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得意须尽欢 第66章

作者:刨坑坑 标签: 爽文 甜文 HE 近代现代

待第二日自梦中醒来,袖口下滑露出手臂内侧的红痕以及那又肿又痛的穴口都明明白白告诉他那根本不是梦,是真实发生的。

“你醒了?”王欢的脸上有一丝心虚,“来,喝点水吧。”

刘意确实十分口渴,嗓子也沙沙的觉得不舒服,他喝下满满一大杯凉茶才开口,“你……”一开口就嗓音沙哑破碎。刘意想到梦中激烈的情景,想问的话也问不出口了。其实“你对我做过什麽”的答案已经昭然若揭,显然是王欢趁他酒醉将他这样又那样了一番,而这沙哑的嗓音就是他在睡梦中被干得叫破喉咙的最有力证据。

“你不要说话了,先好好休息吧。”王欢看著刘意忽红忽黑的脸色,心下有些惴惴,昨晚自己是有些过分,但是这种事一旦开头他就完全控制不住自己,沈浸在灭顶的快感中,不知餍足地从对方身上索取甜美的汁液。

“你好歹帮我揉揉腰啊,混蛋,要断了……”刘意咬牙道。

第一百章

自那次遇险之後,後来一路上到是顺风顺水。商队走走停停,在树叶刚刚泛黄之际,进入了边集镇。而每年中原与边境一些外族之间的交易就在这镇子山完成。这种互市会从初秋一直持续到初雪,而商队则会在互市结束後载著用中原物产换来的皮毛等物回家。

众人在驿馆中安顿好後,就纷纷出去摆摊。王家的货物是最多的,在边集镇最宽阔也是最热闹的东市大街上支了四个货摊,分别卖油盐茶叶、布匹、日用工艺品和外族最最缺乏的各种药材。

刘意第一次见到这种互市,感觉十分新奇,在东大街上看了半天,还体验了一把自己做买卖的乐趣。那是一个契凉族的姑娘,用一个古朴的银镯自刘意手中换走了一把黄杨木梳。

刘意得意地将成果展示给王欢看,後者笑著摸了摸他的头,说了句“继续努力”。不过互市刚开,还未完全形成气候,那些来交易的外族人也三三两两且大多是来看热闹的姑娘大妈。

刘意自以为厉害的那笔生意其实里面有个大大的误会。年叔过来跟王欢唠嗑时见刘意把玩的银镯,平时严肃的脸上泛起一丝促狭的笑意,“刘公子,这是哪儿来的?”

“这个嘛,是我刚刚用一把梳子换来的。”刘意摇了摇手镯,那镯子上的几颗银铃发出叮铃叮铃的悦耳声音。

“哟,不错!大家夥儿都还未开市,刘公子你已做成一笔生意啦。”年叔笑著夸赞道,接著话锋一转,“可是位年轻姑娘?”

“对啊。这一看就知道是姑娘家戴的东西嘛。”刘意展示完,将镯子收进怀里。

“咳咳,刘公子,豔福不浅呐。”年叔意味深长地拍了拍刘意的肩。

“豔福?哪儿来什麽豔福?”刘意莫名其妙,边上的王欢一听却眼神一动,有些明白了。他的脸瞬间沈了下来,“意儿,这笔买卖不能做,去找那姑娘,把镯子还给人家吧。”

“为什麽?亏本了吗?”刘意脸上的得意神情都不见了,有些不舍地捂著怀袋。

“刘公子哎,这契凉族的姑娘用银镯跟你换梳子是看上你啦,要跟你结露水姻缘呢。”年叔再也忍不住,笑著说出真相。

“啊?”刘意傻了,这下真觉得怀中的银镯真如烫手山芋一般,捂不住了。“这这这怎麽办?”

