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酒卿
静室已经快烧光了,那窗子还在。江濯踉跄地推开枕席,扒住窗口,可是窗外黑洞洞的,只有一张讥诮阴毒的脸。
“好侄儿,又见面了。”明晗还是众生殉道时的打扮,他微微俯下身,似乎高出江濯万倍,像注视着掌间傀儡似的注视着江濯,露出诡秘微笑,“你以为你们能逃得掉?纵使你肉身重塑,魂魄愈合,也永远翻不出我的五指山。”
锁链声起,血枷咒的咒文沿着窗户爬进来,虫蚁似的咬着江濯。它们覆盖住他手上的红线,爬遍他的手臂。
“过来吧,”明晗大笑,“其他凡胎俱是废物,只有你,心智坚强,不宜摧毁,命线像野草一般烧也烧不尽!”
“不……”江濯被拖着,抬脚踩在窗沿,用力向后挣,强撑着说,“你人都死了,还敢来我心海!”
明晗说:“恰是因为我死了,所以才无所畏惧啊。你不知道,我是你的心魔。”
江濯道:“你不是。”
明晗的脸几乎要贴在窗口,他双目癫狂:“倘若我不是,那么还有谁能让你如此害怕?”
江濯眼眸回望,听见那些声音化为一个。他勾起笑,像是被那声音催得无可奈何:“这天下我谁也不怕,明晗,我只说两个字,你可要听好了。”
他声一沉,仿佛要震开那些纷乱的记忆,从过去,从现在,把那个人召至咫尺。
江濯说:“太清!”
静室的火骤然熄灭,明晗和血枷咒全部消失。黑暗里,银发先飞了出来,它们绕过江濯的眼前,紧接着,有人握住了江濯的手。
万恶消退,光从前来。
江濯倏地睁开了紧合已久的双眼,剧烈喘气。
第138章 句句答倘若你是,就应我一声。
天海浩劫,新旧天柱纷纷翻过,记忆像小人画似的,“哗啦啦”地抖飞彩页,把引路灯、梵风宗,天命司等关键词儿一股脑塞过来——
洛胥变太清,明濯做知隐,管你们谁是君谁是王,如今睁开眼,都得陷入这重重包围中!
江濯说:“我气还没喘完。”
血枷咒穿过他的腋下,一条条相互交错,编织成一个铁索渔网,正兜住他和洛胥。他身体半斜,后腰后背俱被一双手托着,双脚悬空,面前横着一截儿脖颈。
“你这样抱我,显得我像纸做的。”江濯抬手,攀上洛胥的双臂,如似耳语,“这世上最厉害的劫烬神,怎么是这幅表情?”
银发洒落向下,太清的脸隐在阴影中。祂被血枷咒的锁链栓在半空,一双手臂却像铁铸的,牢牢托抱着知隐。
曾经布满君主全身的咒文,如今都转移到了太清身上,沿着那截儿脖颈往上看,扭曲鲜红的咒文一直爬到了太清脸上。
那宋应之不懂前情,以为血枷咒只是牵制囚禁他人的一种咒诀,可要知道,太清之所以会被称作劫烬神,是因为三个条件,即不可触碰、不可直视,还有不可供奉。
既然是不可触碰,那凡人的咒诀又怎么能对祂生效?由此可见,这血枷咒压根儿就不是对凡人使用的,其作用也远不止是牵制和囚禁,只有江濯最清楚,它最厉害的是刺激神志,挑弄情绪。
一个人,或者一个神,若是拥有了碾压世间常人的力量,那么欲望要如何满足?祂光是呼吸,就能引动天地灵涡的转动,一旦被套上锁链,那股无所不能的强烈欲望就会不断催促着祂。
烧吧!
撕扯枷锁,用最愤怒的方式施展力量!让离火蹂躏万灵,要众生畏惧,要天地变色,要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胆敢忤逆你!
太清!
做人的时候事无圆满,难道做了神,还要任由天意扭转?天生你为人神,为的不正是这一刻?倘若做神还要失去愤怒的资格,那你真是天底下最可怜的那个!
