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可乐步步
徐迩听到张老的话,也只能是尴尬的笑一笑,然后用眼睛偶尔瞄一眼邱老身边的小青年。
刚开始也就是看着眼熟,但是当徐迩看到对方手上的砗磲手串之后,就想起来了,这不就是之前再鬼市的小青年嘛。
而这个小青年,显然也认出了徐迩,有点尴尬的别过头,将手上的手串,往衣袖里推了推。
“小徐,这是我不成器的孙子邱耀,你们年轻人没事儿多接触接触。”所谓的接触,自然不是普通的认识一下,而徐迩的心里,对于这个邱耀,就有点讨厌了。
刚开始在鬼市的时候,徐迩以为对方就是一个知道了鬼市,于是带着人来凑热闹的纨绔,不知道规矩,人也被家里宠坏了。
可是现在,徐迩知道了对方是一位收藏家的孙子,那么很显然,对方是知道规矩,专门去逛鬼市的。
可是,既然公然违背古玩行当的规矩,强行破坏他人交易,而且对象还是自己的老师。
其实,要是那东西是个假货,不真的东西,徐迩也不会这么生气,但是那东西以徐迩所知,绝对是郭老淘换的最物超所值的一件玩意儿。
在这一刻,徐迩决定,讨厌这个邱耀。
徐迩性格温和,对谁都不怎么能生气,就连对自己的继母,也是多有忍让,觉得对方虽然不喜欢自己,但是也只是有点冷暴力。徐迩非常体谅刘云花的心理,自然不会憎恨他,只是不喜欢而已。
但是邱耀让郭老不高兴了,那是自己非常尊重老人,帮助了徐迩良多,所以徐迩决定讨厌他。
“小二,你这是又捡漏了?”张老看到徐迩拜这一个小包,于是问道。
徐迩连忙收起思绪,将包里的小金龟拿了出来,恭敬地放到了茶几上。
“捡了一个身份证,师叔您给看看。”
张老原本眯缝的眼睛,突然的亮了起来,伸手拿起金龟,“这是金龟啊,可惜了,这是被一种鱼胶黏在一起了,这外面也是那种东西,难怪呢,看着可够难看的。”
“鱼胶?可是唐代妇人流行的贴面鱼胶?”邱老听到张老说鱼胶,好奇地问道。
“不是,那种鱼胶是贴花、化妆用的,用温水一擦就掉了,这种不一样。这种鱼胶,是古人发明出来粘合琴弦的,一般的方法弄不开。”
“鱼胶?”徐迩疑惑的喃喃了一遍这个自己经常听到的名词,那是一种食物吧?
“就知道吃,鱼胶在古代有着很多种用途。”张老不客气的瞪了徐迩一眼,不用看就知道,徐迩又想到吃的地方去了。
“据《九州志》记载,在唐中期的时候,鱼胶的制作工艺有着非常大的提升,发展出了很多种用途。”说到这里,张老来了性质。
“在古代没有什么工业胶水,只能用植物或是动物提炼。在当时,有大约一千多种胶,分别用于各种用途。”
徐迩惊叹的看了一眼张老,没想到古代人这么厉害,竟然发明了这么多种类的胶。
“那么这个,该怎么弄开?”将金龟恢复本来面目,才是徐迩来这里的目的。
“放我这吧,你光收集东西就要费些时间,明天过来,我教你。”对于这些私家秘方秘法,张老从来不对徐迩藏私,绝对是当做亲传弟子对待。
“你还是说说,东西怎么得来的吧。”能用上鱼胶,就算是看不出来金贵的本来面目,张老也有八成的把握,这东西是真的。要知道,这种鱼胶的做法,在唐晚期就失传了。
“今儿不是和我老师去了鬼市嘛,老师和新认识的一个花友在一个摊在上挑了一件手串,已经还完价格了,结果有个不懂规矩的,非药出高价将手串买走。老师气不过,非要和那人理论,后来虽然被劝住了,但是一直很生气。
后来那摊主就说,让我们再挑两件东西,他按照进货价给我们,于是我就去挑了。”
说到这里,徐迩特意看了一眼邱耀,发现对方已经将砗磲手串藏得非常严实。
“我就在他的摊子上挑了一件犀牛角杯,后来又在他的袋子里,找到了这个小金龟。”
说到这里,徐迩挺高了一点声音,“其实说起来,我挺感谢那个横插一缸子的纨绔的,要不然,我也发现不了这个小金龟。”
“确实,下次见面,你应该感谢一下对方。”
张老点点头,说出来的话,更加狠。
欺负老郭,问过我了没有?
