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晒豆酱
哗啦一声,林见鹿又一次拉开了抽屉。
素描本里的人物跃然纸上,林见鹿像对着专属于自己的树洞,生怕说完就长出了驴耳朵。他第一次面对所谓爱情的心跳,太不懂又太想搞懂,如果厉桀是个女生就好了。
“我们要是真好上了,爸妈会不会怪我?”林见鹿多希望有人能回答他。
白队逝去的恋人一言不发。
“你不知道他家里多有钱……他要是和咱们一样的普通人还好,他,他有花不完的钱。”林见鹿在节节败退,“你知道他家里住哪里吗?我去过,叫‘北京缦合’,他说,是他爸妈给他准备的婚房。那地方……连地下停车场都有暖气的。”
画里的人只是听,微笑地看着他。
林见鹿更加大胆了:“厉桀他……他以前应该不是,他可能是被我影响的。我是不是太对不起人家了?他爸妈给他准备婚房,肯定是希望将来厉桀能正常结婚,有个小家庭,对吧?”
他太难决断,以至于分别不出这句话是不是不舍得才导致的提前焦虑。“如果厉桀是个女生,我……”
我该怎么办呢?林见鹿想了想,小声地说:“我可能也娶不起。我脾气还不好,还哄不了他,都是他哄着我。”
不管是男是女,两个人的基础条件都差太多,怎么都凑不到一起去。林见鹿不舍得放手,他头一次体验到了爱情中的自私,明知道希望渺茫也不下定论。他霸占着前任的身份,享受他们名义上的情侣卡绑定,又畏畏缩缩瞻前顾后。
他也是真怕,怕厉韧叔叔和陶美云阿姨反对,怕两家人因为他的冲动连朋友都做不了,怕自己稀里糊涂的爱毁掉妈妈那份友谊。他更怕被误解,如果厉桀爸妈以为自己是奔着钱去……
胡思乱想中林见鹿打了个冷颤。
不!不应该这么想!他们不是这种人。林见鹿把画收回抽屉,站起来,厉桀送他的联名卡通熊被他郑重地放在枕头上,胖乎乎的,像是在睡觉。
长痛不如短痛,林见鹿一直都是一个理智的人,爱情就和他的护膝,已经到了必须二选一的关键点。既然顾虑这么多,不如他来画个句号。反正厉桀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他现在当这个前任当得也很自然,过不了多久,条件那么好的他就会遇上其他人。
林见鹿将卡通熊拿了下来,带着它离开了419宿舍。
厉桀就在隔壁宿舍,正在收拾垃圾。
不晓得怎么回事,今天晚上回了宿舍他就心烦意乱,干什么都不踏实。刚好他拎着垃圾袋往外走,走廊另外一端晃过一个背影,厉桀凭借那双腿的线条轮廓顺利识别。
小鹿?这么晚他去哪儿?
外头都黑天了,他干嘛去?怎么急急忙忙连羽绒服都没穿?厉桀把垃圾袋丢进公共垃圾箱,马不停蹄地跟了上去,那人顺着安全通道走楼梯,厉桀也跟着进去。
一走出宿舍楼,厉桀才发觉他也没穿羽绒服。
前面那个人傻乎乎晕乎乎就出来了,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都是短袖短裤。校园里的路灯通明,厉桀不仅认出了人,还认出了他手里的那只熊。那是自己一口气买空了1500积分换的大奖,是小鹿想要的东西。
他带着熊去哪儿?厉桀静静地跟着他。
只不过一颗心越来越沉,越跟,厉桀越觉得空气冷。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可能都在他脑袋上,冻得脑仁疼。这种寒冷在林见鹿停步时抵达最大值。
林见鹿面前是衣物回收站。
学校鼓励学生们捐出不想要的衣服,所以回收站里都是一个一个大口袋,装着男生女生淘汰的衣服鞋子。它们在别的地方是“二次利用”,但在原主人眼中,就是没有价值的废品。
自己给小鹿买的熊,居然是废品了么?厉桀在黑暗中停住脚步。
林见鹿似乎没有犹豫,到了回收站门口就掀开了“入口”。卡通熊来不及和主人说一句“再见”就被丢了进去,成为了里面的一员。等几天后这里大清理,它才会重见天日,被洗干净,送到第二个主人手里。
好歹是自己的一份心意,不喜欢也别扔啊。厉桀看着林见鹿扔掉它,又看着他像逃离犯罪现场般溜走,一秒钟都不留恋。他却站在原地,思考着为什么不要了,当时不是小鹿亲口说的么?他想要那个大奖。
厉桀还记得当时多开心,他难得和自己开口要什么。在小左奶茶店里,那些服务生姐姐都笑话他,说他这么迫不及待兑奖是不是给“女朋友”送去?诶呀,很正常啦,谈恋爱都这样子。
厉桀笑着,没否认。虽然他和小鹿谈不上,但恋爱中的事情也算做成了几件。
厉桀说不出自己是失望还是难受,他当然明白感情是双向的事情,强迫不了一点。但他这个前任不能说坦坦荡荡,他也揣着侥幸。只不过这个侥幸的可能性至此破灭,小鹿连个熊都不愿意留下。
