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毒 第106章

作者: 标签: 推理悬疑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九十五章 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淫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其实那只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掌握着话语权。

  女人们很少聚众八卦某个男人胯丨下的尺寸,男人们却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议论女人的胸部、大腿、屁股。

  无论对方是年轻甜美的前台接待人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公司高管。

  并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更有人说,关注你的身体,你应该感到荣幸与高兴。

  对他们来说,女人就是一个“性符号”而已。

  他们议论着邹媚,甚至是意淫着邹媚。一方面瞧不起邹媚,一方面又想要征服邹媚,矛盾而不自知,下流而不自知,自我感觉优秀且风流。

  他们的八卦始于性,也终于性,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邹媚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邹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的一刻,戴在脸上的面具寸寸皲裂,如粉末一般落下。她发抖的双手撑在桌沿,喉咙发出急促的喘息声,梳得熨帖的额发垂了一缕下来,令她显得有些狼狈,不再像在人前展现的那样干练从容。

  觊觎者们只看到她外表的光鲜,唯有警察看清了藏在她内心的那个漆黑无光的世界。

  ??

  茗省,曼奚镇。

  由于地处边陲,这里的建筑带着明显的异国风貌。身材健硕的女人们穿着朴实的衣裳,在街道上穿梭,个个皮肤黝黑,甚至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她们中,有的推着堆满物品的小货车,有的双手提着重量不轻的口袋,目光大多呆滞而茫然。男人们却要闲适许多,有的聚在茶馆里打牌,有的站在路边聊天。

  这地方穷,很穷,并且相当落后——这是柳至秦初到之时的认知。

  此时,他刚从一户民居院落里出来,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快步在青石板街道上走着,手机贴在耳边。

  电话那头,是花崇。

  “邹媚在曼奚镇算是个传奇人物,有关她的事,现在已经被镇民们编了好几个版本。我去过派出所和镇政府,接触了一些镇民,当年的事和曼奚镇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柳至秦边走边说:“茗省那几起杀害女童的案件全部发生在曼奚镇。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重男轻女了,简直是‘仇女’。建国以前,曼奚镇的女人等同于牲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最近几十年,这边女性的地位虽然在慢慢提高,但是和正常的地方,甚至是偏向重男轻女的地方相比,她们的生活还是相当凄惨,基本上仍然是娘家、夫家的附属物。邹媚本名梅四,梅花的梅,一二三四的四。”

  花崇脑子转得很快,“因为她是家里第四个女儿?”

  “对。除了第一个女儿,梅家的其他女性全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柳至秦说:“梅四……不,邹媚是曼奚镇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也是曼奚镇所有考生中分数最高的一位,但当年,她险些无法前往星城求学。”

  花崇问:“被家人和镇民阻拦?”

  柳至秦叹气,“还有学校。我现在了解到的事还不算太细,比较清楚的是邹媚家里上面有三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邹媚只比唯一的弟弟大一岁多。作为‘幺女’,邹媚自打出生,就是家中最不受宠、最不被期待的人,但她偏偏非常聪明。曼奚镇这个地方和很多边境乡镇一样,享受国家的教育扶持政策,上学念书不用花钱,但老师的水平、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和大城市的重点高中绝对没办法比。不过邹媚成绩出众,考出的分数即便放在整个茗省,都排在靠前的位置。她家另外三个女儿都早早嫁人,不在家里住了。高考之后,她的父母逼她把星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换给弟弟。”

  “这还能换?”花崇不解:“我从没听说过高考录取名额还能换。而且邹媚不是比她弟弟大一岁吗?两人念书是同一届?”

  “嗯,他们是同一年入学。曼奚镇对入学年龄卡得不算严。”柳至秦接着说:“至于换名额这种事,落后乡镇的父母,因为没有文化、没有见识,大概什么都能想象出来。邹媚的弟弟成绩很差,考了两百多分,上‘三本’都困难。邹媚的父母愚昧归愚昧,也知道儿子应该多念书,就毫无道理地逼邹媚。花队,你能想象曼奚镇重男轻女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什么地步了吗?在他们眼里,女大学生就是异类,甚至是‘不洁’的存在。他们疯狂阻止邹媚,邹媚的姐姐们也在其中出了力。”

  “她的姐姐们?”花崇蹙眉。

  “嗯,而且我打听到,逼邹媚逼得最厉害的不是镇里的男人,而是那些已经嫁人,成为家庭妇女的女人。”柳至秦回到车上,“我倒是能想象她们的心理。她们从小被灌输的就是女人应当服从家庭,为家庭付出一切,万万没有离家念书的道理。邹媚成了她们中最特殊的女人,有的人是不理解,有的人在邹媚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想成为的样子。邹媚是她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她们不能允许自己周围出现这样一个独立而优秀的女人。当年邹媚只有17岁,在家被父母姐弟逼迫,在外被镇民乡亲逼迫,那段时间对她来讲,说是‘水深火热’也不夸张。”

  花崇问:“那她最终按时到星大报到了没?”

