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塞日记
辛实是个懵懂的男孩子,年轻,单纯。在辛实面前,辜镕总是想做一个好人,最情难自禁的时候,也只敢在利骨泉里偷偷地轻轻含吻了一下辛实的耳垂,那个一触即分的吻,总在他的梦里辗转反侧,时至今日,他几乎快忍不住发狂的思念了,可他还在尽力忍耐,他是真怕自己的心思袒露出来会吓坏了辛实。
可今天,辜镕真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要是辛实方才回答他的时候还是那副情窦未开的孩子模样,笑呵呵地清脆说:“我当然想你”,他发誓他绝不会这么激动,可辛实停顿了半晌才肯把想他说出口,那样的支支吾吾,明眼一看就是为难了,害羞了。
原来辛实是知道他在说什么的,知道他的情他的意,可辛实没怕,也没闪躲——想明白这条道理,辜镕简直畅快得想奔出屋外朝天放个几枪,可他走都走不稳当,别提奔跑这项复杂的活动了,满腔热血无法发泄,只好恨恨地深吸几口气,灌了自己一杯凉茶。
詹伯从屋外走进来,光往辜镕满面春色的脸上扫一眼,不用细想就知道电话那头是谁,能叫头家像个毛头小子似的露出这种兴奋情态的人,除了辛实上哪还能找见第二个。
假装瞧不见,詹伯说:“金翎先生到访。”
这倒是稀客,辜镕清了清嗓子,正色问:“就他一个?”
詹伯点头道是。
辜镕皱了皱眉,显然不大待见,“他为了什么来?”
詹伯笑了笑,说:“金先生是来找辛实做玩伴,邀他去看电影。”
辜镕的神色一瞬间有些古怪,有些庆幸辛实不在家。金翎声名在外,是个交际花一般的放荡男人,不大讨他的喜欢。何况上次金翎还在辛实面前大放淫词艳语,险些带坏辛实,把他也吓够呛,他实在是不希望辛实同金翎有什么交集。
詹伯一看辜镕不赞同的神色就明白,这确实是位不速之客。
其实他一开始也觉着稀奇,这位花蝴蝶似的金先生,每回来辜家常常是傍在朝署长边上,从没见单独出现过,他能找头家有什么事?难道同朝署长一拍两散了,又想来傍一傍头家?不是没有这样的可能,可真要是如此,辛实回来以后往哪里搁?
朝宜静日前赴往狮城参加军事演习,金翎恐怕是感到了无聊,才来找辛实取乐。既然不是什么大事,拒了又何妨,辜镕想了想,随口吩咐:“留他坐一坐吧,茶点勿要怠慢。我累了,不便见客,辛实那里,就说他回家探亲。”
进来的一路詹伯心里一直盼望,希望头家开口拒了这次见面,这番说辞正合他心意,含笑转身出了屋。
金翎哪里坐得住,听辛实不在家,立马表现出了失望,绮丽的面孔都暗淡了下来。连一盏茶都没喝完他就告辞了,踢踢踏踏的皮鞋声踩在黑榉木地板上,清脆得像一串玻璃铃铛。
他确实是个无法忍受寂寞的人,总想身边陪个人,最好是个姿容美好、热气腾腾的男人。自从跟了朝宜静,他已经长达一年未出门交友,想一想简直有些惊悚,觉得自己快要和朝宜静变成真正的夫妻。
打起精神,他对着汽车上的内置银镜摸了摸油亮的头发,接着低头整理了衬衫衣袖上的钻石袖口,又欣赏了片刻自己完美无瑕的面孔,响亮地吩咐朝宜静拨给他的司机:“去八角街!”
那是一条绵延两英里的花街柳巷,舞厅、戏园、妓院,食店应有尽有,天刚擦黑就四处亮起电灯,红黄交错,在灰蓝的天空映出一道冲天的靡丽气息。
金翎以往是这里的常客,和朝宜静看对眼以后,就去的少了。一开始也蠢蠢欲动过,每回都叫朝宜静逮了回去,并不骂他,只在床上教训他,几次下来,他也怕了。再后来,觉得在家里跟朝宜静斗嘴亲嘴比去外头有意思,自己就不愿意再去。
今日猛然钻进去,瞧见路两边改换的灯牌门头,他陡然还有些茫然。他最爱去大西珠舞厅,最高级的客人都爱去那里,这回也是直奔里头。
里头的大班还认识他,三十几岁的女人,风情的眼睛把他一扫,欢欢喜喜地扭着腰扑到他怀里,用血红嘴唇印在他的面颊上,搂着他往舞池里去:“金先生,我可想坏你啦!”
