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来我办公室 第67章

作者:安次甘儿 标签: 都市情缘 破镜重圆 业界精英 GL百合

  季怜星退出人群,往门外走。站在门口,她抬头看天,洛尔县今天的太阳很大,和A市不一样,好像这里从来没有冬天似的,或者说,在这里,冬天的太阳是温暖的。

  她眯着眼,天空的太阳晕出一层金灿灿的光圈,暖意从千里之外照耀过来,燃烧着她冰凉又苍白的脸颊。

  她低头,有一条短促的阶梯。

  踏下第一层阶梯,她已决定不分一毛钱给汪孝丽。

  踏下第二层阶梯,她决定拿到拆迁款就毅然离开。

  踏下第三层阶梯,她决定自此之后再也不回这里。

  眼前是一片明朗天空,身后是他们的欢声笑语。

  把那些老的旧的荒芜的房子都推掉吧,最好是推掉院子里的那株宝石花,砸碎那个花盆,放土壤自由。

  是对昨天说再见了,留着明日再见吧。

第五十八章

  上周江曙才过了三十岁的生日, 步入三十,生活一往如初,但心态上有了微妙的变化。

  一个字:佛。

  清晨, 她按时起床跑步, 这已经变成了雷打不动的习惯, 喝咖啡,看新闻,出太阳时到阳台晒晒太阳, 逗逗小猫,养养花,过得像个老年人。

  两年来, 一直一个人生活, 自上段感情结束后,再也没了包l养小姑娘的兴趣。

  人真正孤独起来的时候,其实是不怕孤独的,她发现其实一个人睡觉并不会失眠,有些东西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是可以克服的。

  早餐过后开车出门。

  上午九点,江曙准时出现在CBD大楼,她换了辆车, 把从前的超跑换成了不那么抢眼的轿车,车子缓缓开进地下停车场,再坐VIP电梯上楼。

  很多东西都不愿再去触碰,她很少再坐普通电梯, 也很少去二十五楼, 只要是从前那个人存在过的地方, 江曙几乎都会避开。

  只有一个原因:思念。

  太思念一个人是致命的, 江曙深有体会。她后来试图找过季怜星,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当年分手后的一个月,喻梦亲自到公司25万还给江曙,江曙解释过了,但她没听。

  25万,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好像那段包l养关系显得特别荒唐。

  而那个人自始至终都没出现过,江曙也不明白她怎么突然有那么多钱,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好像她已经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里头,甚至有时江曙会觉得,那是不是一场梦?

  叮。

  电梯门打开,江曙走出去,前台早已待岗。

  “江总,肖总提前五分钟来过,说有事和你商量。”

  江曙颔首,“让他上来吧。”

  “好的,我马上呼叫。”

  江曙朝办公室走去,这两年忙于工作,倒是觉得时间过得挺快,而在那些应酬的饭局上,她也戒掉了一个习惯:不饮酒。

  从前她特别喜欢喝红酒,但现在一滴不沾,喝酒误事是真的,如果当初没有喝酒......

  好吧,没有当初。

  江曙推开门,办公桌上放了三盒宝石花,都是从周雪兰院子里移栽过来的,小植物生命力很顽强,定时浇浇水,很容易活下来。

  五分钟后,肖立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他先是礼貌敲门,江曙让他进他才进。

  门一打开,肖立脸上的笑容瞬间绽放,小伙子长得不错,就是笑得有些过分了,好像一张脸快笑烂了似的。

  “江总,好久不见!”

  江曙漫不经心抬起头,推了一下鼻梁上的银边眼镜,“我记得上周才见的。”

  肖立笑着朝江曙走去,眼里噙满了欢喜。

  在他眼里,江曙就是梦中情人的存在,她身材好,学历高,又长得漂亮,工作时爱穿正装,扣子总扣到最上面那颗,禁欲感拉满。她的脸精致,有气质,爱涂深色口红,分明很妖娆,脸上的表情却总是很冷淡,天然的冷感总让人想去融化她,这人都不知道捕获了多少人的心,可她却对谁都提不起兴趣。

  哪里去找这样的姐姐?找!不!到!

