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兽医今天又吃掉顾客了吗 第14章

作者:鱼不乖 标签: 美食 经营 轻松 日常 无C P向

想到什么,她忍不住哽咽了声音,“噢天呐,不会吧?“

“抱歉,太太,”林维伦垂下眼,“但它恐怕坚持不了多久了。”

它已经整整6磅(约6.6斤)了,正是口感最好的时候。

阿尔玛捂住胸口,“上帝啊,可怜的孩子。需要我陪你一起吗?”

“不了,谢谢您。”林维伦笑了一下,又让管家感到心疼。

“我想自己来。”

幼崽被带走了,笼子里奶香还未散尽,它就被篮子提到了新生之地。

林维伦从地窖里拿出这段时间准备的所有东西:一大把新鲜的鼠尾草和牛膝草、榛果、胡桃、杜松子,以及从阿尔玛菜园里新摘的番茄、苹果和梨,最后还有一瓶英格兰特产伍斯特辣味酱油。

炙烤乳猪,调味最为关键。

林维伦熬了一锅番茄酱,和葱姜蒜末、辣酱油、胡椒粉、盐、苹果、梨,黄芥末粉放入水中共同慢熬。

低温让所有香料充分融合,这过程漫长却也让人无比期待,连不太舒服的猪崽都忍不住从篮子里直起了身。

林维伦拍拍它的头,“别急。”

当然,这还只是前期准备,熬完的烧烤酱至少要冷却40分钟才能开始涂抹。

所以在那之前,还是得先吃点别的填饱肚子。

今日晚餐来自浅海,虽然不太新鲜,可冷冻蟹肉依然可以烹饪出丰腴的美味,只要搭配上新鲜的葡萄和芦笋。

林维伦利落的用面皮铺满托盘,做出派的底部,之后在上面涂抹鲜奶油和洋蓟粉。

生姜被磨碎后与蟹肉、肉豆蔻、肉桂粉搅拌均匀,调味选择盐、胡椒、柳橙汁以及红葡萄酒。

其实白葡萄酒味道更好,但贵也是真的贵。被玩弄过的酒铺老板已经拒绝售卖试喝装了,他只能退而求其次。

最后铺上新鲜芦笋,撒一层厚厚的奶酪,塞进刚买来的二手烤炉。

当第一缕香气伴随着蝉鸣冲出小屋时,早已蹲守在不远处的胖厨师瞬间支棱起身。

“来了!这股味道….绝对不会错的!”伦丁熬红的眼睛宛如饿狼,避开往来人群后悄悄贴着墙边靠近。

“这边….?这边住着谁…?”

病鸡事件后,立于风暴中心的狐狸酒馆首当其冲受到冲击。

人们对肉质健康问题心有余悸,没人想再成为垃圾桶,所以原本是全德纳姆镇最受欢迎的酒馆,一晚之后直接变的门可罗雀。

更何况伯爵的拒绝也被传了出去,成为压死狐狸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伦丁不甘心。

这是他花费无数心血建立的酒馆,他唯一的产业。他必须做点什么以拯救将死的狐狸,和他自己。

去不了伦敦现在已经不重要了,他不能把吃饭的家伙也丢掉。

一开始还是很浅很淡的香味,可随着时间推移,那股气息逐渐浓郁,一群孩子轻车熟路排排站在小巷里,拼命深嗅着。

穿行的人们慢下脚步,下意识四下转头寻找。爬满常春藤的兽医诊所将窗户开至最大,一头白发在窗前一闪而过。

随着越来越丰沛的味道溢散,整条小巷似乎都被按下慢放键。

伦丁几乎要闭眼沉醉其中,可最后一丝理智和贪婪牢牢拽着他来到源头。

敞开的绿色窗户又窄又旧,杂草丛生里竟然来花园都没有,只有一间小的不能再小的破屋。

屋内熟悉的身影正在处理蔬菜,细胡萝卜,西葫芦,芜菁甘蓝和卷心菜,用枫糖浆和欧芹腌制,撒一把苜蓿花,加入橄榄油烘烤。

那人甚至连围裙都没系,可长而灵活的手指不断在食材中跳跃,丝毫不受阻碍与干扰,就像已经重复千次万次。

这简直是艺术品诞生现场,一波接一波的芬芳让人溺毙其中,仿佛身处微风中的原野。只是原野上摆着课桌,有人是老师,有人惊觉自己成了井底之蛙。

伦丁嗔目结舌,捂住嘴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竟然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一个兽医?在做菜?!

好吧兽医做菜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伦丁从不知道苜蓿花会成为热烤蔬菜的点睛之笔,并且调味原来并不是越多香料越好。

还有那个派的馅料是什么?鱼还是螃蟹?怎么会有层次这么丰富的味道?!

