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瓶座
大冬天的,阿彻还只得一身单薄的g-star牛仔服,走在大马路上冻得牙关直打战,虽然变回狗的话可以有一身金毛御寒,但这会儿他却不能变回去,卷毛特征太明显,很容易被秦修认出来。
老师留给他的话他这两天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地回响,都快能背出来了。
——认识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并不是一件坏事,如果你觉得这样做帮不了他,就换种方式试试,只要待在他身边,总会找出答案。可能有一段时间,你会觉得自己很没用,觉得自己对他而言是多余的,甚至觉得留在他身边会成为他的拖累。但这不一定是事实。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看第四个信封。等真正受不了的时候,再看吧。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第四个信封里就只有一句话——
那就离开他吧。
其实打电话给凯墨陇时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那时他想,如果老师的话和我自己的决定不一样,那我就听老师的,如果一样,那就还是听老师的。
老师给出了两个答案,区别只在于受得了还是受不了。如果我没有爱上那个人,我应该会留下来吧,或者如果留下来可以真正帮到他,我也可以隐藏住那份感情留在他身边吧,可是两样都是否,那留下来就没有意义了。
既然决定了离开,就应该立刻回灵犬镇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对小修还有留念,也许是对这个城市还有留恋,为了儿时的约定,他在这个城市里一待就是十六年,突然就要离开,竟然有些舍不得。
街对面就是tps宠物店,阿彻想起以前和秦修一起来相亲时令人哭笑不得的经历,正有些走神,忽然听见雪地里传来熟悉的大马力引擎的轰鸣声。海魂色的战斧扬起一阵白雾停在宠物店外,阿彻急忙躲进小巷子,目视穿着一身紧梆梆黑色机车夹克的秦修下了车,手里拿着一叠东西走进宠物店,没过多久又推门出来,开始在宠物店外的窗户和大门上贴东西。
他边贴边呼出热气,贴完退后看了看,往手心哈了一口气,这才揣在衣兜里转身离开。阿彻看着有点心疼,真是一头超怕冷的北极熊啊。我走以后就没人替你暖手了,早知道走之前应该先买个暖手袋的。
阿彻一直等到海魂战斧离开,才按捺不住地走到宠物店前,然后蓦地怔住。
《寻狗启事》
急寻成年金毛寻回犬,体长约一米,体重约20公斤,特征是天然卷毛,于1月14日在珊瑚街走失,如有发现请速与我联系,将重金酬谢。联系电话:133xxxxx911(秦先生)。
让他怔住的并不是这则寻狗启事……
阿彻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伸手抚上冰凉光滑的彩色打印纸,那上面除了秦修拿来当手机屏幕的那张头部照,竟然还另有好几张彩色高分辨率的照片,上面都是团在沙发上熟睡时的自己。他根本不知道秦修是在什么时候拍下这些照片的。
宠物店里也有领宠物来美容的主人正打量着那则寻狗启事,忍俊不禁:“这主人真奇怪,怎么尽趁狗狗睡着了偷拍啊?”
“阿彻!”任海搓着手臂从马路对面跑过来。
阿彻小心撕下这张寻狗启事,揣进怀里的那一刻,好像忽然就不冷了。
第66章
秦修每天都去流浪动物收容中心找狗,如果主人没能及时来找,这里的狗三天后就会被处死。虽然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举动也觉得好笑,可是那个时候病急乱投医,根本没想这么多。
走出收容中心,外面风雪更大了,秦修没心情回工作室,独自走在飘雪的街头。前方有个年轻女子牵着一条漂亮的萨摩耶停在灯柱前,秦修以为是萨摩耶要尿尿,说起来,他还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沈彻呢。
你变成人尿尿时会不会下意识地抬腿啊,秦修苦笑着想,脑子里立刻扑棱冒出小麦卷义正言辞的脸——你可千万不要拿我当宠物啊,沈彻每次说到这话时总是特别认真,而自己老是不当一回事,等他认识到为什么沈彻会如此在意这个问题时,似乎已经晚了。
手插在兜里一直走,脚步却忽然一顿,不对,那只萨摩耶并没有在灯柱上尿尿。
一回头,只见女子低头抚摸着自家狗狗的脑袋:“小美,你也认出来了?这不是任海家的阿彻吗?”
