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刑侦] 第14章

作者:三伏第一天 标签: 强强 情有独钟 业界精英 推理悬疑

  “强,比一千个人都强!”老人很是满足地笑着,随手从茶几上摸过一支烟点着了。

  “不过小海啊,你也别总一趟一趟地往我这跑,逢年过节的来看看也就得了。”老人一边抽着烟,一边看着项海的背影说着,“都挺忙的,有那功夫你歇会儿,干点儿自己的事儿,行不?”

  这话几乎每次项海来,老人都要念叨一遍,跟念咒似的,可项海根本不听。到后来也觉得项海都被说疲了,可他还是每次都要说。

  当年拉了项海那一把,也不是指望他报答什么的。就算是报答,十年了,该还的也早还清了。虽然他们老两口一辈子没个孩子,可也没动过把项海当儿子养的心思。

  其实自己媳妇也提过几次,说:“反正小海也早把这当家了,干脆就改个称呼,咱俩也当一回爹妈。”

  可他一直没同意,“你以为爹妈那么好当呢?捡回来一个便宜儿子就自动成爹妈了?你不得管他啊?还得教育他,得护着他,得爱他。咱除了给人孩子点儿吃喝,还给他啥了?就这,人小海已然把你当亲妈似的孝敬了。要真成了儿子,他就更得惦记着给咱俩养老了,那咱可就真拴了人孩子一辈子了。你好意思啊?反正我是不好意思。”

  听他这么说媳妇还不乐意了,“哎老吕,你这话说的,我是那意思吗?我啥时候说要拴着孩子了。”

  然后她又叹了口气,“你说咱是不管他,不护着他,不爱他吗?一来这孩子实在是太乖,太叫人省心了。二来,我就总觉着小海这孩子吧,心事挺重的。你看他总是乐呵呵的,可有时候吧,明明也好像挺开心的样子,我咋就感觉挺心疼的呢?”

  一听这话他也就跟着叹气,“你是没见当年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呢,就那眼神,我到现在都忘不了。”

  “你见没见过早先,那被兽夹子套住的狐狸,自己折腾得皮开肉绽的还跑不了?可见着我吧,它还就知道,我不是来要它命的,是来给它打开夹子的。小海差不多就那样。”

  项海这时候已经把背包里的东西都掏出来,摆到了桌上。他一边听着老人的唠叨,一边打开了红烧肉的饭盒盖子,拿手扇了扇,“吕叔你闻闻,香不香?”

  老人的鼻翼扇动的几下,很诚实地说,“香!真香!”

  “馋不馋?”

  “你小子!”老人又从藤椅上坐了起来,“逗我玩儿呢?”

  项海哈哈地笑着,放下了红烧肉,“按说都不该让你吃这么多肉的,你看你那肚子...”

  说着又拿起了盛粥的饭盒,“这才是正经该吃的,养胃。回头让刘姨热了,你俩一起吃。可香了,比肉还香。”

  老人看了看那盒粥,咂咂嘴,还是又去盯红烧肉,“粥肯定是好粥,可香还是肉香。”

  可说完老人又皱起了眉,“小海啊,这些都是费工夫的玩意。下回你来就来,别花那么多时间整这些。年纪轻轻的,有这时间多花点儿在你自己身上。我们老两口吃点啥还不是一顿...”

  “哎吕叔,”项海干脆蹲到了老人面前,一只膝盖着地,一只手撑在老藤椅的扶手上,“你就说,我做的东西好不好吃吧。”

  “好吃。”

  “那你爱不爱吃吧?”

  “...爱吃。”

  “这不就得了?”项海仰头看着老人,“既然吃点儿啥都是一顿,那为啥不吃我做的?”

  “唉,你这孩子。”老人无奈地叹了口气,大手拍了拍项海的肩膀。

  “对了,刘姨呢?又上居委会报道去了?”

  项海一边和老人闲聊,手上也没闲着。先是把他带来的食物腾进老人自己的饭盒,又把新买的樱桃拿去厨房洗。

  “是啊,一天天整的跟上班似的。”老人略显疲倦地靠在藤椅上,闭起眼睛跟项海说话,“其实啥正经事儿也没有,成天跟那些个老娘们儿一起,不是给人两口子劝架,就是替人保媒拉纤儿的。”

  “哎对了,小海啊,”说到这老人又把眼皮睁开,“你也还没对象呢,回头让你刘姨给你留意着。这个人,自家孩子不给张罗,净替别人瞎忙活。”

  “嗐,我才多大啊,不着急呢。”项海站在水池边,看着水面下鲜红透亮的大樱桃,拿手指来来回回拨弄着。

  “我也是老糊涂了,都记不住你今年多大了。得有...二十三了吧?”

