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扶苏与柳叶
阚峻还准备了生日蛋糕,虽然只有他们两个人,但蛋糕相当大,足足有三层。里头的夹心是水果,吹了蜡烛后,寇秋对着这偌大的蛋糕,开始犯难,“阚叔怎么买了这么大的?”
阚峻嗯了声,相当理直气壮。
“别人有的,”他淡淡说,“我的小朋友自然也该有。”
“.....”
这话说的,真的甜极了。
于是戒烟糖主动说:“叔,你现在想抽烟吗?”
阚峻唇角噙着笑,作势要去摸烟。
“这怎么能抽呢?”寇老干部责怪他,顺便特别有理由地亲上了,一面亲,一面还要在心里和系统崽子说,【我这是没办法,要怪你爸夫这一辈子太爱抽烟,简直是个老烟枪!】
系统:【......】
呵呵。
它就听听,它不当真。
它体贴地假装没听出来这是这俩人扯的一面大旗。
寇秋当晚就在屋子里睡了,半夜水管又坏了一回,两人不得不起来修了一次。寇修理工这回速度比上回慢的多,整整修了一个小时,这才彻底修好。
只是等修完了,他的手也要宣布报废了。
阚峻抓着他,给他的手上抹香膏,厚厚地抹了一层,奶香味儿的。寇秋给他展示自己红通通的掌心,可委屈,“都快被磨破了!”
男人眉目柔和,唇碰了碰。
寇老干部瘪嘴,“它欺负我。”
阚峻说:“我怪它了。”
寇秋揉着手,“那你打它。这会儿它又要坏。”
阚峻:“......”
半晌后,他当真扬起手掌,啪地打了一下。被打的地方瞬间蔫蔫垂下了头,男人重新帮寇秋抹手,哄着,“打好了。”
也是相当任性了,仗着天资独厚,完全不怕被打坏。
生日过后没几天,寇秋就从寝室里搬了出去。
他并没说别的,只说是叔叔正好在附近租了套房,喊他一块儿去住。室友们都见过阚峻,一看就知道气宇不凡,不是普通小老百姓,因此听了这话,也没怎么惊讶,只是唏嘘,“那挺好,要是我们能出去,也想搬出去住。”
毕竟宿舍都是老校区,条件并没那么好,食堂吃多了也让人觉得腻烦。寇秋现在搬出去,自由自在,也不需要熄灯,的确是舒服。
离得也近,每天有司机送他过来上学,寇秋一次也没迟到过。他成绩好,人乖巧,长得也好,很快就在各教授面前混了个眼熟。哲学系里的同学说到寇秋,往往就会说:“那个长得特别秀气的方同学.......”
也有女生猜测寇秋家境。
毕竟平常寇秋穿出来的衣服大多是名牌,凡是稍微对这些有点了解的人都知道。不仅是名牌,而且全是新款。
这年代钱值钱,照这么个趋势买衣服,可想而知家境殷实。
这话传进了本来和寇秋住一个宿舍的省城同学耳朵里,不由得就哼了声。
“他家庭条件好?”他瘪瘪嘴,“就普通农村,喂鸡喂鸭的!”
听这话的女生不信。
“他穿成那样,哪儿像是家里没钱的?”
省城同学说:“那还指不定花了家里多少钱呢!说不定,就为了穿的排场点,他把家里地都给卖了!”
他说的信誓旦旦,几个聚在一起的同学互相看一眼,心里也是半信半疑。
寇秋没注意这点同学间的小猜测,他忙着学业和阚峻,基本上也没心思分给别人。
冬天天气冷的时候,两个人睡在一个被窝里,寇秋情不自禁便往男人怀里挪。往往第二天早上一看,他枕着阚峻胳膊,头放在阚峻胸前,就像抱着一个大型的人形暖水袋。
倒是男人被他蹭出了一身的火,暖水袋几乎要变暖火袋,眼睛熬得通红。只是心疼寇秋年纪小,步骤也是循序渐进的,刚开始,阚峻只能试试用一根手指。
最近慢慢习惯了,倒是开始用四根了。
寇秋钻进被窝都心惊肉跳,觉得自己仿佛别人放在案板上的肉,随时准备下锅开吃。
阚峻倒还慢条斯理,把毛衣脱下来挂在衣架上,掖了掖被子。
“冷不冷?”
寇秋缩在被窝里摇头。
阚峻也跟着钻了进来,例行想抽烟,两人亲了会儿。
随即,阚峻突发奇想,也开始教寇秋抽烟了。
他用的烟都是好烟。
烟身笔直,一点也不像别人的那样软塌塌,慢慢地含进去时,最好不用牙咬,就吮,吮上几口,燃烧的烟草的香气就能顺着这烟管子源源不断地冒出来,全是灰白的烟雾。过滤嘴是球状的,要是吸的得了趣味,几乎要把过滤嘴也一同吞下去。
寇秋一口一口地吸,被男人教导着,差点儿没被烟呛的眼泪汪汪。他眼圈红了一周,正在哆嗦,却感觉男人换了只手。
“......阚叔?”