  “你戴眼镜也很好看。”肖立小心脏扑扑直跳,遇到漂亮姐姐就忍不住嘴炮。

  江曙早就习惯了他如此直接的彩虹屁,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有事说事。”

  “好吧。”肖立也习惯了江曙的不近人情,“就是咱们那单子,这次得出去谈,汪老板喜欢游山玩水,约你去个古镇玩玩呢。”

  “......”江曙脸上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没办法呀姐姐,咱们要赚钱,你就挪个地儿?他说的地方我查了,挺不错的,是个还没被完全商业开发的地方,风景那些都是纯天然的,正好可以看看山看看水,顺便把钱挣了不是?”

  他说得好像很容易似的,可谈生意哪里有这么容易的呢?

  肖立盯着江曙,趁着这机会多看了她几眼,见她不说话,又接话:“你不说话的话那我就去订票咯?”

  江曙点了下头,目光落在电脑上,全程没怎么看他。

  “那我走咯姐姐?”肖立识趣起身准备退场。

  江曙突然叫住他,“嗯,别有事没事都叫我姐姐,工作场合,注意称呼。”

  “好叭。”肖立撇嘴,最后还是退下了。

  他是另一个公司老总的儿子,今年也就26岁,毕业两年就被总部派到这边当副总,职位比江曙低几个等级。工作能力还行,不功不过吧,就是私下有点太爱献殷勤了,也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这个样子。

  下午两点,江曙前往H市,坐的高铁,路程都要花整整五个小时,也不知道那汪老板是不是没事闲的,谈个生意,至于这么远吗?

  但仔细一想,算了,来都来了,的确是好久没出远门了,趁着这段时间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休息也不是不行。

  快到傍晚时分,高铁终于抵达H市的一个小县城,名叫露莓县。据说下了高铁还要坐半小时的公交车才能抵达目的地,站在高铁站门口,江曙环视四周,一下子从大城市切换到这山清水秀的地方,江曙觉得眼前那片绿油油的山让她觉得不太真实。

  走出高铁站,门口停着一辆轿车,是汪老板那边派来的。

  江曙坐上车,司机载着她出发。正值夏日,傍晚晚霞晕红了整片天空,火烧云从山的那边烧过来,头顶好像是一片红色的海洋。

  “江总,咱老板说让我给您介绍介绍咱们露莓县。”司机师傅皮肤黝黑,从眼睛和表情看来很是淳朴,看来是当地人。

  江曙目视车窗外,目光已经被外面的风景吸引,漫不经心道:“嗯,你说。”

  “咱们露莓县的牦牛特别好吃,特产是青稞酒。您别看这周围全是山,等会带您去我们的镇子上,啥都有,特好玩。前些年老板来这里散心,结果爱上了这个地方,直接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和他的家人住在这里。”

  “噢~”江曙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这个汪老板她没见过,只知道特别有钱,就说怎么让她坐五个小时高铁来这儿呢,原来是人家不想出门,让自己主动过来谈,图个方便呢。

  “江总啊,你会喜欢这个地方的。”司机师傅用着并不纯正的普通话说着,笑吟吟的,“那些城市里的老板,一年到头都往我们这儿跑好几趟的。”

  江曙只是点头,没再说别的,大概对于每个家乡人来说,自己的家乡都是最好的地方吧。

  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一家院子里头,江曙从车里下来,发现汪老板住的自建别墅。

  明显是请设计师专门设计过的,一个十分宽大的院子,院子里栽了青竹,沿着两道往庭院延伸,一条走廊可以到内庭,是较偏中式的建筑风格。总体来说,把中国建筑的古典风格展现了出来,和她想象中差不多,应该是汪老板会喜欢的类型。

  江曙跟着司机师傅往里走,到汪老板家的时候,他还在和那只鹦鹉说话。

  “汪总,江总到了。”司机说。

  汪老板转过身,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意:“江总,劳驾了,坐,随便坐。”他手里的鹦鹉跟着说:“坐,随便坐。”

