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亚动物诊所病历记录簿 第104章

作者:live 标签: 玄幻灵异

他投向骆赛手中拿着的那本书的眼神尤其郑重,好像骆赛手里拿的那本不是训练宠物的趣味书籍,而是一本传世古籍珍藏孤本。

“呃,当然可以。”

骆赛把书递了过去,对方郑重地双手接过,然后打开了前面座椅靠背处的小餐桌,把书本放在上面,打开了第一页。

“果然不错,正是这本天书!”

他露出了惊喜的神色,拿着那本封面印着卖萌小狗、内页边缘印着狗爪子的书简直是爱不惜手。

不至于吧?……骆赛有种乌鸦在头顶曲线带黑点飞过的感觉,不过对方往那一坐就是一副正气凛然的气势,实在让人不太敢过分吐槽。

骆赛想着对方大概也是家里有养狗狗的,所以才会对这本书那么有兴趣,于是就说:“你一定是看过第一册吧?我也觉得这个系列的书挺有意思,不过可能因为印量不大,所以很多书店都找不到。”

对方颇有同感地点了点头:“实在是遍寻不获,幸得兄台借与一鉴,幸甚,幸甚。”

要不是他还坐在飞机上,骆赛觉得自己八成是穿越了,不过听说最近时兴复古情怀,估计这位也是喜欢中国古文化的粉丝吧?

旅客大概觉得边看书边与别人说话并不礼貌,于是先合上了书页,然后又道:“上回得览天书,确实获益良多。我那小狗总喜四处啃咬,惹得近邻不得安生,常去追撵邻家白兔,便连那过路的猴子也不肯放过。”

骆赛不由得默默叹息。

看来听话的狗狗一个样,不听话的狗狗千千万,边牧挠墙壁,金毛啃墙砖,哈士奇把家拆着搬。

至于他家的狗狗……想起被地狱火烧焦的天花板和被严重腐蚀的地砖,也很让人泪奔啊!

估计是都是养狗的人气场比较接近,那位旅客话也多了起来:“也怪我往日对它多有纵容,才令它不服管教,后来依书训之,颇为见效,只是……唉,近日来又有了变数,我正想寻书解难,却未想遍寻不获。”

“你家养的是什么犬种?”骆赛也是一时好奇,职业病发作问了一句。

“你且一看。”旅客拿出了手机按了几下,显示屏上出现了一只狗狗的照片。

骆赛凑过去一看,什么小狗啊?!很大一只啊好不好!

宽阔的头部,呈锥形下垂状,鼻梁平直吻尖而细长。一身平滑贴身的油亮被毛,远看似是黑色,看仔细了却原来是青灰颜色,耳根处有丝质柔软的毛长长至耳尖。虽说是大型犬种,不过相对于其他犬种的魁梧体型,它的体型相对纤瘦一些,体态结实呈流线型圆拱,髋骨突出腰窝上提,收背弓起,四肢也是修长笔直。尾部更长了漂亮华丽的羽状饰毛,如同凤凰尾巴。

纤细单薄却并不等于脆弱可欺,骆赛可没有忽略掉那双杏仁形状的眼睛里的凌厉,肌肉极其发达的后躯足以让它拥有可怕的爆发力,微微张开的嘴巴露出来的两排剪刀状利牙,更是为了牢牢咬住猎物不让对方有一丝逃跑机会,这可是一头狩猎犬的范儿啊!

“这是中华细犬?”骆赛有点意外。

这个犬种可是中国古老的狩猎犬种,毕竟狩猎犬的作用并不是太大,加上国内人们都喜欢驯养拉风的外国猎犬,中华细犬还真是有点少见了。

“正是。我这小狗自小就在身边驯养,捕击猎物实为好手,只是如今已少有争斗,便也好吃好喝伺候着,近日却见它终日郁郁,实在不知缘由。”说到这里,旅客露出忧心表情,眉心也皱了起来。

身为兽医,骆赛自然明白自家狗狗生病时主人焦急的心情,虽然只是看了一张照片无法详细做诊断,但他还是能够给到一些专业意见:“我想是它应该是缺乏运动。”

“何以见得?”那位旅客将信将疑。

“狩猎犬种需要足够的空间和充分的运动,因为它们天生喜欢追捕狩猎,老是呆在家里狭小的空间,先不说到哪找兔子给它们去追猎,就算是多跑几步都要撞墙,压抑天性很容易对狗狗的心理产生影响。”

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旅客听他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眼神一亮,连忙追问:“那该如何是好?”

