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少年梦话
“我有预感,大概要不了多久,格洛斯特街又要被封起来重新铺路了。”
“我收回刚刚的话,想出这种主意的人是史无前例的蠢货!究竟是谁提出来这种白痴主意?!”
警察憋闷地看了眼黑发少年已经远去的背影,“……是议员提交的方案,由国会批准的。”
他也忍不住轻声咒骂道:“这群人都是一群饭桶,总是会实施一些拍脑袋方案,看待问题还没一个小孩子清醒透彻!”
有个行人悲观地说:“一想到是由这样的白痴们在管理我们的国家,就觉得全体国民的未来毫无希望。”
警察叹了口气,转身继续指挥交通了。他只是一个小警察,人微言轻,国会的命令他只能执行,他要是提出异议,只会成为贵族大人们的眼中钉。
……
林无咎已经拐去了乔治街。从这里绕路去坎贝尔女伯爵所在的皇后街,要多花十分钟。现在已经是六点五十五了,他必须加快速度了。
他这一路紧赶慢赶,终于赶在七点二十五的时候抵达了目的地。
此时坎贝尔府邸前的门口已经停满了马车。
林无咎应该是唯一步行来这里的人。
不过他这次好歹穿上了正式的双排扣礼服,戴上了高礼帽,长发也用丝绸发带认真扎了起来,手里还握着绅士手杖,这些都是原主的装备,为他省下一大笔开支。
只可惜现在空气中含煤量超标了,他走了这一路,衣服上染了一层煤烧尽后的白灰。
门口的侍者看到风尘仆仆的林无咎明显有些吃惊,直到林无咎从怀里拿出请帖,他才用一种微妙的嫌弃表情把他迎了进去。
林无咎跟着侍者走进了沙龙大厅,映入眼帘的首先是被众人众星捧月围在中间的女主人——辛西娅·坎贝尔女伯爵。
这是一个外表很美丽柔弱的女人,皮肤白皙,琥珀色双眸湿漉漉的,像林间小鹿,垂落在耳侧的棕金色卷发更衬得她模样清丽温婉动人。她轻声细语地和客人们交流着,神色偶尔露出几丝少女般的哀愁,让人看不出她的真实年龄。
就外表而言,她无疑很符合当前社会对上层阶级女子的审美和要求。
西蒙本来正在一旁和朋友闲聊,发现林无咎后立刻从角落里走了出来,亲切地对他打招呼:“晚上好,兰斯,哦,糟糕的雾霾,是不是?”
按照惯例,他先和兰斯寒暄了一下天气,然后才引出正题。
“我带您去见辛西娅大人。”
“……西蒙,你要带他去拜见辛西娅大人?”有人插话质疑。
林无咎顺着尖锐的声音望去,看到了一个……珠光宝气的男人。
他穿着有些夸张的夜礼服,头顶的帽子、固定领结的金色别针、胸口的宝石胸针、衣袖的珍珠袖扣以及垂落的怀表表链都闪闪发亮。
他脸很长,下巴微微往外凸起,注视着林无咎的目光满是挑剔,“西蒙,这是你从哪里找来的小流浪汉?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人都能有资格面见伯爵的。”
西蒙目光骤冷,不亢不卑回答:“这位是兰斯·卡文迪什先生,他很有天赋,他的新作即将由我们出版社发行。”
然后他又对林无咎说:“这位是费奇·霍尔顿先生,他也是一名作家,同时也是这次文学沙龙的评审之一,是辛西娅女伯爵的重要客人。”
坎贝尔女伯爵醉心文学,所以广邀文艺界权威人士参与文学沙龙,从而使坎贝尔文学沙龙在莱特帝国声名大噪。
坎贝尔文学沙龙上会定期选出近期的优秀作品列成书单,刊登在权威报纸上,因为客观公正,很具有权威性,成为许多人的购书、看书指南。
这也是西蒙叫林无咎参加这次文学沙龙的用意。
林无咎身为一名新人,如果他的处女作能在这次的文学沙龙上大受好评,被许多权威人士联名推荐,那么接下来就很容易打开销量了。
听到西蒙介绍林无咎是作家,费奇的脸色明显有些不妙,看着林无咎的目光像喷了火。
“西蒙,你在开什么玩笑?他才多大?十二岁?十三岁?他有出版过作品吗?他有什么资格称为作家!”
