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静安路1号
“嗯。”陈臻点头示意自己在听。
“然后有一天,他失踪了。”
杨朵儿垂下眼。
“奇怪的是,我身边的所有人都说,根本就没有过傅青云这个人。我们的同学老师都不记得他,他们的记忆像是被谁抹去了一样,没有一个人记得他——”
“除了我。”
杨朵儿一脚把那颗小石头踢出去老远。
“我不信我是真的疯了,我开始找他。”
陈臻看着那颗小石头滚到路边,然后慢慢地停下。
“青云失踪之前,我在他肩上看到过很稀薄的血色……”杨朵儿眯着眼回忆着,“很奇怪的颜色,那是生命流失的迹象,我奶奶告诉过我,如果被你们吸血鬼咬过,或者当成猎物,你们会在人的身上留下自己的‘气味’。但那是古早的做法了,现在是法治社会,你们血族内部也有法律,不能随意吸人类的血,你们要么喝动物的血,要么高价去购买人血当补品喝……”
杨朵儿转过头,对上陈臻的眼睛,“我一直没有找到杀死青云的人。直到那天在学校,我看到了一个人……他的肩上也有那种很浅很浅的红色标记……我上前提醒他,问他最近见过什么人,然后我们就吵了起来……”
陈臻眉头紧皱,深吸一口气,“那个人已经死了。”
杨朵儿神色依旧是漠然的,“我知道,对我而言无所谓,我提醒过他了。”
陈臻轻轻叹气,“那你准备……继续找?”
杨朵儿点头,“找到那个人,至少我要找到青云的尸体。尸体也好,骨灰也罢,我要见到他在这个世界留下的,最后的痕迹。”
他说完,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起来。
良久杨朵儿才拍了拍陈臻的肩膀,“我先走了,你别送我了。”
陈臻哦了声,停下了脚步,看她往前走的身影。
等她走了好几步,陈臻才想起了什么,叫住了她——“杨朵儿。”
她转过身,“怎么了?”
“我还没告诉你我的名字。”
说了那么久的话,杨朵儿都没有问过他的名字,像是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一般。她记住一个人,记住的是对方的颜色,而不是名和姓。
闻言杨朵儿点了点头,“你说吧。”
“我叫维达尔。”
陈臻微微俯身朝她行了一个礼,“我会替你找到那个人的,我保证。”
第二十一章
简宁看着面前的人,轻轻叹气。
“差不多也该回部落了,也没多久了,大家都为你准备多久了,你这个正主也不回去看一眼。”
沈明光没什么所谓的笑了下,没回答,指了指简宁的裤兜,“烟。”
简宁嘴角扯了下,“刚还装呢。”说完掏出烟来,把打火机也递了过去。本来手已经伸了出去打算让他自己点,简宁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尴尬地咳了下,看沈明光把烟咬住了,才不太熟练地上前帮他点烟。
简宁是习惯被人敬烟的,估计还没做过几次这种事。
沈明光看上去却十分自然,像是并不觉得比自己年长的人给自己点烟有什么不''妥。他低头把烟点着了,吸了一口,抽烟的姿势十分娴熟。
简宁看着他这个样子开始欲言又止,又想开口催他回去,但不敢多说,只好自己默默地摸了根烟出来抽。
其实沈明光脾气还算好,就是大家都怵他。没办法,身份摆在那,长幼之分放在沈明光身上没用,只要是狼族,无论辈分多高,多能打,都得跟他低头。
“大祭司,身体越来越差了。”沈明光语气淡淡的,也听不出情绪。
简宁深深吸了口烟,“嗯,等你成年,我爸也退休了。”
狼族的成年和人类血族都有所不同,公狼20岁化形,母狼18岁化形。
沈明光快20了。
“别的部落都来人了?”沈明光问了句。
“基本都到齐了。”简宁掸了掸烟灰,“你学校那边差不多该请假请假,过两天咱们就回去。”
狼族在中国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部落,最大的一个就在川内。
世间有些事就是那么巧,狼族和血族天生是宿敌,却不约而同地把各自的总部设在了一个地区,也不知道是为了互相制衡,还是仅仅只是一个巧合。
沈明光听完没回答,开始问他另一件事,“死的这个人尸检报告出来了吗?”
