个裙子吧,是我比较喜欢的一个独立设计师的作品,夏季新款。她身材高挑,皮肤又白,正合适。

  在办公室里难得摸一次鱼的季宵点进那个链接,看到那件以“星夜”为主题的黑色露背裙,满意地勾起了嘴角。

  这个帮手,找得很准确。

  而孟小荃暗搓搓地把办公室的门打开一条缝儿,看到季宵不知道又在跟哪个人聊天,脸上还带着那种笑容,怒火烧到了天灵盖。

  但是在公司里,孟小荃还是那个精英boss孟小荃,于是她整了整领带走过去,屈指敲了敲季宵的办公桌,笑眯眯地问:“这位助理先生,你的报表都做完了吗?”

  另一边,商四也有点吃味。

  他家的圆圆,不知道在跟哪个妖艳贱货聊天,竟然连晚饭都顾不上做了,可是他身上还穿着商四特地给他网购的围裙呢!

  商四幽幽地飘进去,打开冰箱拿了罐酸奶,说:“我饿了。”

  陆知非抬头看了他一眼,说:“那就喝酸奶。”

  说完,陆知非又低头看手机去了。商四不信邪,凑过去一看——好啊,纯情小助理。

  果然是个妖艳贱货。

第100章 土地公的朋友圈(十一)

  在往常的饭菜上加一盘炸猪排和一碗鸡蛋羹,又让他抱着亲了一通,陆知非总算把某个大醋桶给哄好了。

  商四满意了,捧着装鸡蛋羹的瓷碗盘腿坐在沙发上,听陆知非说了孟小荃和季宵的事情,说:“所以,季宵想让你帮什么?”

  “具体要做什么,他也没说。我觉得该试过的他都已经试了,让孟小荃开执事咖啡馆,带她去看漫展,一直陪在她身边让她能更自由地做自己。孟小荃现在看起来是过得很潇洒,可如果她真的像表面上那么开心,为什么还要一个人去欢喜山?”

  商四舀了一大口爽滑嫩口的鸡蛋羹塞在嘴里,说:“那就说明她还被困在欢喜山的迷阵里,一直没走出去。就像小乔一样。”

  囿于往事,难以忘记。

  孟小荃的时间跟其他人一样,在不断地往前走着,可是她抬眼望出去的时候,看到的仿佛还是那天在欢喜山上看见的迷雾。

  她好像被困在了这里,不管是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都逃脱不了迷雾的笼罩范围。她试图从里面走出来,于是一次次地回到那里,回到那个转折点。

  空无一人的欢喜山,入了夜,就显得尤为可怖。

  孟小荃有时会害怕地在山上狂奔,好像后头有什么猛兽在追着她。直到有一天她坠入了那个天坑,躺在那一大片“芦苇”里的时候,她抬头看着静谧的夜空里繁星闪烁,忽然觉得呆在这里也不错。

  这里不会有任何人来烦她,那些憎恶她的、害怕她的,亦或是那些令人烦躁的声音,都听不见。

  不会像现在这样。

  聒噪。

  “你说完了?说完了就回去。”孟小荃冷脸从沙发上站起来,扫了一眼旁边已经呆掉的保姆,“下次不要随便什么人都放进来。”

  “是,先生。”保姆忙不迭应下,坐在沙发对面的端庄妇人却皱起了眉,“我是你妈,能是外人吗?连你身边的助理都能随便进出你的房子,为什么我不能进来?”

  “你如果每次来都要讲同样的话,那大可不必。”

  “我只是担心你。”妇人脸上的神色软和下来,“都十多年了,我跟你爸也不想再跟当年一样逼你。现在他在家里养养花弄弄草,脾气也改好了不少,你终归是我们的孩子,我们都希望你过得好。可你现在这样……那么……也不是个办法啊。”

  “我怎么了?不伦不类?”孟小荃语含讥讽。

  妇人有些难以启齿,犹豫了片刻才说:“你以前不是总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儿吗?可你现在这脾气,哪里又像个女孩子?”

  “谁说女孩子就一定要柔柔弱弱、懂事听话了?哪条法律规定的我怎么不知道?我穿得了高跟鞋也能打得了人,碍着谁了?”

  见孟小荃动怒了,妇人连忙安抚,“妈也不跟你说这个了,我跟你爸商量了一下,你如果真的想……想做一个女孩子,也可以,国外有些医疗机构我们打听过了,都可以做手术。你回来之后编个谎,至少能堂堂正正地出去,以后结婚也……”

  “我现在就不堂堂正正了?”孟小荃反问。

  “我哪儿有这个意思,难道我是在害你吗?!”妇人也生气了,“我们都已经做出这么大的让步了,你还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想怎么样?”

  孟小荃利落反问:“我如果去做手术,那公司呢?”

