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尔法庄园的岁月 第104章

作者:霍勒船长 标签: 种田文 美食 西幻 日常 开荒 无C P向

第二层是职业士兵——也就是专门的、不事生产的军队。当然,这需要更多的人口、物资对社会和军队进行托底。

而法尔法代的……显然到了第三层,他的动员力度要更为广泛——有点类似于第一层和第二层的结合,既存在一支正规的职业军队,又很大程度上——看看这些忙碌的、怎么看都不像在军队系统里、更像是临时被拉过来的普通人吧——整合了那些非参战人群。

有时候,很多普通人面临的只是战争的间接后果——而战争,有时候和普通人没关系,战争是如此遥远,除了被征走的人,其他人是可以不关心战争的。

……那这是什么?

库尔库路提玛向来情绪寡淡,但祂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模式,实际上,能在这个时代做职业军队,已经是祂目光卓绝了。

祂是怎么做到的呢?把非军事系统里的人员融合进来,从而形成军事优势……祂思忖着,可惜没有什么头绪——早知道就不和法尔法要那四座城池作为之后帮忙的交换了,要这个明显更划算一些。

红发魔鬼走走停停,最终遗憾地自己的军队返程了。

祂丝毫不意外,或者说,不疑惑法尔法之后可能的打算,也就是——和他的兄长做一做了结,在别人看来,也许这纯粹是以卵击石,喔,其实就这件事,哪怕法尔法代有心想避,估计也躲不了多久。

祂不意外的是,法尔法诺厄斯,怕未必一定面临着一个避无可避的死局。

一切还尚未有定论。

……

……

“来吧,解释一下?”

法尔法代叹了口气,他就没搞懂,维拉杜安抽的什么风,不就是被抓了一次,至于在这上演长跪不起吗?害得他疑心了一秒是不是还有什么他没来得及得知的情报——发消息问了一圈后,城堡那边安然无恙,克拉芙娜在布斯沙斯过来的半小时前刚整合好那四座法尔法代准备当添头送给库尔库路提玛的城池交接文件,也没事。

喔,倒不是他大方,他能通过库尔库玛搭上列列根波利斯出手帮忙,光靠解除祂的瘟疫肯定是不够的。

“我……”

他打好的满腹草稿在这一刻消失殆尽,好吧,维拉杜安抿了一下唇,他该怎么开口?您要是有空的话,您可以看一看我的契约,然后就知道我说了哪些谎——太荒谬了,还有比这更不真诚的坦白方式吗?

而法尔法代是没有那么多时间来等他做完心里建设的,他本来应该丢下一句回头再议,然后走出帐篷,和其他人商量下一步该如何防范,催一催炼金术士那边的进度之类的。

他也真这么干了,就是在迈出帐篷前,他差点和跑过来的阿达姆撞了个正着。

“哎呀……谁——小殿下?”

他及时刹车,才好歹没酿成惨剧。

“你过来做什么?”法尔法代问。

“嗬……不是您突然传令让我过来吗?”

法尔法代:不,我那是确认你还活着没,你给个回信就成!

他没好气地让阿达姆从哪来的滚回哪工作去。

在法尔法代没看到的地方,阿达姆越过他,好吧,尽管小殿下的个子窜得很快,但依旧是少年体型的他是没法在身高上和成年男子媲美的——这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巧和被救回来没多久的维拉杜安对上了视线。

这本来没什么,法尔法代隐约知道他们不太对付,他习惯于把这归为出身、习惯和性格,没想到他刚走没多远呢,瓷器被撞碎、桌子被掀翻的声音就伴随着打斗响起,这让法尔法代脚步一顿,不得已匆匆折返。

“阿达姆你又——”

