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雾II 第103章

作者:洗尘的细雨 标签: 推理悬疑

“死者一个人在家?”

“是的,死者无子女。据邻居们的口供,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常常争吵,她的丈夫回家要么很晚要么根本不回来。邻居们怀疑死者的丈夫有外遇。死者以前对邻居说过,她如果死了,肯定是被丈夫谋杀的。”朱玲合上了本子,叹了一口气道:“死者刚刚死亡,她的丈夫就从外边突然回来,很值得怀疑。只不过被惊吓而导致死亡很难定涉案人员的罪。”

“为什么?如果有预谋地吓死人也应该是谋杀啊!”邹清荷忿忿道。

柳下溪叹了一口气:“清荷,有些智商较高的罪犯者会钻法律的空子。人不仅可以被突然吓死,而且也可以逐步受到恐吓因心理上无法承受而死去。在刑事上承担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的。我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顺从世界上的主流观点都认为疑罪从无,也就是说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才能定罪量刑,从这个角度,这种方式致人死亡是很难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的。”

“疑罪从无?”邹清荷虽然涉及过不少案子,但由于他不是专攻法律的人,一些法律名词听都没听过。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诉讼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朱玲简直是百科全书。问到哪儿都能迅速地回答。

“啊?就算明知道对方谋杀也无法定罪?”邹清荷皱起眉头:“怎么会这样?”

“是啊。举个例子:某人明知对方患有心脏病,不能被惊吓,仍然采用鬼故事或者突然吓唬的方式刺激对方,则对于被害人的死亡他在心理上持有故意或者至少是放任的态度,那么就符合了刑法学上的犯罪构成要件,应该是犯罪的行为。但理论上虽然如此,如何证明一个人的内心状况却很困难,因而无法定刑。”朱玲摇头:“再加上嫌疑人不在现场。死者被惊吓的介因成谜,我们无法起诉嫌犯人。这桩案子就是一件密室死亡案。死亡空间是绝对的密室。”

“世上没有绝对的密室杀人案,犯罪者只是故意布的迷阵而已。有人会精心设局就有人会破解此局。案子还没展开,先别悲观。判定嫌犯人有没有触犯刑法,由法院裁定。只要我们的证据充分,犯罪者会付出他应有的代价。”柳下溪安慰这两个沮丧的人。

“嗯。”这番话很耳熟……邹清荷想:对啊,现场都没看过怎么可以胡乱猜测?

 

第75章 绝对密室-02

灯光下尸体半侧着倒在地上,双腿弯曲,三分之二的脸朝上,圆睁着双眼,瞳孔极度扩张,嘴张得大大的使五官完全变形了。她的唇极薄,颜色很淡仿佛跟脸上的皮肤连在了一起,诡异得让人窒息。死者的头发有发网罩着,只有零散的几缕落在耳边颈后,耳垂上挂着一对深红的钻石耳环。身上穿着一条黑色的睡袍,荷叶领无袖的。裸露的手臂青筋突现,显得非常瘦弱。她的右手呈抓物状,左手伸得笔直,无名指上没有婚戒。尸体倒在客厅的沙发旁边,电话坐机被带翻在地,话筒靠近右手。看来死者死前在通电话。

与死者通电话的人是谁?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疑点的。

客厅的东方是阳台,有大大的落地玻璃门关得严严密密。南方有一扇一米二宽的玻璃窗,窗帘布整齐地拢在两边。靠着窗户放置了简洁的地柜,地柜上是一台最新款的飞利浦宽屏彩电。墙面装饰得极为豪华,晶体折射的彩色琉璃饰片,灯光的映射给客厅增添神秘的色泽……柳下溪不由得皱起眉头,这种装饰墙面一般不用在家装上,更适合于娱乐场所或者空间极大的公共空间里。色彩太过于丰富多变会让居家的人产生视觉疲劳。

餐厅是台式空间,比客厅高出一个台阶,由两块拼合的磨砂玻璃门隔断。

沙发是价值不菲的真皮沙发,旁边还有一个小形的储物柜,里面没有放时兴的陈设,却整齐地搁着一些磁带、报纸与杂志。死者显然是一位爱整洁的女主人,收拾得极为整洁。电话机本来应该搁在沙发与食物柜之间的茶几上……靠近电话机的沙发坐垫往下滑了一半,表明死者有可能在接电话的时候正坐在沙发上,突然看到什么,站起来努力想看清楚,却受到惊吓不由自主地发出呼救的惨叫……接着心脏承受不住倒地死亡。