万里雪原上,三千鸣震塔剧烈震动。离火犹如野草丛生,汹涌地蔓延向四方周境。那塔与塔之间,都挂着相互感应的铜铃,正在与鸣震塔一起响声大作。
“铛、铛!”
经堂内的门窗都被封死了,那些来为李象令治疗伤势的法师皆已丧命,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四下还散落着李金鳞爆开的血肉碎块。
“江兄!我,我……”安奴白骨咔咔狂抖,扭着头,不敢瞧他这边,哆嗦着说,“你得让那个洛洛、洛兄变回去,他威势恐怖,我光是站在这里,就、就快要变成骨头渣子了。”
莲心大师跌在地上,攥着碎宝瓶,闭眼急声说:“知隐,这尊劫烬神请不得,你快将祂送走!我们空翠山上这数万盏戒律灯燃的都是李象令的灵能,如今被吓灭了,只怕李象令也快要死了!还有附近大小城镇百十来个,生活着无数百姓,若是都烧起来,我们梵风宗上下就是以死谢罪也不够!”
她心急如焚,竟然是少有的厉言厉语。世人恐惧太清,已经到了闻风丧胆的地步,是以比起天命司的包围和镇压,太清现世这件事更叫人觉得恐惧可怕。
“洛胥,”江濯撩开洛胥的银发,对着祂,又或是对着他说,“洛胥!你听,是我睡醒了,快消消气!”
洛胥双目微闭,陷在一场天人交战中。他双手施力,把江濯摁入怀中,要与江濯紧紧贴着才好。
江濯半张脸都挤在洛胥的颈窝里,洛胥烫得要命,让江濯浑身上下无不打起颤儿,这是凡胎肉躯的自然反应。他手掌向上走,以一个环抱的姿势,将自己与洛胥全然贴在一起。
“好一个白毛小狗,是不是最乖、最好、最听话的?”江濯轻声絮语,舌尖儿打了摆,如同泡在一片火海中。凡是和洛胥相碰的皮肤都起了红色,声音却游刃有余似的:“倘若你是,就应我一声。”
洛胥如有所感。
“不应就不是。”江濯琥珀瞳微转,瞧着他,“我换了个凡躯,连威风也丢了。你既然不应我,那这样抱着我,日后我还怎么同别人——”
那双手臂猛地箍紧他,仿佛在说,与其让他提什么“别人”,不如现在就把他勒断气算了!
江濯一口气没续上,像是要和洛胥较劲儿,也把手臂收紧。这下两个人错着手臂,一个挤着脸,一个闷着头,不像爱侣重逢,倒像冤家碰头。那黑白红三色交错,让血枷咒兜成一团挂在半空,跟个大灯笼似的。
安奴还在“咔咔”狂抖,催促道:“变没变回去啊?你看我的脚,骨头已经碎啦,再等几刻,咱们就兄弟分别,再也见不着面了!”
莲心大师闭目摸索,也催促着说:“几张真经都着了,可不准再烧了!不然那天命司的大官儿还没打进来,我们就先成灰了。知隐,你快让劫烬神大发慈悲,先把火灭了!”
江濯道:“听见没?我可不要赔梵风宗的真经,要抄一百年的!洛胥,太清!你大发慈悲,快快灭火。”
他贴在颈窝里说话,气息、声音、温度俱在,身体也挨在胸口,生起气来还会拽自己一缕头发。
洛胥从奔腾狂浪的力量中脱开,将脸越埋越深。他知道自己很烫,可是他放不了手,无尽的灵能聚在这具身躯里,他的欲望犹如天海,以一种狂妄又决然的态度不断地冲撞着他的理智。
想要、想要、还想要!
洛胥艰难地喘息,像是从那狂浪中回头,在疾风骤雨的催逼中,紧紧抱着自己的救命稻草。
“我是,”劫烬神声音沉闷,咬了咬牙,非要江濯听到才行,“我,是!”
