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英扮演系统,但是蝙蝠他哥 第19章

作者:川川川上 标签: 英美衍生 超级英雄 美强惨 救赎 无C P向

他总是这样,就像是自愿投身于火焰。夜枭无法理解他,永远、绝不。

夜枭记得曾经看过《骑士陨落》这个蝙蝠侠故事,在那篇漫画里,有个穿得像拳击手的大个子,叫什么来着,贝恩?还是贝蒂的?

管他呢,就叫贝蒂吧。那家伙就是在全城制造混乱,拖垮了蝙蝠侠,最终打断了蝙蝠侠的脊椎。

多年后,来到哥谭的两米多壮汉贝恩永远无法忘记,那个他被哥谭的夜枭叫成贝蒂的下午。

在小巷中游荡的夜枭并不是心血来潮开始游览哥谭街道了,他在找一扇门。他走到巷子尽头,那里有一扇破旧的铁门,上面遍布褐色的铁锈。倘若不仔细看,这种昏暗的街巷里都很难看清那里有扇门。

夜枭拿着枚印章,这是他之前在哥谭的某位慷慨乐于分享的杀|手手里拿到的,那人现在应该在哥谭湾底下去找海王say hi了。

轻轻在门把手处一扫,门就滑开了。是的,这个看似破旧的铁门不仅是扇电子门,而且门把手其实是扫描器。

然而进入门后的空间仍旧狭小破旧,经过一段空气污浊的走廊,有段向下的楼梯。

狭窄的楼梯昏暗不明,稍微不仔细就会摔下去。夜枭拖曳着披风走下楼梯,映出眼帘的却是一间类似酒吧的房间。

房间很宽敞,估计足有一百多平米。但是灯光十分昏暗,幽蓝的灯光照得所有人像是从恐怖片里走出来的。里面的人也像是从恐怖片里走出来的。

一处吧台前坐着个高大壮硕的蒙面男人,肌肉块块分明,活像是能用拳头抡碎人头盖骨的;他旁边坐着个笑嘻嘻的侏儒,戴了顶滑稽的毛线帽,捧着个比手掌大两圈的杯子在喝啤酒。

戴面具的更是比比皆是,有戴着个曲棍球面具的,有戴着美少女战士面具的,甚至还有个戴着猫耳头套的。

夜枭甚至在这群人里面都不算穿得奇怪的。

但是当他一进去,所有人都若有若无看向了他。

夜枭平静依旧,只是缓缓走入屋内。这里是一处哥谭杀|手中介组织。顾名思义,就是给各类杀手提供接单平台的地方,非要类比就是杀|手界的UBER。

“哇哦,这就是哥谭那位最近很有名的夜枭,他真的穿得跟个猫头鹰一样啊!”那个侏儒笑嘻嘻嘀咕道,他虽然声音小,但是屋内无人说话让他的声音分外清晰。

屋内有种不安的气氛在酝酿。

夜枭在众多人面前的那番“哥谭是我的”的宣言,很明显给他带来了不少的仇恨。

“哈,都说是什么恐怖的怪物,这么矮?”那个壮汉打量着夜枭,他旁边那个侏儒倍感冒犯,狠狠瞪着那个壮汉。

夜枭根本不打算搭理这些人,他只是看向酒保,说道:“我需要一些情报。”

那个壮汉恼怒地站起身,身上肌肉块块隆起,像是吃了半吨蛋白粉,能用肱二头肌夹爆椰子。

夜枭并不矮,或者说他足以称得上高大,他身高足有189cm(注:蝙蝠侠188cm),然而对方却是个身高两米五的壮汉。壮汉的身影投射下来能把夜枭笼罩,但是夜枭只是轻微“啧”了声。

“你好,请问你可以.....”夜枭说道,壮汉狞笑着看着他,等着他服软。

“可以...滚开吗?”轻柔的语气吐出这样一句话。

壮汉当即勃然大怒,他沙包大的拳头直接抡向夜枭,像是准备把这个猫头鹰脑袋砸成猫饼。拳头划过空气带起劲风。

对付这种家伙可用不着留手,夜枭战甲的外骨骼毫无阻碍的运转着,他单手接下那壮汉的拳头,然后越攥越紧。

那个壮汉刚开始还想挣脱,后来就只能惨叫。夜枭也没兴趣听他惨叫,另一只手在壮汉肋间按了下,壮汉就叫不出声了,只能呃呃地呜咽着。

“哇哦,让我来!”那名侏儒跳起来,他掏出两把带锯齿的利刃,整个矮小的身体如同陀螺般凌空旋转着。这样的利刃陀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都只能闪开,但是夜枭只是掏出夜枭镖,然后给那个高速侏儒来了个精准爆头。

