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办事准没错 第3章

作者:狐富贵 标签: ABO 古代 轻松 近代现代

他跳下台,头也不回地往外走,他的学徒和伙伴们慌忙追出去。

“老板,等等,你要去哪儿?!”

杜法利老板跨上他的马,勒紧缰绳,“我要找到这个理夏·布兰奇,和他决斗!”

小册子背面的地图果然准确,几个小时后,皮埃尔在布兰奇一家住着的破屋外下了马,气势汹汹地闯进去,

“我要找理夏·布兰奇!我要向他挑战决斗!”他愤怒地宣布。

“我就是。”

皮埃尔刚脱下的手套没能扔下去,因为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个大眼睛的Omega男孩。

理夏听从他父亲的嘱咐穿了自己唯一像样的裹袍,露着两条白细的手臂,浓密的棕色长发打成一根发辫拨过来垂在胸前;没有什么华丽装饰,但无疑是个甜美的男孩。

“如您所见,我是个Omega,不能接受您的挑战。我相信您这样的正派人也不会对一介Omega拔剑吧?”

皮埃尔·杜法利愣在当场,对这个毁谤他的Omega作者毫无办法,嘴上那一道迷人的小胡子都要气歪了,最后只能忿忿哼了一声,转身出门。

他原想骑马回去,谁知道,趁他在屋里的时候,老布兰奇已经偷走了他拴在门外的马匹。

“我的马不见了!谁偷了我的马?!”他向屋里那几个Omega兄弟投诉,但没人能提供线索。

连遭打击的皮埃尔只能先在村头的客栈住下,打算明天找个货郎捎他进城。他在客栈楼下的酒馆借酒浇愁,不明白今天的星运怎会如此糟糕。

“年轻人,你精神不太好啊。”一个看上去微醉的老头不请自来,在他对面坐下,“哟,你难道不是这个王国里最好的戏子,皮埃尔·杜法利老板?”

尽管在这个倒霉时候,皮埃尔还是很高兴听到对他的赞美。他从小就在戏班里学戏,没有人不夸他天赋异禀,他的老板对他疼爱有加,遗嘱里还把戏班的股份留给了他。他从没收到过一句不满意的评价,也从没听说哪个Omega观众看过戏后没有爱上他;假如他出身再好一点,娶个贵族公子也不成问题,不过话说回来,假如出身好也不至于从小学戏了。

“不瞒你说,老伯,我这一天过得糟透了……”

就这样,皮埃尔把他今天遇到的倒霉事原原本本讲给了不久前偷他马匹的布兰奇老头。

“杜法利老板,我同情你的遭遇!”老头说,“不过,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办法。我来给你出个主意吧!”

“请说!”

“说你坏话的人是个Omega,对吧?你不能和他决斗,但你可以娶他回家,”

“什么?我才不会娶一个……”

“你听我说完,你娶了他,他名下的财产不就归你了?包括他写的文章。到时候你可以做主撤回他写的任何东西,统统烧掉!”

皮埃尔听了茅塞顿开:这的确是个好主意!再细想想,那男孩模样也不丑……那翘起的小鼻尖和细细的手腕……

“可是,老伯,他讨厌我呀,他写书骂我,又怎么会情愿嫁给我呢?”

“哦,年轻人,你可是整个王国的梦中情人,更重要的是:你有整个王国最好的演技。你对他演出深情款款的求爱,一定能把那小子迷倒。”

“……你说得对!对极了!”皮埃尔连声赞叹,“我今天是来决斗,一定把他吓到了。明天待我换一副温柔面孔去追求他,日落之前他就会对我掀起衣摆!……店家,店家,这位老伯的酒钱算我的!”

皮埃尔和陌生老头喝得烂醉,回到房间里一直睡到第二天日头当中。他起来对着镜子敛了敛仪表,还向店老板借了一把破琴,信心十足地走去布兰奇家。

“亲爱的理夏,”他在门外大声说,“我为我昨天的冒犯道歉,让我为你唱这首歌以示歉意!”

他坐在草堆上弹唱起来。他有一副公认的好歌喉,正如他有一身公认的好舞姿,他毕竟是这个王国里最出色的艺人啊。

唱到一半时,理夏开门出来了,模样似乎比昨天更甜蜜、可爱。皮埃尔想:这一定是阳光的缘故。

“你不是想在决斗中刺死我吗?”他步子轻快地走过来,挨着心爱的Alpha坐下。

“是我想错了,亲爱的、美丽的理夏,”皮埃尔说,“我应该谦卑地接受你的批评,所以我回来找你,想知道你对我的表演还有哪些高见,能否允许我带你去田间散散步呢?”

“为什么不去湖边野餐?我弟弟今天烤了些美味的鸡肉馅饼……请稍等,让我去拿上它们!”