第114章 争产
“年轻人,二十来岁,个子挺高的,应该是北方人。说起来那串砗磲手串非常不错,老师这次的眼光特别犀利。”徐迩说一句,就会若无其事的看邱耀一眼,但是眼神非常的无辜,好似只是无意间看了过去一样。
“北方人?那我回去查查,看看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不懂规矩。”邱老这次,本就是来有事相求,现在听到徐迩这样说,自然是要做这个表态。
“邱老您别生气,你是也没什么,要不是那个小子捣乱,这小金龟还到不了我的手里,再说,我还给人挑了一件犀角杯呢。”
徐迩特诚恳地看着邱老,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看邱老的样子,就不是个会惯孩子的,到时候这个邱耀肯定是要吃顿苦头。
邱老带着邱耀离开后,张老就把徐迩带到了他的工作室。
“去,端盆温水。”张老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小金龟,指示徐迩。
徐迩遵照长老的吩咐,出去端了一盆温水回来,放到了架子上。
“再去拿一袋精盐和一瓶米醋,倒到温水里,之后再把芭蕉叶、橘子皮捣碎,混在一起倒在水里,用力搅拌半个钟头。”
徐迩遵照张老的吩咐,将事情一一做好,之后将一盆已经能了黏糊状的物体,递到了张老面前。
“成了,泡上几天就好了,你没什么事儿就走吧。”张老将小金龟扔到里面,然后冲着徐迩摆摆手,一点要留人的意思都没有。
徐迩无奈的耸耸肩,然后转身离开。
一出门,徐迩就看到一个平时和他关系还算不错的小摊主,正在向着自己招手,偷偷摸摸的,生怕被人看到。
徐迩疑惑的走了过去,刚一近身,就被摊主拉到了一个小胡同里面。七转八转的,进了一个小院子。
“陈福哥,你这有什么事儿啊,弄得这么隐蔽,跟电视里的地下党似的。”徐迩这话说的很夸张,但是眼里也闪过疑惑。
“屁的地下党,我说小二你可别埋汰人家地下党了,这地下党要是真这样工作,早就被抓了。”那摊主名叫陈福,是个山东人,平时最是豪爽,说起话来也是百无禁忌。
“陈福哥,那你找我什么事儿啊,还要背着人。”
“有这么个事儿,过几天,我和几个朋友要去掏宅子,小二,你可得帮哥哥好好看看。”说到这里,陈福很不好意思,毕竟这掏宅子,遇到好东西,都会自己留着,哪会给别人。
徐迩也很是奇怪,毕竟陈福自己也很有水平,要不是运气不好,没弄到什么大漏,早就自己开店了。
“那宅子有什么特别的?”徐迩小心地问道。
“那是一个村子,也是我家婆娘的老家,那有个宅子是我家岳父岳母留下的。
按照他们那里的规矩,老人全都去了,出嫁的姑娘可以分三样东西做个纪念。”说到这里,陈福眼里很是纠结。
“她祖上是个十三行的买办,正经在房子里藏了不少东西。我一直在底层混着,没见过多少正经好东西,所以想请你去帮我掌眼。”
说到这里,陈福显得有些气愤。
“家里老人都是我张罗送走的,我那两个大舅子几乎就没朝面,这事儿乡里乡亲的都知道。
当初我和我那岳丈处的好,老人在世的时候就说过,等到分东西的时候,让我好好挑挑,被亏了孩子。
小二,哥和你说实话,我就想在这条街上开个店,能让你嫂子和侄子,和我过几天好日子。所以我也不贪多,够我开店就行。”
陈福说的入情入理,听上去也很实在。
可是这让徐迩很为难,先不说就选三件东西能不能够开店的,就算够了,对方能不能让你拿走也是问题。
徐迩想到诸多为难之处,全都一一说了出来,陈福这人不错,从来不会为难人。
“那都没事儿,这是老规矩,到时候有族长公证,三样东西吗,那是绝对可以带走的。说起来,我岳父家里正经有几个好东西,小二你要是去捡个漏,也是不错。
至于其他两家,祖上都是贫农,但是当初打土豪、分田地的时候,也分了不少东西。”
陈福倒是没有隐瞒,将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了徐迩,“那村子偏僻的很,几乎就没有外人去过,好东西应该不少。”
若是怎么说的话,都是没什么问题,徐迩点点头,“那我自己带车,然后带个人一起去成吗?”