“找到人还回去,跟人家说清楚。”王欢一拉刘意,“还愣著干什麽,快去找人。”

还好人很快就找到了,刘意连说带比划地将那银镯塞回那姑娘手中,那姑娘一脸失望,拿出那把黄杨木梳,刘意觉得自己误会了很对不起人家,於是又是一番比划,示意那梳子不用还了。

那个契凉族的姑娘一手握著梳子一手握著镯子眼睛亮闪闪地,踮著脚尖在刘意脸上亲了一下,然後红著脸跑了。

刘意摸著脸上被亲的地方呆在了原地。而刚刚阻止不及的王欢黑著脸将刘意一把扛上肩头带回驿站好好教育去了。

王墨吃晚饭时见刘意走路有些不利索,同情地想,这刘公子怎麽这麽倒霉,又摔了一跤……当好心地问“是否要去镇上药店买付膏药贴贴时”被刘意一个眼神吓退了。

随著秋意渐浓,小小的驿馆中挤满了南来北往的客商,而东市大街上也是每天天刚亮就能看到熙熙攘攘的人群,那热闹程度并不比中原的节日赶集时差。

王家的货物卖得很好,晚上在房内,王欢点著蜡烛在烛火下劈劈啪啪算账。算完,脸上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将剩下的交给王墨了。”王欢合上账本,将小桌搬到炕下,活动了下因为埋头算账书写而有些僵硬的脖子。

刘意爬过去替他揉著肩颈,“就是说我们要出发去白头山了?”

“嗯。这里离白头山不远。我们一路骑马走个三四日就能到山脚下了。”王欢眯著眼享受著刘意难得的服务。

刘意“哦”了一声,对去白头山还是不能做到欣然而往。那里有的是王欢跟如意的回忆,虽然当初自己答应得很爽快,但是现在离得近了反而隐隐有些排斥。

王欢察觉到刘意的心情变化,拉著他的手,用力一扯,让他跌坐在自己腿上。

“不想去了?”

“没有啊……”刘意摇头,过了一会儿又闷闷道,“是有一点不想……要是我去了还是想不起来,你会不会很失望?”

“傻瓜。”王欢亲了亲刘意,叹息似地道,“你就是你,不用想那麽多,当是去玩的就好。”

“王欢……”刘意双臂环住王欢脖子,主动吻上心爱的人。

第一百零一章

简单收拾行囊後,王欢与刘意一人一匹马就出发往白头山去了。

两人并不急著赶路,且行且玩,三四天的路程被延长了一倍,直到落了第一场薄雪,才走到白头山的山脚下。

比起千年前的现在这山脚下的人烟显然要更兴旺一些,一路上有三三两两的小村落,在夕阳西下时升起嫋嫋炊烟。

刘意呵了口气,道:“今晚我们就不露宿了吧,去借宿一晚吧。”

“好啊。”王欢点了点头,於是两人催马往一户人家而去。

刘意敲开了一家住户的门,开门的是位大娘,表明来意後,那大娘很和善地接待了他们。将自家最好的那间屋让给他们住。

刘意和王欢觉得很过意不去,摸出银子要付借宿费,那大娘说什麽都不肯拿。

“没这道理,就算我当家的回来,也不会要的。”大娘道。

“老太婆,家中来了客人?”正说著,家主回来了。看装扮应该是山中的猎户,手中还拎著只肥硕的野兔子。

“老头子,你怎麽回来了。”大娘喜出望外,赶紧上去接过当家的手中的东西,又给她老头掸雪。“下雪了,我回来看看。”老头尽管老婆子折腾,双眼扫过站在一边的刘意和王欢。

“大爷,您好。我们是来借宿的。”刘意笑著道。

“嗯。”那大爷跺了跺脚,见著刘意手中捏的钱袋,一眼就明白了,“来者是客,尽管住下就是,别拿这些出来,给我老头子也没用。”

刘意尴尬地笑笑,王欢见状道,“是我们唐突了。弟弟你把钱袋收起来吧。”

“来,别站著,坐下来边吃边聊。老太婆,将这兔子烧了,难得有人来,我与两位小兄弟喝几盅。”

上一篇:群狼戏叔

下一篇: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