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凉蝉
阳得意竖起手指拦在嘴巴前,起身关上了卧室门,把姐姐拉到一旁,一副要分享秘密的姿态。
他告诉阳云也,自己在谈恋爱,一场注定要面对分别和流言蜚语的恋爱。而他已经为此做好了准备,决心和姚愿一起迎战。
阳云也捋了捋头发。回忆这些事情,她觉得恶心和难受。
在她对沈春澜说这些事情的时候,阳得意始终一言不发,抱着头坐在旁边。
阳云也到现在都不知道,弟弟是真的忘记了姚愿和他这段“恋情”的结局,还是故意装作不清醒,让自己忽略那些真正疼痛的部分。
精神科医生说,这是阳得意的身体和大脑在进行自我保护,它们在调节阳得意的躯体,混乱了他的回忆,压制了会令他不安的因素。
阳得意渐渐的,没有再跟任何人提起过姚愿。他顺利升上了高二,交到了新朋友,开始谈新的恋爱。
阳云也一开始也以为那是新的恋爱,直到她发现对方是隔壁学校的学生,巧得很,精神体是东北虎。
“沈老师,你认为这算是正常吗?”阳云也说,“他别的谁都不要,一定要找东北虎哨兵。他说他已经接受跟姚愿分开的事实了,我不信。”
笨拙的补偿意识。沈春澜心想,虽然笨拙,虽然短时间内看起来很有效,但实际上对阳得意的影响是可怕的。
他显然知道自己被欺骗了,但他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要承认姚愿本人伤害了自己太过困难,而要再次让姚愿重复“爱”和“喜欢”已经不可能——阳得意选择接近新的东北虎哨兵,从东北虎身上获得安慰。
阳得意心里很清楚,这些安慰都是虚假的,是没有用的。但是这些安慰对他来说,是短效但有用的止痛剂。东北虎哨兵说爱他、逗他笑的时候,阳得意才能确认,自己的初恋并不全是疼痛和难堪,并不全由欺骗开启,它给自己留下的仍旧还有美好快乐的部分。
而他自己不是愚蠢的,不是被戏弄后丢弃的那一个。
他的耳洞越打越多,耳环不肯摘下。每每遇到不好的事情,仍然会下意识触碰耳朵。那是姚愿赐给他的——或者说,那是他第一次的爱情在他身体上留下的印记,用疼痛流血的方式,开启了他对爱这件事的初印象。
家人渐渐明白,阳得意并没有恢复。他只是用一种看似正常的方式,在姚愿亲自划开的伤口里继续深入耕耘。他始终没有痊愈。
父母和他订立了约定,无论外出去哪里玩,晚上必须要回家。如果有了新的男朋友,他也可以带回家里来玩儿,让阳云也和父母都认识认识。
直到高中毕业,阳得意都没有把任何一个男孩带回家。他跟家里人的解释是,东北虎哨兵很难找,而且他对长相有要求。
父母的脸色变了又变,“东北虎哨兵”仿佛是施加在阳得意身上的禁锢,也像是落在他们头上的咒语。他们并不放心让阳得意一个人离开家去北京上学。
沈春澜看着阳云也。
“改志愿是怎么回事?”
这回阳云也没有立刻回答。她躲开了沈春澜的注视,闭上眼睛,唇角紧紧抿起。
“……姐姐是在查投档情况的时候才知道志愿被修改了的。”一直沉默的阳得意开口了,声音喑哑,“我们两个人都是向导,高考志愿需要自己和监护人签字确认。爸妈一直没签字,我和姐姐赶着要出门和朋友旅游。去机场的那天,他俩才把志愿确认书送到学校。”
姐弟俩并不知道这一切,直到投档录取情况开始查询,阳云也才得知,自己竟然和阳得意报的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专业。
父亲态度强硬,不顾阳云也的哭闹,命令她一定要去上学。母亲一次次地哭着和阳云也道歉,说那是他们唯一想得到的最妥善的办法。
纵使阳得意站在她这边,已经成为结果的事实也根本不可能再改变。
沈春澜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他拍了拍阳云也的肩膀,阳云也满脸倦意,低声询问:“沈老师,我可以先回宿舍吗?”
她离开学工处,和等候在外面的唐楹等人一起离开院系。
饶星海几个面面相觑。他们刚刚听见了里面传出的大吵声,但随后音量降低,几个人又不好凑过去偷听,不清楚里头发生了什么事。
夏春和曹回、系主任参观完办公楼后走下楼,还在询问:“那我要是想到新希望学习,是报成人教育啊,还是要参加高考啊?”