  “嗯,快了。”

  “那再等两年也行,不过也不能大意。这日子过得啊,可快着呢。要是碰见好的也千万别错过。”老人又重新闭上眼,慢悠悠地叮嘱着,“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跟你刘姨结婚了。”

  “行。”项海两只手撑着水槽边缘,朝厨房的窗外望着。

  窗外的一根树枝上落了只小鸟,也不叫,就那么自己抓着树枝儿左顾右盼的。这个时候又飞来一只跟它一模一样的,扑棱着翅膀紧挨着它落到了旁边。兴许是嫌这个新来的太过热情了,原本的那只还没等它落稳,就拍着翅膀飞跑了。

  “等有了对象,可得领回来给我们看看。”

  “那是必须的。”项海收回目光,继续洗樱桃。

  老人自己也呵呵地笑着,“我们小海,长的这么好看,又这么乖,还...还有啥来着?”

  项海把洗好的樱桃拿到老人跟前,“还会做好吃的。叔啊,你这死记硬背哪行呢,得发自内心啊。”

  “内心,内心着呢。”老人被他逗得一直笑,眼角层层叠叠的皱纹都堆了起来。

  “所以说小海的对象肯定也差不了,要不可配不上我们小海!”

  “肯定的。”项海捏起一颗樱桃送到老人嘴边,“叔,吃樱桃吧,特别新鲜。”

第十章

  陪着老人聊了会儿天,项海先把晒好的衣服收了,一件件叠整齐。然后把老人常吃的药检查了一遍,看看有没有快吃完,需要补充的。最后又再三再四地叮嘱老人,记得喝粥,肉要少吃,不要随随便便给人开门,有什么事一定给他打电话...

  出了老人家的单元门,天已经擦黑了,正是万家灯火的时候。

  项海点上了一支烟,朝公交车站走去。

  背包里现在只剩了三个空饭盒,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可他的步子却不如来的时候显得轻快。

  大概是昨晚没睡好的缘故,忙碌了一整天,疲倦在这一刻变本加厉地涌了上来。

  五月二十五号对于项海来说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自己的生日有时候都想不起来,可这一天却怎么也忘不了。

  昨天吃过晚饭,他就打了辆车,去了二十多公里以外的师范附小。

  差不多每年的这个时候他都要来这里一次,就像某种仪式。纪念多年以前,将他的人生切割成两半的那一天。

  师范附小算是他的母校吧,虽说没能念到毕业,但他还是挺怀念那一段短暂而又模模糊糊的快乐时光。

  小孩儿嘛,记忆就跟金鱼似的,上午发生的事儿恨不能放学就忘了,比如说当天的语文作业。

  可也总有些自认为挺牛逼的高光时刻,会牢牢地印在脑海里,甚至能伴随一生的时光。

  比如某一次期末考试,每一科成绩都是一百分的自己,闪闪发光地站在讲台上,被老师当众表扬得下不来台。还有某一天,几个自认为能看透一切的小子,呼啦啦围过来,大着嗓门喊:“哎项海,告诉你个秘密!那个XXX她喜欢你!”

  这些单细胞的小屁孩儿,还就是能把日子过得五颜六色的。

  如今学校的操场比当年他离开的时候似乎小了一些,但是更漂亮了。大门这里的管理也更严格了,晚上还有保安值班。

  不像十二年前,学生家长什么的进进出出还都挺随便。要不然当时妈妈怎么就能领着舅舅,大模大样地走进来,把他给接走了。

  之所以对五月二十五号这个日子记忆犹新,是因为当时他们整个年级都在教学楼前操练队列。烈日下,老师扯着嗓子喊,“同学们,今天已经二十五号了,距离六一运动会只剩一个星期了。看看你们走的队列,有一排是齐的吗?”

  “你们几个,瞅谁呢,就说你们呢,还在那闹呢?刚才是谁啊都顺拐了?都站好了!”

  现在项海觉得,那些个一丁点儿大的小屁孩儿是挺讨厌的。老师在上面越是发火,下面的同学闹腾得就越欢。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逆反心理。

  他还记得当年老师总是说“你们就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其实还真不是。老师的话他们都听进去了,可正是因为听进了耳朵,才叫这些个小屁孩儿疯得更忘我。

  隔着学校大门的栅栏,项海望向正对着大门的教学楼门前的一片空地。当时班里的同学就是站在那个地方,排着稀松扭曲的阵型,接受着班主任老师的训话。他甚至还记得在阳光下,老师因为用力过猛而喷出的唾沫星子。

  当时他把这个“笑料”告诉了旁边的男生,结果几个人就笑做一团,你捅我一下,我踢你一脚,停都停不下来。现在想想那个场景,简直是太无聊,太...欠揍了。

  就在他们几个闹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项海突然看到了出现在班主任身边的妈妈。当时给他吓得一个激灵,甚至在那一瞬间还以为,老师怎么这么快就把家长给找来了?这是什么速度?

