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狐富贵
他越想越气,自觉在家里待不去,决定出门散散心。不想引起部下和乡民的注意,他换上轻便、不起眼的装扮——这可颇费了些工夫,从诸多鲜艳华丽的夹衣中间找出一件朴素的黑袍——由小门悄悄溜出城堡去。
他东走西逛,走进村头的一家小酒馆,吩咐店家给他倒了麦酒;为解忧愁,他喝了一杯又一杯,直喝得头昏眼花,腿肚转筋,不辨东西,回城堡的路上还撞上一棵桦树,头脑更迷糊了。
我们的领主回到家里,想喊个仆从扶他回房,却找不见半个人影。大厅里没有他熟悉的家丁、侍卫,却有个陌生Alpha立在厅堂中央,面前还跪着一个满脸色欲的Omega——不是别人,正是领主的夫人。
天呐!领主可吓坏了。
陌生人穿一身平平无奇的黑袍,像个流浪佣兵;领主夫人跪在奸夫面前,殷勤地舔他卵袋,又含住枪杆,吸出令人不敢听的淫靡声响;那武士时不时扯住夫人的红发,顶得夫人眼泛泪花。弹动的肉柱从红唇之间滑出,打在夫人泪湿的粉面上。
淫贼!快放开我家夫人!领主大叫着,却听不见自己的话音。
那奸夫用够了夫人的嘴巴,叫他转过身去,自己在夫人身后单膝跪下,一把扯破贵重的丝绸礼袍。
“浪荡货,好好耸起你的屁股,供我使用。”
夫人乖乖地塌下腰、耸高下身,献上自己的美臀。那人向花穴里填进两根手指,一边捣弄夫人的娇穴,一边问起话来:
“你说,是哪个奸猾的Omega,把持着城堡里的银钱,不肯用在实在事上,都挪去买了衣服、香薰、首饰?”
“是我!”夫人叫着。
“是谁,用花言巧语小恩小惠收买人心、蛊惑得全郡上下只会奉承妖童,忘了效忠他们真正的主人?
“是我!”
“又是谁,不敬重自家丈夫,一听丈夫教训,不是撒泼顶撞,就是撒娇耍赖,合该被打屁股、打脚心?”
“是我!是我!”
那武士一巴掌打在夫人白嫩的臀瓣上,落下一个清晰的掌印,再一巴掌,拍得臀浪乱颤。夫人嘴上喊痛,下身的花茎却挺得更直了,屁股迎着身后人的犁头,乱扭乱撞。那人见他发浪,偏不给他痛快,犁头在垄沟里来回走了几道,就是不肯入土耕耘。
“求你!快点进来,我这里面湿得厉害!”夫人哀求道。
“哼,哪能就这样顺了你的心?”
武士放开夫人,任他瘫倒在地,走去旁边拿起一把新抽的白桦枝条。
“为丈夫生儿育子是你的本职,你却居功自大,生了一对孩子就漫天炫耀,这傲慢之罪,不该罚吗?”
“该罚!请责罚我!”
那人命令夫人脱了靴子,露出一对粉白的脚底——这一双脚,任哪个Alpha看了都想要这脚心磨一磨自己的兵刃。武士挥起树枝打下去,枝条扫过脚心,又痛又痒,却也有说不出的趣味。夫人娇喘不迭,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身后的洞口更湿软了。
“下贱货,你知错了吗?”
“知错了!知错了!我里面痒得要死了,求你快放你的矛头进来解救我!”
武士终于舍得停下责打,遂了夫人心愿,通红的肉根一头扎进去抽插起来,两个人高叫低吟,迎送默契,简直像一对朝夕相处的伴侣。
领主看着自家夫人与陌生人淫乱媾和,又气又累,仿佛自己也受了一番劳顿、丢了一捧种子出去。他心力交瘁,一记昏厥过去。
待他醒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回到卧室,和夫人搂抱着躺在床上。在大厅里作乱的陌生武士也不知去了哪里,而夫人变得十分驯服,一双绿眼睛脉脉望着他,娇滴滴地吻他手心。
“老爷,都怪我不好,近来频频顶撞你,坏了你的心情。你的Omega知道错了,请你不要计较他的傲慢无知,允许他分享你心胸里万分之一的宽容怜爱。”
领主不敢相信他听到的。难道夫人也喝醉了酒、撞昏了头?
又或许……悍童真当是可以调教的?
