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亲亲,先变乖 第50章

作者:故栀 标签: 都市豪门 情有独钟 天作之合 天之骄子 轻松 近代现代

“我要你给我种。”

第32章

说完,他就快步进了屋子里,留下了外面呆滞在原地程蔚朝。

直到听到里面传来补充的一句话:“钱我来付。”

到底还是不能完完全全的理直气壮。

程蔚朝失笑,然后追了进去:“诶,你想要什么品种来着?”

孟此霄懒得理他,坐到了餐桌边。

这里的人们口味偏酸和辣,孟此霄其实都能吃,但那也只是口味上的不挑食。

后面为了养身体,基本吃得比较清淡。

程蔚朝吃辣也不算多,孟英明显照顾到了两人的口味,餐桌上大多饮食比较清淡,偶有一些偏酸本地特色,特别开胃。

吃完后,孟此霄就带着程蔚朝去外面散步消食。

程蔚朝开口道:“我想听听你以前在这里的生活。”

夜色有些凉,孟此霄将手插进外套口袋里,他仔细想了想。

“好像没有什么好说的,因为很机械重复。”

“我们会在七点钟的时候起床。”他指着院子里的空地,“洗漱好后,院长妈妈会在这里带领我们做操。”

“然后吃早餐,打扫屋子,上午八点半,学习认字,她带我们诵读,下午学算术,然后是娱乐活动时间。”

当时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员工,大多事情都是院长妈妈亲自操持,早些年是真的很辛苦。

“娱乐活动有什么?”

“做游戏吧,老鹰抓小鸡、丢沙包、角色扮演之类的。”

“那你喜欢玩什么?”

孟此霄一愣,因为他并没有参与过那些游戏。

程蔚朝扭头看着他的侧脸,他其实知道。

他和孟英闲聊的时候,有听对方说过,小时候的孟此霄是没有朋友的。

因为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口说话,性子孤僻,甚至对其他人来说还有些奇怪,没有小孩子愿意和他玩。

又加上他长得瘦小,甚至还会被人欺负。

以前的福利院没有现在这么好的条件,就算是小孩,他们也知道,有些东西得靠争和抢。

于是,孟此霄小时候的境遇其实不算好。

孟英说起这个的时候很自责。

程蔚朝能理解,这么多小孩,又没有人去帮衬,加上孟此霄不会主动去说,她确实难以顾及到每个孩子的每个细节。

但这不妨碍他听到的时候很难过,所以他现在想问一问孟此霄,听他以自己的视角来说说以前的那段生活。

“我没有什么喜欢玩的。”

他带着程蔚朝走到这座建筑最偏僻的一个角落。

“这里现在已经被重修过,但当时应该算是我的秘密基地。”

那时候,这里是一间破败掉的房子,堆满了废砖、木板和混凝土之类的废弃建材。

因为阴凉昏暗,所以被传得很玄乎,那些小孩们讲鬼故事的时候,会带上这间房子。

基本不会有人来这里,很安静。

“那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孟此霄带着程蔚朝在这间早已重建过的房子里转了一圈。

“发呆,看天,看云。”

程蔚朝笑了:“天和云,看来你很喜欢院长给你取的名字。”

孟此霄轻轻“嗯”了一声。

安静了一会儿,他才继续开口道:“其实我刚被送到这里来的时候,不记得自己叫什么,准确来说,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程蔚朝一愣。

孟此霄的神色却很平静,想着当年的事。

之所以不记得,身体原因和心理原因都有。

当时警察说,是一对野外探险的夫妻在河边发现了昏迷的他。

那时他年纪那么小,脑袋受到过撞击,又高烧好久。

就算醒了过来,整个人的意识并不清醒,反应也很迟钝,无法回应任何人。

只要警察一问记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家住在哪、家人有谁,他的应激反应就极其严重。

反馈到身体上,甚至会心悸、休克,极其排斥对过往记忆的追寻。

于是,他们把他送到了孟院长这里。

孟此霄还记得当时的感受,因为对过往一片空白,所以麻木、茫然、好像与这个世界完全隔绝。

直到孟英站在他面前说:“有天、有云,还有诗,就叫此霄吧。”

他那时候其实是完全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的,他只能看见对方的嘴在动。

在说什么?什么意思?

直到他听到了云。

云……

云好像很好。

程蔚朝伤心道:“要是没有想起来就好了。”

上次露营的时候,对方说起过那层层的高山和没有色彩的村庄,明显是有记忆的。

孟此霄淡笑了下:“院长也说过类似的话。”

那时,孟英感叹的是,不记得也好,以后就只往前看。

因为警察推测过,他有过一段很不好的过往。

可是上天并不怜悯,过了很久后,他还是渐渐地想了起来。

还不是一次性来个痛快,像是钝刀割肉般,片段式记忆持续缓慢出现,拉锯的时间线极长。

在完完整整的恢复时,他已经在北市了。

孟此霄伸手揉了揉程蔚朝的脑袋:“其实记不记得起来没什么区别。”

因为被钝刀割久了,早已习惯。

他身上一直都觉得很疼,就算什么都不记得也疼。

有些记忆大脑会遗忘,但身体还记得,如跗骨之蛆般。

唯一的区别是,后来他知道了为什么会疼。

但这些不太好的,他不想让程蔚朝详细地知道。

程蔚朝像哄小孩子般道:“有新名字也好,以前那个坏名字我们不要了。”

然后就轻轻挨了一下,程蔚朝一脸懵地看向孟此霄。

孟此霄平静道:“我很喜欢我原来的名字。”

“啊?”

程蔚朝有些惊讶,有那么一段经历,他还以为对方再也不想和过往的东西有联系。

于是他追问道:“叫什么啊?”

孟此霄看了他一眼,那个名字是姑姑取的,他很喜欢。

却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只开口:“不早了,回去休息吧。”

程蔚朝看着他向前走的背影,没有再追问,跟了上去。

屋子的光线昏暗,在出门的时候,孟此霄神思不属,没注意到门槛,绊了一下。

然后胳膊就被身旁的手紧紧捉住了。

“没事吧?”

孟此霄应了一声,正要放下胳膊,就感觉到对方的手轻轻动了动。

他一顿,胳膊随即静止。

仿佛得到了什么信号,程蔚朝的手顺着他的小臂内侧缓缓下滑,直到手腕处,触到了微凉的皮肤。

然后,仿佛试探般,温度偏高的指腹一点一点落下,两人的掌心接触面越来越大。

孟此霄没有躲,垂眸看向他们交叠的手。

其实单独看,他们都是冷白的肤色,但合在一起对比,就能发现明显的区别。

孟此霄的皮肤看起来更冷一些,说不好听点,就是苍白。

但程蔚朝的就显得健康很多,血气很足,对方的体温也证明着事实如此。

冷热互相传递,更具力量感的手触到了他的指根处,然后轻点了两下,仿佛是一个敲门的信号。

没能得到主人家的回应,他选择了破门而入。

有些强势地分开了他的手指,直至最后十指交错相握。

程蔚朝似乎终于满意了,牵着晃了晃。

“好了,走吧。”

孟此霄眼睫动了动,这才掀起眼睑看向他,却愣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