  “报到了,学业没有被耽误。在星城大学的四年,她没有缺过课,也没有被老家的人为难。”柳至秦说:“因为镇政府的官员出面协调过很多次。不过这个协调也只是一时之计,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等于是把难题推给将来。经过协调,邹媚得以去星城大学念书,但前提条件是承诺‘毕业后回到曼奚镇’。邹媚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花崇想起在咖啡馆里和邹媚见的那一面,心中顿时五味杂陈。

  那时,他并未意识到眼前的女人经历过什么。

  “四年后,邹媚从星城大学毕业,拒绝了好几个名企的offer,回到曼奚镇。我想,她肯定挣扎过,但那个时候,她的母亲患病即将去世。”柳至秦说:“可能对她来说,亲情虽然淡漠,家庭虽然是个沉重的负担,但还是无法说放就放。回去之后,她在曼奚镇中学教书,接着成婚、生子。如果不是这个孩子被偷走,她这辈子也许就在曼奚镇度过了。”

  花崇眼神一紧,“重男轻女的地方,女孩容易被杀害,男孩容易被盗走。”

  “嗯。邹媚生的是男孩,住院期间,孩子就莫名其妙丢了。别说是那个年代,就是现在,曼奚镇的监控都寥寥无几。孩子一旦丢失,就基本无法找回。”柳至秦平静道:“邹媚的婆家与娘家都将失去孩子归罪于她,她的丈夫梁超对她拳脚相加。出院后不久,他们就逼她备孕,之后重新怀上了孩子。梁超逼她去打B超,就是当年落后地区特别盛行的‘野B超’检查。一查,发现是个女孩。”

  花崇觉得血液一阵一阵往头上涌,“孩子被打掉了?”

  “邹媚是被强行拖去流产的,她似乎拼命想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但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希望她产下一个女孩。女孩在曼奚镇……”柳至秦顿了顿,咽下带有严重个人情绪的话,道:“镇医院的设备、卫生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加上邹媚生产后身体一直不大好,第二个孩子打掉后,她便失去了生育能力。”

  花崇倒吸一口凉气,感到愤怒又无力。

  柳至秦继续说:“在得知她无法生育之后,梁超和她离了婚,将她赶回娘家。在曼奚镇,女人想离婚是不可能的,会被百般阻挠。但男的想离婚,就非常方便了。女儿被打掉、失去生育能力大概成了邹媚人生中的转折点。几个月之后,她在几名年轻村官的帮助下离开了曼奚镇。”

  “她的家人呢?”花崇算了算时间,“邹媚离家接近二十年,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落后村镇的影子。她的家人同意她离开?从来没有向她索取过什么?还有那个梁超,他没有找过邹媚?”

  “对于邹媚的父母来说,邹媚是多余的。他们是为了生下儿子,才生下四个女儿,而邹媚是最后一个。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她就是最不该存在的一个,如果没有她,家里会少很多负担。”柳至秦把烟点上,“她离开曼奚镇的时候,她的母亲已经病死,父亲和三个姐姐闹了一阵,不是因为舍不得她,而是想让她赚钱养弟弟——那个时候,他弟弟23岁,正忙着娶媳妇。后来仍然是镇政府出面协调,协调的过程我不清楚。总之,邹媚这一走,就彻底断了与老家一众人的联系。”

  “这有点不合常理啊。”花崇说:“她的家人如果知道她现在过得这么好,一定会来找她要钱。”

  “花队,你如果现在和我一样,也在曼奚镇,就不会这么想了。”柳至秦抖掉一截烟灰,“这里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闭塞的不仅是地理和交通,还有人的思想。他们不信一个女人靠自己能过得很好,也不屑于探听外界的消息。村里甚至有一种说法——梅四早就活不下去,死了。”

  “这……”花崇捏住眉心,感到难以相信,也难以理解。

  然而身为刑警,他却不得不去理解。因为他比很多人都清楚,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匪夷所思的事在发生。

  “至于梁超。”柳至秦说:“在邹媚离开曼奚镇不久,他就死了,被人捅了十几刀,好几刀都在内脏上。”

  花崇目光一凛,“凶手抓到了吗?和邹媚有没有关系?”