维拉杜安也不是第一次揍阿达姆了,一般情况下,没他的命令,维拉杜安都是站在他边上,对着阿达姆的挑衅不时冷笑或翻个白眼什么的,这让他下意识地以为是阿达姆先动的手。

但法尔法代难得出了一次错。

在坐着躺着都算宽敞、但施展不开拳脚的帐篷内,都没动用武器、却打得异常凶猛的两人——维拉杜安把阿达姆揍得直流鼻血,而阿达姆也毫不留情地回敬对方,把他的眼眶锤得乌黑,他们压根就是带着弄死对方的力道去的,法尔法代呵了几声都没能让他们停住。

少年深吸一口气。

他一拍手掌,从角落里冒出的蝎子给了他们一人一下,钻心的疼痛足以让他们僵住,然后少年迈步过去,第一次进行了物理劝架,简而言之就是给了他们一人一下。

“你们发什么癫?”法尔法代厉声问。

他抓着维拉杜安的右手,和阿达姆的衣领,而满嘴满鼻都是血的男人大笑了起来,这让他的血流得更多了,还让他小小地呛了一下:“哈哈哈,小殿下,可不是我先找茬……你不如问问,这个狗屎东西、咳咳……在外边做了什么!”

“我劝你把口水咽下去再说话,”维拉杜安冷冰冰地说:“血口喷人也不是这个做法吧”

“那就得问问是谁在心虚了。”

阿达姆嘲讽道。是的,他是对着维拉杜安说了一句——类似于叛徒之类的话,他又不是第一次这么说了,以往也没见这狗东西那么疯地扑上来打他,这不是做贼心虚是什么?

“您知道,”阿达姆挣扎着站起来:“我在看人这方面可很有天赋的……比如谁能当忠犬,谁是条——死心不改的恶犬!”

“劳驾,”法尔法代说:“你看人的方法就是把人比作狗?”

“这不重要,你意会一下嘛,殿下。”他说,抬起手,指向了维拉杜安:“不如问问他在心虚什么呢?趁领主还在,你还是早点坦白——”

在邀请库尔库玛喝点什么的时候,侍从也顺便给法尔法代泡了一杯茶,不过,由于忧虑,他一只没碰过他的那杯茶。

此刻,那杯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中,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境,也可能是为了平复情绪。

阿达姆站在法尔法代身后,他其实没听维拉杜安在讲什么,实在带着漫不经心的情感,重新点燃的烛火里,恍惚间,好像杵在那讲陈芝麻烂谷子故事的不是维拉杜安,而是他自己。

-----------------------

作者有话说:法尔法:服了,给你来看一圈就给你看明白了

库尔库:所以这是什么,你想的?

法尔法:动员群众……反正你也不懂,你哪年把你的军队剥削改了再说吧(我抄的

第175章 英雄和恶鬼

你是罪恶的吗?

有人贴着他的耳廓问,仔细深究来,到底有没有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着他说过这句话,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在流动的云所带来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让人心生绝望,烈日当头,连飞鸟都寻不见一只,他和同伴们从田地里走回家,踩着皲裂的大地,像一道贯穿的伤口,却没有雨水来使之愈合。

“你还不走?”同伴停下脚步问他。

“这不是在走着吗?”

“放屁,你都快落后边去了。”

“好吧!我这就来!”他说,其实他想等一起来的人走了,自己去兜点野果,他视力好,老远就看到了被绿叶叠在身后的梨。这鬼天气,晒得人个个黝黑,晒得草木不得安宁。

但他最终没能避开同伴,打到那两个野果,大老远的,他们听到了一阵哒哒声,听上去像骑兵队的声音,其实也没差。他们两个赶紧往旁边躲开,没多久,道路的尽头就出现了骑着马的人。

从一个,到两个,再到一群,逆着烈日,看不清脸,但这其实无关紧要。在别处见不到的马,在这里就不稀罕了。这里——昂多里茨,有时候也叫萨瓦,可能还有人喜欢叫别的什么,而没有任何人愿意听从本地居民的意见,喊这里为“福斯诺”。