夫人下床去拿来一叠图纸,“我的夫君,我的老爷,今后家里的事情我不再自作主张,你看,这是匠人送来的,新吊灯的图样,要哪一个,听凭你做主。”
领主高兴极了,选了最为物美价廉的一个。从此以后,他在这个家里又做起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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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完故事,老布兰奇问他的听众:
“你们猜得到,驯服那个泼悍Omega的人究竟是谁吗?”
乡人们你一言我一语,有人说是魔鬼,有人说是天使,还有人说是过路的术士,布兰奇老爹一概摇头说不对。
“是那个Alpha自己啊。”
说话的是个倚在酒馆门口的年长Omega。那人从前是个披头散发装神弄鬼的巫师,自从结了婚,打扮得整齐漂亮,像个平常人,大家都认不出了。
“和夫人通奸的武士,是老爷自己的镜中倒影。”
哦!听他这么一说,众人恍然大悟。
布兰奇夫人叉着腰走来,拎住老头的耳朵骂他:“老混账!饭熟了也不见你回家,就知道你又在这里讲些不三不四的故事。快跟我回家吃饭!”
老头向众人告辞,呵呵笑着被他的Omega提走了。乡邻们纷纷感叹:驯悍这种事只在故事里办得成啊。
【完】
free talk:
大家能看出这个意思吧?实际上发生的事是:
爱米尔向老爸求助:我丈夫不听话,妨碍我买东西,还妄想当家作主
老爸的建议:和他玩调教游戏,让他以为他作主了
(。
这个构思本来是一个独立的小故事,后来想反正都是这个洋古风style,合并到这个系列也不错嘛。而且这篇作为一个多cp簧文都没点bdsm元素也是不应该嘛,稍微弥补一下(。
第9章 编外篇3 圣堕
其实没有什么可预警的但想把作话写在前头()这篇是续作《家主办事准没错》里提到的圣子和山贼的故事,有读者说想看就写了一下,但还是应该算这一部的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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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年以前,每个修道院都要有一位圣子。
所谓圣子,就是Omega修士,尚未被原罪污染、与神的意志最亲近的存在。
什么?人的原罪?这也不知道吗?好吧。经文这样说的:最初的最初,神造了一个人,见他独自生活很寂寞,又为他造了一个奴仆。神担心新造的人不肯服从他的主人,于是把他造得更小、更柔弱、心地更单纯。这主从两人生活在神的花园里,像婴儿一样裸露着身体,但彼此从未起过邪念。魔鬼见了很嫉妒,于是派来使者破坏这一切。魔鬼的使者是一条细长的鳗鱼,它在那仆人涉水捕鱼时跳起来,钻进他两腿间的小洞里摇摆蠕动,仆人吓坏了,抓住鳗鱼的尾巴想拖它出来,他扯出一段,鳗鱼又钻入一截,进进出出磨蹭着他的身体,仆人只觉得下身热热的,舒爽极了,又怕鳗鱼钻到深处啃食他的内脏,于是狠心用力一扯,这下不仅扯出了鱼,还引得密道里一阵激荡,他尖叫一声,面前的花茎射出水来——他的身体不再纯洁了,但心中的邪念还未觉醒,因而不认得这淫荡的罪证。仆人气喘吁吁,对鳗鱼说:你这坏东西惊吓我,看我把你烤了吃。当晚,仆人把烤熟的鳗鱼献给他的主人作晚餐,他们不知道这是魔鬼的诱饵,吃了这东西就再也无法恢复本心。吃下诱饵的两人果然通晓了情欲,看着彼此的裸体生出许多邪念。主人胯下的权杖坚挺起来,模样异常雄伟,仆人见了心里喜欢,做出种种媚态引诱主人来使用他,两人就在神的花园里行那件事,发出不堪入耳的叫声。神听见了震怒不已,将他们赶出花园,从此在世间流浪。这个不幸的主人,被记作Alpha,因为他是神造的第一个人;他的仆从被记为Omega,因为他是最后一个。