只有他能是江濯最乖、最好、最听话的!快点拽住他的链子,把他从这无边无际的欲望中拖走,就像过去的每一次——
江濯仰头,在洛胥耳边笑了一声,奖励似的。
经堂内的温度缓缓一降,太清银发复黑,随即恢复了状态。
第139章 惊百川天下第一。
“太好啦!这下咱们几个都活着!”安奴如释重负,骷髅眼里聚着两团颤巍巍的鬼火,泪花似的翻涌,“明明是须臾间发生的事,我竟觉得有数载那么久。江兄,洛兄,你们快下来吧。”
江濯说:“洛兄,你也听见了,快放我下去。”
洛胥仍然闷着声音,双臂丝毫没有松动的意思:“咒文没有消退干净,你叫天天也不会应。”
“天又不归我管,我从不叫它。”江濯松开手指,把洛胥的黑发放跑,声音又轻又坏,只让他们两个能听见,“这世上只有你归我管,所以我。”
他停顿在这里,没说完的耳语化作一条软鞭子,轻而易举地抽入洛胥的胸膛,继而绕上洛胥的心尖儿,着那里用力一拴。
所以我。
只、叫、你、呀。
那双琥珀瞳眨也不眨,盛着洛胥,手指是松开了,套在两头的链子却拽紧了。魂咒心神两相许,今生今世无反悔。只叫他们从此面对面,心贴心,再也逃不出对方的股掌。
“早知道送你去西奎山,”洛胥腾出一只手,扯纸似的扯开血枷咒,“婆娑门徒都坏得厉害。”
两个人落了地,江濯问安奴:“人都变回来了,你怎么还在抖?”
安奴拿起一把稀碎的腿骨做展示:“我这条腿被吓碎了,肋骨也断了几根,走起路来自然要晃晃悠悠的。你们不必管我,一会儿就长回去了。”
莲心大师顾不得细看他们几个,直奔到池边:“你们看,山虎剑震得如此剧烈,必定是它又一次觉察到李象令元气大伤。”
池子内,李象令和天南星闭目对坐,两人膝头都横着一把剑。山虎桀骜不驯,已经露出些许锋芒,大有出鞘之兆。
安奴说:“不好啊,小师妹的脸色很差!”
莲心大师道:“小妹为李象令镇剑,早将神识都注入剑中,现在山虎势头越凶,她就越险。”
安奴问:“就不能停下来?外头还围着天命司的走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破门。”
“寻常兵器或许可以,但是山虎不行。”江濯的折扇在掌间翻了一圈,正指向山虎剑,“这把剑以前跟着李京道,在天海连神祇都不怕,后来李京道误斩大鱼,请明,明氏君主对它降下月神赐祝,使它不仅能斩杀众神,还能号令天雷。因此这剑身上刻着的铭文也绝非虚言,世间利器中,唯有它能称‘天下第一’。”
安奴焦急道:“我从前听大祭司说,神祇赐祝并不难求,怎么就它这么凶!”
