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级疯狗Alpha玩命标记我 第46章

作者:不见仙踪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作之合 ABO 轻松 近代现代

能跟在牧寒云身边工作三十年,田辛是个人精。他知道以前房子里面和外面一模一样,到处是监控。但景慈不是真正的手无缚鸡之力的菟丝花,他会以自己的方式抗争,逼牧寒云退让。尽管他会因此付出比牧寒云更惨痛的代价,但依然坚持一隅自由。

因为景慈时常和牧寒云待在一起,几乎形影不离,牧寒云没必要经常查看院中的监控,几十年过去可能差不多都忘了这些仪器的存在。

否则不必忙完工作细想,只需要调出仪器,牧寒云就能知道前段时间有个不怕死的小偷从二楼窗户爬进了他儿子房间。

他儿子面不改色地说谎,是脱离他掌控的第一步。

景尚极其冷淡的声音降落而下:“田辛,不该问的别问。”

“......是。”田辛垂眸,再也不多看,颔首快速离开。

客厅里只剩下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而一头雾水的陆承安,以及拿着东西从楼上下来逐渐逼近的景尚。

“你干什么?”陆承安警惕地后退。

刚退半步,无力反抗,他就被景尚一把扣住后颈。当初田辛挑选的情趣款式的信息素调节器项圈,强硬地重新戴在了陆承安那截漂亮的颈子上。

“陆承安,你不是不喜欢狗链子吗?我告诉你,要是你再敢跑,哪怕只有一步半步,我就用狗链子把你栓起来,”景尚拉住那条银色的细细的长链,猛地往前一拽,惹得陆承安气急败坏身体奋力地后仰,被羞辱到的表情精彩到令景尚痴迷地盯着,“以后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是我景尚的狗。从此以后我让你一辈子出门都得带着狗项圈和狗链。”

“信不信?”他问陆承安。

陆承安恨得咬牙,当场给了景尚一拳:“特么的狗哔景尚你还是个死变态!你怎么还不去死啊。趁早去死吧你玛德!!”

“去不去学校,或者要去什么地方,我能征求你的意见,你就该铭感五内了,不是让你挑战我。”陆承安的那拳很重,但景尚的脸没有偏向一边,他的双眼像两盏探照灯,死死地停留在陆承安脸上,“待在我身边,乖乖的,你会好过一点。”

第49章

“把这玩意儿松开!你听到没有, 景尚!”陆承安抓着脖颈间的项圈想拆下来,但根本摸不到皮扣,好像一圈住他的脖子就严丝合缝了似的,“......去学校戴这种东西, 我还怎么见人啊。我没跑, 我只是不想上学而已真没跑。现在都答应去学校了你还想怎么样啊, 给我把它摘掉吧。景哥我丢的可是你的脸啊,你确定要让我戴着它去嘛......”

“闭、嘴。”景尚烦不胜烦地警告,真的像牵狗遛弯那样拽着那条银链, 大步往前走, 浑身上下找不出半点温柔。

身后的陆承安由于想扯掉这该死的东西, 顾头不顾尾, 脚下又追得踉跄了点。有次差点绊住腿跌倒,景尚不看他也不管他。

陆承安喊道:“景尚,今天周二, 周四的时候有实操的射击课。现在老师给我枪了,玛德你别让我摸到枪, 否则小爷我一枪崩了你!崩得你脑袋开花!!让你的脑浆流出来!”

“......”

这幅画面清晰地投映在相隔万里的、军事基地总部的一面洁白的墙壁上面。牧寒云刚结束一场会议, 和景慈在办公楼休息。

闲来无事, 他突然想看景尚在做什么。有没有好好做元帅之子, 事事周全面面俱到, 就算数百道摄像机对准他,也不能令媒体和平民找出一丝的差错。

看到景尚像牵一条狗那样把陆承安牵出去,牧寒云双手交叉搁在翘起的二郎腿上,满意地笑了声。不过这道笑里还是有点不满意在的。景尚还是太年轻,怎么能这么控制不住脾性。

若不是陆承安在后面张牙舞爪,他还以为是景尚在生气呢。

因为一个小丑、垃圾, 把自己气到失控,绝不允许。

但他的儿子还是像他的。

因为监控画面里传出陆承安愤恨的一句“用枪崩了你”的时候,还没走出牧家别墅的景尚与军事基地总部的牧寒云,用词异口同声,高度一制。

景尚:“在你杀我之前,我就会先杀了你。”

牧寒云:“杀小景以前,小景就会先杀了他。”他摇头哂笑道,“真是不自量力的孩子。”

一旁的景慈脸色淡漠,不发表任何意见。

然后牧寒云好整以暇地看过来,说:“景慈,你还觉得小景生来就是个好孩子吗?”

