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谦少
那时候已经下雪了,雪堆在林荫道两侧,学生来来往往,林郁站在树下面,看着雪地上的脚印,忽然觉得有点伤心。
他以前一直觉得很多关于“心”这个字的词语不合理,因为主宰人情绪的是大脑,心脏的感觉只是附带的而已,和呕吐眩晕并没有什么区别。
但是站在程曦宿舍的楼下,他忽然知道为什么要说“伤心”。
因为难受的部位,确实是心脏。
也不是疼,也不是窒息,就是空落落的,说不出的感觉,但是按着胸口就会好一点。他用头抵着树,按住胸口,等那一阵阵的难受过去。
明明当初都是开心的回忆,但现在想起来,反而更加难受。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
以前他喜欢程曦的时候,因为知道程曦也许下一秒就会从这里走出来,所以每次路过这一片,心情都是不一样的,带着点憧憬,仿佛真的下一秒转过灌木丛就会撞见那个叫程曦的人。
可是程曦已经不住在这里了。
他搬走了。
有时候林郁有点后悔。
也许程曦搬走是因为自己。所以如果自己一直只是远远看着他的话,也许他现在还会在这里吧。
林郁并不知道,虽然程曦确实是因为他而不在这里的。
但却并不是因为想躲着他。
而是为了跟他在一起,所以才被迫离开的。
如果他没有出现,程曦会一直是原来的程曦。
但是他出现了。
有时候,运筹帷幄,背水一战,命悬一线,也只是为了一个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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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林家过年的气氛还是很浓重的。以前有林郁姥姥在,过年的时候打蛛网,贴春联,买年画,准备鞭炮,二十七、八的时候就开始整治食材,矾牛肚,洗肥肠,杀鸡宰鱼,林家住的地方以前是学校的家属楼,老人家多,楼下是水泥路,路边种了桃李,地方窄,林姥姥用白色的泡沫箱子装了土,种了些葱蒜青菜,小时候林郁坐在桌子前面做作业,林姥姥在厨房喊一声,他就戴着眼镜跑到楼下去拔一把葱蒜上来。
林郁很喜欢过年。
他很喜欢人群的喧哗,食物的香味,整个屋子弥漫的暖融融的气氛,小时候林姥姥在家里屯了鞭炮,林爸爸身为合格的化学家,夜不能寐,半夜打着自制的荧光手电筒去查看鞭炮。林郁那时候才四五岁,穿着睡衣,戴着眼镜,困得眼睛都睁不开,蹲在一旁给林爸爸打光,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
后来长大了,林姥姥去世了。林妈妈虽然是个好妈妈,但是在厨艺上实在没有天赋,所以林家过年的食物都是从外面点,好在亲戚多,林妈妈人缘好,光是亲戚送过来的东西就不少,所以每年过年也有声有色。
只是林郁今年有点心不在焉。
他和林爸爸两个实操很厉害的理科生在厨房整治食物,林妈妈在研究菜谱。林郁有点走神。
林爸爸剪了一会鸡爪,忽然问林郁:“你是不是GRE没考好?”
“没有,我数学考了一百七十。”
林爸爸扶了扶眼镜,这两天搞卫生,他更加没时间管仪表了。后脑上的头发已经翘了一天了。
“那你情绪低落的诱因是什么?”
“我失恋了。”林郁平静地剥着鸭掌。
林爸爸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什么时候的事?”
“三个月前。”林郁说:“到现在刚好一百天。”
林爸爸有点头疼地抓了抓头发,摸下来一个笔帽,趁林郁没看见偷偷放进口袋里。
“这个,感情上的事,我不太懂……”号称活化学书的林大教授疑惑地看着林郁:“一百天的话,按谈恋爱的规矩是要庆祝一下吗?”
林郁摇了摇头。
“没有分手才庆祝的。”林郁仍然是心情低落的样子:“分手了就不用庆祝了。”
有一段时间,他趁程曦不注意,恶补了很多恋爱电影,虽然仍然是半懂不懂,但自觉自己已经是理科生里的恋爱专家了。
可惜都没有用武之地了。
林爸爸局促地继续剪了一会鸡爪,总算想起来一点可以传授给林郁的经验:“淮海路有家西餐厅……”
“已经拆了。”林郁仍然低着头在剥鸭掌:“妈给我看了你的笔记。”
没有用的,有笔记也没有用,很喜欢很喜欢也没有用,赚很多元宝也没有用,爬到天梯第一也没有用。我从来都不是会谈恋爱的人。我已经很努力了,我可以为他做任何事。可是他还是不喜欢我。
我是这么喜欢他,但是我以后都见不到他了。
林郁用力撕着鸭蹼上的黄皮,水池里的水面上忽然泛起一点小涟漪,然后又是一点。
是他的眼泪溅了下来。
他抬起手,偷偷抹了把脸。
林妈妈忽然在客厅喊了起来。
“林郁,你的手机响了。”
第99章 情怯
林郁伸手去接电话的时候,看见手机屏幕上的名字,吓得手抖了一下,差点把手机摔到地上。
他脑子都空白了。整整过了几秒钟,看到手机屏幕像要熄灭的样子,才大梦初醒般接起了电话。
“喂,”程曦的声音从那边传了过来,似乎不比他轻松:“林郁吗?”
