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冬瓜茶仙人
“可惜我们不下车。”钟易头也不抬看报纸,声音丝毫没有诚意。
王小明和陆小鲁都露出可惜的表情。
“那时候我还不到十岁,爷爷在柳江边上的一个小店买了一碗,分了一小半给我,辣得我直哭,哭得老板娘又多给我一碗螺丝汤。”王小明回忆道:“那时候一碗才一块五毛钱。”
“可惜那个汤还是很辣,我鼻涕都流到汤里了。”王小明陶醉地回忆。
陆小鲁也陶醉地吸了吸鼻子。
靠站的火车又缓缓向前开走了起来,钟易稳稳地翻过一张报纸,不再理会他们两人的讨论。
他们的目的地在广西西南边的一个小地方,没有从S市直达的火车,要到了南宁再转南昆线,到百色下车,找当地的客车或者黑车继续走。
广西的铁路线沿途多是山景田地,风景相当有田园风情,一路都是叶子哗哗响的竹林和波光粼粼的小河。沿路的池塘大多会在水上搭一个棚子,养上一大群白毛鸭子,火车经过的时候会嘎嘎大叫,偶尔边上的小河里覆满一片水葫芦,就有人撑着竹排去捞。
三人在南宁站等待转车,陆小鲁死活赖在火车站外的地下民俗街里买了几瓶劣质的越南香水,说是纪念品。
王小明说:“那都是忽悠游客的,你这傻瓜。”
陆小鲁拼命把香水往他的背包里塞:“我就是游客。”
身为手工宅,陆小鲁对手工帝钟易一直有种盲目崇拜的情结,时间越长越严重,不但一有空就去纠缠钟易要当他徒弟,还努力让自己向钟易靠拢——这次他也和钟易一样,背了一个硕大无比的登山包出来。
钟易等他们好不容易把东西都塞好,然后才不紧不慢地说:“百色和越南交界,你这几瓶价钱在那里的圩上能买一打。”
陆小鲁一愣。
王小明:“啊哈哈哈哈你这傻瓜!”
陆小鲁扑上去要揍王小明,结果背包太重,反而被自己的包扑倒,一个重心不稳就要扑街——扑街不要紧,但一个小孩儿正好从他面前经过,眼看着就要被他砸个正着。
陆小鲁惨叫一声伸手去推那孩子,手指头还没碰到,那孩子就被拉开了。
钟易伸出一只手勾住陆小鲁的背包带子,看孩子被抱开了,于是松手。
陆小鲁终于扑街。
抱着那孩子的王小明教育陆小鲁:“你怎么毛毛糙糙的?砸到小朋友怎么办?”
那个被他拉开的小孩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白白嫩嫩,眼睛很大,穿着一套少数民族的小衣服,藕节似的手腕上套着一个小银镯,好奇地看着陆小鲁。
“小美女,你妈妈呢?”王小明拉起她的手腕:“哎哟,是个壮族姑娘?”
“你怎么知道他不是小帅哥?”陆小鲁从地上爬起来。
“壮族姑娘会带银首饰。”钟易说:“还有一些少数民族也是……女孩子戴。”
“小满!”小姑娘的家长找来了。
王小明抬头看,一个少年挤开买票的人群,看到王小明怀里的孩子之后明显松了口气。
那孩子一看到少年就笑了,朝他张开手。
王小明把孩子还给他。
“谢谢谢谢。”少年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脑后松松地扎了个马尾,鼻梁很高,颇有几分异族的味道,普通话带点口音——但却不像本地方言。
“没事,要看紧妹妹啊,小阿妹这么可爱,走丢了就不好啦。”王小明笑嘻嘻地说。
少年冲他们微微一笑,抱着孩子转身进站。
那孩子趴在少年背上,心情很好的样子,使劲朝王小明他们挥手。
这年头宅男多少都有点萝莉控,陆小鲁和王小明顿时被萌化了,也使劲朝人家挥手。
小姑娘在少年怀里颠了一下,一道银光掉了下来。
“哎,小同学!”陆小鲁眼尖:“你妹妹的手镯掉啦!”
这是广播恰好响了,匆匆进站的少年根本没听到,直接进去了。
陆小鲁上前把那个银镯捡起来,发现那镯子做工相当不错,是个好东西。
三人也进了站,找了几个候车室都没看到那对兄妹。
“难道上车了?”陆小鲁纳闷:“怎么办?”
“不怎么办。”王小明说:“这是好事啊。”
陆小鲁:“?”
“那小阿妹八成是少数民族,一般少数民族少女的传说都很多情,你把手镯留着十几年,等那孩子十八岁了,就会来找你结婚了。”王小明笑嘻嘻地说。
“你这变态。”陆小鲁鄙视他。
“我是说真的。”王小明换上正经脸:“很多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秘术,最广为人知的就是使蛊的苗女,别说一个镯子,就是一束头发,她们也有办法找得到。在乡下有很多这样的传说,少女身上的首饰都是为了出嫁准备的,你拿了人家的嫁妆,人家只能嫁给你了。”
“真的假的?”陆小鲁大惊。
“你赚到了啊,看她哥哥就知道人家以后差不了。靠你自己有办法找一个那么漂亮的媳妇吗?”
