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书
雄霸瞄了他一眼,手下轻巧,看似并无用力,就是看着他的手掌细纹,左手食指尖细细磨蹭描绘着纹路,弄的秦霜痒痒的,直忍不住想躲,后又忍住了,就是手掌忍不住的颤抖。
“掌纹断命理,玄机在其中。”
他没有出声,紧紧抿着渐渐有些苍白的唇,大眼睛扫过雄霸的脸,并没有发错那股杀气,也就放下心,顺着那个人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手心,那人却是在给他看掌纹。
“霜儿,你生命线几次断裂,命悬一线,线纹不长,终是大劫难逃。”雄霸嘴角微扬,又端倪起上面那条线,霎时脸色难看,“霜儿你感情线短而细微,表示面上温文如玉,柔软如春风,实则心地冷酷,漠视众物,天生凉薄无情。”
秦霜一时没了声音,霎时惨白着一张脸,饶是他再怎么淡定,也不能压制此刻跳动可怖的心,这不是前世算命瞎子给自己定的命吗?
虽然自己从来都是不信的,但是雄霸这又是什么意思?这话由他吐出,难免诡异。视线一时不知停留何处。谁知道他的失措慌乱神色倒是取悦了对方,就听得雄霸朗声一笑,“霜儿不信命,我却信命。”他把秦霜的忽的拉过身边,迫的秦霜一个不稳,只倒在他怀中,任人挣扎不开,但是秦霜也并不挣扎,如还在沉思什么一般,出了神。
晶亮戾气的眸子似乎要把他看穿了一般,“我还要知命改命,你既然命不长久,那就由我来续上,我给你命,你就终其一生常伴,承欢在我膝下;你若是无情无义,我却要你有情有义,纵然不行,放任无情也罢,只许忠诚此生待我便可。”
秦霜脸被扳过,面对着男人的暴戾气息,突然倍感压力,出走的魂魄也归了元,疑惑的皱着眉,被那闪烁炽热的目光看的脸上火热热的发烧,脑子里哄的嗡嗡作响,一时眉间郁结,紧闭着嘴唇不愿说话,长久的沉默。
这多日来,日夜相处,朝夕相对,他也深知,这个雄霸看似无情残忍,实则心热似火,偏生也是孤高自带寒,以此便强行浇灭了他的那颗心。他站的地位何其高,身为“天下会”帮主,武功可称当时之秀,受万千人敬仰爱慕,小帮派将天下会视作奋斗的目标,好武学的青年志士更是把他当着心之神邸,遥不可及,不过,那终是一场繁华的过眼云烟,等到时辰一过,他终会叫人遗忘。
若是他败了,不再强大了,或许,那些人更是鄙夷自己曾经还仰慕过他。
所以,那些大侠们才会乐衷于使自己变得更强大无敌。
但是,也许雄霸并不在乎那些人的眼光,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拥有天下,叫人知道他的强大,膜拜他的无所不能。
也叫自己身边的人感受他的力量,不容置疑的力量,而后乖乖的诚服于他的脚下。
他时常看着秦霜的神情,都无不在宣誓着他自己的能力。
秦霜很是不喜欢这样的感觉,终归觉得那人太过于给自己压力,好像自己跟着他就是因为他的强大,因为他的权势一样。但是,细细看着,想了一番,又却不是。那个人怕是只是担心他失败后,自己会和其他人一样,因此离开他身边,因此,不断的重复,即是一种承诺。或许,这就是有作为的人们天生里所缺失的安全感。
秦霜面上突地瞬间换上一抹淡笑,轻微动作,直起身子,雄霸也恍神,忙松开了手,放了他。只眼睛扫到他被勒的白皙颈项上,那道刺眼的红痕,顿了顿。
秦霜一改往日的冷情,只讪讪打岔,弃方才的话于不顾,笑道:“师傅,近日怎的不好好修炼三分归元气,不是说三日后便是和剑圣决战之时吗?”
