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阿辞姑娘
秦狰倒是觉得简烁柔这么做是对的,正如沈听弦了解他,他也了解沈听弦,沈听弦对于感情向来都是三分钟热度。在这“三分钟”里,他可以好到将那人捧掌心疼爱喜欢,可是等他“三分钟”的热度过去后,这样炽热的感情就结束了。
除此以外,沈听弦还有个毛病——人家喜欢崇拜他时,他对那人感觉平平,等到那人对他不屑一顾若即若离时,他有会开启舔狗模式巴巴地凑上去。
秦狰还记得从梁都回来的时候,沈听弦虽然对简烁柔有些兴趣,但还没到现在这么个迷恋的地步,结果回来后没多久,沈听弦竟然都跑去娱乐圈为她开公司了。
沈听弦以前不是没有谈过娱乐圈的女朋友,可能叫他走到这一步唯独简烁柔,看来这简烁柔也是个有些本事的人,所以秦狰回复沈听弦,劝他别再当舔狗了——
【秦狰:沈总,你就好好做个人吧,别耽误简女士和别人吃麻辣火锅。】
【沈听弦:我今晚就约她吃火锅。】
【秦狰:清汤的?】
沈听弦被秦狰踩到了痛处,恼羞成怒,又哒哒打字发了条微信过去。
【沈听弦:你这是没吃过爱情的苦,等你遇到了真爱后,就算你看到你对象和别人吃火锅,你也会和我一样的!】
秦狰根本没把沈听弦恶毒的诅咒放在心上,还挑衅似的给沈听弦发了个“OK”的表情。
结果沈听弦忽然老妈子附体,表面上是关心秦狰,实际是想拉秦狰一起进入爱情的深渊:【沈听弦:老秦啊,你看你都二十七了,马上就奔三了,怎么还不谈个恋爱呢?】
这个问题沈听弦不是第一次问,不过秦铮为了堵他的嘴不让他话多唠叨,给他的回复总是【明年一定】,然而今天秦狰打出这四个字时,却迟迟没有把他们发出去,他将这四个字删除,换成了另外的话。
【秦狰:你公司已经开好了?】
【沈听弦:是啊,怎么,秦总想入股了?】
【秦狰:明年一定。】
【沈听弦:???你耍我呢?今年你对我爱理不理,明年的我你就高攀不起了。】
……
秦狰没再和沈听弦聊天,将手机息屏放到一旁,静坐在椅子上垂眸沉思。
他其实想发给沈听弦的那句话不是“明年一定”,而是“帮我找个人”,这个人,就是他梦里老是出现的那个少年。
少年那样的容貌,如果他现实里见到过,他肯定有印象,可是他没有。
秦狰就在想,会不会是他看电视或是电影时,偶然瞥见过这个人的面容,所以少年才会出现在他梦里。
毕竟少年每次出现穿的都是一席雪白羽衣,很像是古装电视剧或电影里的戏服。他在娱乐圈没什么相交太深的人,沈听弦现在半只脚踏进了娱乐圈,秦狰就觉得,或许沈听弦能帮他找人。
只不过秦狰向来冷静自持,这个念头出现在他脑海里已经是个意外了,结果他居然还差点真把消息发送给沈听弦——寻找梦里的人,这个人在现实中到底存不存在还未曾可知。
因为梦中梦到陌生人的第二种可能,就是那个人你的确从未见过,他是你的大脑将多张你曾经见过的面容拼凑在一起,所幻想出来的,一个不存在、虚幻的人。
说实话,秦狰对梦里那个少年并不是特别在意,可少年是他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出现在那个梦里的人,甚至昨晚因为少年的出现,他没有将那个梦做下去,所以他没有在心脏狂跳浑身冷汗的情况下醒来,而是一觉睡到了天亮。
这样看来,他昨晚明明应该算是睡了个好觉的,但是秦狰却感觉难以挣脱的乏累像是张冰凉的铁网,将他整个人束缚困住,也许是因为他最近失眠太多,一个夜晚的安稳并不足以平复他身体的疲倦。
秦狰闭上眼睛,觉得他该抽个空再去看看心理医生。于是下班前,秦狰将薛书叫到办公室,告诉他说:“薛书,这周六不用给我安排任何活动,帮我预约一下牧医生就行。”
“好的,秦先生。”薛书听到秦狰的话愣了愣,但他没多问,“还是让牧医生直接到您别墅去吗?”