他的姐夫老说,我们福斯诺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当然,他的姐夫年纪挺大的,几乎可以给他当父亲,他在爹娘死后,没什么好的去除,只能过来投奔早就出嫁的长姊——虽然多一张嘴,但起码也多了一个半大的小子帮忙干活,而他算是家里难得能帮忙顶梁的,至于那些外甥——也不知道这家人是触怒了哪方神圣,在穷乏的日子里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见怪不怪,谁家没夭折过一两个小孩呢?甚至都没人来就这事劝慰两句,想听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几里远的路,到镇子上,把硬币捐进箱子,才能得到一两句僧侣的开导。

他们家中现在只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五岁和三岁,还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顶上。

即使是这样,他,阿达姆,也还是持有一份乐观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着过境的军队,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能骑上那个。”

“你?”同伴转过头打量了他一眼,嗤笑道:“放屁。你说说看,你要怎么骑?”

“我能给他们驯马。”

等骑兵们走后,他们才敢慢吞吞地回到主干道上,他眉飞色舞:“我姐夫的兄弟,是个马倌,我能去和他学这个,瞧好了吧……瞧好了!”

在将他介绍过去时,姐夫拍着他单薄的肩膀,说道,这是个混不吝的小子……简直魔王在世!你收下他,准没错。

胆子大吗?

他九岁就敢去偷蜂蜜补贴家用了。

我这儿不养闲人,当学徒,我管饭,但是没有工钱,一分钱都没有,而且我只教你三天如何上马。那人用手指比划出一个三,然后才继续道:你办不到,我就不收。

从这儿到那,从农田到牧场,好像那份晴朗也不曾改变过,他将手掌贴到马匹温暖的侧颈上,很快又把额头也靠了过去。在十七岁那年,他为不停轮换的军队养马,同年,他和一个看不爽自己的牧人打了一架,非常狠厉,差点闹出人命,以至于马农不得不解雇了他。

这没什么。阿达姆嚣张地冲那呆了五年的地方啐了一口,背上包袱,开始游荡在各个地方。

没有敬畏,也没有信仰,从不在乎什么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包袱,跟上了淘金的队伍,在一群兴奋过头的年轻人里,无所事事地叼着一根稻草,中途,他们看到了乘步辇出行的教皇;在和投机分子挥别后,他一路流浪,到了海边,学着当渔夫,手掌与纤绳相互较劲,举着野猪鬃毛做成的刷子,成日和那些附着物作对。

没多久,他攒下了一条船,也学着出海,捕捞,在狂风骤雨中寻找生机。

很快,阿达姆又腻了这样的生活,他在码头学会了喝酒,也从海员的歌声中沾染了乡愁。他卖了船,清点了钱财,带上一柄弯刀,踏上了回乡的旅程。他的家乡还是如此贫瘠,姐姐和姐夫惊喜于他的归来,他把半数的钱都交给了他们,并在外甥们跑上前来时,将这些长大了的小伙子举了起来。

他一向喜欢孩子,也许是他自己那不着调的性格,又可能——阿达姆向来对成人——或者说,致力于塑造自己权威的角色存在一种鄙夷,他宁可天天和半大小子们混在一起,直到姐姐走过来骂他不着调。

事情本该如此,谁晓得又是哪个神看他们不顺眼,先前的军队又换了一批——红骑兵换成了黑骑兵,操着完全不同的语言,举着火把,连夜进驻。最爱夜嚎的老猫都噤了声,蹑手蹑脚地躲会了屋里,猫都晓得又要打仗了。

哪哪国又死了王子,哪哪国有存了什么私心,被团结在阿那斯勒帝国这个名字下的大小诸侯们从来都是看彼此不顺眼的,作为交界地带,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

但——

后来的他想,不幸总得有个开端。

若要是阿达姆自己来讲,他能颠三倒四地说上一堆,可能是源于他们家收留了一位过路人,也可能是他平时太会得罪人,就有人故意报复——是的,都是一个地方的人,只要互相瞒一瞒,等风头一过去,就会恢复平静,又是谁非要打破这个平衡呢?

等消息传来时,他镇上的酒馆里,同村的人推开醉醺醺的人,拉住他的手臂大喊:你快回去啊!