  “没有。凶器是梁超自己的刀,上面有他的指纹,还有一枚陌生指纹。陌生指纹肯定是凶手留下的。不过当时警方抓的所有人,指纹和那枚陌生指纹都对不上。再加上以前刑事侦查的方法和技术都很落后,凶手一躲就是十九年。能确定的是,案子和邹媚没有关系。不过因为这件事,曼奚镇的镇民又说邹媚克夫,是个祸害。”

  花崇感到可笑,“那时他们已经离婚,邹媚都不在曼奚镇了,克哪门子的夫?”

  “他们总是找得到理由把错误都归结到女人头上。”柳至秦说:“我今天在这里感受最深的,其实不是重男轻女,而是存在于同性之间的鄙视链。这里的男人把邹媚当做一个笑谈,女人却是真恨邹媚,克夫、狐狸精、贱货都是从她们嘴里传出来的。”

  花崇沉默了,柳至秦暂时也没有说话。

  突然,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对邹媚来说……”

  柳至秦轻咳两声,“你说吧。”

  “17岁之前,邹媚生活在严重重男轻女的家庭、社会。她能够出生,是因为她的父母想生下一个男孩,生了三次都未能如愿,直到第四次轮到她。她从小就被灌输自己是多余的、女人是为了男人而存在的,她没有一个女孩该有的正常童年。17岁,她差一点没能去星城念大学,即便去了,也时刻担心自己被抓回去。21岁,她迫于我们可能暂时不清楚的压力,放弃前途,回到曼奚镇,等待她的是长达四年的煎熬。之后,儿子被偷,女儿被打掉,再也无法成为母亲……这个过程中还伴有来自家庭的暴力与冷暴力。她彻底认清现实,想要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花崇说着一顿,“但人的每一步都有迹可循,过去的每一段经历都在她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她不可能忘记过去受过的苦,不可能忘记身为女人而受的罪。并且,她所谓的‘新人生’,其实并不美妙。她跟我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女人要爬到和男人一样的位置,需要付出更多的东西,需要承受更多的挫折,需要面对更多的冷嘲热讽。25岁到43岁,她从一无所有的乡镇女人变为名企高管,这个过程里她经受的苦痛,其实不难想象。”

  “嗯。”柳至秦点头,“对她来说,25岁是个转折点,但不管是其前还是其后,生活给予她的都是苦难和折磨。唯一的不同是,25岁之后,她有金钱作为安慰,但金钱似乎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在她的认知里,大概早已形成了一个观念——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就是受罪。”

  花崇默了默,纠正道:“应该是出生在贫穷家庭的女孩儿、被父母利用的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生活对她太过糟糕,她将自己代入了……”

  “王湘美、陈韵。”柳至秦说:“或许还有别的女孩儿。邹媚有对她们下手的动机,她认为自己的杀戮行为不是伤害,而是‘救赎’。王湘美的死因、七氟烷是她行为的佐证!”

  车已经开回洛城,花崇捏着发烫的手机,“我们看到她的那一晚,她去‘小韵美食’买烤串,不是自己吃,而是买给陈韵。陈韵还活着,被她藏在某个地方!她没有立即杀了她,很有可能是因为,是因为……”

  “找不到七氟烷!”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连心跳的频率都几近一致。

  “邹媚不清楚邹鸣的过去,只当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对于孩子,邹媚可能没有太多戒备心。她失去了已经出生的儿子,也失去尚在腹中的女儿,一生都无法再次生育。领养邹鸣的时候,她也许如她自己所说,只是想有个孩子来陪伴自己。”花崇道:“但邹鸣远没有她以为的那么简单。邹鸣是离她最近的人,说不定是唯一了解她内心的人。邹鸣知道七氟烷的存在,甚至知道她杀了人。但邹鸣没有揭穿,只是偷走了她准备杀陈韵时用的七氟烷,并将七氟烷用在了周良佳等人的身上。”

  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花崇猛地回神,发现自己和徐戡的车正停在马路中央,险些与另一辆车相撞。

  徐戡煞白着一张脸,“抱歉,听入神了,有点胆战心惊。”

  周围传来阵阵喇叭声,花崇拍了拍徐戡的肩。徐戡深吸一口气,小声自言自语了几句,尽量平静地向市局的方向开去。

  “刚才出什么事了?”柳至秦问。

  “没事。咱们徐戡法医有点儿飘,一不小心踩了急刹。”

  徐戡瞪了花崇一眼。

  柳至秦听两人没大事,松了口气,又道:“没有七氟烷,邹媚不会对小女孩动手。现在对我们来说有两个机会,一是救下陈韵,二是顺藤摸瓜,找到那条七氟烷交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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