  不过老师并没计较他们几个捣乱的事,而是跟妈妈到一边聊了一会儿,就把项海叫了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让他跟着妈妈走了。他还记得刚才和他互殴的几个男生眼里流露出了羡慕的目光。

  妈妈让他去教室里取书包,还给他介绍身边的那个男人,说是他的舅舅。于是他就很乖地跟那个陌生的男人打了招呼。

  妈妈领着他一路回了家,走的就是每天他上学放学的那条路。或许是因为当时还是上课时间,他总觉得那条路走起来跟平时的感觉似乎不太一样。可能是太安静了吧,没有了那些撒得遍地都是,蹦豆一样闹腾的小学生们。

  静静地站了一会儿,项海就离开了学校的大门,沿着当年的那条路朝当年的那个目的地走着。这条路比过去拓宽了不少,也更整洁了。路灯下,满是晚饭后出来散步的人们。

  如果当时知道这一别就是永远,项海觉得自己肯定会走慢一点儿,至少要和老师告个别,还要跟那几个你一拳我一脚的小伙伴告个别。最后再跟自己作为师范附小的一名小学生的身份,告个别。

  当年的那些同学几乎连名字都想不起来了,他们应该也早把自己忘了吧。

  到了家,妈妈推出来两个早就收拾好的大箱子,说是把他的衣服,书,还有一些玩具都装上了,还说让他再回房间看看,如果有什么想拿的可以装到书包里。

  项海不明白,“拿去哪儿?”

  妈妈告诉他,“小海,妈妈有点事,必须要离开一阵子,照顾不了你了,你就先去舅舅家,让舅舅和舅妈照顾你。舅舅家还有一个姐姐呢,你们可以一起玩。”

  项海觉得这事儿很突然,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一个第一次见面的舅舅,怎么好就住到人家里去?妈妈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扔下他不可,不能带着他一起去么?

  “那爸爸呢?他还没回来呢。”他觉得要是爸爸回来了,发现他们娘俩都不见了,肯定得着急。

  “不是跟你说了吗,爸爸做生意出差去了,可能遇到点儿困难,妈妈就是去找他,去帮帮他。”

  “哦。”这么说项海就好理解多了。

  可是,一定要去这个舅舅家么?这一去到底要多久?

  他又看向妈妈,觉得这事儿也许还有得商量。以前他也不是没自己在家呆过,三天五天的都没问题。可妈妈把脸转过去,不看他。

  于是他就只好去了自己的房间,往书包里装了几本漫画书,还有一套还没拆开包装的挺高级的彩色笔,又抓了几包零食,最后把一条备用的红领巾也装上了。

  才要拉上书包的拉链,他忽然又想起了自己的“聚宝盆”。

  那是一个带米老鼠的图案的,装巧克力剩下的铁皮盒子,挺精致的。里面存着爸爸妈妈给他的压岁钱,还有平时剩下的一些零用钱。

  给他压岁钱的时候,爸爸妈妈说,“我们小海又长大了一岁,这钱拿着去买喜欢的东西。”可他觉得自己也没什想买的,吃的喝的玩的用的,什么都不缺。那就先存着吧。

  “聚宝盆”就放在书架上,夹在一堆课外书中间。他只有在往里面放钱的时候才会打开,至于攒了多少都没数过。

  虽然还说不好拿上这些钱能做什么用,可项海还是把铁皮盒子也装进了书包。

  离开了家,离开了妈,离开了属于自己的一切,项海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着舅舅走了。

  原本他对舅舅家也没什么概念,总以为就是在这个城市的某一个地方,甚至可能就是几条街以外的另一个小区里面。可当舅舅领着他踏上了火车,他才知道原来自己竟然要离开东江了。

  直到这时,项海才有点儿慌了。他开始后悔,不该这么轻易就答应妈妈,最起码可以闹一闹,至少也该哭一哭吧。

  虽然爸妈一直都夸他很乖,是他们的大宝贝儿子。可都到这个时候了,乖不乖的还有啥用?爸妈都不在了,又乖给谁看?谁还能来宝贝他呢?

  于是他想挣开舅舅,跑回去告诉妈妈他还是决定不走了,六一学校还要开运动会,他还报名参加比赛了呢。可手被舅舅攥得死死的。

  就这样,在2005年5月25日这一天,他从一个项海,变成了另一个项海。

  这时候公交车来了,项海随着几个乘客上了车。这时候车上的人不算多,他拣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拿出手机点开了微信。

  大半天儿的时间,微信图标上显示的未读消息已经超过了一百条。点进去一看,带着大大小小红色数字的头像有不少,一屏都装不下。还有更多被静了音的群,上面的数字更大。

  项海翻看着,挑了一些相对重要的信息回复着。

  其中一个叫“夺命混凝土”的微信号发来了一条消息,叫他有些意外。内容是问他晚上有没有空,想约他一起吃饭,不过要等下了晚自习以后。

  项海立刻就答应了,又问那人想吃什么。

  夺命混凝土就说还没想好,晚上到滨江路那边转转再说。

  约好了混凝土,项海又继续向下翻着新消息。等看完最后一条,已经换上了另一辆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