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他们流连地看了一眼那几锅汤,在现场的人都看清楚了这肉汤里头多么真材实料,味道多么香浓,甚至放了油。那羊肉被炖得软烂至极,加入大把香草,最后厨娘的勺子拨一拨,就能把肉拨开。
倾斜、挂着一些碎肉的羊腿骨从浓稠发白的诱人汤汁里露出来一截,几乎能看到骨头洞里头烂烂的骨髓。蒸腾的热气随着羊肉香味一起直往人鼻子里钻,竟然没有夹杂羊膻味。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厨娘往羊肉汤里头放了一些胡萝卜,这不就把胡萝卜煮熟了吗?还有一些甘蓝叶子,也被炖熟了装成一大盆。这个吃法可太奇怪了。
在所有农奴拖着沉重的脚步,盯着羊肉汤,恋恋不舍准备离开之时——
管家继续道:“然后,把你们家里最好的容器,和所有小崽子都带过来,享用男爵老爷赐下的晚宴。这些肉汤是你们的了。”
一时间,整块草地除了鸟鸣声再听不到其他了。
所有农奴的表情都凝固住:刚才,发生了什么?
第34章 有味道的真人秀
举办宴会的草地就在城堡的高地下面, 崔栖潮站在这儿眺望, 只看到一群农奴赛跑一般狂冲, 这熟悉的画面令他开始怀念C大了。
像,真像, 真像一食堂开饭时的C大学子们。
农奴们冲过草场,穿过小河与教堂,然后四散开, 各自冲向自家的茅屋。
于是正在家里饥饿地等着开饭的小崽子们,就听到了一阵吓人的动静,不说地动山摇, 也像是羊群在狂奔了,还伴随着疯叫声。
“快, 快啊啊啊!拿上碗!”
“戴娜, 碗!不, 罐子!抱上你弟弟!”
有的人甚至站在离村舍有段距离的地方,就叉着腰直接大喊待在家里的孩子, 大的带小的, 小的捧着碗,一起过来, 这样也好节约时间。
叫喊声此起彼伏, 惊得树上的鸟儿乱飞, 诺森伯兰领的庄园太热闹了。
至于屋子搭在比较远处的人,就可怜了,是怎么样也赶不过别人的, 只能一边跑一边看彼此的距离,眼睛都要红了。
他们大概一辈子也没有跑这么快过吧,呼哧呼哧喘着气,但是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这让远处的管家看了心里更来气了:平时做劳役时就抽都抽不动,有羊肉汤吃了跑得比狗还快。
农奴们携家带口,冲回了草地,他们的孩子还在茫然中,听不懂父母语无伦次的叫喊是什么意思。
农奴们是没有节庆的,也许对于自耕农和工匠们来说,还会庆祝一年的收成,他们没有,在此之前,最接近节庆的时候,可能是冬天终于过去家里没有人饿死、冷死的那一刻。
记忆里,从出生到现在,都是这样,往上父亲、父亲的父亲也是同样。
而从今天以后,诺森伯兰领的农奴们每年最盛大的节日就是秋收后的丰收节。即使老爷提供的晚宴一年比一年要丰盛,但在很多人心目中,最难以忘怀的还是这一年。
当农奴们冲到了近前时,就看到老爷的侍从们都把守在锅边,手里拿着木棒。
谁还没挨过木棒抽啊,他们一下子不敢再往前冲了。现场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安静,小孩都被抱来了,他们闻到肉汤的香气却又吃不到,难以避免地嚎啕大哭起来。
崔栖潮小声吩咐了一句,管家立刻说道:“都给我排成六队。”他粗鲁地拉了三个农奴作为排头,其他农奴迅速在后头排出了十二条队,每队后头都有两个分岔,每个分岔都坚称自己才是队尾。
管家在他们身上踹了几脚,强行把其中一个分岔砍掉,叫他们去后头。
虽然粗暴,但非常有效,农奴们一个字也不敢抱怨。后头赶来的农奴,也都乖乖排在了队列后面。