“您都猜错了,我已经十四岁了。不过的确,我的作品还没出版。”林无咎挑了挑眉,笑嘻嘻问:“这位……霍尔先生,您的代表作是什么,可否让我瞻仰一下您的大作?”
“我姓霍尔顿!”霍尔顿恼火地纠正道,然后看着林无咎的目光更加不屑,“连我的作品都没看过,如此不学无术,还有脸自称作家!”
林无咎眯着眼睛看了他一会儿,嘴角笑容加深,十分谦逊地表示,“啊对对对,我学疏才浅,正是需要您这样的前辈指点。”
霍尔顿露出了一个受用的表情,看着林无咎的挑剔目光也多了几分满意。
“还算你有点脑子。”他矜持地抬起下巴,趾高气扬道:“《亚当的葬礼》,这是我刚出的新书,已经卖了一万册,你要仔细研究一下我的写作技巧和表达方式,这对你好处无穷——就把这当初你实现作家梦想的第一步吧。”
林无咎点头,仿佛十分诚恳:“是是是,您说的是。”
西蒙已经控制不住露出了愕然的表情。
这还是他认识的兰斯·卡文迪什吗?他什么时候这么软弱没脾气了?
霍尔顿说的那些话他听了都有些生气,刚刚还在思考如果兰斯和他吵起来要如何打圆场,没想到兰斯竟然是这种谦逊到卑微的态度!
等到霍尔顿志得意满的离开后,西蒙终于不赞同地开口道:“您不必有所顾虑的,霍尔顿虽然是评委,但是坎贝尔家的文学沙龙一向公平公正,他个人的看法是左右不了什么的。”
“生活中遇到蠢货怎么办?”林无咎笑眯眯地问道,不等西蒙回答,就老神在在地给出了答案:“惯着他,捧着他,让他疯狂,从而自取灭亡。”
只是几句冷嘲热讽而已,又不痛不痒。在家里,在精神病院里,比这更难听的话他都听过,和那些人比起来,霍尔顿先生从头到尾都没有带脏字,已经称得上文雅了。
西蒙:……
他真的只有14岁吗?!
“走吧,不是要带我去拜见女伯爵吗?”
林无咎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偏头看向不知为何在发呆的西蒙。
西蒙如梦初醒,快走向前挤进拥挤的人潮,在辛西娅女伯爵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她微微偏头,目光越过汹涌的人潮,准确地捕捉到了林无咎的身影。
“好孩子,快过来这边。”
一时间,无数道不同含义的眼神都投给了林无咎,他淡定地穿过他们为他让开的缝隙,按照当前的社交礼仪,弯腰给女伯爵行了一个标准吻手礼。
“您好,坎贝尔女伯爵,很高兴认识您,我是兰斯·卡文迪什。”
“总算见到你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西蒙这么欣赏一个人。”
辛西娅弯起双眸,轻轻牵着小少年的手,把这颗文坛新星正式介绍给在场的所有文学界人士。
“诸位,请容许我向你们介绍一位非常年轻的天才,他今年才14岁,他的处女作已经深深折服了我,在未来,也肯定会折服成千上万的读者。”
在霍尔顿错愕的目光中,女伯爵瞥向黑发少年的美眸闪闪发亮,她信心十足地说:
“他是兰斯·卡文迪什,你们有兴趣阅读一下他的作品《杰克复仇记》吗?相信我,这肯定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林无咎诚恳笑道:“伯爵大人言重了,和霍尔顿先生的《亚当的葬礼》相比,我还差得远呢,希望大家能帮我找出和霍尔顿先生作品的差距,这样我才能踏出实现作家梦想的第一步呀。”
霍尔顿则整了整领结,清了清嗓子,给了他一个“算你小子识相”的眼神。
西蒙:……
第36章
评书会安排在晚宴后。
参与这场文学沙龙的足足有三十几号人物, 所以晚宴很丰盛,长桌上摆满了上百道菜。
据仆人介绍,分别有仿甲鱼汤、奶油大菱鲆丝、觸鱼沙司绕油炸鳎鱼、兔肉、龙虾、烤鹿肉、小牛肉、烛牛臀肉、烤禽肉、煮火腿、烤鹤子、烤云雀等, 几乎囊括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还有各种口味的甜、咸馅饼、以及纯果冻、奶油、冰布丁和蛋奶穌等各式甜品。(注:1)
红葡萄酒来自坎贝尔家的酒庄, 品质优越,据霍尔顿先生的介绍,这样的一瓶酒在外面要卖一百金镑一瓶。
难得遇到这么多美食,林无咎却并不热衷, 如果有选择,他宁愿去吃路边摊。
因为所谓的上流阶级用餐礼节实在是太繁琐累赘了!