雄霸转开视线,不再看他,淡淡道:“泥菩萨说,我和剑圣之战许得还要等上十年。”
“哦?”秦霜实在不想,这雄霸这样听信那术士之言。
只是事实告诉他,是不得不信的。
次日,飞鸽传书。
却是剑圣亲书:“与君之战未能如约,延期十载再决生死。”
“好个泥菩萨,万事尽不能逃过你的眼。”雄霸位居总坛之巅,宝座坐定,向着万里河山,众徒百千,扬言大笑,“只需风云得手,我雄霸便可称霸武林,待化作九天之龙,天下,亦不远矣!哈哈!”一阵阵笑语响彻云霄,若腹中传音,直进入每个人的脑海,回旋长久不消。
秦霜始终站立在他身后,望着他。本自清寡的眉宇之间说不出的忧色。
却让他揽着一拥,便不得不露出笑颜:“霜儿愿师傅早成霸业,一统天下。”
“好,好。”雄霸搂的他更紧,“有霜儿这句话,天下可谓已尽在我等脚下。”他眼底光彩四溢,复望着众里。
“帮主英明,文成武德,一统天下,唯我独尊!”
帮众竭力嘶喊,散后,便开始作手去找风云。按雄霸帮主的意思,取命理的生辰八字,名字里有风云的孩童少年,一并带回天下会总坛,让其一一过目。
这倒是秦霜万万没有想到的,泥菩萨居然把聂风,步惊云的生辰八字教给了雄霸,这样一来,势必那两人想躲也是躲不掉的。
只是有风云二字的孩童人数众多,但是符合生成八字的却没有。雄霸自然知道天下难得的道理,也并不着急。
“霜儿。”
“是,师傅,霜儿在。”几日里,天荫城内,四处张贴告示,找寻风云,他不免也是要去的。
雄霸只望着另一份名单,瞧了他一眼,随即想了半刻。
“霜儿,师傅给你一个任务。”秦霜头也没抬,仔细听着,“霍步天拒绝天下会的招降,看我们不起,于明日还胆敢公然宴请四座为其贺寿,实在无礼之极。师傅要你明天随饮血骷髅雪暗天一起,铲平霍家庄,悬其首级于城门之上。”
“师傅,我…”
他顿时开始眉头打结,为难起来,实话说,这么多天了,他从来就没杀过一个人,虽然处在这个时代,但是,备受熏陶二十七载,在他心里,生命诚然还是可贵的,他实在不能做到像他人那样随意的践踏生命。
而且,师傅也从来没要求他杀过人。
这么这会子,他想着拒绝,却欲言又止。
雄霸也知道他生性善良,不愿伤他人性命,可是,这却不得的。
万事总是要开头的,秦霜不可以做个他怀里善良的兔子,要是出了门去,更待怎样?他甚至想要知道,秦霜会不会为了他而去杀人。
就着这一点,就足以让他升起一股子好奇,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
“霜儿,师傅要你去杀人。”他语调细水流长,却有着不可逆转的走势,“毋容置疑。”
他以等待的姿势望着下面的他。
秦霜思量一番,自己想要生存,不杀人怕是不行了,就是文丑丑,难免对于不听话的侍从还是要乱棍打死的,何况是他?终于还是温顺的点头,抱拳道:“是,霜儿领命。”就是眉头始终皱着,一直出了门,还是不能舒展。
雄霸看在眼里,却只是笑。
“帮主啊!您真的要霜少爷去杀人啊?他向来爱清静雅致,哪里能闻得血腥?”文丑丑纤细的嗓音从身边传来,时常笑盈盈的脸上也满是疑惑,这帮主向来不愿意霜少爷沾染血迹轻尘,总是让他穿的白白净净清清爽爽的,一直好生养在第一楼的侧苑,帮内说起霜少爷,无不都肖想成一位白净清爽俊美的纯真小少年。可是,这帮主前让他去城内忙的团团转,弄的疲倦不堪,这会子倒是指派他去杀人了。
雄霸轻笑,挥挥手打断他的话,“丑丑,你不懂。我要霜儿温顺如兔、娇贵如猫,忠诚如犬,要他心地良善,却也只得待我如此,何能待旁人也是那般?他本命里无情意,何须要悲悯众人?他不愿杀人夺命,我却偏生要他那样为我杀人。旁人是生是死,与他何干?”