理夏回屋去挎了一只草篮,在里面放了肉饼和酒罐。他和皮埃尔一路聊着天走到湖边,交换的俏皮话屡屡逗笑彼此,皮埃尔从不知道一个Omega男孩可以如此风趣而博闻;他们在草地上吃饭饮酒;理夏仰头喝酒时,从他嘴角漏出的红色小溪蜿蜒爬下他精致的喉结、颈窝,钻进衣襟里。皮埃尔注视着这个漂亮男孩,几乎忘了他还有阴谋要进行。

“恕我冒昧打听,一个Omega是为什么作起诗文来?”

“Alpha又是为什么写作呢?”理夏反问。

皮埃尔想了想,“为了钱,为了名声,为了开导众人。”

“我为什么不能为了这些而写呢?”

“你不需要钱,你的双亲会给你嫁妆,你的丈夫会供你吃穿用度;你不需要作者的名声,贞洁贤良就是一个Omega最好的名声;你身为Omega做不得官员或教师,也就没有教导他人的职责,只需听从你丈夫的教导。”

“你说的都对,杜法利老板,”理夏脱了鞋子,让晒热的腿脚泡进湖水里,“是的,我可以满足于这一切,但我常想:难道我就不能为心爱的丈夫再多做些什么?我用诗文换来的小钱可以为丈夫多买一顶时髦的软帽;我的文才被人传扬,丈夫也会有识才的名声;如果丈夫被人误解、陷害,我就要书写文章开导被蒙蔽的人们!”

“哦,理夏,聪明又贤良的理夏,你的丈夫是这世上最幸运的人!”

“可惜我还没有婚约,我多想知道谁是那个能让我献出一切的Alpha。”

皮埃尔感到时机正好,从草地上爬起来,又单膝跪下,

“兼具美貌与才智的理夏,请接受我的求婚!没有人能像我一样懂得你的风趣谈吐,没有人像我一样爱着你娇美的小鼻尖!”

“哦,皮埃尔!”理夏无法再装作他的敌人,“我要向你坦白真相:我爱着你,自从去年夏天你们戏班经过这里,我就深深爱上了你,但我只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乡下男孩,不知怎样才能……”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皮埃尔高兴地一跃而起,“我就知道没有人不会爱上我的表演!你得不到我的注意,才因爱生恨写了那本册子,是这样吗!现在我知道了,那不是你的真心话。但命运是多么奇妙啊,如果你没有在怨恨的驱使下写下那本书,我也不会知道世上还有这样一个值得我爱的男孩!”

“呃……你说的对!”理夏违心地附和。这Alpha的骄傲和浪漫为故事编上了圆满的因果,既然如此,似乎也不必澄清更多。

“理夏,我的婚约者,我真想现在就标记你的身体!”

“那就请你标记我!”他说完,从水中收起双腿,对着未婚夫婿慢慢张开。爱人如何受得了这样的诱惑!皮埃尔俯身下去亲吻那片深棕色的嫩草,含住其中粉红的小茎卖力吸吮,两根手指插进下面的小口顶弄起来,这一时吸一时顶,把他心爱的男孩搅得快要昏厥过去,竟没等到主角登场就泄了一次。

“这样不禁玩弄,难道是第一次吗?”

“这倒不是。”理夏有些难为情地承认,“以前也同过几个别的戏班的人,还有你的小学徒。”

“什么?”皮埃尔没想到学徒竟比他先尝到这等美味。

“去年夏天你们来演戏的时候,他骗我说能介绍我跟你认识,叫我给他弄了一次。”

“便宜那小子了!”皮埃尔笑着说,“你只当是提前见识我的厉害吧,那孩子毕竟是我的徒弟,我教的也不只是演戏。”

“和你比起来,他恐怕还要多学三五年。”理夏羞红着脸说,“你刚刚可要我命了。”

“是的,我亲爱的诗人,我要占有你的全部生命,为我创造吧,无论是金色的诗篇还是金子一样珍贵的新生命!”

皮埃尔脱下夹衣,丢掉裤子和裆甲,将他胯下的“男主角”送上新的冒险征程。他最擅长戏弄自己的猎物,茎头在产腔外反复磨蹭却不直进,待到微微成结才将膨起的后段一并推进去,理夏被他弄得连哀叫的气力也没了。

两人欢好完毕,又在湖边吹风饮酒,谈情说爱,天黑时才双双回到客栈。皮埃尔的学徒正在店里等着,一见理夏,面露心虚,他老板心里好笑,也不点破他,想着什么时候可以三人一同找点乐子。

“你来做什么?”皮埃尔说,“我办完事情自然会回去排戏。”

“戏不排了,老板,王宫里来消息说国王身体不适,定好的戏都取消了,今天起全城为国王肃静祈祷,都不准有戏乐歌舞。”

“这……”

“大家合计还是去外省巡演吧,叫我来喊你回去收拾行装一起上路。”

“也只能这样了。”皮埃尔搂过身边的婚约者,“对了,这位是我的新夫人理夏,你的小老板。今后他就是咱们戏班的一员了。”

学徒恭敬地抬了抬帽檐,眼神溜过小老板颈上的吻痕。

就这样,理夏如愿嫁了他钟爱的戏子,和戏班的伙伴们一同上路卖艺去了。

第4章 加兰的故事

“怎么不把他嫁给让他怀孕的人?”