——何时上菜、摆菜顺序、客人的不同忌口导致的食物如何分配、何时上酒、菜放到哪儿、刀叉和菜盘如何摆放、哪些人能吃或不能和谁一起吃、吃饭时的姿态和礼仪……这些都有详细的规定,每个人都要遵从。(注:2)
珍妮惊奇地看着正在为坎贝尔女伯爵切肉的林无咎,“看不出来,原来你这么绅士。”
根据这时的社交礼仪, 夫妻并不坐在一起(当然他们可以互相交流), 一男一女搭配着入座, 这是因为当时女士必须得到优先服务的风气,就餐时绅士应当为陪在自己身边的女士服务。
在珍妮过往的印象中,兰斯·卡文迪什并不是一个恪守礼仪的人——这点从他整日就随便套件衬衫,顶着鸟窝头出门可见一斑。
珍妮之前一直把他当作不修边幅的古怪艺术家。
然而,今天出现在晚宴上的兰斯·卡文迪什, 彬彬有礼,温文尔雅,恪守礼仪,像绅士一样照顾坐在他身旁的坎贝尔女伯爵,帮她切肉、倒酒、取菜,完美地履行了礼仪要求。
她还以为他会我行我素, 不把所有人都放在眼里。
林无咎把切好的牛排送给坎贝尔,笑着看了珍妮一眼,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说。
他对女士一直很绅士的。
况且,他虽然对这些礼仪不屑一顾,但是他分得清什么场合该做什么样的事情。
他是来推销自己的书,又不是标新领异搞行为艺术的。
在聊了一段时间文学和艺术鉴赏后,坎贝尔女伯爵轻声细语开启了新话题:
“听说,工人们最近已经为请愿书争取到了几十万个签名。”
“最新消息是一百五十万个签名。”发言的是一位毛发稀疏的老年男性,他面庞圆润,笑容和蔼可亲,“……国会还是对他们太宽容了,导致他们都开始认不清自己的身份了。他们也许很擅长摆弄机器,但是政治?”
他摇了摇头,从始至终脸上都挂着温雅得体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就不那么客气了,“这不是他们的脑子能搞懂的事情,也不是他们这种人有资格染指的东西。”
他的这番话立刻收获了在场很多人的赞同声。
“只有接受了良好教育的精英才能治理好我们的国家。”
“开放普选权,让那些不学无术的文盲来管理国会?天主啊,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自古以来都是由皇帝陛下选拔良好出身的年轻人来参与管理国家,这是宪法规定的,哪怕请愿书上写了几百万的签名,这个荒唐的情愿也绝不会被皇帝陛下和国会同意。”
“要我说,就应该派警察把这些刺头儿逮捕入狱,好好灭一下他们的嚣张气焰,这样他们才能明白安分守己的美德。”
霍尔顿更是激烈的表示:“如果有一天真的让那些肮脏的下等人和我们共事,我宁愿从国会楼上跳下去!”
林无咎希望他说到做到。
从始至终,坎贝尔女伯爵都安静地倾听,没有发表意见。
林无咎自然也不会出声,他饶有兴致的将目光在他们脸上划过,进一步充实自己的素材库。
多有意思啊。
就是这些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会是《杰克复仇记》的第一波真正意义上的读者。
他们会怎么看待《杰克复仇记》呢?
因为无法感同身受所以觉得无聊?或是觉得被这种书玷污了眼睛?或是为了体现自己高尚同情心而虚伪地流下眼泪?
当然,虽然可能性很微弱,也不排除他们真正被《杰克复仇记》感动到的可能性。
西蒙无疑是真正喜欢《杰克复仇记》的那种人,但是这也是因为他中产阶级的出身,以及前作家的身份。
那么坎贝尔女伯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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