文丑丑脸上在雄霸看不见的地方纠结扭捏,但是,在雄霸一转过头来,他便笑盈盈的谄媚道:“啊,是,是,帮主说的极是。霜少爷只需要对帮主您一人忠心,心底只需装下帮主即可,其他人一概是狗屁,是狗屁。”
雄霸本来绷着的脸,慢慢裂开,闻言大笑。
外面,秦霜木然。
面色愁容,此时,秦霜也不过是觉得里面朗声欢笑的雄霸帮主也着实可怜了些。
坐拥山河万里,殿宇金碧辉煌,生光四溢,却独独那样去渴望得到一颗死忠的真心。
他也许并不是要秦霜怎样,只是觉得少了个人作陪,秦霜不过是个符号,不过仅仅只是为了证明这世间还有人心里装着他,这样一想,倒是和秦霜他这个人没有多大关系。
多年之后,他也曾心说,你的心里装满了天下,却独独要我心里只装着你?
却说,你的心早已被天下所容,那我,又要放在何处?
第6章
这一天是武林中极负众望的霍家庄庄主霍步天的大寿,庄内宾客云集,为霍步天祝寿。门庭若市,热闹非凡,霍步天正在门口亲自屈驾迎接四方会众,忙的不可开交。他的长子霍梧觉,次子霍桐觉正在一边嬉闹耍完,全然没有一点未来少庄主的气度模样,不觉暗叹摇头。
想他一世豪杰血气,却不想得这般无用处的两子。
烦闷中,不禁想起那位神情坚毅倔强,沉默寡言,气度非凡的少年,正是他的继子步惊云,现在改名霍惊觉,那当真是个武学天才,悟性之高,不亚于一般学剑十年之士。不用一年时间,便已经能将霍家剑法和剑诀融会贯通,只是内力尚浅,火候未足,想着假以时日,必定有一番惊人作为。
遥想着,要是自己的儿子资质品行有惊觉一半,他便就无忧了。
惊云的父亲早死,他的娘亲恨他,他虽然表面孤傲,不与人亲近,但实则心底时常倍感自卑,没有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应有的乐趣,当然,他并不需要那些,他比任何人更需要同情,可是他偏偏不需要别人同情。
很难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心性却早已比他们这些大人还成熟稳重,那股子苍老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后来养成。霍步天心中曾经想着,只要他在生一日,一定会克尽父职,好好养育照顾这个孩子,他想要步惊云重过正常人家的生活,他要使他幸福。
只要他在生一日,就尽力而为吧!
然而,他不知的是步惊云异于常人,独特的孩子总有异于常人的命运,一切一切,都不可以摆脱!
云已无常,可惜,世事,更是无常。
终于那么一天,恶运会来临时,连他也是措手不及的。
正想着,角落里的两个儿子早已在人前打闹翻滚起来,气的他暗怒,命人把他们带进去自信看好。
看来,他们霍家庄想要继续下去,也只能依仗惊觉了,而且,那孩子却是个有情有义的,不说其他,就说玉浓病重那会儿,他小小年纪便只身一人深入荒山老林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找寻救命人参,黑暗中的荒山野岭,那却又是怎样的心态?只是,玉浓至死,对他也是不甚了解的,她只看到他的异于常人,却从不去追溯缘由。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潜意识的对他生了芥蒂,硬是把他想象成残忍无情的动物。
也许,惊觉的性子多半也是因她的关系。这个世界上,又何曾有哪个母亲愿意用冷血怪物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年仅六岁的儿子呢?而玉浓却是这样做的,相比于霍步天说的惊觉天性是善之说,他则更愿意相信丈夫是被恶魔蒙蔽了心。她始终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披着人皮的魔鬼,天性里就没有人气,周身布满残暴戾气。
这种说法,出自玉浓之口,她每每说起,不是那种玩味说笑,而是那种绝对的偏执坚定的神色。
望着玉浓那样的无端可怖的神情,霍步天只会觉得幼小的惊觉更加的可怜。不知道在他们母子来到霍家庄之前,一个屋檐下,又是怎样一同相处的?