厉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又呼出大口大口的白色气团。
气团在他面前消散,像褪了一层雾。等他再次看向回收站,不知不觉间那边又多了一个背影。
背影颀长,双腿笔直,短袖短裤。
那人拉开回收站的“出口”大门,背影一晃,隐了进去。一袋又一袋的衣服、鞋子被丢出来,在装满废品的密闭空间里发生了一场不为人知的“淘金热”。越早丢进去的越靠外,越晚的越靠里,还有些来不及打包的裤子被一条条扔出来,像洒了一地的风滚草。
鞋子四处散落,没有一双是成对儿的。
叮咣叮咣,那里面一直响着,直到几分钟后才磕磕碰碰歪歪扭扭地狼狈而出。他走了几步,根本没能走出废弃衣服的包围圈,精疲力竭地蹲了下来。
灯光下他抱着一只熊。
抱得太过用力,卡通熊柔软的布料被搂得变形,从饱满的圆身变成了瘪瘪的扁身。它还是那个表情,可能它不懂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在黑屋子里待了几分钟就出来了,被人失而复得,虚惊一场。
林见鹿将头埋在熊的胸口。他赢不了,理智无法战胜“舍不得”三个字。
直到听到背后有脚步声。
厉桀的影子被无限拉长,也踩住了林见鹿的影子。他站在垃圾堆一样的地面上,喉结像开了震动模式。
“林见鹿。”他又一次叫了他的大名,意识到了问题的根源,金石炸开,迸出滚热的铁花。
林见鹿猛然间睁开眼。
“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厉桀问,嘴边已经没有白气。
林见鹿霎时回头,一双无法再压抑的眼睛撑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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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谈上了谈上了啊。
桀桀桀:我失恋了……
也是桀桀桀:哦我谈上了!(几分钟后)
第103章 喧闹的爱情
外星人终于突破了频道设限,顺利破解了渺茫浩瀚太空中的沧海一粟。
厉桀听见了林见鹿,林见鹿听见了厉桀。
声音穿过透明空气墙,打通了他们的渠道。两人眼里的彼此都有奇形怪状的一面,对也对不上。没有人能确保遇上的另一半和预想中的完美契合,可“喜欢”总能让他们识别出专属密码。
厉桀不敢呼吸,身体里的内燃机短暂关闭,气体也不再流通。他的心脏被一个卡通熊抛上又丢下,短短几分钟经历了坎坷磨难,终于有了落袋为安的沉定。人生总不能要求太多,他一出生就和完美画了等号,所以他不要求爱情一路畅通,他可以折腾些。
当林见鹿把小熊丢进回收站,厉桀觉得他把自己也给丢下了。曾经的自己还是太过自信,壮志豪情地以为能够接得住任何起落,现实给他一耳光。
一耳光又春风化雨,林见鹿傻兮兮地回来了。
认出他背影的那一刻,厉桀只从他的背影读出了“傻”字。是什么人、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去丢垃圾,才会在零下的气温中忘记穿羽绒服?
等到他钻进回收站的一刻,就更傻了。你刚刚不是从“入口”扔的么?你把入口的盖子打开不就好了,为什么非要从另一边去找?你为什么扔了它又回来?又为什么抱着它不放?
厉桀在震惊中感受着喜悦,但这喜悦太轻巧,他都不敢承认。现在他只希望林见鹿给他一个答案。
林见鹿没想到这时候室外还有人溜达。
溜达的这个人就这么巧,还是厉桀。
周边再次滚热,是自己在沸腾。自己才是那座休眠的火山,不声不响地酝酿着一肚子的岩浆。他从僵硬的状态被唤醒就以为是厉桀在燃烧,直到看清楚身上的火苗。
这也是林见鹿第一次发觉人的眼眶可以酸到这种程度啊……
眼睛撑得太累了,林见鹿不记得怎么调动双腿才勉强站直,他只记得理智不允许别人看到他的眼泪。他不一样,他是场上的明星球员,他才不像乐星回,打一次哭一次,眼泪拌饭天天吃。
在这种意志的长期统治下,林见鹿背向厉桀,开始往前走,要躲开所有能发觉他会脆弱的观察者。
厉桀眼中的林见鹿在远离,左手拎着卡通熊的胳膊,滑稽又忙碌。熊本身就胖,和林见鹿的长胳膊、长腿对比起来更显得敦实,林见鹿倒是走了,它在风里乱晃。
林见鹿又是一个停顿。