巫师不耐烦地问。

老布兰奇摊开手,“我们不知道那人是谁,这村里每个Alpha都玩过他,除了我。”

“总该有点线索吧,这也不是个很大的村子……”

“就因为这村子不大,”老头灌了一口葡萄酒,“所有人都知道他和所有人睡过。就算我们能推算出那是谁的孩子,那人也必定不肯认,谁会情愿养一个说不清来路的孩子呢。人们和加兰偷情不过是贪他放荡占他便宜,要说婚嫁,谁愿意买一条被全村野狗啃过的火腿?”

“那你要去哪找一个愿意娶他的人?”

“本地是不成了,当然要去远一点。”老头说,“好在我从另一位好儿婿那里顺了匹马。我听人讲过邻省有一位博士正想娶亲,我要带我们的加兰去碰碰运气。”

“咦,你说的难道是那个勒克莱博士?”

“是了是了,”老头点头,“我就打算把加兰嫁给他。”

巫师瞪大了眼睛,“你不是说笑吧?他订过三次婚,又三次抛弃了婚约者,就因为他们没能在订婚后的一年里怀孕,这人是个无耻的骗子。他还抱怨别人家用不妊的男孩坑骗他,我看他自己才是有毛病的那个。”

依照习俗,订婚之后婚约者们就可以同睡、结成标记,没等到完婚就怀孕的事也常有,那就得加紧筹备婚礼了;标记了别人家的孩子却又悔婚,是最为人不齿的失信之举。

“我猜他也明白问题在哪里,可又不甘心承认。”

巫师端起陶杯,配方不明的热饮料散出草药气味,“现在别人家都不肯和他谈婚事了,你带个风骚样的儿子上门提亲,一看就有猫腻。他可是个大学问家,绝顶聪明的人,你指望能骗他养别人的孩子吗?”

“所以我要你跟我一同去骗他,我们要让他相信加兰是个最纯洁的处子。”

巫师差点喷出一口热茶。

“这行不通吧?再说我忙得很,没空跟你去自取其辱……”

“你有什么可忙的,”老头一脸不屑,“还不就做些骗人的香水。”

“反正,你儿子的事别想白白劳动我。”

“我亲爱的巫师,你误会了,怎么会让你白出力呢?这事成了,你能有二十个银钱的赚头。”

巫师一听,黑眼睛直放光,“真的假的?”

“你就信我这老头子吧!我对你的保证就像我用来干你的东西一样结实!”

巫师于是答应下来。他们两人离了小木屋,回家去喊加兰一道出门。到家一看,加兰却又不在。

“你哥哥去哪了?”老头问他的四儿子伊万。

“这……没看见。”伊万这孩子身形生得粗大,头脑也简单,对农活之外的事都不太上心。

老头一猜就知道加兰又出去鬼混了,他和巫师轻手轻脚地绕到屋后去,果然远远看见那孩子正在草堆里和两个Alpha男孩纠缠不清,一个在背后干他的屁股,另一个在前面干他的嘴巴,三人玩得正在兴头上,都不知远处有人偷窥。

加兰是兄弟们当中模样最美的一个。虽说其他兄弟也各有姿色,却都不及加兰美得标致、无可挑剔。他生着和父亲年轻时一样的金发,冰蓝色的眼珠像宝石一样晶莹;他有近乎圣洁的美貌,只是没有圣人的操行,这一身鲜牛乳一样的皮肤已经让本村和邻村的众人摸遍了。

老巫师想过去撵走那两个Alpha,却被老头拦住了。

“慢着。我儿子都要出嫁了,以后有丈夫管着,恐怕不能这么自在,让他再爽快一阵吧!”

他们回到屋里,耐心等到加兰和那两个野小子玩够了,才带上他一起往外地去。

老头和儿子骑着前几天从戏子那里偷的马,巫师骑着他自己的小驴子,三人走走歇歇,走了些日子总算到了邻省的城市。

他们打听到了那位博士的住处,就在人家门外的大街上拉拉扯扯吵闹起来。老巫师换了一身打扮,浅色的裹袍只穿半截,上身不着衣物,只在左右上臂戴两只鎏金臂环,头发用花绳绑了,绳结里还插着一朵粉色康乃馨——这是卖春人招揽生意的标志。他这样一打扮,显得年轻了几岁,露在外面的胸、腹都还平滑结实,没有松弛的迹象,倘若真去卖春,生意也不会差。他一手捏着一张字据,另一手扯着加兰的衣襟要拖他走,同时向老头大嚷:

“你自己写下的借单,难道耍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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