林郁抿紧了唇。
喉咙像卡着一块烙铁,无数字在争先恐后地往外涌,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砂砾一样摩擦着喉咙,磨得生疼。
程曦那边沉默了一瞬。
“我在你家楼下,你能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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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郁站在窗户边上,掀开窗帘,往下看了看,雪地里热闹得很,一堆小孩在追逐着放烟花玩,似乎有个影子,沉默地站在树下。
林郁紧张地放下了窗帘,回过头,被站在自己身边的林妈妈吓了一跳。
林妈妈左手端着一个保温杯,右手拿着林郁的大衣。
“去吧。”她神色温柔地看着林郁。
无须多余言语,无须徒劳解释。爱是这世界上唯一无师自通的事,也是这世界上最冷暖自知的事。就算是他最亲近的人,也只能替他递去衣服,目送他奔向未知的未来,最多,也只能让他在严肃的寒冬里不要冻伤而已。
林郁默默接过了大衣。
“还有这个。”林妈妈递过保温杯:“这是妈妈熬的汤,要是他不上来的话,就让他喝一点,暖暖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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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曦站在树下,大衣的肩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要开车,出来的时候没有戴手套,手机拿起又放下,手指头冻得有点僵了,他习惯性地摸了支烟出来,看见旁边那群正好奇打量自己的小孩子,又放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小女孩子,大概是这群小孩子的头头,羊角辫上扎着两个蝴蝶结,大眼睛圆溜溜地,问他:“哥哥,你怎么不回家啊……”
程曦对小孩子这种生物向来敬而远之,以前总感觉是软趴趴的一小只一小只,碰一下就会摔倒,所以根本懒得理他们。现在大概是因为林郁的缘故,性格温暖耐心许多,用大手摸了摸那小女孩子的头顶,笑了起来。
“因为我的家就在这里啊……”
他一笑起来,简直是雪地生春,整个人耀眼得如同发光的恒星,那个向来胆大的小女孩子都默默红了脸。
旁边有个小男孩不服气地问:“那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呢!”
程曦笑了笑,还没说话,旁边的小女孩子先打抱不平了:“杜仲平,你太凶了!”
“你才凶呢!”小男孩做个鬼脸,飞快地跑开了:“哦~!男人婆喜欢这个人!男人婆想嫁给他!”
小孩子打打闹闹之间,程曦忽然抬起头看着楼道口,满地火红的鞭炮碎屑,还有小孩子拆掉的红包,一地的人间烟火气。
他勾起了嘴角。
都说是不是真笑,要看眼睛。
这大概还是这几个月来,他的笑意第一次蔓延到眼睛里。
“来了。”
匆匆忙忙的脚步声,像在追赶着什么,从老式家属楼狭窄的楼道里一路响下来,大概是生怕晚到了一秒,等着自己的人就走了。
上次也是这样的,端着笔记本都跑得飞快。
下次,程曦在心里想,下次一定不准他跑得这么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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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郁完全展现出继承自林爸爸的理科天赋之前,林妈妈也曾满心希望地教他背过诗。只是后来慢慢放弃了。
那么多的诗里,林郁最记得的,是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林郁一直不懂,“情”是虚无缥缈的,怎么会用一个“怯”字来形容。
但是此刻,如果他还有思考的能力的话,他应该会知道,自己现在就是情怯。
因为太喜欢,喜欢得胆怯,生怕自己做错,生怕去面对,所以最后的几步台阶走得步履维艰,所以直到走出了楼道口,还连头都不敢抬。
这些天白小胥当着双面间谍,对程曦稍微改观,也知道程曦一定会回来找林郁。所以整天跟林郁灌输“绝对不能轻易原谅,一定要狠狠骂那个人渣”之类的观念。
白小胥虽然自己也被晏斯梵整得够呛,可是他并不明白,真到了那时候,哪来记得什么原则什么原不原谅。只要站在那个人面前,只要知道他在这里,你就心跳如擂鼓,万千情绪涌上心头,却一点不由自己。
林郁拿着一个保温瓶,站在楼道口,怔怔地看着程曦。
是瘦了,所以比记忆里更高,轮廓更明显,眉宇之间,似乎多了一点什么,虽然唇角不再有那种玩世不恭的笑容,整个人却仿佛比以前还要耀眼。他站在雪地里,头顶是千家万户盛放的烟花,火树银花,俊美如同神祗。
他看见林郁,抬了抬手,似乎要说点什么,但最终没有说,而是朝着林郁走了过来。
他一抬腿,林郁就直接往后退了一步,然后拔腿就往楼道里跑。
“站住。”程曦的声音背后传来,只顿了一秒,就变得温柔很多:“别走,小鱼。”
林郁跑了两步,手臂被拉住了。
虽然林郁是个体力渣的理科生,但程曦并没有强硬地把他拽过去,而是抓着他,不让他跑远了,林郁挣扎了两下,也就算了。
“转过来,小鱼。”程曦声音一如旧时:“我不是来跟你告别的,我是来认错的,你先听我说完。做题目也要先分析已知条件的,对不对?”
不知道是程曦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听到了自己熟悉的词语,林郁总算没有一门心思往楼上跑,而是转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