声音都在颤。
阚峻就嗯了声,仍然慢条斯理。
“乖,”他说,“叔叔教你,吸烟也能换个地方。”
第154章 错位人生(十一)
烟卷儿刚开始塞进去时有点困难。后头慢慢熟练起来后才得了趣味, 被完整地含着, 那气息刺激的人头直发晕。
头一回尝试的寇秋泪流了满脸,浑身都在打颤, 想让这速度慢一点。
阚峻把他眼角的泪拿手指擦去了, 声音很沉, “疼?”
“不疼,”少年埋在枕头里,后头的蝴蝶骨很清晰, 像是能挣脱薄薄的皮肉跃出来。他声线抖着, 含糊地说, “只是刺激......”
阚峻的呼吸猛地一窒。
“......乖。”他的手牢牢扣着对方, 不容置喙地缓缓把烟卷拔出来,又重新推进去, “叔叔要被你逼死了。”
在真的尝试之前,寇秋曾从网上看见过这样的说法。
三十狼, 四十虎。
那时候他不信。
现在自己真的成了口中食, 被死死叼在牙齿之间, 男人半阖着眼, 像是恨不能拿那尖锐的牙一点点把他磨透吃完, 却是不得不信了。
简直是要把他整个人嚼碎了,吞进去。
意识昏昏沉沉,几度像是从水里被湿淋淋地提起来, 醒过来时, 男人在替他擦汗。头上是温热的湿帕子, 不紧不慢地擦拭着,发现他睁开了眼,阚峻便直起身,用床头柜上的水杯给他喂了一点水,湿润了一下嘴唇。
寇秋自己活像是死了几回,可看阚峻的脸色,却明晃晃地从里到外透着光彩。
分明觉得很欢喜。
阚峻打了一盆水,替他擦完了额头,就接着往下擦。他没伺候过人,可手上动作很轻,生怕擦疼了,好在东西没干,擦起来也不费事。阚峻把湿帕子浸在水里,喟叹:“叔还是头一次知道这滋味。”
身边的人出去找小姐的也不少,可他善于自控,从没遇着过为了哪个人失控到不能自已的情况,也不想浪费时间去陪这些人。因此这三十几年,阚峻这个正儿八经的老男人,还是头一回明白这里头的趣味。
尝过之后,他就明白身旁人为何对这种事念念不忘了。
寇秋的声音模模糊糊,还在抗议:“阚叔欺负我!”
“没有,”男人说,嘴唇印在他的脖子上,简单碰了碰,“叔疼你。”
——叔最疼你了。
第二天早上的饭全是清淡的。白粥里头什么都没加,好在熬得粘稠,倒也有种浓厚的米香味儿。寇秋一面喝粥,一面看着男人打电话帮他请假,有了家长在,学校的假请的很顺利,没遇着什么阻碍。
阚峻把一个新的盒子推给他。
“这什么?”
“手机,”男人说,摸了摸他的头,“把之前的那个换了吧。”
寇老干部一愣。
“可我之前的......”
也就才用了一个月啊。
男人翻开报纸,浏览着新闻,头也不抬道:“嗯。”
“那......”
“别人都用,”阚峻淡淡说,长而直的手指关节分明,夹着薄薄的一页报纸,很快看完经济板块,翻过去了,“你就拿着。”
他家小朋友,自然该用最好的。
寇秋只好把新手机揣进了兜里。
新手机还是摩托罗拉的,新出的流线款型,不是翻盖而是推盖,握在手里很舒服。搁在寇秋这个见惯了后代全屏手机的人面前自然不值什么,可在当时的人看来,那就已经代表着这个年代的流行风尚。
说是一个人身份地位的标识也不为过。
他在屋子里休息了一天,第二天才被司机送去上课。男人端坐在车里,忽然做了个吸烟的姿势,眯起眼。寇秋明白他的意思,有点迟疑,“阚叔,有人......”
阚峻冷声说:“小王,你闭眼。”
前座的司机赶忙把眼睛合上了。
阚峻的手指习惯性地敲敲窗沿,似笑非笑望着他。
“扬扬。”
寇老干部脸一红,悄悄又把车门重新关好了,凑上前,给了他一个亲亲。
落在唇上的,简单地触碰了下,连花瓣上的露水都没惊动的。
“好了。”
男人紧紧拉着他,没松。
寇秋脸红透了,“阚叔......”
“扬扬,”男人望着他,沉声说,“你小看叔叔的烟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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