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琴不及
可以换我当他哥,让我抽他,管他,给他开家长会。
但我更希望我们拥有同样的、相爱的父母,会给我们开家长会的那种,不用哥哥代劳。
这样我可以看到他幸福的降生,我们从出生开始就不分开,我会当一个好哥哥,好饲养员,我的弟弟永远只是弟弟,最亲爱的小孩。
当然,如果他还想当我哥哥,我也愿意让给他。
陆鹤闲在等我说话,他问我:“下辈子什么?”
我咽了口唾沫,说:“下辈子,你还愿意当我哥的话,不要逼我。”
我看见我哥的眼圈很快地红了。
他扯着我的手腕,力道很大,我很疼,但我没有躲,我想摸摸他的眼睛,不明白了我说了什么,能把他惹到哭。
陆鹤闲咬牙切齿地宣布:“不可能。”
“陆绪。”我哥叫我的名字,“我就要和你在一起,要标记你。”
“我知道你不想看我,现在可能很讨厌我,我已经做了不可挽回的决定,但我一点也不后悔。这件事是你逼我的,也是我一直想做的。”
“你说下辈子。下辈子我不想当你哥哥了,我的愿望是,还是由我养你到十八岁,然后我光明正大地占有你,在你成年那天我就可以完全标记你,你哭着求我也没用,因为你是我捡回来养大的,你只属于我一个人。”
“这辈子已经没办法了,宝贝,我就是你唯一的家人,这一辈子怎么都割不断的,你明白吗?你逼了我,我也强迫了你,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了,我们只能绑在一起。”
我哥把我按在卧室的门上,压开了门把,我失去平衡向他倾倒,他接住我,再次用犬牙刺穿我的腺体,不断地注入他的信息素。
潮热,疼痛,晕眩,酸软。
被标记,被占据,被进入。
alpha的标记强制性地带来臣服,标志着对被标记omega短暂的所有权。
而陆鹤闲对此仍不感到知足,他想要的不止是临时标记为期三天的所有,他想要的比永久标记更贪婪。
陆鹤闲说他不要当我哥也要完全标记我,还要在我十八岁那年就占有我,垄断我的整个人生,他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恶的畜生,我很生气,而且他咬得我很痛,所以我气急败坏地拔了几根他的头发。
我骂他:“陆鹤闲…你他妈……才是狗……你…傻逼……”
陆鹤闲抬起头,笑眯眯地看我:“叫哥。”
卧室朦胧的昏暗光影之间,他的眼睛弯弯的亮亮的,好像很幸福,又像是有泪在反光。
我终于对他张开双臂:“……哥…你…抱抱我…”
陆鹤闲毫不犹豫地抱住了我,很紧,肋骨与肋骨隔着一层衣服撞在一起,我带着惶惑向他的怀里钻,因为我无处可去。
我哥说的没错,即便是他拉着我坠落、沉沦、负罪累累,让我恐惧、痛苦、无所适从,我仍觉得这世界上唯有他的怀抱最安全。
第18章
这里是鹤寻大厦,是我哥做成的第一个项目,以他的名字命名。
我问过他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那时候他告诉我,他正在寻找一样可能要终其一生寻找的东西。
这里是他帝国的雏形,是他占领的第一座城池,也是他送给我的成年礼。
十八岁的我第一次站在这里。
当我第一次站在这面落地窗前俯瞰整座城市,笑着对陆鹤闲说“谢谢哥的礼物,我永远爱你”的时候,又如何能够想到,我会和陆鹤闲在这里这样。
那时候我哥在想什么?他想标记我吗?即使我是一个alpha?有没有想把我这样压在落地窗前,或在选择床的时候想象我仰躺在其中?
但我还记得那时他在尚且空旷的房间里说我油嘴滑舌,兄长式地抚摸我的发顶,说他才是永远爱我。
陆鹤闲叼着我的后颈,细细密密地啄吻啃咬,一遍一遍地反复注入信息素,反复地标记我,回归alpha的兽性,像是在标记自己的领土。
我也成为了他兵不血刃征服的战利品的一部分。又或者在他心中,我本就属于他。
七岁零八个月的时候我第一次到陆家。我妈死了,陆和昶把我领回家,从那天起我的名字从“周绪”改成了“陆绪”。
初到陆家那天我抱着我的小狗周土土,我最后的家人,在穿越了三道门禁进入这个地图上没有标识的庄园之后,怯生生地踏进豪华得如同另一个世界的陆家老宅。
陆鹤闲站在二楼的栏杆后面,十四岁的少年垂首,居高临下俯视着我,目光冷淡不带温度,在他眼中我和我的狗一样不值一提。
对,其实我养过狗。它叫周土土,后来短暂地改名陆土土,是我六岁的时候捡的流浪狗,一只很普通的土松。初见那天它还是只小奶狗,躺在街边,执着的发出叫声,我把它抱起来,带回了家。我妈同意它加入我们家,和我们姓。
四个月后,八岁生日那天,我最后的家人走丢了。
那天下着大雨,灰蓝色的天空沉沉压下,色调冷肃。我跑遍半个城市,最后在老城区以前居住的筒子楼楼下找到了它。
它的后腿被车碾断,身后拖着长长的血痕,最后在它的家楼下咽气了。
玉兰陵离这里很远很远,十多公里的路,我不知道它是如何跑到这里的。它和我一样,一直一直在想这里,哪怕这里没有仆人给他喂精心准备的进口狗粮,只有剩菜剩饭。
我抱着它没有温度的冰冷尸体,在母亲死后,第一次哭的撕心裂肺。我想起几乎不着家的养父,山林里安静得能闹鬼的大房子,发烧后一个人躺在床上的绝望,没有鞭炮声和团圆饭的春节,忽略我的陆鹤闲,一直到母亲的病床和墓碑。
我迫切地渴望着,渴望和陆土土一起留在这里,留在我并不富裕但是温馨的童年里。
在这里,我有母亲,有小狗,有幸福。
八岁的我大概也会说出那句让很多人嘲笑的台词——“我不需要很多钱,但我需要很多爱。”
但是请原谅我,因为那时候我也只是一个需要爱来维持生计的普通小孩。
我不知道陆鹤闲那天为什么会找到我,等我喘过气来抬起头的时候,陆鹤闲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挡在我的头顶,问我:“哭完了吗?”