从那以后,凡人——最初那两名罪人的后代——就在永无休止地祈求神的宽恕。
每到圣日,修道院的圣子会平躺在祭台上,如同我们的祖先被逐出乐园之前的样子,接受信众礼拜。众人为圣子献上象征无罪之身的淡粉色玫瑰花,手扶他的身体祷告、悔罪,凡人的罪孽就被赦免了。这些玫瑰花当然是修道院自家种了卖给信徒的,只有被神职者祝福过的花才能滋养圣子的灵魂。到日落时,圣子全身都被粉红的花苞覆盖着,这些花将被修士们制成精油,用来保养圣子的皮肤和头发,也出售给富有的信徒,总之没有一点浪费。
也有人说:圣子不过是修道院的公娼,供禁止婚配的修士们泄欲之用。那都是恶毒的谣言,至少在那个时代,我们的圣子是真正的无罪少年,一整天裸露着被众人注视、抚摸也不会泛起丝毫欲念,这正是他们身心纯洁的证明。可惜,信仰的力量也是有限度的,当他们迎来第一次情潮,腿间淌下淫液,身上有了诱人犯罪的浓香,就不能再担当圣职,不得不还俗结婚了。
这个故事要说的,就是一位圣子的惊险遭遇。可不是随便哪个圣子,他是所有圣子当中最出色的一个,即将满十八岁却还不曾来潮,这个年纪还在任职的圣子,在教团历史上都是非常罕见的,几乎可以说是神迹了。每当信友们问他如何保持这样不可思议的洁净,他就得意地扬起头,说:“当然是因为我诚心不移。”他真心相信:只要心念足够虔诚,就会永远保有这无罪之身。
如我们所知,但凡修行路上都少不了魔鬼的诱惑,何况我们的圣子是个千里挑一的美少年:丰厚的金棕色长发,比他自己的身长还要长,走路时都要有小修士在身后捧着发尾,以免拖到地上沾染灰尘;晨雾一样的浅灰色眼瞳,谁看了都会有一瞬间忘记自己的名姓。尽管追求圣子这种事是绝对禁止的,爱慕他的年轻Alpha还是想尽办法吸引他注意,在他经过的路上炫耀身姿,指望他被挑动春心、告别圣职。圣子只觉得这些人滑稽可笑,从不回应他们投来的火辣眼光,更不会为他们滴出露水。
这些爱慕者当中,有一个格外英俊也格外殷勤的,每到圣日都早早赶来拜祭,将整齐剪下的花苞放在少年左胸,就像要在这花瓣一样粉嫩平滑的胸脯上栽种爱意。圣子和信友们都不知道,这个看上去温和有礼的Alpha信徒,真实身份竟是山里的盗贼头目,因他犯案时都戴着假面,除了他的盗贼伙伴,没人知道面具之下是这样一个俊美青年。这盗贼其实不信神,来献花只是为了看看心上人的无瑕裸体。
盗贼首领的单相思暂且放下不说。却说郊外的一处密室里,有一伙奸邪之徒正在聚会,他们也盯上了这个纯洁非凡的圣子。
这些人又是什么来历?他们是驻守这地方的骑士团,表面上是为神和国王而战的圣骑士,暗地里却是崇拜魔鬼的邪教信众。依照惯例,他们要在每个满月之夜掠来一个处子,轮番奸淫,不只是为了满足肉欲,更重要的是向魔鬼献祭纯洁的灵魂。每个孩子被捉来时都曾发誓要捍卫自己的贞洁,但无一例外,他们的身体禁不住骑士们老练的撩拨手法,撑不多久就被色欲冲昏头脑,堕落成为魔鬼的饵食,自己摇着屁股乞求骑士们一次又一次填满他的爱穴。未经标记的Omega就是这样意志软弱的生物,没有丈夫的保护、教导,极易落入邪道。像那位圣子一样强大的意志终归是罕见的。
如此,他们腐蚀了许多孩子,但日子久了,这邪恶的仪式也开始变得无趣了。再说这世道日渐败坏,俗人家的处子也越来越难找了。这一次的秘密集会上,有人提出:应当捉一个神圣的处子来,那才算是挑战神的权威。
“真是个好主意!”一个骑士说,“想到圣子不情愿地张开腿的样子,我的棍子都要硬起来了。”
“还有什么比掀起一个圣子的法袍更带劲的!”另一个附和道。
“可是……听人说圣子不会堕落,怎样挑拨都没用。如果这是真的,那不是很扫兴?”
“你是在怀疑我们的尊主诱导灵魂的能力吗!圣子最终也要结婚的,那就和普通孩子没什么两样,闻见Alpha的味道都会发情。”
“他们说,圣子就算被顶到里面也没有感觉,也不能怀孕,只有神定的期限到了才会找回肉欲。”
“说什么呢,有肉体就有肉欲,教团的大话不能信啊!”
骑士们纷纷议论,直到他们的团长敲着盘子喝斥道:“都别吵了!”