“如果你时间足够,参加高考是最好的。前两年学校里有个六十多岁的研究生呢,读农林科学,咱们学校录取学生不看年龄……”
阳得意此时也终于和沈春澜一块儿离开学工处。夏春远远看着几个学生围着阳得意,神情关切,便转头对曹回叮嘱:“学生没事儿还是少去王都区为妙。王都区去年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现在还没整肃清楚,我们几个首领每天晚上都要巡逻,不少浑水摸鱼的人。”
“阳得意到底去了什么地方?”曹回问。
夏春斟酌了片刻,声音压得很低很低,曹回和系主任禁不住凝神去听。
“王都区最深的一条酒吧街。我听半丧尸人说,最近那里有人在进行向导狩猎。”
曹回下意识重复:“向导狩猎……?”
系主任脸色顿时变了,但没有出声。夏春忍不住看着他:眼前的老人显然明白什么是“向导狩猎”。
“为什么现在还会有向导狩猎?”系主任两条掺着白毛的浓眉紧紧皱起,“阳得意是在猎场内还是猎场外被发现的?”
“他没事。”夏春安慰道,“我们目前还没有调查清楚这次狩猎的目的和方式,不过据说,对方只要女向导,而且一定要年轻且没有生育过的。”
第62章 训练(1)
在饶星海、屈舞和周是非陪着一块回宿舍的路上, 阳得意始终一言不发。
王灿灿的柴犬一个寒假没见过这些学生, 每看到一个就欢快地往人身上扑。它冲向平时喜欢和它玩闹在一块儿的阳得意,但阳得意没心情理会他, 垂着头往宿舍里走。
他以为周是非会追问自己发生了什么事, 毕竟周是非是把“班长”和“照顾同学”作为自己的理想与终身事业的。
但周是非没有追问。包括他在内, 宿舍里的所有人都没问阳得意发生了什么,回到宿舍里之后, 就像平常一样, 互相招呼着趁还有热水,赶紧去洗脸或洗澡。饶星海和屈舞看样子都打算洗脸了事, 周是非仍旧扑在他的书桌上, 整理报到的资料。
阳得意坐在屈舞的桌前, 边牧又习惯性地趴在他的膝盖,黑眼睛盯着他。这是他最喜欢的位置,因为旁边就是宿舍的柜子,把椅子挪到柜子和书桌的夹角, 他可以靠得很舒服。
屈舞自然是任由他坐着的。“给你。”屈舞从自己的抽屉里找出一小瓶药膏, “化肿祛瘀。”
阳得意说了声谢谢。他这时候才觉得左侧太阳穴和颧骨疼得很, 整颗脑袋都像是从学工处那场近乎逼供的痛苦回溯中回过了神,开始活泼泼地痛起来。
“我帮你揉一下?”屈舞又问,“我久病成医,以前刚没手臂那时候,走路跑步常常摔。”
他从瓶子里挖出一指头气味古怪的绿色药膏,就要往阳得意的脸上抹。
黄金蟒原本缠在床架上, 和周是非肩头的青蛙死死地互瞪,但此时已经被气味吸引,蜿蜒爬到屈舞身边,红色的小眼睛也盯着阳得意。青蛙蹦到它脑袋上,呱地冲阳得意叫了一声。
“……是乔炜打的。”阳得意低声说。
药膏冰凉,接触到他的皮肤时他忍不住瑟缩了一下。屈舞缩回了手,半天没说话。
阳得意抬起眼睛,发现宿舍里的其他三个人都看着他。
饶星海语气阴沉:“乔炜是他妈谁?你那个男朋友?”
周是非:“农林科学系,大三,是吧?”
阳得意在宿舍群里说过这些信息,他点点头。
他前往王都区寻找乔炜的时候,是非常开心的。他和乔炜谈着正儿八经的恋爱,乔炜风趣幽默,阳得意确认自己喜欢他并不全因为东北虎,而是因为乔炜本人足够有意思。
虽然乔炜在假期中并不常常立刻回复他的讯息,但这是因为乔炜在家人的店里帮忙,年前年后异常忙碌,阳得意很理解。
他知道乔炜自己在学校外面也有小投资小生意,做得有那么点儿声色,所以在乔炜让他去王都区开开眼界的时候,阳得意丝毫没有任何怀疑。
哪怕他此前甚至没有听过“王都区”这个地方。
乔炜说他和朋友们在王都区里开了个酒吧,新开张,很干净,想带阳得意去玩玩。阳得意一个多月没见他,下了飞机就立刻拎着行李奔过去。
乔炜原本是答应晚上和他一起回学校的,但两人见面之后,乔炜帮他拖着行李,却突然提议让他在酒吧里过一夜。
阳得意没有多想,直到他进入酒吧,发现里面有几个正喝着酒等待的陌生人。
那几个人在阳得意进入的瞬间便扭头盯着他。本能令阳得意犹豫了,他一只脚已经迈入了酒吧的门,另一只脚还在门外,维持着开门的状态。
灯光昏暗,他看不清这些人的脸,只瞧见他们围坐的桌上点着一根粗大的蓝色蜡烛。乔炜在他背上推了一下,把他推进了室内,随即立刻揽住他的肩膀,并且顺手从阳得意手里拿过了手机。
行李箱被往后一推,砰地撞在玻璃门上。阳得意立刻察觉,自己被乔炜牢牢控制了,他现在很难挣脱开。
来到那几个陌生人面前,乔炜对他们介绍阳得意:“我新男朋友,向导,和我同个学校的,合适吗?”