话音未落,手臂便被从身后大力一抓,女子惊讶地转头看到一脸焦急的俊美青年。
“不好意思!请问你在哪里见过这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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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辗转来到友谊大厦,问到任海的门牌号,磅磅磅地敲门,隔壁大婶实在受不了了,拉开门,满腔怒气却在看见隔壁门前回过头来的高挑花美男时全数化为了惊艳,结结巴巴道:“你……你找谁啊?”
“您好!请问任海是住这里吗?”
语气明明很礼貌,但是眼神要不要这么吓人啊!大婶捂着胸口一口气就交代了:“任海是住这里没错,但是他几天前带他的狗去南方温泉了!”然后拼命地摇脑袋,“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回来!”
秦修丢下一句“谢谢”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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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寒冬腊月就是要泡温泉人生才圆满啊!”任海喝着不知道从哪儿顺来的烧酒,靠在温泉边飘飘然地说。
阿彻看着身边温泉里上蹿下跳的猴子,心事重重。他们现在在南方温泉,但是离热闹的温泉景区很远,这边很偏僻,都是些未开发的野温泉,一个游人也没有。因为见他不开心,任海才特意邀他来这边过冬,他心想那就把这趟当做告别旅行吧,他来这城市十六年,都没好好玩过呢。
任海见狗青年趴在温泉边写日记,标题还叫什么《告别旅行》,简直快被那张文艺小青年的侧脸酸透了:“你行行好正常一点吧!哪有人泡温泉写日记的?”
阿彻埋头唰唰地在日记本上写着,边写边道:“我泡温泉有感慨为啥不能写?”
“人家有感慨都是泡完再写,你见过边泡温泉边写日记的吗?你特么怎么不拿本《西方哲学史》来看啊?”
阿彻嫌任海吵,用毛巾往脑袋上一绑遮住耳朵,不顾任海拍他的后脑勺继续写着——
多少天没见到小修,那种从人突然变回狗的意外再没有发生过。也不晓得秦修的工作室进展得怎么样了呢?说不定这会儿再回去看,工作室已经搬到帝王大厦了吧。
在离开以前该不该偷偷再看上一眼呢?算了,说好是告别旅行的。
一生一次的,告别旅行。
他对自己最后这几句的发挥感到特别满意,尤其是那个逗号,堪称神来之笔,停下笔回头欣赏了一下,赏着赏着忽然叫出声:“嗷呜!”
泡红了脸的猴子从水里拽出一根毛茸茸的大尾巴,一脸茫然,阿彻回头无奈地看着猴子:“那是我的尾巴……”
泡够温泉后,两人去温泉旅馆打算蹭点暖气。温泉泡得人通体舒畅,阿彻连日来的阴霾心情也稍微扫除了一些,哪晓得却在旅馆门前的停车坝看到那辆熟悉的白色suv。
福特征服者?怎么会在这儿?!
阿彻确定那车牌就是秦修的不会错,正纳闷,就见王子琼疾步走出旅馆,拨着手机一副着急上火的样子。阿彻想躲但已经来不及,被眼尖的造型师一眼认出来:“咦?阿彻你怎么在这儿?”王子琼看到头上绑着根毛巾一副逗比造型的卷毛青年,气不打一处来,“我说你辞职怎么也不跟我们说一声啊?!”
“啊,那个,我要回老家了,所以……”阿彻随便打了个马虎眼,心想不会秦修就在旅馆里吧,又小心问,“秦修他……也来这边了吗?”
“啊,说起这个就气人!”王子琼插着腰,愤愤地看着屡拨不通的手机,“说是要来这边找卷二,这么大的雪就一个人进山了!招呼都不打一声!”
“你说他进山了?!”阿彻瞪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