阿达姆和酒馆老板借了马匹,不要命地往回赶,但无济于事。被草草判处了通敌罪名的——他的姐夫和他最年长的那个外甥,还有邻居巴伦一家,被带到荒野杀掉了。

等他踏进家门,面对的就是一双垂下来的脚,姐姐悬挂在那里,歪着头,姐姐的小儿子睡在屋内,还尚不知发生了什么。

之后的事,也很简单,军官和骑士还在搜捕那些意图颠覆政权的流亡者,人们开始了相互诽谤,直到被砍头的人越来越多,在一次刑罚过程中,拥有青色眼睛的男人当着所有人的面,宰了那名大腹便便,在此地呼风唤雨几个月有余的军官。血从断头处喷出,溅了这狂妄的年轻人一身,他现在真成恶鬼了,哈哈大笑,被一个本来可以就此收手——却非要滥用权力去聆听他人凄惨哀嚎的人逼成的恶鬼。

刚开始,人们管他叫英雄,他反抗了,还杀掉了暴政的象征,人们偏护他——像这块地方的人终于想起来,他们亦是人——而不是可以随意用不同名字呼来喝去的畜生;年轻人开始跟着他干,这帮好汉,只掠夺富人,从不碰穷苦的过道人,他们还会对所有途径此地的穷人以礼相待,给他们的水壶灌满水,并送擦过一层油的面包。

那是一段狂欢、甚至可以被冠名谵妄的日子,人人都能和别人称兄道弟,身份高的人也能给身份低的人倒酒,正因地势特殊,反而能靠着当墙头草,保持来之不易的独立性。而最张扬的那个,最终只有名字上了通缉令,因为没有人能抓到他,谁也不知道传说中的大盗阿达姆长什么样子,又出没在哪里。

所有人都对此守口如瓶。

云来了又去,云总有不投下阴翳的那一天,万里无云,澄澈得像一副假画,在长长的芦苇摆动时,他捂着肚子上的伤口,跪在那里——追兵已经到来,为首的,是他姐姐的遗孤,他的小外甥。

喔,现在他看起来可不小了,跟着他那么些年,早就长成了男人,还是——他最讨厌的那款,一本正经,言语里到处是为自己行为的遮掩。

“你换了接应的人,是吗?”他用嘲弄的语气说:“怪不得之前有人让我小心有奸细……我真没想通——我想不通啊,为什么是你。”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

“正是如此,舅舅。”那位外甥端详了他一下,好像很满意,但随即绷紧嘴角,迫不及待地说:“您做得太过火了,您纠结的那帮乡勇乱民,干了太多坏事。”

他说得也不能算错——他阿达姆都落草为寇了,还能算好人吗?这个家的好人,憨厚老实的姐夫,和性情温和的姐姐,早就下地狱好几年了,他笑起来:“我敢作敢当,人是我杀,东西是我派人去抢的,你以为我会说什么?都是为了乡亲们?那你小看你舅舅了——”

他非常精准地冲对方吐了口唾沫,然后被随性的士兵一拳打到了肚子上。

“我可不像某些人,怎么,贪图我这颗脑袋的奖金?那给你都无所谓,我确实干了不少坏事,玛丽大娘也是我威胁的,她要是敢泄露我的行踪,我就弄死她儿子。”

被戳破的外甥恼羞成怒了一下。他大喊:“是你太过了!阿达姆……我曾经是如此全心全意地站在你那一头!我为你受过伤!但是世道变了!”

“世道没变过。”阿达姆厌烦地说,“是你自己的心变了……算了,当栽你这个狗崽子手上了。”

只要这狗崽子还有点良心,他想,就该想想——这个事和其他人没什么关系,届时,他阿达姆被押到刑场,砍了头,是他自找的。

和任何人都没关系,可当他从暗无天日的牢房里走到刑场时,难以接受的一幕——不,并不是那些昔日对他多有支持的人们开始倒打一耙,这固然让人难受,可他毕竟是为了自己的仇恨才去杀人的——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