舞池里香风熏然,金翎到自己以往常去的沙发一坐,大班退下去,立马又接上来两位侍从,大班是个聪明的大班,还记得他更中意和男子相处,叫来的都是年纪不大的男子,并无妆饰,干干净净的两张秀丽面孔,柳条似的身体,一左一右扑在他肩上,拿柔软的手掌抚摸他的胸口。
叫他们一搂,金翎顿时舒坦得眯了眯眼,空荡荡的心里头也顿时满足起来,朝宜静没了他还有浩瀚的前程去忙活,他没了朝宜静就什么也没了,说不甘心吧,还有点寂寞,因此迫切地想要找点额外的刺激。
两个小倌都穿得非常单薄,若隐若现袒露着皮肉,金翎任由他们在自己身上拱,嘴对嘴地给自己喂酒,都是名贵的洋酒,这群年轻的小子就靠卖酒卖屁股挣钱。
他的酒量其实不大好,按理说不该这么惯着他们的,他们拿他往死里灌呢,可送上来的酒他没拒绝一杯。今日他太孤单了,就想痛痛快快地花点钱。
“手往哪里摸呢?”把左边那个男孩子的手从自己衣摆里掏出来,金翎嘻嘻地笑着:“屁股痒了?”
他确实是个少见的美丽男人,尤其喝醉酒以后更是艳若桃李,水润的嘴唇简直红得发亮,两个男孩子光看他的脸就看得意乱神迷,简直不知道是谁占谁的便宜,浑身燥热地一起缠在他身上,吻他的脸和脖颈。
金翎呵呵地笑着,陡然,熏熏然瞥见不远处舞池中央的沙发里,一个男人正盯着自己瞧。
那也是个相貌堂堂的男人,身材高大健壮,年轻得过分,锃亮的油头,穿笔挺的衬衣西裤,大腿上坐了个纤瘦的男孩子,正气喘吁吁吻他的脖子。
男人的眼珠锃亮,眼看是动了情,却不去亲吻怀里的男孩子,直直地瞧着人群之外的金翎,被金翎发现了,不闪不避,笑吟吟地舔了舔嘴唇。
他是在勾引他,不紧不慢,却势在必得。这是欢场老手才有的风采。
金翎浑身无力地靠坐在沙发上,歪着头,眼珠水盈盈,也瞧着那边,他是个被人爱惯的人,因此并不感到无所适从或受宠若惊,仍旧是醉醺醺地笑着,很平静,甚至有点不屑的意味。
金翎扭回头又喝了杯酒,男人那边轻轻拍了拍怀里男孩子的屁股,打发了人走,站起来,慢条斯理地把衬衣的扣子扣上,目不转睛盯着金翎走了过来。
金翎不为所动。男人越走越近,就快到他面前来了,金翎这时才动弹了下,淡定自若地伸手把自己面前的两个小倌推开了。
这就是不要他们过夜的意思,两个小倌都不舍得走,蹲下来想舔金翎衣衫敞开的雪白腹肌。金翎目光滚烫地盯着离他不到三步的男人,意兴阑珊地拦住了小倌的讨好。
小倌们一走,男人立即补上来,自在地往金翎身边一坐,偏头看他,“好久不见。”
金翎有些吃惊,漂亮的眼珠惫懒地扫他一眼,轻飘飘地说:“你认识我?”
“很早之前,也是在这里,你饮酒时总是先伸舌头,那模样真美。朝署长很钟爱你,我还没来得及来结识你,他就气冲冲地把你扛走了。”男人有些情热,边寒暄,边站起来,伸手拉他起来。
那至少是一年前的事情了。有人爱慕铭记总是令人高兴的,金翎心中有些得意,眯着眼含笑让他拉起来,两人一前一后,一齐出了舞池。
到了寂静的走廊里,那家伙就原形毕露了,从身后贴上来,一只手搂住他的肩膀,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低头狂热地吻他。
金翎任他把自己搂到怀里,背后是块滚烫坚硬的胸膛,他吃吃笑了笑,抬头露骨地道:“你不怕他?”这个“他”自然是朝宜静。
男人盯着他看了看,突然低头咬住他的嘴,分开以后,虎狼似的盯住他,说:“以前是以前,现在你在我怀里。”倒真有点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记住了,我叫霍加,往后就是你的男人。跟了我,可不许再像今天这样出来偷吃。”
听名字,这家伙是个马来人,看言行举止,来头恐怕不小。
今日尚未终,就擅自计划起了他的明日,真够专制的。可惜金翎最恨有人管他,剔透的眼珠定定看了眼霍加,忽地觉得很没意思,一把将人推开,温和地笑了一声:“算了,我走啦。”
说完他扭头就走,没半点停顿的意思。
没走出几步,身后扑过来一阵风,是霍加贴了上来,从后头一只手拦抱住他,稍显急躁,“欲擒故纵?”