秦狰说:“对。”
薛书点点头道:“那您还有什么事需要我做吗?”
“帮我查查什么牌子的磷肥比较好。”
“……”
薛书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不过他是个尽职的秘书,不该问的绝不多问,答应之后就离开了秦狰的办公室。
而秦狰倒也不是心血来潮突然想换问这么个莫名其妙的问题,昨晚昆山夜光叶片冒水珠的情况十分特殊,他在网上查了查没查出个所以然,就在养花的论坛里发了帖子询问,有网友告诉秦狰,可能是他给小牡丹用的肥料有问题,让他换种磷肥试试。
至于昆山夜光的叶子到底为什么会冒水珠,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柳寻笙知道——被秦狰固定在窗台被迫晒太阳的每天,他都想冒水珠,尤其是今天。
于是秦狰回到家后,又再一次看到他养在书房阳台的小牡丹叶片上满是水珠。
第13章
昨晚柳寻笙叶片上的水珠是泪,但今天不是——或者说……不全是?
堂堂千年花妖被一介凡人用强力双面胶给降服的丢脸事柳寻笙已经不想回首了,他甚至都有点认命地期待盛夏赶紧到来,因为柳寻笙发现了,只要气温升高,他每天晒不了多久的太阳秦狰和范阿姨就会来给他挪位。
所以盛夏一到,他的苦日子就会暂且告一段落。
等到夏天结束,他说不定都能化出人形啦。
而现在,被粘住花盆不能动弹的柳寻笙只能先幻想下将来不用长久晒太阳的美好日子。今天气温不高,范阿姨没来给他挪位,柳寻笙在窗台上晒了一下午的太阳,枝叶虽然越发翠嫩了,心情却蔫了,也没兴致再唱歌了,他只觉得自己头昏脑涨晕晕乎乎的,像是喝醉了一样。
直到傍晚时分夕阳低垂,原本明亮炙热的光线变得昏黄,柳寻笙沐在霞光下才感觉自己缓过来了。
别人醉酒他醉阳光,他还是盆昆山夜光,这话说出去恐怕都没花会信。
为什么活得越久他越丢人?
思及此处,柳寻笙悲从中来,长叹一声望向窗外的落日,谁知这一看,柳寻笙竟瞥见一只浑身雪白的蝴蝶扇着蝶翼翩翩朝自己飞来。
如果有人问柳寻笙,他除了秦狰以外,还怕什么?
柳寻笙的答案一定会是“蝴蝶”,特别是春夏时季的蝴蝶。
为什么呢?因为这两个时季蝴蝶翩跹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在外寻觅适宜交配的另外一只蝴蝶,要么就是在寻找适合产卵的植物,待产下蝶卵死去,或者前往更温暖的地方越冬。而它留下的蝶卵则会再一周或是半月内孵化成虫,开始食用它所诞生之处的叶片。
几十只毛毛虫趴在自己的叶片上,用它们那镰刀似的虫嘴割肯自己的枝叶,这画面柳寻笙连想都不敢想。如果说秦狰揪他的叶子是快刀斩乱麻,那黑毛虫啃他就是钝刀子割肉,以前他待在深山时就被一只黑毛虫啃过叶子,那滋味柳寻笙百年难忘,要不是山林中鸟雀众多柳寻笙可以叫那些鸟儿来为自己捉虫,他肯定早就修炼出人形了——逆境使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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