和他刚刚丢了又捡起是一个流程,习惯性的逃离和下意识的不舍同时发生,矛盾时时刻刻清晰且矛盾地发生着。熊在风中甩,又被甩着转回来,林见鹿终于和厉桀面对面,两个人的影子斜成了平行的两道线段。
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主谓宾都在。
你喜欢我。
你凭什么这么问?你凭什么这么觉得?林见鹿怒气冲冲地走向厉桀,火山是他,火车头也是他。他将熊甩在厉桀的身上,胸口那么结实揍两拳也没有关系。看穿后的尴尬和再也没法逃避都能让林见鹿手忙脚乱,打的人明明是厉桀,承受后坐力退后的人却是他。
“你为什么不是个女生?”林见鹿低声绝望地问,如果厉桀是女生就没这么麻烦没这么难受。
“你为什么这么有钱?”林见鹿并不仇富,但他真不希望他们差距这么大。
“你为什么……”林见鹿继续退后,斜飞的眼睫毛湿润地呼唤彼此。感情里的为什么太多,变成他呼出的白气,又消散无形。所有的为什么都不能成为他的阻碍,林见鹿将卡通熊往厉桀的身上最后一扔,也扔底牌一样扔出了他自己。
三四米的距离,林见鹿用跑的,像他膝盖没碎之前。
先是熊,后是人。熊掉了,人没掉。
厉桀被林见鹿热烈主动地抱住了,不止是一个拥抱,是整个都挂在他的身上。这体重和身高绝对能碾压大部分男性,爆发和速度也不是随随便便谁能接得住。偏偏他是厉桀。
偏偏他是林见鹿喜欢的人。
偏偏他也喜欢林见鹿,他永远都能接住。肩膀上多了两条手臂,侧腰多了两条腿,厉桀两只手捞着他,从池子里打捞了一个月亮。林见鹿脸上湿的,厉桀刚才看着他自我折磨、怀疑、取舍,全部尽收眼底,他不明白只是承认恋情为什么能把小鹿难成这样,因为他就不考虑太多。
但他会心疼。我不理解你,但是我和你一样难受。
有了上次的错误例子,哪怕人已经近在咫尺厉桀仍旧不敢乱动,直到林见鹿的嘴唇找上了他。那个冰冷、厌世、封闭的林见鹿为他打开了,他是一座冰山,不允许任何人攀登,擅闯者都会被他残酷地冻死。
现在他为厉桀打开了一条上山的小路,从此之后畅通无阻。
厉桀承认自己晕了一下,大脑小脑集体罢工,后脑勺嗡嗡作响。连退几步的人变成了他,稳定的下盘托着小鹿的体重和冒失。挑开自己嘴唇的是什么东西?是林见鹿的舌头么?厉桀靠着墙,双手托着人,人的体重迅速蒸发了一样,让他飘飘然。不等厉桀反应过来,身体已经趋利避害地转了个180度,林见鹿被他抵在墙上,两条腿还奋力地环住他的腰。
加深这个吻的时候,厉桀抽出了一只手。
林见鹿被挤在厉桀和墙当中,厉桀的手不知不觉伸进了他的T恤,摸上了他的后腰。他眼睛只是一睁一闭的功夫,厉桀将他抱离墙面几厘米,毫不费力往上一颠,再压上去之后背后多了一整条手臂。
厉桀的舌头和热气也贯穿了他的口腔。
一整套动作下来,那只伸入林见鹿T恤的右手再次出现,已经探出了林见鹿的领口。厉桀忍不住用这种方式去摸他的后颈,盖着他的后脑勺,把这人完整又完美地纳入怀抱,和自己融为一体。虎口卡住小鹿后脑的发际线,压着他的发根,掌心里硌着的是颈椎骨生动的凸起。他一把攥住,长而有力的手指往前收拢,指尖几乎摸到了林见鹿尖尖的喉结。
林见鹿又一次喘不上气,上次接吻是怕了,这次接吻也是怕了,怕厉桀把他掐死。他预知了厉桀的冲动莽撞和粗鲁,但每次都有新挑战。
舌尖不再抗拒地贴着,林见鹿快要长在厉桀身上。这不是他预想过的男朋友,他喜欢的那种男生……不应该像怪兽一样,把自己拆得东一块西一块。不细腻、不娴静、不文艺……种种“不”变成了一个“可以”,不喜欢也可以。
他害怕着亲厉桀,感情只对于特殊的人起效果。白队说了那么多也没有用,也就是当时劝开了林见鹿,让他心里好受,一旦拧巴起来该怎么徘徊不定还是会来。因为白队不是厉桀,他的难题只有见着厉桀才管用,哪怕厉桀站在那里一个字都没说,林见鹿就开心得多。
好烫。林见鹿背后好烫。
厉桀的手臂紧紧挨着他的整条脊椎,仿佛抽空了他的内脏,代替原本的那条骨骼成为了一条外骨骼。林见鹿不敢睁眼,一点都不敢睁开,也不知道是谁那么笨拙把对方的舌头咬破,嘴里有血腥味。
紧随而来是冲破天灵盖的兴奋,比吃止疼片上瘾。
谁也没计划他们的第二次接吻何时何地发生,那一口白气在他们口中乱转,氧气循环使用。厉桀脑海里烧起来了,回应和需要变成了林见鹿的表白,他也理解了爱情故事里的生生世世,有一个人愿意冲破一切站在自己身边,是非比寻常的幸运和难得。
他这回是真的拥有林见鹿。
“……干什么呢?”直到脚步声打断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