柳下溪推测死者临死之前看的方向,应该面对着南边的窗户……

柳下溪走到这扇窗前,窗户没被现场勘察的人打开过还紧锁着。柳下溪拉开玻璃窗,外边空空如也。这时外边的天已经亮了,窗户对面是墙,偏一点是对面的窗户,对面人家拉着窗帘布什么也看不到。往下望去楼体成垂直空间,一直延伸到下面某一层的空台。柳下溪摇头,窗户外边不可能突然出现恫吓人的异常现象。玻璃窗外还镶着防盗网,小偷也好强盗也好都没本事从垂直下方或者上方爬到窗前来。

死者临死前看到了什么?

柳下溪摇头,一时之间也没头绪。

他沉思着,无意中抬起眼睛,从玻璃的反光中看到邹清荷推开中间的房门。

邹清荷没去看尸体。

他跟在柳下溪的身后进了现场房间。

先进了厨房开了灯,厨房太干净了,跟三哥家的差不多,很显然这家的主人很少使用厨房,又是不会自己做饭的一家人,连菜刀也没有一把。厨房旁边是卫浴间,这里的使用率稍稍高了一些,里面的用品都是些男人用品,显然是男主人的专用间。对着卫浴间的房门关着,邹清荷推了一下,门没锁。

这是一间简洁的卧室,只有床跟衣柜。衣柜上还有灰尘哩。难道是客房?打开衣柜一瞧,里面装满了男装。房间一目了然,唯一的窗户又被窗帘布挡住。邹清荷仔细地查看了几遍也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

他走到第二间房门口,一推就开。

这是间书房,里面有大班台,大班上放着一台电脑,书柜很大,里面的书不少,有一大部分的书还是新的没被人翻过。

“很奇怪。”

“什么?”邹清荷反身看到柳下溪靠在书房的门口,不由得问道:“什么很奇怪?”

“我也觉得很奇怪,却说不出哪地方奇怪。”静静跟在他们身后的朱玲也出声了。

邹清荷仔细地观察着书房……大班台占了东南角好大的位置,书柜占了北面的墙,西面墙上有人高的镜子……的确有点怪。“我觉得这间比旁边的卧室要大。”

“书房不应该这么摆。书柜不该把窗户挡住了。”柳下溪把目光落到镜面上:“真奇怪,一般没人在书房装镜子吧。朱玲,小陆呢?”

“他把死者的丈夫带到局里问口供去了。死者的卧室是套房的主卧室。他们夫妇分房住的。”

“你们来现场的时候书房的门是不是打开的?”

“不,是关着的。”朱玲很肯定的回答:“只有死者的卧室门是关着的。”

“这样啊。”

“就算开着书房的门也没特别的啊。”邹清荷觉得书房的摆设虽然奇怪却看不出任何致人命的疑点。

柳下溪经手的案子中这一件现场保持得最完整,一点也没被破坏。可能得力于保全人员努力维护了现场吧。

死者的卧室有两面窗户都紧闭着,室内开着空调。邹清荷想:现在还不太热,开空调很浪费。席梦思的床很大,由屋顶吊下白色的伞状蚊帐,一床薄薄的丝绒被凌乱地摊着。女性外装随便地搁在单人沙发上。几串项链随意地搁在梳妆台上,有钻石吊坠的有珍珠的,显示着女死者经济宽裕。

一扇窗外凸出去,窗台上搁着一些女性保养品……太太口服液、保颜胶丸、各种维生素……还有一盒开过了的保险套。

主卧室自带卫浴间。

朱玲推开卫浴间的房门一边道:“我们从垃圾桶里找到了用过的保险套。如果不是死者丈夫使用的话就表示死者另外有情人。”

“……”柳下溪的目光落在梳妆台上的水杯,里面只有三分之一的水。水杯旁边有AD钙片瓶子,瓶盖开着里面没有药丸。

这房间里没有半点男性用品。

邹清荷进了卫浴间,半人高的镜子下面有一个搁物台,上面放满了女性化妆品,香水等物。

邹清荷特意看了一下垃圾桶,里面是空的。

“保险套作为证物被小陆带走了。”朱玲对他解释道。

“指纹收集得怎么样?”柳下溪问。

上一篇:化雾III

下一篇:化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