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种田 第91章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标签: 甜文 爽文 种田 快穿 近代现代

高文嘴巴都长大了,他的表弟,居然这么富庶的吗?随便赏赐给打了胜战的农民兵猪崽?

“表、表弟,是我啊,我是高文表哥!长腿高文!”高文立刻嚷了起来,“你萝丝阿姨的儿子,我们当年在卡比特堡一起玩耍,你最喜欢表哥了,还记得吗?”

崔栖潮打量着高文,管家也把高文的家徽呈上来给崔栖潮看,崔栖潮隐隐记得大概真有这么一个人物,但并不重要,属于和他们家联姻的骑士阶层。这个高文应该也是一名骑士,但是,他的行为可太难辩解了。

高文原本自信的面孔,在崔栖潮的盯视下有些虚起来。其实,他知道这里是表弟的地盘,但一开始也是真的要来抢劫。因为少少的食邑遭灾,颗粒无收,高文已经各处打了好一阵子秋风,在亲戚们的庄园里赖着,直到被赶走。后来,大家知道消息干脆不接待高文了,他只好换了个法子,在人家村庄里劫掠一番。

高文和崔栖潮并不算亲近,就是小时候玩过而已,关系也不像他夸大的那么好,他一开始就没打算露出真实身份,抢了东西就想跑的,要不是被抓住了,犯得着在这儿厚着脸皮强掰么。

崔栖潮本来打算说:“我许久没有和高文表哥见面了,但是他好像不可能和我开这种玩笑,你还是到我地里去种菜吧。”

可就在这个时候,又有两个人被押了进来,一大一小,小的才七八岁,据说他们在牧场外探头探脑,被意犹未尽的牧马人唤人捉起来了。

高文一看,脸色变了,“表弟啊,这个是你的亲表侄兰斯,你可千万别——”

他说着,话头就顿住了,因为这句话一定程度上暴露了他。

如果真的是来探亲的,做什么把孩子和侍从留在外头。

兰斯生得金发碧眼,可爱极了,只是身体由于营养不良有些瘦小,他一看这情形,大哭着道:“男爵老爷,您不要杀我父亲,您砍掉我的脑袋吧,我父亲只是为了给我找吃的。”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一时心急,自己把高文的目的全都吐出来了,现在似乎一丝狡辩的余地也没有。

崔栖潮听了,却仔仔细细打量了一下兰斯,半晌后,才淡淡地道:“你就是我的侄子兰斯呀,欢迎你们来诺森伯兰做客,我已经许久没有见到母亲那边的亲戚,想必这一切都是一个误会。管家,把我的表哥和侄子放开。”

高文的嘴巴慢慢张开了,“啊……?”

崔栖潮一个眼神,管家立刻亲自上前解开绳子,但他只解开了高文和兰斯身上的绳子,其余人等,他挥一挥手,就被拖下去了。显然,这些人并不在领主大人对血亲的宽恕范围内。

管家心里嘀咕,没想到领主仁善到这个地步,或者,就是领主比他的表兄更念旧一些?

崔栖潮淡淡地把人请到自己身边坐,若无其事地问了几句近况。

高文不懂表弟的意思,刚刚那眼神,他觉得自己都要倒霉了,只好硬着头皮告诉崔栖潮,他正在四处游历中。

“那就在我这里住一会儿吧。”崔栖潮说道,“刚好,现在到了吃饭的时候。”

一说到吃饭,高文的肚子就咕噜叫了一声,他露出傻笑,“好好好,表弟你真是太慷慨了。”

侍女们把饭食端了上来,高文一看,脸色立刻就有点微妙了,那贱脾气让他忍不住嘀咕,“表弟啊,这苹果怎么是生的呢?还有肉,都是一块一块的,诺森伯兰也欠收了吗?”