  江曙找了个长藤椅坐下,桌子上是沏茶工具,江曙不爱饮茶,但汪老板还是替她沏茶。他一松手,手里的那只鹦鹉飞到了他的肩膀上,圆鼓鼓的眼睛盯着江曙一眨不眨。

  “来,江总,上好龙井。”汪老板把茶推了过来。

  江曙端起茶抿了一口,她不是什么茶艺大师,并不能分辨好茶与坏茶之间的区别,更不愿在汪老板面前班门弄斧,于是抿茶过后只是点了点头,没多说别的。

  “哈哈,得先解释一下,让你来露莓县是因为我的确走不开,这几天我爱人生病了,我得在家看着她,不然我不放心。”

  原本江曙有些膈应的,听到这话,瞬间释然了。

  “没事,挺好,这里比我想象中更美,我正好趁着这时间散散心。”

  汪老板点头,“那我们长话短说,关于和你们公司的合作......”

  *

  从傍晚谈到夜晚,晚上在汪老板家吃的饭,汪老板年过六十,年纪大了要养生,晚上睡得早,每天铁打不动九点半入睡。

  江曙从他家出来的时候,时间刚好是八点半,她睡不了那么早,又不好意思再打扰主人,正好听说附近有个古镇,她心生好奇准备去看看。

  从汪老板家出来,沿着一条宽敞的石板路走,一直往前,可以看到一条河,河的两岸一边是民宿,一边是酒吧,有当地人也有游客,是年轻人喜欢的地方。

  她已经很久没有接触类似于酒吧这样的东西了,上一次印象还停留在季怜星那里,时隔两年,好像很长,但又像是在昨天。

  夜晚的露莓古镇别有风味,太阳早已下山,天空升起一轮明月,有桥有水有音乐,走在这里,就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天地似的,它不同于大山里的封闭,也不像城市里那般喧嚣,就像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一个完美产物。

  一座座山叠在一起,站在黑光月影之下,葱葱茏茏的树堆叠在一起,就像是山神的胡须,看起来美极了。

  江曙漫步在石板路上,心情难得放松。

  她看向河对面的酒吧,木质的房子外搭建了好多帐篷,帐篷下是饮酒的年轻人,店里的驻唱歌手正用着浑厚的歌声唱着民谣,架子鼓和电吉他的声音,时不时夹杂一点贝斯。

  江曙站在桥上,趁着夜色看桥下的河流,伴随着哗啦啦的水声,月光落在河面上,铺成一条柔和的水光,她盯着河面,好像看到了河里的石头和树枝枝丫。

  酒吧歌手的声音一阵接着一阵,不同风格的嗓音撞击着她的耳膜,在歌声交叠的情况下,江曙捕捉到某种动听的声音:

  “When you were here before,Couldn't look you in the eye,You're just like an angel,Your skin makes me cry......(当你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其实不敢看你的眼睛,你是坠入凡间的天使,每一寸肌肤都让我疯狂......)”

  她站在桥头,对这歌声感到恍惚,突然想起了两年前,那个在酒吧驻唱的女孩那天也给她唱了一首creep,那时她不懂她的意思,也不懂这首歌想表达什么,真正听懂的时候,那个人早已离开。

  “I want a perfect body,I want a perfect soul......”

  歌声还在持续,越听越像,相似到好像那个人又回到了她的身边。

  江曙忽然惊醒,有些惶恐地朝酒吧看去,随之血液加速流窜,目光所及之处,大概有二十多家酒吧,那个声音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

  她毫不犹豫朝酒吧的方向跑,第一家,男的,不是。第二家,唱民谣的,不是。第三家,跑调的,不是。第四家,女的,但不是。

  江曙停下脚步,喘了口气,听错了是吗?幻觉吧。

  “But I'm a creep, I'm a weirdo.What the hell am I doing here......”

  歌声在距离她不到两米的地方,好像就在隔壁。那瞬间江曙的心脏停了一下,竟然没有勇气踏出那一步,浑身冰冷,好像脚灌了铅,踏一步都难。

  在她犹豫的这两秒钟,歌声结束,隔壁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声,夹带着掌声。

  紧接着,酒吧里又传出女孩的声音:

  “朋友们,庆祝本店开张两周年,今晚酒水七折,大家随意。”

  “谢谢老板!”

  “老板牛l逼!”

  “再唱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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