“你真麻烦。”金翎也不推他,只是轻轻地说:“放开我,我不同贪心的人交朋友。”
“我怎么贪心了?”金翎是真的想走,半点没把他放在眼里,霍加心一沉,简直有些挫败,他急不可耐地低下头,温热的酒息喷在金翎雪白的耳后,恨恨地用牙齿轻轻地啮咬他的皮肤,“想叫你长长久久做我的人,就是贪心?”
金翎温柔地回头看他一眼,区别于霍加的躁动,他平静得像一湖春水:“等他回来,我就用不着你了。”
“你对朝署长可真是有情有义。”霍加陡然松开了他,尽力平静地道。
两人各自背靠走廊上的左右两侧墙壁,酒气熏熏注视对方。
金翎听出了点嫉妒兼嘲讽的意思,他也不恼,掀起绯红的眼皮望着霍加,语气依然地轻飘飘,像根羽毛,轻轻往人心尖挠,“就只一夜,你要是不愿,我们就此分手,两厢便宜。时候还早,再去找个称心如意的人。”
霍加冷笑一声。
金翎了然地点点头,转过单薄莹润的身体,抬起步子毫不留恋地朝舞厅外走去。霍加心里想什么他知道,家里有个男人,还要到外头找男人,这简直是明目张胆地偷情,换成他是被偷的那个,也会觉得屈辱。
他是来寻开心,却没尽欢,该扫兴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头倒像是松了口气。
刚走两步,被一只臂膀搂住了,是霍加追了上来,边纵情地低头吻他的后颈,边咬牙在他耳边,骂了句什么,大概是马来话,又道:“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第41章
通宵达旦,退房下楼时,已是第二日的中午。
出了旅馆的大门,就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可金翎慢悠悠地避着午后炽热的日光走了几百步,身旁的男人还是泰然自若地寸步不离。
金翎有些不高兴了,干脆停下来,道:“霍加先生,我想你并不应该再和我同路了吧。”
这简直是翻脸不认人,霍加却没有一点怒火,仔细地盯着金翎靡丽的面貌,简直想再像昨夜那样,低头在金翎纤细的后脖颈上狠狠咬几口,这个男人的肉简直是蜜做的,香甜,柔软,他承认自己是意乱神迷了。
故作淡然的,他厚着脸皮笑道:“你又怎知我们不同路。”
昨日真没看出来此人是个无赖,金翎漠然扫他一眼,不再言语,径自走自己的路。出了八角街,路边自有许多租赁人力车,霍加总不能跟他到朝家去,除非他嫌自己的命太长。
走至一个街角,前方不远的巷子深处突然传来打斗声。金翎的眉心跳了跳,往远离巷口的方向不动声色挪了几步,脚步也加快几分,想要尽快经过这段路。霍加没说什么,只是靠他更近一些,有个保护的姿态。
金翎扭头瞧了他一眼,没有受到多么感动,这家伙比他强壮那么多,保护他不是应当应分的事宜么。
到了那巷口,声音愈加清晰,却光听见拳脚落到肉体上的闷响,没听见痛呼的声音。挨打之人要么十分能忍耐,要么已经被打死了,金翎难免好奇,禁不住还是扭了头。
只匆匆扫了一眼,他一瞬间大惊失色。
青苔密布的阴湿墙角,蜷缩了一个极年轻的男人,此人正在被三四个膀大腰圆的打手拳打脚踢,从几个打手的缝隙里倏忽漏出里头那个倒霉蛋的脸孔,不是朝宜静的儿子朝天铮是谁。
朝天铮此刻已经鼻青脸肿,鼻腔两道红色血迹,大概是打不过,可也不认栽,光是咬着牙一声不吭,抱臂弓身忍耐着这顿毒打。
朝天铮身旁不远的地面,横七竖八躺了七八个人,其中有一个人非常醒目,是个年轻男孩子,同朝天铮一般穿了学生制服,已经不省人事,想必是早早地被打昏了。
其余躺地的人则都同打手一般打扮,应当是被朝天铮放倒的,他的身手从来不差,朝宜静很早之前就有意让他熬打身体,等闲几个人伤不了他。
可再能打也总有力竭的时刻,也就是靠着身强体壮,否则照这些打手那么个打法,朝天铮早该也昏死过去了。