20年前,景尚从景慈肚子里拿出来的第一天,因为饥饿通过奶嘴吃人造奶粉的时候,他没有牙齿,却把奶嘴嚼得稀巴烂。

如果是人类母乳,母亲会遭受多大的痛苦,可想而知。

当时牧寒云把小小的一团肉抱在怀里仔细地看着,似乎在疑惑和接受这就是他和景慈生出来的宝宝。可因为景慈太过关注景尚,所以牧寒云的手下意识地放在婴儿还没什么脖子的脖颈里。

那只宽大的手掌,几乎可以遮盖整个婴儿,成为他头顶和视野上方的全部阴影。

婴儿的脸逐渐涨成紫红,他却因为饥饿还在嚼奶嘴,仿佛生死不重要,眼前的利益才最值得抓住。牧寒云便把手松开。

他发现特别有趣的新事物似的对景慈说:“景慈,我们的孩子,好像是一个天生的恶种。他很像我。”

他低头重新看向婴儿,终于觉得有些顺眼,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你就好了,我不希望他像你。”抬眸看向景慈,眼里是无尽的爱和占有,“你就是你,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学你。”

牧寒云说:“如果他像的不是我,我就杀了他。”

20年过去,曾经的婴儿长大成人,如愿以偿地成为恶魔。如今景慈微微阖眸,听到牧寒云的话,他长睫像被微风轻拂的蝴蝶翅膀般颤动。

景慈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疲惫,以及对苟活的不堪。

“牧寒云,”他低声,“你赢了。”

监控里,景尚快要扯着陆承安走出别墅大门时,他慈悲地停住脚,表面功夫做得非常到位地将那条银链子,塞进陆承安的衣领里。衬衫的立式高领掩盖住项圈和银链的存在,伪装陆承安是个正经人,而非被玩弄的工具。

看吧,只要走出牧家,景尚就是绅士有礼的。他会把任何对他不利的细节消除抹杀,不给任何人挑错的机会。牧寒云很满意他时时刻刻记得自己的身份,并做符合身份的事情。

曾经的上将之子,现在的元帅之子。优秀。

装出来的也行。

“装货!特么都给我戴狗链了,还要我藏起来呢,掩耳盗铃欲盖弥彰。”陆承安被塞进车后座时,几乎贴着窗户玻璃坐,离景尚远远的,把他当作一旦挨近就会染上疯狗病的瘟神。

车门关闭后,景尚轻飘飘地瞥过来一眼。他没看驾驶座,但田辛非常识相地降下了后面的挡板。防弹材质,徒手打不开。

旁有饿狼坏种,前有挡板阻碍,景尚要是在这儿把他淦得嗷哇乱叫也没人能救他。陆承安闭嘴不再吭声,只恶狠狠地最后瞪一眼景尚的面容。

正待陆承安想看窗外时,便听旁边传来道:“过来。”

“你怎么不跳出去?”景尚说道,“让你坐那么远了吗?”

“......”不要生气,绝对不能比景狗死得早。心里将姓景的诅咒百遍,陆承安换上假笑,谄媚地讨好景尚,但牙齿却咬得嘎嘣嘎嘣响。他屁股一抬,从窗边咣地挪到景尚身边,离得特别近。

几乎要把景尚挤到窗户上。

最后觉得这样还是太远,陆承安呵了声,又一抬屁股往景尚怀里坐。他像个黏人的、矫情且做作的小妖精,嘴里甜腻腻地喊景哥。哥哥长哥哥短地讲话,但没有一句好听的。

“景哥,你是特妈的真小心眼啊。不就跟你开了几年玩笑嘛这么玩不起呢,还用这种方式报复上了。那小陆陆我,就好好地继续喜欢你爱你,好不好呀。不知道你能不能承受得住,”陆承安紧紧搂住景尚的脖子装模作样地亲他脸,最低级的鸭子都比他会装比他会摸,“玛德祝你暴毙呀。怕不怕呀哥哥。”

“还行。”景尚说道。

陆承安翻白眼:“没劲。”

说罢就要从景尚的腿上面下来,但下不来了。一只手伸过来铁钳附体,牢牢地环梏住陆承安的腰,把他紧紧勒向景尚怀里。

要不是反应及时,陆承安猛地按住景尚的肩膀稳住身形,他肯定要啃到景尚的嘴。

谁特妈要跟他亲嘴啊。

“坐这儿吧。不然我怕听不见你诅咒我,暴毙的慢。”景尚冷笑道。

“......”这狗哔疯了吧,陆承安莫名其妙打寒战,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神经病。”

车子开过陆家时,陆承安下意识抬眸,看到平日里总是空荡荡、显得更加一贫如洗的门口今天有人。

“不好意思啊,我还没找到我儿子呢,他不接我电话。”陆霖琪面带歉意地对他邀请过来的朋友说,“他很听我的话这个你不用太担心的。谁说他打架厉害啊,哈哈他很乖巧的,怎么可能会忍不住动手。对啊没错,他是个A l p h a,可是朋友,你平常不是就喜......他可以控制住天性......”