  “公司当然有你爸管,你不用操心。等做完手术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是时候该……”

  孟小荃气笑了,满含着嘲讽和凉意的笑声就像针一样扎在妇人心上,让她刚提起的气一下子就都泄了。她哪里还不明白,这儿子从头到尾就是在听戏。

  “你……”妇人你了半天,都没说出下文来。说到底她自恃涵养,完全做不来像孟小荃那样肆无忌惮。

  孟小荃却无心再跟她多说一句话,冷声让季宵送客,就转身进了卧室。

  季宵把人送到门口,余光瞥见孟小荃重重摔上的房门,看向妇人的脸上多了一丝笑意,“夫人,孟总就这个脾气,你不要生气。”

  妇人哪想跟个助理说什么,虽然她怀疑季宵跟孟小荃之间有猫腻,但总也没抓住什么把柄。她此刻心很乱,有点难过,还有很多气,只想早点离开这里。

  然而她刚转身,季宵的声音就从背后传来,“夫人,其实我觉得你刚才的那个提议很好。我正好挺稀罕孟总的,等她做完手术,我就光明正大地跟她结婚。到时候公司的事情就都由我来处理好了,你们还去弄弄花弄弄草,颐养天年。”

  “无耻!”妇人搜肠刮肚都没找出什么更难听的词来,于是又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转身走了。

  季宵等她走了,眸中的笑意迅速冷了下来。

  回头看着紧闭的房门,季宵的眼里又泛出心疼来。走到门前站定,季宵敲了敲门,“孟总?”

  房间里没有人回话,季宵又叫了一声,还是没人回答。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慌袭上心头,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一下就把房门踹开。

  “砰!”房门大开,一瞬间带起的气流和洞开的窗户里吹进来的冷风冲撞在一起,将米白色的落地窗帘掀起,搅乱了月色。

  孟小荃坐在梳妆台前,手里拿着把明晃晃的剪刀。剪刀的刀尖泛着金属的冷光,一瞬间让季宵的心像掉进了冰冷的湖水里。

  季宵一个箭步冲过去,徒手抓住了那把剪刀,快得让孟小荃惊讶不已。一双漂亮的细长的眼睛,就这样睁得大大的,她愣愣地看着紧张的季宵,忽然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笑得不能自已,肆无忌惮、风流畅快,一举一动都勾着季宵的魂。

  “我只是嫌刘海长了,想自己剪一下而已,你不会以为我要拿把剪刀自杀吧?”孟小荃笑问。

  季宵一颗紧绷的心刹那间就放松下来,不过他还是把剪刀从孟小荃手里拿走了,“我给你剪吧。”

  “你行吗?”孟小荃挑眉。

  “孟总,不要问男人你行不行这种问题。”季宵友情提醒。

  孟小荃撇撇嘴,不予置评。末了,又忍不住叮嘱了一句,“剪好看点,不然明天我给全公司发邮件说你不行。”

  孟小荃的威胁总是这样,听着凶狠。

  季宵叹口气表示无奈,扳过她的肩膀让她面对着自己,然后拿着剪刀认真地在她额前比划了一下。

  “闭眼。”或许是月夜的关系,季宵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冷,但冷得很好听。就像窗外的月光一样,只要用心感受,就能体会到其中的温柔。

  孟小荃闭上了眼,世界却好像变得更加精彩。

  剪刀卡嚓卡嚓剪断头发的声音,风吹起帘子的声音,还有她的心跳声,他的呼吸声,都在耳边响起。

  看不见便意味着未知,和危险,可孟小荃的心里唯独没有害怕。

  她能感觉季宵的手时而拂过她的睫毛,温暖的手指触摸着她的皮肤,在他的身上,她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厌恶。

  其实孟小荃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所有的痛苦和纠结大抵都来源于青春期的自我挣扎,和那种孤立无援的绝望。

  就像整个人泡在冷水里,惶恐、窒息,看着水面上隐隐透出来的光,既渴望又害怕,然后在盲目寻求归属感的路途中,一次又一次被海藻缠身。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气氛愈发的温馨宁静的时候,孟小荃忽然打破了沉默,说:“我不会去做那个手术,我不需要靠医疗手段来改变自己。”

  孟小荃从小到大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坚持的一点,就是她觉得自己很正常。她从不自我厌恶,因为如果连自己都厌恶自己,世界就崩盘了。

  其实换个说法,那大概是因为她相当自恋吧。自恋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孟小荃想。

  季宵的手顿了顿,然后一边继续给她修剪着刘海,一边说道:“是吗,那可真是太好了。至少我不用担心逮个人还得逮到国外去。”

  “你趁这个机会自己出去创业,难道不好吗?”孟小荃闭着眼睛问。

  “这可不行,我的志向是吃软饭。”季宵的声音带着笑,“不如孟总给个机会?”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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