厨娘和侍女们,手里拿着带把手的小罐子,一个打汤,另一个就舀几块胡萝卜和肉放在里头,农奴们到她们面前,把带来的容器伸出来装汤,按照人头,每个人都能得到一碗。
崔栖潮毕竟开过食堂,对大锅菜的分量心里还是有数的,这里应该差不多刚好。
一名农奴之女,五岁的简妮,从出生以来到现在都没有吃过肉,最接近荤腥的,是家里母鸡下的蛋,但凡家里能有什么与肉沾边的,也是给壮劳力吃的,她能有吃蛋的经历,已经很不错了。
简妮身体十分瘦小,但她有张清秀的脸蛋,蓝色的眼睛被晚霞一照,好像都多了几抹色彩,这让厨娘一看就想到自己的女儿,所以她多分给了简妮一截羊腿骨。
其他人敢怒不敢言,只能羡慕人家有个漂亮的女儿。
大多数打完肉汤的人农奴,就像简妮一家一样,在草地上席地围坐。
他们先喝一口汤,天气这样热,浓稠的肉汤飘着油星,还是热腾腾的,又不至于烫嘴,鲜美得令人难以置信,让干瘪的肚子完全陷入充满热气的幸福中。
这一口肉汤里飘着一些碎肉,提前做了一个预告。接下来,就是迫不及待地把肉扒进嘴里了。多数是羊肉,也有猪肉,都被炖得软烂,几乎不用怎么嚼。
简妮两手拿着厨娘额外给的羊腿骨,把上头挂的带着一点筋的碎肉啃下来,头一次吃肉的她几乎是狼吞虎咽,把骨头啃得精光,顺着上头的余味。
这种过去难以想象的美味,是豆子、燕麦糊糊都完全不能比拟的,她感觉到自己无比需求这些肉,在母亲的指点下,又对着骨头洞吮吸起来。里头吸饱了汤汁的骨髓几乎是流质的,口感和肉不一样,嫩嫩的,滑入口中,同样带着浓郁的香味。
每一个打到了骨头的农奴都是一样的,他们埋头啃着,把缝隙的肉啃个干净,骨头拆了,吸干骨髓。最后还要将牙缝里卡的肉也舔出来,砸吧着那肉味。
说是狼吞虎咽也不为过,毕竟过去的日子里谁也没吃过这样精致烹饪出来,甚至放了香草的羊肉汤,这不是贵族老爷们才能吃的吧?
没有谁会把肉留下,如果是拿到黑面包,也许他们有心情藏起来,分开几天吃,但这些肉汤的滋味实在太美好了,没有人忍得住。就算带回去,恐怕整晚也睡不着,就怕被别人抢走了。
厨娘带着侍女们,一圈圈走动,把罐子里的炖甘蓝舀进他们的碗里。
也是这个时候,农奴们才想起碗里头还有蔬菜。
胡萝卜,甘蓝,这些都是农奴们经常吃到的,这时候的胡萝卜是紫红色,属于需要生吃的蔬菜。在把肉啃了个精光后,他们才把这些吸饱了肉汁的胡萝卜放进嘴里,口感和以往尝到的大不相同,同样被炖到软烂的胡萝卜没有土腥味,也一点都不涩,反而在肉汁外带着一丝甜味,轻而易举就能咬开,尝到萝卜的汁水。
这个饱满程度,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绝对是老爷的菜园里出来的。只有老爷那些施了肥的蔬果才会长得又大又鲜嫩多汁。
而甘蓝在炖过后,也没有生吃时那样难以入口了。
通常大家认为,水果是凉性,所以需要烹煮,否则生吃会生病,而蔬菜相反,直接入口就行了,从胡萝卜到芜菁、甘蓝,都是这样的。蔬菜煮熟,说来好像没有什么坏的结果,只是大家从来不习惯这样做,农奴们平凡地重复着祖辈的生活,谁也没有无聊到去想过浪费柴火,把能够生吃的食物烤熟了吃一下。
煮熟后的蔬菜口感改变了很多,对农奴们来说,同样是难得的美味,就肉被吃完后的失落感驱逐了。而此前下肚的食物也让他们垫足肚子,有了余裕看看周围,和自己的亲人、邻居说说话。
“……这是我这辈子吃到过,最美味的食物!”
他们没有丰富的词汇形容,只能不断重复美味这两个字。
“父亲,我们以后也能这样炖胡萝卜和甘蓝吧?啃起来一点儿也不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