他想着,今日就当着众人亲自指派惊觉为他继承人,届时他作为霍家庄少庄主之名为江湖人士所知晓。
这才发现一上午不见惊觉人影,惊觉向来出没不定,不受辖制管束,但是,他昨晚明明点头答应今天要去堂内为自己祝寿的啊!
他叫来负责照顾惊觉生活起居的福嫂来,询问:“三少爷去哪儿了?”
福嫂也在找,只担心道:“回老爷话,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到处找不到。”
“你去后山看看。”惊云向来喜欢一个人躲在后山山洞里寻清净,指不定嫌庄内吵,去了那里,至于,惊觉答应他的话,他相信那孩子是不会食言的,在他印象里,霍惊觉身形虽然不过八岁男童,但是却不似其他人孩子的稚气,反倒浑身透着莫名的沉稳,他言出必行,从不会轻易许诺任何话,但是许诺了,就绝不会食言。
他相信,寿宴一开始,他必定就会出现。
另一边,一个面容冷漠的少年正俯身,一动不动的潜伏在离霍家庄不远的小山岗内,沉静如死水无波无澜,寒冷锋利一如他小手中紧握的利剑。一袭猩红的袍子如火一般的烧着,鲜亮的刺人眼球。
他在等,静静的等,等待似乎是他最大的专长,他最擅长的就是默默的等待姿势,就算没什么可以值得他去等的。
自出娘胎以来,转眼过了八年,他一直在等到一个真正关怀和了解自己的人,这个显然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他的母亲。
或许这个人就是霍步天,他名义上的父亲,故此他不需要再等候任何人的出现,今天,他只是在等另一样的东西——一头白狐!
他注意了很久,一头全白的狐狸会和他一样每日在山岗闲逛,他要躲在草丛中,等候它的出现,将这白狐作为送给霍步天的贺寿礼物,并且,当着所有人,叫他一声爹。
而他从此,就不再叫步惊云,而是叫霍惊觉。
从此,他便真的有了自己的容身之所。
他会学会变得真正开心起来,不用做那个遮遮掩掩,躲躲闪闪,埋葬自己心,不懂欢乐不懂人情的步惊云。
而在此之前,他却还是步惊云。
但是,今天一过,过去的一切也会随之烟消云散。
少年想着,不免嘴角扬起一抹惊艳无双的笑颜,却说那样的神情出现在一个八岁孩童的脸上,何其诡异?那是从来就没有人能见到的,包括他自己,也不曾见到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笑起来是什么样子。
过了今天,又是怎样的人生?
八年前,他一如玩笑般的,落于杭州步家村,不被期待的降临生物。
自小便生性沉默,其父步渊亭为一铸剑师,无日不想搜罗世上的精奇寒铁,以作铸剑之用,更在其母身怀六甲直时,却说要远赴极北之地,寻找一块天下至宝的寒铁,丢弃母子,后逝于外地。
想着,他自从出世时就是不哭不嚎的,悄无声息的沉稳睡去,奇怪之极。三岁才懂得说话,开口第一个字却不是“娘”,而是望着天上的云失神的开口惊呼道:“云!”,却也不知从何处学来,事后他却对于自己的行为丝毫不知,后玉浓便给他取名“步惊云。”
这孩子愈是长大,便愈是孤僻,不愿意和人说话,天生就是警惕心强烈。更自四岁那年被一群孩子打的骨折之后,他便每时每刻腰间必备一把利器防身,即使是睡梦里,手中也会握住刀柄。
时常孤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躺在屋顶上,雕刻木石,一笔一划,一刀一式的细心雕刻,一块榆木,一方原石,在他的手下,不肖半刻,便会化作神采奕奕的白兔貂蝉,假山云霜,也就在无人的角落里,他才会偶尔露出笑容。当下,枕着手臂,抬头望去,连天边的云都散尽了去。
在别人看来,他是个怪人。他的母亲自此,更加的在心底厌恶他。
后玉浓带其改嫁至霍家,霍步天为其改名为霍惊觉,视如己出,将霍家剑法倾囊相授。
而今,他便是霍步天的三子霍惊觉。
霍步天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只有五岁。那天,是霍家庄庄主霍步天续弦的大好日子,霍家门前内外,张灯结彩,宾客满座,一派祥和喜庆,每个人都欢颜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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