“还在验。”提起这事简宁就头痛,“不用验我也知道,肯定跟血族脱不了干系……现在你就别管这事儿了,再好好享受几天人类生活。”
沈明光淡淡瞥了简宁一眼,简宁本来老神在在的,被那个神色看得尴尬地偏过头去,“……我这不是怕你出点什么事吗,我没别的意思……”
沈明光不咸不淡地冲他笑了下,把烟头灭了,“我先回去了。”
简宁心里悄悄松了口气,也想赶紧把这尊大佛送走,“行,我送你出去。”
两人并肩出了门口,刚要道别,沈明光一抬头就眼尖地看到了之前落荒而逃的陈臻,和杨朵儿的背影。
简宁看他怔住了,就和他一起站定,随着他的目光望过去,跟着他看街对面的两个人。
遥遥地隔着一条街,在一个小店门口。杨朵儿正拆开一根棒棒冰,撇开后给了陈臻一半。
陈臻明显是没见过这东西,两根手指拈着,仔细小心地打量了很久,看了看杨朵儿怎么吃,才犹犹豫豫地放进嘴里。
等看到陈臻张口嘴把那棒棒冰含进去,沈明光神色微微变了下,他目光像是被什么烫到了一般,看一眼就立刻收回来,看上去变得很不自然。
简宁看着沈明光,感觉有点奇怪。
狼族大多喜欢群居,即便有少数狼人在外生活,身边也有自己的狼人伴侣,也不至于孤独寂寞。
但沈明光不一样,他一直坚持独身。
他是狼族的“维达尔”,狼人的神,再过不久,“维达尔”的力量,就会在他身体里醒来。
沈明光不生在部落,没有亲人,一个人长大,在被祭祀找到的时候,他还在上初中。
他看上去像是个少年人,可眼里像封存了很多说不出口的秘密,整个人的气质都很沉重。
很多同族都怕他。简宁是大祭司的儿子,想着和他多亲近,才偶尔尝试着跟他和朋友一样相处。但朋友之间都是互相有来有往的,互相付出善意,沈明光却不这样来往,他对谁都很淡漠。
为人倒是克制有礼,也挑不出什么毛病,看上去没什么问题,但相处久了就会让人觉得和他隔着点什么。他像是给自己和别人画了一条清晰的界限,在线外是安全的,但你绝对不能走到线里面。
而沈明光的这个眼神已经越线了。
简宁皱了皱眉。
*
***
等陈臻把杨朵儿送走,他收到了沈明光发来的:晚上在哪里见?
陈臻反反复复地看了那条短信很久。
等手机屏幕黑下去,陈臻自嘲地扯了扯嘴角,开始沿着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走。
周身是陌生人类的味道。
很热。快到中秋了,现在大概是这个城市最热的时候。这里的天气也很有意思,总是白天憋着,闷热一天,然后一股脑地憋到晚上,痛痛快快地下一场雨。
陈臻不会觉得热。一般情况下血族的身体机能都不会有什么变化,他们只有在吸了血或者被强烈刺激后体征才会变化。
就像他第一次遇到沈明光……他就已经全然失控。
一开始是身体,第二次,第三次,在梦里,在现实中,他的失控变得频繁。从身体到思想,到一举一动,到呼吸,到感官,都失控了。
陈臻茫然地走在街上。
在他贫乏的29年的记忆中,他活得单调无味。因为身份特殊,奥兰将他保护得实在太好,他基本没有出过几次欧总部的古堡,也没有机会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的风景。沈明光就出现在他即将成年的这个节点上。那个人类新鲜,甜美,迷人,几乎是见过一面后就让他无法再忘记。
血族大多相貌上乘,气质优雅,陈臻自己就是个绝好的例子。就算是欧总部一个替他脱鞋的血侍,放在人类族群中也是一等一的品貌。他熟知美丽的标准,但却依旧被那个叫做沈明光的普通男人所吸引。
不……他不普通,他独一无二。
再不会有那样的味道。这街上熙熙攘攘,人来人往,擦肩而过的汗味、体味,这些各异的人类的味道,都平平无奇,只有沈明光特别。
陈臻对自己说:我再试一次,我跟他告白,告诉他我想跟他试试看。如果他拒绝我,我再让他忘了这一切,我也不丢脸啦。
他重新拿出手机,给沈明光发了一条短信说:八点在学校正门外的树下见吧。
就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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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光到得早一些。
陈臻到那里的时候他又在抽烟。倚着车,安静地抽烟,不做别的事,不看手机不东张西望,安安静静地等。烟头明明暗暗的,在暮色里挺好看。
等他看到陈臻才把烟踩熄了。
陈臻觉得有点好笑,他也没说什么,沈明光自己似乎非常在意,看上去很不自然。他几步走过去,对沈明光笑了一下。
沈明光看他笑,先是怔了一下,然后才淡淡地挪开目光,“来了,我们就在这里吗?其实我知道一个地方……”
“沈明光。”
被突然叫到,沈明光才再次去看陈臻。
陈臻的脸在夜色里面显得尤其小,自己一只手那么大?耳钉很亮,嘴唇的形状很好看……
陈臻看上去像是有点不好意思……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才犹豫地看向了他。
沈明光看到那个神色突然就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在那之前想跟你说点别的……”陈臻说:“之前你说你喜欢过一个人是吗。”
沈明光心里一紧:“……对。”
“你说你打算放弃了,那你是不是已经不喜欢那个人了?”
沈明光呼吸窒了下,他掐了下自己的掌心,“……可能吧,很难忘记,但我一直在试着去忘记。”
陈臻点点头,“那你之前说,你有考虑展望新生活,说可以试着接受别人是吗。”
沈明光没反应了。
陈臻看他眼神变了,心里一慌,但还是给自己打气一定要说完,就盯着沈明光漆黑的眼珠问:“你说也可以的男的,那你能接受是那个男的是……吸血鬼吗?”
沈明光还是没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