——一个兽医的烹饪的手法居然还比自己这个职业厨师做的还要好一万倍!

伦丁呆滞震惊,仿佛被谁锤了一拳,这他妈怎么可能?!

然而,更让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年轻的兽医吃完饭并没有急着收拾,而是起身提起角落里的篮子,重新回到了不大的水池前。

伦丁看见那人将一团白花花的一团被放在水龙头下冲洗。

蹄子胡乱蹬着,然后被轻声细语安抚。

原来是一头乳猪。

伦丁擦擦汗,心想兽医不愧是兽医,善良的离谱,居然还把客户带到厨房洗澡…..嗯?等等。

林格特背对着他,将洗干净的小猪平放在干净的水盆里,长长的手指铁钳般锢住了乳猪的下脖颈。

然后,另一只手举起刀,瞬间捅了进去。

整个过程快得像在做梦。

伦丁的嘴巴慢慢张成“O”型。

卧槽……上帝啊!!

这他妈有魔鬼!!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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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给猪放血,是个技术活儿。

好在乳猪不大,刀也提前磨过,做起来更加简单。

当学徒的时候,林维伦不知道干过多少次屠宰的活儿,只为了能让师傅更喜欢自己一点。

所以他的手法无比利落干净,放血、分割,没用一个小时就全部完成了。

他将乳猪分成了两个部分,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猪头和内脏被暂时存放进了地窖,内脏是个好东西,晒干磨成粉后会是不错的调味料,而两条猪后腿和身体被重点留了下来。

花了一点处理猪毛和清洗腹腔后,冷却好的酱汁终于到了登场的时候。

比例是精心调配过的,被一点一点仔细涂抹在脊身上的每一寸,包括劈开的胸腔内部。

林维伦提前用刀划开了皮肤,斜纹形状的刀口有利于酱汁裹住每一根血管,水果的汁液同样可以软化表皮,使乳肉更加有弹性。

剖肉用的刀就摆在手边,长久用羊奶喂养的特性在此刻终于显现出来——连刀尖上都跳跃着奶和蜂蜜的清甜,深深一嗅,复杂香料下是令人眩晕的乳香。

外面的人还在偷看。

林维伦却顾不上去管,他必须尽快将牛膝草和鼠尾草捆好塞进腹腔内,然后去处理猪后腿,否则盛宴的食材将不复新鲜。

太小的后腿无法做成火腿,可和菠萝搭配可以变成更加美好的样子。

至于前腿,那里肉质匀称,很合适剔下来做汉堡肉或吐司夹心。

所有的部分都必须腌制一整夜。

小巷的空气也跟着泡进了酱汁的浓香中。

伦丁就闻着这又折磨又振奋的味道跑回了酒馆,无视掉百无聊赖摸鱼的服务生,冲上二层把自己用力甩上房门!

“那个兽医!”他脱掉外套,扔下帽子,“居居居然私下里做这种事!”

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茶,有点凉,刚刚好抚平仿佛被热油浇过的头顶。

后果是焦躁全从嘴巴里喷了出来,“天啊!他居然宰了一只乳猪吃!亲手!”

那头乳猪是哪儿来的?买来的?还是根本就是从诊所里偷出来的?

兽医会亲手做掉自己的客户么?

这个问题让伦丁茫然又惊悚。

虽然他本人就是个厨师,亲手料理过不少牲畜。

可那是个兽医!不应该救死扶伤,看见受伤的小动物就善心爆发恨不得用自己的皮肉去缝合吗?

可为什么这人握刀的时候连胳膊都没有抖过哪怕一寸?

更别提那几乎能被称为“艺术”的屠宰与腌制方式,甚至能从中看出“优雅”和“华丽”。

这就像看见神父戴满十字架走进妓/院点了三对男同一样匪夷所思。

然而…..然而….

伦丁在房间里原地转了好几圈,才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

然而那股炸弹般的香气死死扒在他的鼻腔周围。

那是伦丁永远都无法构建出的丰富层次,也是任何人都不可能拒绝的味道。

——看看一到晚餐时间就固定出现的孩子们就知道了,他们拼命嗅闻空气的模样活像等待喂食的金鱼。

德纳姆镇什么时候出现过类似的景象。

如果不是今天这一偷看,伦丁恐怕还得在井底郁郁呆上几十年。

他又灌了一大杯凉茶,可这次头顶的灼热已经无法熄灭。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香气飘飘中陡然升起。

只是伦丁回忆着被敲诈走的5英镑,总感觉这事儿恐怕没那么容易达成。

“那也得试一试。”胖乎乎的手忍不住颤动,他狠狠抓了抓卷曲的头发,“恐怕这是唯一的办法。”

“哦不,抱歉,我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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