虽然陈福说了很多,但是徐迩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太踏实,打算带个保镖一起。
“应该的,这穷乡僻野的,人少了确实不安全。”陈福也知道徐迩在担心什么,自然是想都没想的就答应了。
“对了,别开大车,那路不好走,大车进不去。”两人商谈妥当后,陈福还想请徐迩吃饭,但是徐迩摇摇头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他没有回去遛狗呢,再不回去,家里该翻天了。
回去后,徐迩显示电话联系了桑多,桑多刚刚修完婚假回来,正在整理手头的工作,实在是没有时间。
更何况,桑多现在是一个五十人保安队伍的队长。
桑多给徐迩选了一个特别机灵的保镖,即可以当司机保镖,又可以跑腿聊天解闷,一人多用,绝对实用。
桑多把人夸得天花乱坠,引起了徐迩好奇,毕竟桑多是一个非常不太爱说话的人,一直都很沉默寡言,耿于实干。
虽然结婚以后的桑多,要比以前话多一点。
因此,当徐迩第二天听到门铃的声音,跑去开门的时候,对自己的新保镖,充满了期待。
可是,当徐迩看到门口站着的,个子还没有徐迩自己高,全身皮肤黝黑,一笑露出了十二颗整齐的大白牙,身后背着一个背包的‘保镖’,真的是吓了一跳。
司机保镖徐迩是相信的,毕竟桑多不可能找一个在这方面不靠谱的人,给自己。可是机灵什么的,可以聊天解闷什么的,徐迩觉得自己应该持保留意见。
赵顺长了一张娃娃脸,再加上一脸笑得傻气的笑脸,见过他的人都觉得他是一个没长大的大男孩。
但是,赵顺却是一个在军中得过全军格斗冠军,参加过七次高级保密任务的特种兵,今年二十八岁,比陈知北还大一些。
去年年末的时候,因伤退伍,虽然离开了了部队,但是除了手指灵活度不高,不能再开枪之外,赵顺几乎就是个全能。
打从徐迩上了车以后,就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开车有赵顺,聊天有赵顺,和人搭话有赵顺,套取信息有赵顺,总之,一切有赵顺。
“小二我打听了,那个陈福的车里坐了他老婆孩子,后面那量面包里面有三个人,其中两个人是对兄弟,还有一个是和他们结伴来的。那对兄弟叫赵大宝、赵二宝,听说家里还有赵三宝和赵四宝,在东台路的古玩街已经混了五六年了,水平倒是不错,为人也还仗义,就是喜欢喝酒,而且酒品不好,你可要小心。”
赵顺非常厉害,只是给车加油的时候,几个人凑在一起抽了一根烟,结果就把该知道都知道了。
“那个单个的叫许胜利,是个最近来到魔都的古玩爱好者,不过我觉得这人说话太假,不可交。”
“没事儿的,顺子哥,我们这次就是来帮忙的,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好东西,可以淘换回去。”
徐迩安慰赵顺,希望对方不要太紧张,“只要陈福大哥没什么坏心眼就成。”
“话不是这么说,小心无大错,我来的时候桑多就和我说了,你呀就是心肠太好了,不把人往坏处想,虽然没吃过什么亏,但是也没有防人的心思。”
赵顺原本部队给安排了一个工作,但是他干着没意思,因此就联系了战友,跑到了魔都。
这次纯粹是被抓了壮丁才来的,不然人家现在已经在生物实验中心那边,做保全部长了。
通过接触,徐迩越来越发现,赵顺是一个外部形象,与内在表现完全不一样的人,但是却不让人感到讨厌。
三部车一共是花了大约一天的时间,才在天即将变得昏暗的时候,进到了这次掏宅子的村子。
几人分别住在了几乎农户家里,陈福一家三口住在了陈福妻子的表姐那里,徐迩两人住到了村支书那边,而另外三人,住到了一家只剩下两个老人的农家里。
这里的规矩,家中老人下葬百日之后,才可以在兄弟几人全都聚全的情况下,由族长和村长见证,举行分家仪式。
以前的时候自然是只要儿子全在就行,但是现代社会,女儿也是需要出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