“中华细犬是优秀的狩猎犬,它的奔跑和跳跃能力非常优秀。如果条件许可的话,可以给它开辟一个宽敞一点的运动场所,实在不行就多带它出去遛遛,除了跑步之外还可以带它多练习跳跃,比如说玩跳杆、上楼梯之类的运动都可以多做一些。”

“原来如此!看来驯养犬只还有许多学问,如今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旅客虽然看上去是个冷硬派的人物,但说到自家狗狗,却也愿意虚心受教,看得出他对自己的狗狗是真心喜爱,而且那份紧张和关怀,与其说是关心宠物,倒更像是关心家人朋友一样。

尽管这样的免费咨询对于一位专业兽医来说费力不讨好,但骆赛却乐意多给他说些针对驯养中华细犬的建议。并不是要等到狗狗病了才需要兽医堂皇登场,其实对于狗狗来说,主人平时能够注意细节,反而更有益于狗狗的身心健康。

于是两人就这么我说你听,你问我答的,不知不觉飞机已经开始盘旋下降。

飞机隆隆降落在机场跑道上,慢慢驶入停机坪。

骆赛赶忙收拾弄乱的随身行李,旁边那位旅客却没有去拿行李,反而一脸苦恼地看着手中那本还没来得及看的《如何把不乖的犬宝宝训练成忠犬II》。

见他这样的表情,骆赛也不好意思说拿回那本书了,干脆也大方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这书送给你吧!”

“这如何使得?!”旅客一脸震惊,双手捧书猛地离座。

他这么一起身,身形拔高得简直差点顶破舱顶。

要不要这么威风凛凛,杀气腾腾啊?就连在欧洲见惯了大块头高个子的骆赛也忍不住吓了一跳,太有压迫感了这位,让他有种在寺庙里头仰望武神塑像的错觉……

见对方如获至宝的神色,骆赛反而有点不好意思,连忙摆手:“不要紧的,这书我都看过两遍了。”

旅客按捺住内心激动,仔细将那本书贴身放好,这才又向骆赛行了个拱手大礼:“多谢相赠宝书,只是未请教阁下尊姓大名?”

骆赛很想扶额啊,咬文嚼字是他的弱项好不好,他初中就被丢出国了,文言文什么的考不过关的啊……

不过他好歹也看过古装武侠剧,于是也回礼一拱手:“那啥,姓骆名赛。”

“他日有闲,务必到我灌江口一游,定当一尽地主之谊。”

啊?灌江口在哪的啊?

骆赛正抓破头皮都想不出那个什么口在哪块地儿,旅客已经率先递来一张名片,然后很是干脆地拱手告辞了。

“哦,ByeBye!”

骆赛挥手道别,把行李包挎好之后才低头看了一眼名片,愣了下,很淡定地摘下眼镜仔细擦了擦镜片,戴上,再重新看了一遍名片,然后他……整个人都风中凌乱了。

字不多,但清晰。

不是粗糙的油墨印刷,绝对是手书的墨字。

铁画银钩,苍劲有力,上书:【灌江口二郎显圣真君-杨戬】。

“……”

这什么情况?!

身为神仙就该去腾云驾雾啊!怎么坐飞机还坐经济舱?!怕玉帝不给报销吗?

再说刚才讨论的那只调皮的时候追兔撵猴、没处溜达的时候闹郁闷的狗狗不会就是哮天犬吧?如果是的话……

还是别带出来遛了!伤害值输出太大了!!

第85章 《病历记录八十五页:家住摸鱼巷》

“喀拉喀拉喀拉——”

拖杆箱下的小轮子磕磕碰碰地碾过青石的路面,显得有点突兀。

在四周林立着高耸的写字楼群,路上触目可见是运筹帷幄的金领和优雅时尚的白领,但是绕过一幢摩天大厦,然后再往里头这么一拐,石屎森林接驳青石小街,几乎像是一瞬间穿越到了古代。

青石板的巷道两旁都是些古朴的平房院落,不大,却很是规整,都是有些年头的屋子了,青苔苍草很不客气地侵占了石缝砖隙,没有开凿重铺的路面又窄又弯,坑坑洼洼,公车是开不进来了,轿车不要太豪华级别估计也凑合能进,只是这样反而难得有一份隔绝了外世烦嚣的清静。

这么个黄金地段也不是没有人打主意的,不过这条不太多人知道的小巷还有那么一点历史根由,一口据说有位三国名将在这里打了桶水洗了洗脚的水井,还有一棵挂过神仙仙衣的歪脖子树,反正零零碎碎的要说当做文物来保护还不至于,但彻底拆掉推到重建又会遭到历史文化学家的抨击,于是莫明的,在附近的商业大厦如火如荼、接二连三拔地而起的时候,这条小巷竟像是被遗忘了般留在了高楼的夹缝间。

只是毕竟毗邻商业旺地,就算偏僻了点商机还是不少,巷口附近的平房都已经改头换面地变成了特色餐馆、小茶室、咖啡屋之类的店铺,非常迎合小资们的时尚个性。

拖着拖杆箱的那位自然就是归国的骆赛了。

一走经年,离愁别绪萦绕心中。

有道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

呃,应该不算太衰吧?