待众人安静下来,团长做出决定:
“去劫一个圣子来,在我们的祭坛上牺牲他。”所谓牺牲,就是用Alpha的淫液标记他。
偷圣子的任务自然落到新入团的后辈头上,团长对见习骑士说:“这是给你的考验,把那个美味的圣子带来,你就是我们当中正式的一员了。”
这见习骑士原是个无能的青年乡绅,既没有武艺也没什么头脑,加入骑士团只是为了被旁人高看一眼。凭他自己的本事去偷圣子,只怕偷人不成还要挨一顿打。亵渎圣子是最恶劣的罪行,被抓住可是要上绞架的。
他知道附近的山林里有一伙大盗,想着不如委托他们代劳,万一被抓了也好撇清关系。打定这个主意,他把钱袋别在显眼的位置,骑着马大摇大摆走过传说中抢劫频发的山路,没过多久,果然跳出一伙蒙面盗贼拦住他的去路。
见习骑士恭敬地交出钱袋,“各位英雄,打扰了,我有一件差事想委托各位,这点钱就做个定金,事做成了酬劳绝不会少。”
为首的盗贼坐在马上,手持弓箭瞄着他,“什么事,你说说。”
“是这样……”这蠢货骑士竟把团长吩咐他的罪恶计划一五一十都说了。盗贼假装答应下来,收走了他的钱袋。
到了深夜,盗贼首领独自一个往修道院去了。他带了两块熏过的牛骨头和一条烤鸡腿,先把骨头丢过围墙,引开两只看门狗,自己再翻墙进去。圣子身上没有情欲的气味,但这难不倒盗贼,他嗅着玫瑰花的香气找到了那孩子的卧室。他小心地拨开门闩,从怀里拿出鸡腿,塞进圣子毫无防备的小嘴,惊醒的圣子想呼救,却发现嘴巴被食物塞住叫不出声,这时一个布袋兜头罩下来,将他捕获了。盗贼把装进袋里的圣子扛在肩上,翻墙逃走。
圣子嗅到异性气味,就知道大事不好,在袋里乱踢乱打,但他细细的手脚全无力量,除了看起来可爱没有一点用处。盗贼骑马载着猎物,回到山里。
“果然像传说的一样厉害!”等在那里的见习骑士拍手称赞,“把这孩子交给前辈们标记,我就能当上真正的恶魔骑士了!快,解开袋子让我看看是不是最美的那个!”
“不。”盗贼拒绝了,“这个圣子我要娶回家,你们不准再打他的主意!”
骑士愣住了,“怎么回事!不是接受了我的委托吗!竟然不讲信用!把我付的定金还来!”
盗贼冷笑:“什么定金?我大发善心饶你的命,还不快滚!”
见习骑士不敢和这悍匪动武,只好吃了这个亏,灰溜溜跑走了。
盗贼头领抱着猎物回到自己住的小木屋,点上蜡烛,这才解开布袋,把咬着烤鸡腿的受害人放出来。
“咦?给你的消夜,怎么没吃呢?”他抓住鸡腿拔了出来。
重获声音的圣子立即大叫起来,“淫贼别过来!你敢碰我,我就用头发吊死自己!不是唬你的,你看我的头发,又长又结实!”
盗贼忍不住笑了,“那种事办不到的吧。”
“我说办得到就办得到!”圣子颤抖着退缩到墙角,试图用披散的长发遮住裸体。
“放心吧。”盗贼说着,摘下披风和假面,“你是我喜欢的人,你不愿意的事我不会做的。”
“骗人!你把我捉到这种荒山野岭,难道是我愿意的吗!”
“那是为了救你!你没听到刚刚那个蠢材说的?他们要带你去献祭魔鬼,把你关起来没日没夜地标记。我救了你,不该得到一句感谢吗?”
“我才不要你救!”圣子一点也不领他的情,“我不怕你们这些淫贼,一个或一群都无所谓。我会赶在失身之前杀死自己,带着无罪的光荣走进圣灵殿,然后教团会封我为圣人,为我建造雕像,把我的纪念日写在日历上……”少年忽然陷入幻想,好像忘了自己还身陷匪巢。
盗贼看他一脸向往的样子,不知该说什么好。
“……你这家伙怎么回事?救你倒是我的错了?好吧,都怪我多事,就该让那些人顶了你的扁平屁股。”
“闭嘴!不准议论我的屁股!这是亵渎!”他又拨弄头发想把自己遮得更严实,“认错的话就送我回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