谁都想征服Alpha。

征服Alpha很有成就感。

陆承安......

“陆承安,你干什么?”景尚皱眉疑惑地看他。

“啊?什么我做什么?”陆承安垂眸更疑惑。然后他就震惊地发现,自己竟然特傻哔地用双手捂住景尚的耳朵,特别紧,把他的脸都快要压变形了。

好像小时候有谁家要放非常响的炮仗,得对害怕炮仗的人好一点,所以提前替他捂耳朵。

窗户闭着,豪车影子一闪而过,陆霖琪知道牧家其中的某辆车出来,但他一眼都没看。如果是纪邈在这儿,可能还会歆羡地看上几眼并评价几句。

这样的距离,陆承安能从不大不小的车窗里看到陆霖琪,但他爸没注意他。车厢里的人根本听不到外面的人在说什么,陆承安也只是看陆霖琪的口型辨认。

可那些话自动转化成他爸的声音钻进耳际。陆承安不知道为什么要捂盖景尚的耳朵,但他知道自己很爱他爸。

“我很爱我爸爸,”陆承安突然没头没脑地说,“我也很爱我爸。我真的特别爱他们。”

心声与嘴巴同时这么说,景尚没回应,只是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半晌才移开视线揭过此事。

路上遇到鲜花店,火红色的玫瑰招摇地插在门口绽放。迎面而去时,仿佛它们染红半边天。

这种玫瑰品种有个和它颜色差不多的名字,叫火红玫瑰。是几十年前星际联盟培育出来的一种特别难养的花儿。热了死冷了死,阳光太多死阳光太少死,雨水太满死雨水不足也死。

它需要非常细心的园丁给予它全部的爱。

总之——难养活得要命。

可它盛开之时,实在太好看靓眼,所以几十年来上赶着养它的经久不衰。

数不清的人订下火红玫瑰的幼苗精心地养在自家花园。

陆承安很怀疑,到底有没有人真的养活过火红玫瑰。

他之前刷景尚的卡买过一批幼苗,想种在光秃秃的花园。苍天有眼对天发誓,他真是按照手机上的教程细心栽培的,但幼苗当晚就死了。

陆承安穷得要命,死了一批幼苗,他心疼得去了半条命。

“去给我买玫瑰。”车子不知何时停了下来,景尚命令道。

陆承安回过神:“嗯?”

景尚不容置疑:“去买。之前送我花不是从垃圾桶旁边捡的吗,现在我亲眼看着你买。”

陆承安:“......”

被赶下车时陆承安都没想起来骂景狗,捏着一张景尚说“买束玫瑰有十万块拿”的金卡脚步虚浮地走向偌大的鲜花店。

不过有一点很疑惑,他心中莫名地想道:‘我什么时候跟他说过,我送他的玫瑰是从垃圾桶旁边捡的?他怎么知道的?’

“欢迎光临。”

长相阳光可爱的店主问他要些什么,他可以帮他做花束。陆承安从疑窦中回神,反应过来震惊道:“操,该死的有钱人,买一束花给我十万......”

“咦,你要什么?”店主没听清他的低喃,耐心地询问。

“哦......”陆承安指着门口的火红玫瑰豪放地说,“99枝,帮我包起来。”

店主哇了声,确认道:“买这么多嘛?火红玫瑰跟其他玫瑰品种不太一样,可以种的。你需要我帮你把径根留下吗,我很有经验的。”待陆承安似懂非懂地点头说了好,店主开始扭身向后面摇人,“哥——来帮帮我。”

一个穿着搬花工作服的高大男人从后面走出来,他褪掉脏兮兮的手套:“怎么了小池。”

“顾客要火红玫瑰,要留下径根,”池矜献说,“等他回去能种起来。你帮我弄一部分。”

高大男人看了眼陆承安。陆承安身为A l p h a的侦查性让他立马知道这是个A l p h a,并且他对自己的伴侣占有意识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