虽然侏儒退场了,其他的杀手们却一拥而上。他们扑向那个形单影只的猫头鹰。

飞溅血花和痛苦的叫喊声以及肢体碰撞的声音,让昏暗的房间像是演奏了一首血腥味儿十足的打击乐。

而夜枭掌控着这曲暴力的、令人血脉贲张的打击乐的演奏,他用某人的头当鼓点,用哀嚎当做和声。可惜的是,这首曲子终究还是落下了终止符。

“我需要一名杀|手的信息,他使用的工具是勺子,”夜枭走向吧台后的酒保,彬彬有礼地说,扯过酒保的领结擦了擦手甲。

酒保目瞪口呆看着这个灰色的怪物,手上擦杯子的动作都停住了,手一松杯子就往下掉。

伸手接住玻璃杯,夜枭将杯子递到酒保面前,“我需要这名杀手的全部信息,马上。”

酒保这才惶恐地回过神来,他有心想拒绝,但是看看酒吧里躺了一地的人,又把拒绝的话吞回了肚子里。

过了一会儿,夜枭带着自己刚得到的信息走出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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勺子杀|人魔是个有格调的职业杀|手,具体表现在他只喝San Pellegrino的矿泉水,勺子只用Christofle Paris的。是的,他杀|人用的勺子是银的。曾经他尝试过用勺子敲死受害者,但是后来发现这还是不太现实,所以干脆改成了用勺子捅人。

先敲一顿受害者,让他们奄奄一息再戳|死,也成为了他的习惯。

尽管他没能成功用勺子敲|死|人,但鉴于他只用勺子杀|人的习惯,还是流传出了勺子杀|人魔这个名号。

当然他的名声不只是因为用勺子杀人这个怪癖,还因为他恐怖的任务完成率。他擅长追踪、擅长逃脱,所以他既能像猎犬一样迅速找到任务目标,又能在完成任务后丝滑脱身。

他刚完成了个大单子,但是心情却并不好。

一天前,他接了个任务,要干掉那个刚到哥谭的建筑师,却没想到中途雇主又追加了个新任务,要求他找到并干掉一个记者,并拿到记者手里的录音笔和相机。

这个新追加的任务报酬也相当丰厚,于是勺子杀|人魔果断接下了任务,并在处理完建筑师之后马不停蹄开始追踪那个记者。

但是!在他干掉那个记者时候却发生了意外!

杀|手最讨厌意外这个词,不仅可能让计划好的任务失败,甚至自己也可能搭进去。

而雇主得知他没有拿到东西,直接把他一顿臭骂,威胁他要是拿不到东西,佣金就大打折扣。勺子杀人魔现在整个人都气得要命,觉得自己最近真是倒霉无比。

但他仍旧认为自己能够找到那个拿走任务物品的混蛋,然后拿到自己的尾款。

然而他还没意识到,倒霉往往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浅草才能没马蹄。

正在他盘算下一步行动时,却被人揪住后脖领一把拎到了空中。

他惊悚地发现自己飞了起来,然后就被扔到一处天台上。

抓住他的是一个穿得像猫头鹰的怪物,勺子杀|人魔顿时意识到,眼前这家伙就是最近哥谭新晋的黑暗传说之一,那个所谓的夜枭!

这位杀手当机立断掏出自己的武器——一把勺子,就反手捅向夜枭。然后他的手被夜枭握着一百八十度旋转,让他发出了中国过年时候的猪的叫声。

勺子杀|人魔甚至还没来得及问夜枭究竟想干什么。

“我们聊聊吧。”夜枭说,然后他就用钩索拴着杀|手的脚踝,将他直接扔了下去。

杀|手在半空发出凄厉的惨叫,他差点头就撞上了地面,像个西瓜一样炸裂。然后他又被钩索快速地拉着上升,如此重复了几次,夜枭也不问话,就是很纯粹的折磨。

这些地下杀|手的心理素质可比刺客联盟的差多了,要是刺客联盟那些人,被夜枭捆着扔下去只会板着张脸好像英勇就义。

杀|手再次被拉上天台时人都麻了,但他是个冷酷的杀|手,绝对不会就这么屈服——夜枭一拳击中了他的腹部,他猛烈咳嗽着,眼泪都呛了出来。

然后他感觉到那只冰冷的爪子抵住他的肋骨,剧烈的痛楚从那里传来,要比起他之前体验过的任何一种疼痛都更为可怕。

十余分钟后,夜枭松开勺子杀人魔,但这名杀手已经无力再反抗,只是抽搐着。

等到地上的杀手稍微恢复了些,夜枭这才开口问道:“现在,告诉我你的雇主,还有你杀死的那个记者的事情。”

“我,我不知道雇主是谁,我们接单子雇主身份都是保密的!我发誓!”杀手趴在地上,喘息着说,他声森*晚*整*理音颤抖着,显然还没有从疼痛中缓过劲来,“我只知道雇主要我杀掉那个建筑师,然后那个记者是他们中途加的单子,他们要我从记者手里拿到录音笔和相机!”