“因为它身上的这道赐祝,不是寻常赐祝,”洛胥目光碾过山虎剑,那剑似乎静了静,但很快又恢复原样,“而是原本供奉在霈都神宫里的赐祝。”
当年崔瑞泉入都,敢在神宫内对君主动手,正是因为他知道神宫内的月神赐祝是假的,真的那道早已被明晗赠给了李京道。后来三山入都,在见灵殿里与君主对峙,言语间也证实了此事。
洛胥成为太清后,听闻中州有个叫雷骨门的门派,掌门人不仅手持山虎剑,还信奉晦芒,便猜测这位掌门人是曾经有过两面之缘的“守门人”。
守门人名叫李三山,原是君主姆妈的儿子,姆妈被杀后,君主将他藏在宫内,用花丞相的食粮来养他。他跟着君主开窍通神,学了些令雷的咒诀,长大后就被放出宫了。他出宫后惦念君主的恩情,没有离开霈都太远,而是就近入了个小门派。
说是个小门派,其实门内除了个瘸腿瞎眼的老头,一个弟子也没有。那老头白天坐在巷口乞讨,晚上就教李三山剑术,他眼瞎了,可是耳朵极灵,李三山悟性太差,稍有不对之处,就会惹来老头的怒骂痛打。
那老头有时喝了酒,会自称李京道,说自己早年纵横六州无有敌手,一生只败过三次。一次是在北鹭山下,输给了当时的婆娑掌门江思故;一次是在无穷天海,输给了当时的天海御妃。因为他这两败俱是败在女人手下,所以后来再游历六州,总是避着女人走。
“别人都笑我怕女人,殊不知我从前最瞧不起女人。通神一道凶险无比,女人要开窍,个个都学着那明暚女帝的样子,把一双柔软漂亮的手,都练得粗糙丑陋。你去瞧瞧,外头的那些女人,全都举止放浪、行为不检,我最是看不过。要知道,女人须得有个女人的样子,若是不能贤惠顾家、洗衣做饭,那修容美发,温顺听话总是要有的吧?
“可是,唉!别人也没说错!我如今是真怕了女人!那北鹭山自出世起,就全是女人,一个意志坚定的也就罢了,偏偏她们都是那样,问起道来全不要命,剑一出锋就定生死!我一败江思故不服,二败江思故还是不服,你知道我与她打了多少回?整整三十六回!她若是讥讽我、嘲笑我几句,我还能恨她一恨,可是她偏偏不笑我,非但不笑我,还愿与我解说剑技。我剑道上不如她,做人上也不如她,输得心服口服!
“至于那天海御妃,原也不是什么响当当的人物,只是天海助阵的一个渔女。你想她一个渔女,要不是嫁给了天海御君,能有什么厉害之处?老实在家相夫教子就是本分。谁知我在天海酒后坏事,仗着本事乱杀一通,害得那通了人性的大鱼无辜遭难,一尸三命,若不是被御妃用阴阳子儿镇住修为,连打了七八个耳光儿才清醒,只怕还不知道会犯下怎样的弥天大错。”
李京道对自己错杀大鱼一事耿耿于怀,每每酒后都要提起,然而奇怪的是,他对自己的第三败却三缄其口,从来不提。
如此几年,李三山的修为略有精进,李京道也跟着病入膏肓。老头临终前把山虎剑交给李三山,只嘱咐了他一句话。
“这一生碰见姓明的,万不要拔剑。”
李三山心领神会,只当师父与自己一样,都受过明氏君恩。他埋葬了师父,只觉得世间再也没有自己的去处,便又回到了霈都,做起了君主的守门人。
又几年,三山入都,洛胥劫走了君主,他独守霈都,与众宗门数战,最后不敌沙曼宗请出的香神闻氻,被抓落狱。不久后,天海决堤,他与众宗门镇海,使雷骨门重现江湖。
“时意君初任掌门,与他在天堑有数面之缘。一次救济流民,时意君从中抱出个没人要的女婴,她自己当时也不过十几岁,既要料理门派杂务,又要照顾门内的一干师兄弟、师姐妹,实在无力再收养一个婴儿,便将其托付给了李三山。”洛胥目光微转,落在池中一人的脸上,“她给她起名叫‘象令’,盼着她既能势如天象,又能调令四方。后来你们都知道了,这个人不仅自己声势震寰宇,还将雷骨门变成了真正的——
“剑惊百川,天下第一。”
第140章 少爷命亲我。
“听你们这么说,我更害怕了。”安奴心急火燎,顾不得感慨往事,“这剑如此难驯,现在又大发淫威,难道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欺负小师妹?”
山虎剑如有感知,它“嗡”地悬起,离开了李象令的膝头。李象令神色微变,对面的天南星紧跟着喷血。
洛胥声音低寒:“你要撒野,也得分场合。”
这一声在池中震出阵阵涟漪,山虎剑原本想要挣脱李象令的束缚,从池中离开,结果这一声以后,无论它再怎么向四面乱冲,也无法离开池子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