忍不住摸了把绝对不稀疏还很茂密的头毛。古诗记不住太多,好歹灵光一闪捞到一句的骆赛非常难得地也文艺了一把,只不过……

“咕噜噜……”肚子发出很严重的抗议,以至于从他身边经过的漂亮白领各种侧目。文艺不能当饭吃啊,虽然在飞机上吃了两份飞机餐,可那玩意儿顶多就是凑个数,吃饱了再来聊发少年狂好了。

骆赛赶紧加快了脚步,左绕右转,总算是到了几乎是巷子尽头的一座小宅院。

呼……总算回到家了。

拖着行李走进了院子,小正方形的院子不算大,正中是一座二层的平房,青的砖墙灰的顶瓦,倒是窗棂和门框是新漆的朱红色,洋溢着生活的气息。前院有口水井,虽然已经有了自来水,但他家老妈似乎还比较喜欢用纯天然的井水,所以也没有把井封上。院角还有他老妈嫁进来时老爸给她种的一棵玉兰,只不过眼下不是季节,花没开看上去就剩光秃秃的枝桠。

院子里头似乎静悄悄的,里屋的大门也是紧锁。

骆赛不由得一头雾水,不是说老姐快要结婚了吗?怎么门口连个喜字都没贴上去啊?水静河飞是怎么回事?

不会是……走错了门?

骆赛退到院门边,仰后探头瞅了瞅门牌号,“摸鱼巷二十九号”,没错啊!

不解地在院子里走了一圈,探头探脑东瞅瞅西看看,发现屋里真是没人,不由更奇怪了。

不会是……搬家了吧?!

赶紧掏出电话,按了号码接通之后:“老妈?你们搬家了?!”

电话那头响起骆家老妈中气十足的声音:“说什么呢?!没搬!你以为老爸挖到金山啊?对了,我跟你说你先别急着回国啊!骆菲那个‘衰囡包’跟她的外国男朋友说要什么旅行结婚,不摆酒就跑去加拿大见家长了!我跟你老爸也跟着过去,看能不能把他们叫回来!所以你先不忙着定机票啊,等我们回来再说吧!不多说了,长途话费贵,就先这样啊!——”

没等他插一句话,电话已经挂断了:“嘟嘟嘟嘟——”

骆赛无比囧囧有神拖着他的行李箱,站在院子里,对着人去楼空的老屋,一片很无辜的落叶随着风在他身后打了个圈的旋儿飘过。

“不是吧……”

我擦!!!老妈你干嘛不早说啊?!!!

桌子?!桌子在哪里?!老姐你摆酒的那少说五六十围的桌子他要把它们一张张全部都掀翻啊啊啊!!

他是知道她家老姐的,那种彪悍的性格确实可以完全不受世俗摆弄,不过这么一跑,结婚摆酒什么的肯定浮云了……老姐,你可真是挥一挥衣袖,云彩是不带走了,带走了咱爹妈啊……

他也是知道他家老爸老妈的,不摆酒?!估计是不会同意,别看老妈一南方师奶软绵绵,看着比东北大汉的老爸娇弱,可绝对不好糊弄啊!

这场拉锯战绝对旷日长久,而且鹿死谁手尚未可知。在这种兵荒马乱之际,估计是没人记得曾经有一张为了避免远在欧洲的小弟赶不及回来而提早发出的请帖。

作为最后一个收到通知的倒霉小兵,他就是那个收到前方战线召集急电,不敢多问就蒙头呆脑扛起炸药包往前冲,可等冲到那里才发现,战线早就转移了……于是小兵骆赛,华丽丽地炮灰了。

夕阳的阴影就像慢慢降落的黑线般挂了他一头。

走还是留,这是个问题。

就在骆赛表面看不出什么其实内心已经在狂风中凌乱走的时候,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有礼貌的男子声音。

“请问,这里是摸鱼巷吗?”

骆赛回头一看,见院门外站着一位年轻人。

这人穿了一身酷帅利落的黑色皮衣,修身长裤和皮靴,一头简单干净的短发,看上去就是街上看到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但却没有时下年轻人的浮躁,特别一双的大大的眼睛明亮有神,被他直视的时候不但不会让人觉得突兀,反而会有被尊重的感觉。

“是的,这里就是摸鱼巷了。”骆赛指了指自己家门口的门牌。

年轻人闻言抬头,果然看到上方挂着的已经有些模糊的老旧门牌,当下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啊!真不好意思,我好久没来过,都忘了该怎么走了。”

“没什么,这里确实不好找。”

对此骆赛深表同情,打小就住在这里的他自然知道这条老巷子很欺负外人,不但岔道多,左扭右拐的,附近的墙和平房都几乎一个样,就算是在这里住的人,偶尔一走神也会摸错门牌。

小时候他就好几次在这巷子里迷路,甚至有一次在隔壁邻居家玩得太晚,那个时候也没有路灯,黑咕隆咚地摸出去,乱跑一通绕了老半天找不到家门,最后蹲在墙角哇哇大哭,谁知到灯光一亮,老爸老妈老哥老姐一看就乐了,他就蹲在自家后院的墙根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