“东西呢?”夜枭踢了踢杀|手的脸。

“我,我没拿到!”杀|手喊道。夜枭直接踩到了他脸上,杀|手鼻子冒出血来。

“我真的没拿到!!我本来在用勺子砸那个记者,但是那个记者逃跑了,我追着他的时候,看见他把录音机和相机给了一个怪东西!”

“那玩意儿长得活像个鳄鱼!它拿着录音机和相机跑了,我没找到它!”杀|手几乎要哭了,他就像个被夜枭不讲武德殴打了的小孩。

夜枭把他拎着领子拉起来,掰开他的嘴,强行喂进去了颗胶囊。

“这是一枚遥控溶解的胶囊,里面盛放的毒素能让你产生肺水肿、心悸、呼吸暂停和肌肉痉挛。你会开始失|禁,期间伴随着剧烈的痛楚,那不会比你刚才体会到的要轻松。然后在数个小时的痛苦折磨后你才会死去。”

“你要逃跑,从现在开始拼了命躲藏,不要试图逃出哥谭,你会被蝙蝠迅速找到。”夜枭注视着杀手,“你要尽自己最大能力逃跑,倘若你在短期就被蝙蝠侠找到,我就会遥控胶囊溶解。”

“嗯↘↗”

“你从没见过我,倘若你多说一个字,就会体会到地狱的滋味,明白了吗?”

“嗯↘↗”

夜枭都无语了,你在那儿嗯嗯嗯嗯个什么劲啊?他果断又给了这位勺子杀人魔一巴掌,“不要出声,听懂了就点头。”

杀手疯狂点头,他眼神中全是恐惧,显然是被夜枭折腾得吓破了胆子。不要以为这些杀手都是冷酷的硬骨头,他们大多数人只是对杀|死别人没有心理负担,但对于自己的生命却无比看重。

“现在,开始跑吧。”夜枭笑了起来,注视着杀|手。杀|手被扔在地上,慌忙爬起来就往远处跑去。

夜枭需要这个杀手吸引走蝙蝠侠的全部注意,以便于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根据杀|手的说法,那个记者死之前将录音笔给了一个长得像鳄鱼的怪人。

哥谭,长得像鳄鱼,林恩只能想到一个角色——杀手鳄。

杀手鳄是罹患了特殊返祖症状的人类,他从幼年期身上就开始长出鳞片,后来变得越来越像鳄鱼。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力量和身体素质,是蝙蝠侠的常驻反派之一。

夜枭产生了新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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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尼格玛十分亢奋,他有些扭捏地拽了拽衣领,又对着电梯光滑的厢壁照了照自己的发型。

托马斯先生曾经说过要给他一个机会,没想到这个机会竟然这么快就来了!

尼格玛认为自己的聪明才智就如同中国那个锥子刺穿口袋的故事一样(注:是锥处囊中),是没法遮掩的。托马斯先生肯定是看到了他日益显眼的才能,所以迫不及待要重用他了!

他迈着雄赳赳气昂昂的步伐,来到林恩的办公室门前,敲了敲门。等到里面传来一声“请进”,尼格玛的气势却突然像被戳破的气球——瘪了下去。说实话,他有点紧张。

你看,这算面试对吧,谁能在自己顶头上司面试自己的时候不紧张呢?

尼格玛吞了口唾沫,小心地走了进去。

林恩坐在办公桌后,他已经换上了一套整齐的西装,就好像之前没去和一群杀手大战三百回合,也没有把人从楼上人扔下去一样。他穿着身条纹西装,整个人显得优雅而冷淡。

他看向尼格玛,脸上浮现出一个微笑,冲淡了身上那种冷淡感。林恩语气温和地邀请尼格玛在自己对面坐下。

“请坐,尼格玛先生。”

等到尼格玛坐下后,林恩才再次开口:“尼格玛先生,你从小就在哥谭长大,对吗?”

“是的,我出生在哥谭,”尼格玛拘谨地回答道,“我的小学中学大学都是在哥谭上的。”

“你靠着自己的成绩获得了奖学金,在哥谭大学完成了学业。”林恩认真地注视着尼格玛,此刻他那双眼睛是如此专注,像是捕猎者盯住了猎物,又像是他眼中只有你一人。

这种既恐怖又富有魅力的感觉是如此矛盾。

[令人信服的话术+]

“你相当有才能,但是就此而言,你却并未有多少发挥才能的空间。”

林恩起身,他走到尼格玛身后,推着他的椅背转过去。从顶层办公室看出去,夜晚的哥谭就如同绝代芳华的美人,黑色衣裙上有着珠宝坠饰,流光溢彩。

“你看,哥谭这样看上去多美。”他轻声说,尼格玛怔怔看着窗外,点了点头。

“但是现在的哥谭,太混乱了,让人就像是能闻到它身上的腐朽气。”

“哥谭会迎来变革,我们正走在改变的路上,你想要展现自己的才智,现在就是最恰当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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