钟易:“你们别意淫了!火车进站了。”
“那镯子怎么办?上交到哪里?”陆小鲁说。
“先拿着。”钟易皱眉扫了陆小鲁手上的镯子一眼。
王小明和陆小鲁对视一眼。
做得再精美,这也不过是个银镯子而已,钟易骄傲得很,多半不会眼馋这么一个镯子。
八成有别的理由。
和钟易有关的理由……
陆小鲁立刻起了鸡皮疙瘩:“这镯子不会真有什么邪门的地方吧?”
钟易看了他一眼。
陆小鲁默默把银镯塞进背包外侧。
“不许再乱捡东西。”钟易教训他们:“下了车不要乱说话,不要东张西望。”
“我们又不是小孩子。”王小明不服气。
钟易扫了陆小鲁一眼:“地上的东西不能随便捡起来。”
陆小鲁有点发毛:“为什么?”
“因为有时候那并不是真的失物。”钟易淡淡地说。
“刚才你也看到那小萝莉了。”陆小鲁疑惑。
钟易说:“我见过很多更可爱的。”
如果这时候的钟易脸上不是一副惯常的嘲讽表情,陆小鲁和王小明几乎都要以为他说的‘可爱’是真的褒义词了。
本来是要开陆小鲁玩笑的王小明想起刚才那孩子的打扮,还有她哥哥明显带有异族特色的轮廓,脸色不由得变了。
第40章
王小明曾经在王大壮的工作笔记上看过一个事情。
有人请王大壮去看病,说家里的年轻人突然生了重病,但到了医院却什么都查不出来。
王大壮去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只剩一口气了,看起来十分凄惨,全身长满了黄绿色的脓包,一直在渗水,把床单都濡湿了。
医院查不出具体病因,只说是一种古怪的皮肤病,可是那个年轻人身体一向很健康,没有道理病得那么急。
王大壮看到这个事情蹊跷,事无巨细地询问了发病前发生的事情,才知道这个年轻人做了一件错事。
那家人说最近并没有发生什么大事,只是有一天中午年轻人突然拿了一笔钱回家,说发了笔横财。
原来他在田里干活,中午太阳很毒,就和几个伙伴到村口大树下午休,却看到有两个外地人开车经过。
那个时候车还是个稀罕东西,能开车的人都是非富即贵,村里人很少见到。
看到有人在,车就停下了,走下来一老一少,一个老头一个年轻人,都梳大背头,那个穿戴,啧啧,老的考究,小的时髦。
那个老头看见他们,就向他们买衣服。
几个年轻人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要买衣服,老人说没有想到入秋了还这么热,没有带毛巾,身上衣服都被汗浸了一层。
当时大家都是一件蓝工衫加背心的大半,天气热当然不会穿工衫,倒也算干净,年轻人看他们有钱,就抢着把自己的衣服卖给他们。
说来也是很离奇,那两个人真的就立刻换了工衫,一点都不心疼地把脱下了的西装和夹克扔掉了——说出了汗不好洗,不要了。
在那个年代,西装是一种非常少见而且体面的衣服,很多人摸都没有摸过的——至于那件夹克,更是少见的时髦。
王大壮一听就变了脸色,问他们是不是把衣服捡回来了,然后又问衣服是什么颜色的,赶紧去拿过来。
他想的没有错,当时的人节俭,看到这么好的衣服不要了都觉得很可惜,还抢着要把衣服捡回来。
不出半个月,两个胜利者都倒下了。
但被他这么一说,年轻人的家里人才去找,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件稀罕的贵重衣服了。
王大壮听了就叹气,说年轻人实在不懂事,怕是撞瘟,问那个女人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如果是黑色的,那王大壮有办法救。如果是黄色或者绿色,那成功的几率就不大。
年轻人的老婆哭哭啼啼了半天,说好像是灰白色的。
王大壮当下就没话说了,收拾东西就要走。
一屋子的人都给他跪下了,王大壮实在不忍心,这才叹气,告诉他们,别的衣服都有有办法,但灰白色的,那不是衣服,而是人皮啊。
如果是别的颜色,那还有可能是别人做法用来祛病换灾的,但灰白色的,那就是瘟无疑了。
那是病变了的皮肤幻化成好衣服,专门吸引人穿上的。
但一旦穿上,就不可能再脱下来了。那层皮会死死附在人的身体上面,哪怕把全身都挠烂也无济于事,只能准备棺材了。
要是两个人擦了汗扔了衣服,没人去捡,那两个年轻人恐怕也会生病,但不至于死掉——偏偏他舍们不得,又捡起来了,这就等于把灾捡到自己身上了。
本来王大壮的工作笔记,王小明都是当作志怪小说来看的,但这个节骨眼一回想起来,他就不由得脸色难看起来。
不过应该不至于那么糟。
王小明立刻安慰自己。
他是看到这镯子是真的套在那个萝莉手上的,即使是再神秘的少数民族,这么点点大的孩子身上也不会戴很危险的东西。
而且钟易就喜欢搞神秘主义,说不定只是想吓唬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