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只殭尸爱上你 第22章

作者:杰克胡椒 标签: 玄幻灵异

  

  金费力地撑着眼皮,目不转睛地看着于承均。

  

  「均,只怕……我是不成了。」

  

  于承均这时才注意到,金的脸色发青,双颊似乎也失去了原有的光泽。

  

  ……怎么回事?于承均手忙脚乱地解开缠在金身上的铁链,随着铁链落地,金的身体像烂泥般瘫软在他身上。

  

  「师父!」于承均焦急叫道。

  

  「嗯……」鬼老头摸着下巴,沉吟道:「那个枣核钉本来就是专克殭尸、置之死地用的,而他这么久未进食大概是很难撑得住,再这样下去只怕……」

  

  鬼老头话未说完,于承均急忙让金靠在他身上,将其背后的枣核钉一枚枚起出。所幸枣核钉只有一个指节长,而真正刺入身体的部分大概只有五公厘。

  

  起出枣核钉后,金的脸色仍然未改善。于承均盯着他干裂的嘴唇,知道金一定得进食才是。

  

  他举起受伤的手,伤口才刚止血,粉红色的肉外翻,可见刚刚那一刀划得颇深。于承均用力握紧手,并用指甲抠进伤口里,不意外地看见伤口开始汨汨渗血。

  

  血沿着掌纹慢慢汇聚在一起,然后滴下。于承均撑开金的嘴,让血液滴进。

  

  尝到了血味,金的嘴唇翕动着,接着迫不及待地往血源方向凑去。

  

  于承均任凭意识不清的金像个婴儿般的抓着他的手吸吮,金还用舌尖舔舐着伤口,软滑的触感引起伤口一阵阵刺痛。

  

  血对金来说比市面上任何强调回春的保养品都有用,而且更是立即见效。他的脸色慢慢恢复白里透红,嘴唇也变得水润光泽。

  

  看到这明显的改善,于承均也露出宽心的表情。

  

  叶离和鬼老头瞠目结舌地看着两人的举动。

  

  「这小子还真是冲动。」鬼老头无奈道:「我只是想说这金毛殭尸大概是饿坏了,他便急着喂血给他,搞得一副要生离死别的样子……」

  

  叶离面色不善,只是冷哼了一声。

  

  第七章

  

  用餐完毕的金陷入沉睡之中。于承均相当担心,因为金从来没睡过觉,但目前他也束手无策,只能将金搬上床等待他醒转。

  

  接着,于承均走到厨房,痛心疾首地算着这一次造成的财物损失,并暗自下了决定,下一次在金发作之前还是要带他去其它人烟稀少的地方……没有私人财物的地方。

  

  「小气的徒儿啊,我想你应该考虑叫那金毛殭尸赔钱。」鬼老头突然冒出,看见于承均如丧考妣的脸就知道他为了什么事,于是幸灾乐祸地调侃道。

  

  「我也在考虑要让金开始打工,兴许帮忙做些家事或一起下地。」于承均头也没回道:「至于师父您造成的损失……」

  

  鬼老头大声地咳嗽,藉此转移话题道:「咱们来看看金毛殭尸是出自什么地方的吧!」

  

  于承均拿出之前拍的地形照片和资料给鬼老头,连金原本身上穿的衣服和顶戴也拿了出来。

  

  鬼老头边看边嫌弃道:「拍这什么照片?根本什么鸟都看不出来。要仔细一点的!只有这座山头怎么看?」

  

  于承均指了指照片道:「这张照片可以明显辨认出地势,确实是个养尸穴没错。」

  

  「所以我才说最好是整座山脉的详细照片,否则光这山头也只能看得出是养尸穴。」鬼老头摸出一杆烟斗,开始吞云吐雾起来。「那地方八成有其它风水穴藏在里面,否则怎么会养出一只这么奇怪的殭尸?」

  

  于承均点点头:「我还注意到了一件事,金身上的伤口愈合很快。」

  

  「他伤口还能愈合?!」鬼老头惊诧道:「一般殭尸其实就跟死了没两样,身上的皮肤绝不可能再生。」

  

  「果然是这样?」

  

  「《子不语》里说,人死后身体里一口气没散去,就有可能变成殭尸。」鬼老头凝重地说,「这一口气指的就是『魄』。而这只黄毛殭尸不仅能像活人一样思考,甚至还有再生能力,这就说明他并未死透。我想,他的魂魄应该没全部离体,至少还有『魂』存在,才能造就这么只奇怪的东西。」

  

  于承均蹙着眉头,心里不知道想些什么。

  

  鬼老头一脸阴险笑道:「这小殭尸的身分倒是越来越匪夷所思了。关于他的身分,你可有头绪了?」

  

  于承均叹道:「我实在没办法找出金的来历。之前去过大学查资料,听金的口音是英国人,但我查遍了当时英国领事馆的出入境资料也没查到一个符合。」

  

  鬼老头没应他的话,自顾自拿起金的寿衣──虽然是清代朝服样式〈注一〉──饶富兴味道:「这是他身上穿的?有意思。」

  

  「哪里?」

  

  鬼老头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又开始教训:「就叫你要认真一点,这个不学那个不学的,你以为哪个师父可以让你这样挑?」

  

  「那是因为您的观念太落伍了。」于承均挖苦道:「盗墓这行越来越难做,现在大家都搞火葬,现存的古墓大概也都被挖得差不多,大概等几年后就没墓可盗了。」

  

  「这、这是两回事啦!臭小子,你别模糊焦点!」

  

  正当两人为了盗墓业的远景争执不休时,金睁开了眼睛。

  

  嘴里还有淡淡血腥味,但却不会让人觉得恶心。这味道让他魂牵梦萦了许久,至今终于真正尝到。金能感觉到吞下的血液化为一股股暖意流向四肢百骸,这种甜美的感觉却让他感到沮丧。

  

  他已知道自己得靠活人血肉才活得下去,但在他已尝过了均的味道之后又怎么有办法接受其它人的?可他也不愿均为了他在身上下刀……

  

  金明白自己渴望撕裂血肉的欲望。纵使平常压抑得下去,但将近月圆的时候就无法克制体内汹涌的感觉。

  

  其实他都记得,记得自己发狂时的样子和想法。当时的他除了食欲以外完全无暇想到其它东西,站在面前的人就像是一盘盘料理好的佳肴,只等着他去享用。就连于承均也是,自己只将他看做一道极品料理罢了。

  

  这回虽然撑过了,但难保下一次不会变本加厉,他可不希望自己清醒后见到的是一堆断肢残骸。金缩回被子里。虽然他冰冷的身体无法使被窝暖起来,但这被子里有于承均的气味。闻了半晌,他才慢慢起身。

  

  金甫一走出房间,于承均马上敏感地察觉,走到厨房旁等待金出现后,关切道:「你还好吧?会饿吗?」

  

  鬼老头酸溜溜道:「师父我怎么就没人嘘寒问暖?」

  

  「如果师父您愿意将之前赊欠的帐还清,我自当明白怎么做。」

  

  金看着于承均包扎起的手,轻声地说:「你让我喝了你的血……」

  

  「避免浪费。」于承均振振有词道。「既然你需要喝血,比起去外面买血袋倒不如用自家产的。你没见过在家里种菜却不吃、还要花钱买菜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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