以贵族的礼仪,如果有客人来,肯定要布置最豪华的宴会,打肿脸都要充胖子,除非真被吃到受不了,才会像高文以前做客的庄园那样失礼。

这禽畜都不是一整只的,水果也是生的,哪里称得上贵族生活。这里都不止高文,连崔栖潮的管事们、骑士长也要一起用餐的。

高文虽然穷困潦倒,骨子里还是有点自矜身份,不过说完他也后悔了,情知自己不是什么正经客人,小心翼翼看着崔栖潮的脸色,怕他发飙,

崔栖潮顿了顿,只若无其事地看了高文一眼,心想他正觉得这个高文应该很能吃,这时顺水推舟说道:“这些不是给表哥准备的,来人,让厨娘去烤一只南部风味的乳猪。”

所谓南部风味,也就是非改良后的新菜谱,诺森伯兰的原始口味。

高文一听,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天啊,一整只乳猪!看来,他的表弟还真是具有贵族风范,谦逊,宽容,大方,也就是俗称的,傻子!

崔栖潮又看向兰斯,低声问道:“好侄子,你想吃什么?”

兰斯怯怯地看看他,又看看父亲,非常不好意思地低着头说:“我和您一起吃就行了。”

高文瞥了儿子一眼,又不好说他什么,真是个傻孩子,什么好什么坏不知道选啊。

第43章 好甜

A在领主老爷的严格要求下, 厨娘要想找到原始风味的烤乳猪还真是不容易, 好悬才找到了去年的猪肉。乳猪嘛, 也没多大,这时候成年猪才三四十斤, 乳猪也就两个巴掌那么大。

由于悬挂和长期放置,乳猪表面是发臭的腐肉,厨娘把腐肉刮刮干净, 又放到水里煮,那股恶臭味才散去一些。猪肚子里放点香草,再上架子一烤, 烤成深色,猪嘴里放一只烤苹果, 就成了。

至于胡椒之类的珍贵香料, 就不要浪费了。

小乳猪被放在木盘子里端了上来, 臭味差点把习惯了美食的管事们给熏死,崔栖潮意味深长地道:“开餐吧。”

高文的脸色发青, 这烤猪肉倒是没问题, 虽然看样子可能有点久了,但是, 没什么香料啊, 就几把香草在猪肚子里, 那股恶臭味完全盖不住,让人没法掩耳盗铃。

他勉强先叉起苹果吃了两口,再看那些管事, 已经在崔栖潮之后,愉快地夹起了肉片吃,吃相香得要命。

因为烤乳猪的味道太浓烈,高文根本嗅不到那边正常食物的味道,还以为是不是和自己的味道差不多,可能只是闻起来差呢?

高文憋着气切了一块烤乳猪放进嘴里,果然,还是那么臭!

而且,明明腌过,咸味却没什么,不知道是不是洗掉了,没有浓烈的香料掩盖,这就是原汁原味的臭猪肉啊。

他这下可以确定,自己的菜和对方的菜并不一样了。然而打落牙齿也只能往肚里吞,谁叫他人在屋檐下,刚才还自己傻里傻气地提意见。

虽然闻不到对面的香味,可是高文越看管事们的吃相,就越觉得嘴里的猪肉令人作呕。

管事们虽然吃得香,心里其实是不爽的,就那烤猪,臭到他们都要闻不到香气了,得把肉凑得老近,才能让自己沉浸在正常食物的气味中——没错,由俭入奢易,现在管事们都看不上以前的风味了。

崔栖潮帮羞涩的兰斯切了一块煮胡萝卜,又倒了一些汤,想必兰斯也很久没吃肉了,别一上来就吃那么荤腥。

这看在别人眼里,可能是崔栖潮在欺负小孩儿,只给人家胡萝卜和汤。兰斯却因为长时间挨饿,有什么都十分感激了,端起碗咕嘟咕嘟喝了。这煮熟的萝卜软软烂烂的,竟然也别有一番滋味。

兰斯边吃边看了父亲一眼,不知道他怎么一脸痛苦,臭臭的肉不是吃惯了么。

高文到底也没吃多少,就阵亡了,举着叉子没法动。

“表哥,再吃一点吧。”崔栖潮劝道,“难得的烤乳猪。”也不知道厨娘从哪个角落里翻出来的,看上去比他来这里第一天吃的要恐怖多了。

高文:“……不不,我吃饱了。”

崔栖潮若无其事地问道:“表哥,不知道你们领地上收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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