先把酒杯放在桌上的是一个女人。
“错了。”她声音低沉,“他们只要女的。”
另一个人开口了:“而且他是大学生,这不符合标准啊,太容易被发现了。”
阳得意心里一直打鼓:“乔炜,这是什么意思?”
“有个公司想找实习生,一定要年轻的向导。”乔炜转头在他额上吻了一下,揽得愈发紧,“不过看来你不符合要求。”
阳得意笑了一下,压低声音:“乔炜,放开我。”
“再谈点儿别的事情。”乔炜想把他按在沙发上,阳得意不肯坐下。他此时真的紧张起来了,分明熟悉的恋人仿似一位陌生人,浑身都是危险的气息。
那女人又开口。
“乔炜,他真的不行,那三十万悬赏你肯定拿不到。所以我们的钱,你打算怎么还?”
阳得意听见乔炜哑声一笑,把自己拉到他怀里:“他挺俊,真的不合适吗?那活儿不合适,做别的也成啊。”
女人从鼻腔中吐出一口烟,轻笑:“别的?你可说了,他是你男朋友。他能做什么?你想卖了他?我倒是知道一些门路,这么漂亮的向导,一定会有人喜欢的。有的人就爱收集这种年纪的男孩,对了,他的精神体是什么?”
乔炜一愣。他忘记了。
“小鹿。”他随口说。
阳得意的脸都青了。他开始在乔炜怀里挣扎。
乔炜的手压着他的后颈,急匆匆地问:“他这样的,一般多少钱?”
他话音未落,侧腹就已经被阳得意狠狠一击。这一击非常重,乔炜立刻疼得松了手,捂着腹部蜷在沙发上。
阳得意转身往外跑,他听见身后传来一阵迅猛的风声,有巨兽落地了,是乔炜的东北虎。
一只轻盈的小兽从阳得意背上跃起,还未落地,已经卷着轻雾般的烟气,溜过东北虎身边。东北虎一抓不中,怒得大吼,乔炜在它身后大喊:“阳得意!你听我说!……”
林麝根本不恋战。它跃上了那几个人身后的吧台,后腿一蹬,顿时把吧台上的几瓶酒踹向了酒桌。
原本端坐在酒桌四周观战的人立刻闪开,酒瓶子哗地砸在酒桌和桌上的蓝色蜡烛上。霎时间,一片烈火嗡地从桌上腾起。
林麝消失了,东北虎也消失了。火舌沿着四处喷溅的酒液乱窜,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沾了酒,衣物和布面的沙发顿时烧起来。乔炜就地一滚,压灭了背上的一簇火。
阳得意和他的行李箱,还有他灵巧的林麝,全都已经无影无踪。
此时已经是王都区的深夜。有的小巷灯火通明,仍旧热闹,鼓乐之声隐约传来,有的地方则黑得如同被墨水裹着,所有光线都被吞没,不能幸免。阳得意根本不认得这儿的路,刚刚是乔炜从王都区入口一直带着他兜路走过来的,拐了三十多个弯,他不可能找到路。
手机不在身上,他不敢在这陌生的地方久呆,连忙拖着行李箱往有光亮的地方走。
那地方有点深,但很热闹,有人的笑声,还有击鼓的声音和跳舞的乐声。越走越近,阳得意忽然被两个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人拦住了。
一个干瘦佝偻,一个矮壮结实。两人都是一身黑,行动无声无息似的。阳得意怕极了,转身又要跑,谁料那干瘦的男人竟然纵身一跃,又轻巧地落在阳得意的去路上。
他俩一前一后,把阳得意堵在了巷口。
“你是什么人?”干瘦的男人拧亮手中的电筒,打量阳得意,“为什么闯入地底人的聚居区?”
阳得意捂着脸,被灯光刺得眼睛疼。
他身后矮壮的男人开口了,声音嘶哑低沉:“你是特殊人类还是普通人类?”
阳得意不敢出声,这两个人看上去太古怪了。
他手心忽然一松,行李箱已经被干瘦男人抢夺了过去。在行李箱脱手的瞬间,阳得意借着手电筒的灯光看到了干瘦男人的手,干枯,褶皱。他是一个半丧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