金翎急坏了,下意识便要往巷子里头冲。
朝宜静的这根独苗,说起来同他真是前世的冤家,从他住进朝家那天,就没见过朝天铮一个笑模样,白白生了一副年轻俊俏的好相貌,却常常用来做坏事,不是用种杀人的眼神阴沉地瞪着他,就是口吐恶言叫他但凡要点脸就速速地离开朝家。
他从不畏惧,每回朝天铮前来招惹他,他便立刻向朝宜静告状,朝天铮往往会收获一顿马鞭。
对于朝宜静这个父亲,朝天铮是天然的服从,每回都坦坦荡荡地认罚,可是他从来也没被打服,不但皮糙肉厚十分抗揍,又极其地不肯服输,你根本无法指望靠任何手段打压和收拢他,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你别想得到他一个好脸色。
金翎现在都愿意避着他走,免得给自己找不痛快,幸而朝天铮正处于念书的好年纪,能在家找他麻烦的机会少之又少。
说起来,也有两三个月未见到朝天铮了,他住在朝家的这两年,即使是过年过节,朝天铮也绝不会在家多待,意思意思地在年节当日露个脸,就已经是很给朝宜静面子。
朝宜静对儿子的抗拒十分理解,但他似乎从不打算为此做些什么改善,废话,也不看看谁是老子,要是当爹的连自己床上睡什么人都要看儿子的脸色,干脆这个老子让给儿子当好了。
无论如何,再如何恨朝天铮的不识抬举,金翎对他是全然无恶意的,他对朝天铮,从来都是秉持着爱屋及乌的心思,只是朝天铮往往都把他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见他不管不顾地就要冲进去,霍加吓了一跳,拧着眉立马就把他拉住,低声怒喝:“你疯啦!”
金翎被他制住两只手腕无法动弹,不由急出怒火,瞪大眼睛抬头看他,道:“那是朝宜静的儿子!”
霍加冷静了点,将他拉至一旁的死角,颇有点幸灾乐祸的意思:“那么说,也是你的儿子。”
金翎因惊惧而苍白的面色有些恼羞成怒。
他今年二十有二,只比朝天铮大上五岁,依照他和朝宜静的关系,倒真可叫朝天铮一声儿子,可男人和男人的情分,到底不比男女婚姻的重量,大概风一吹就散了,他跟朝宜静连夫妻都谈不上,还要去谈和他儿子的辈分,真是可笑。
金翎不耐烦地道:“你烦不烦,想不出办法就不要拦我,我不进去,我去外头找警察。”
“几个小流氓么,小菜一碟。”看他真急了,霍加不再玩笑。
金翎看得出霍加是个练家子,他连忙命令:“那你还在等什么。”
霍加的笑容有点恶毒:“你该知道,普天之下,我此刻最恨的应该就是朝宜静了。救他的儿子,我能得到什么好处?”
金翎平生最恨挟恩图报之人,忍不住冷冷扫视他一眼,带了点厌恶的意思,转身就走。
霍加呆了一瞬,忙把他拉回来,低三下四道:“我救,我就去救,你脾气可真不好。”
金翎伸手打他的手臂,额头简直急出汗来了,催促:“赶紧!”
霍加快速解下手表,塞到金翎手里,转身要走了,突然深深看他一眼,说:“我知道,打从你下床那刻就已经打定主意从此以后不再见我。现在可好,我非得让你欠我一回。想玩完我就走,没那么容易。”
金翎还来不及骂他,霍加已经快步没入巷子。
金翎不敢冒头,他手无缚鸡之力,要是贸然进去,不是救人是害人。
里头很快传来一阵喧嚣的打骂声,几乎一刻钟过去,求饶的声音越来越多,还有人踉踉跄跄从巷子里头慌乱逃出来,一头一脸的血。
金翎心惊肉跳,可他始终也没听见拳脚声停下,又过半刻钟,霍加喘着粗气扬声喊他:“进来!”
金翎赶紧抬起发软的双腿跑进去,霍加出了点汗,衬衣黏在了后背,脸上有几处青紫,见金翎急匆匆的模样,他笑着迎上去,伸手来搂金翎的腰,温柔地说:“急什么,我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