陆鹤闲大概是从学校出来,一身整洁贵气的西装校服,和老城区破败肮脏的背景并不相称。他从胸前的袋子里拿出白色的丝巾,递给我,示意我擦擦脸:“回家吧。你可以把它埋在后山的墓园。”
他抱着湿漉漉的我上了车,我跟着他回了玉兰陵。他把我洗干净,盯着我换了衣服,带我去了后山,给我一把铲子,让我自己埋葬已经让仆人们整理过遗容的陆土土。
但他为我撑着伞。从始至终。
陆鹤闲总说:“你是我捡回家的。”
其实那天无论他是否会来捡我,我总能回到玉兰陵,陆和昶既然把我领了回去,总不至于又让我流落,但我清楚,如果陆鹤闲不来捡我,我绝不会变成今天这样,或者我确实活不到今天。
八岁的五月十九日,在路边把我捡回家的陆鹤闲成为了我的新家人。
他是我认定的哥哥,我是依附着他的爱生存的寄生植物,或许是一株槲寄生。
但我从未想到,我哥会标记我。
我上半身靠着冰冷的玻璃,下半身和陆鹤闲贴在一起。
陆鹤闲从身后严丝合缝地抱着我,他一直没有松开,终于不再咬我,转而啄吻我的脸颊,颤动的睫毛挠得我痒痒的。
余光里我看见他房间里每日一换的不知名鲜花,在深夜里萎靡不振地垂下粉白花瓣,被采摘下一天就已经有了枯萎的预兆,而我从他的体温和触碰中汲取营养,才没在这场过分长久的标记中腐烂。
我在模糊的反光中看见他的脸,于是闭上了眼,脸上似乎也有什么液体流淌下来。
陆鹤闲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把我掰正,胸膛与我相贴,颤抖的手指抹去我眼眶中源源不断的液体:“小绪,宝宝,怎么了,我太过了吗,哪里不舒服?”
我抱住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颈窝里,鼻尖蹭到细密微凉的汗珠:“…没有…我是在想……我刚来陆家…的时候……你好像不喜欢我…那天你…怎么会来找我……”
陆鹤闲从我的后脑一直摸到尾椎骨,一下一下,我慢慢平静下来。
我哥握着我的手,让我和他一起并排躺在床上,从床头抽了纸,把我乱七八糟的脸擦干净。
他用他的额头贴着我的额头,答非所问:“……就这么难过?”
难过吗?我没有觉得难过,从头至尾都没有,非要说的话,只是困惑和无所适从,还有痛。我想了想,然后摇头:“没有难过,你回答我呀。”
陆鹤闲捏捏我的脸颊肉:“我什么时候不喜欢你了?我没有不喜欢你。”
我踢他小腿,身上黏黏腻腻,很不舒服,于是我又踢了一脚:“我刚来的时候你理都不理我,我敲你门你让我滚。”
陆鹤闲很纯真地微笑:“我不记得了,有这回事吗?”
我瞪他,他又捏我,我摆出更有威慑力的表情,他笑的弧度更大了,眼尾炸开些笑纹,然后很快收起来:“我真的不记得了,宝宝,我就记得那天捡你回家,你哭的…和刚才一样可怜,来找你是因为担心你,爱你,你明白吗?”
“你爱我吗?”我问他。
面对这个问题,陆鹤闲的回答从不迟疑,他说:“我爱你。”
我不明白,他爱我,为什么还会逼我,要标记我,我的喉咙里像是塞了棉签,问题也被塞住了,怎么也跑不出来,我清清嗓子:“你还要吗?”
陆鹤闲垂眸问我:“你累了吗?”
我告诉他:“有点。”
身体上的疲惫感其实并不强烈,但我的心理急切地恳求着暂停。想休息,想结束,想忘记,想回到一切尚未发生的时候。我知道这不可能,但我也知道我哥懂我。
陆鹤闲不逼我了,他贴近我,柔软的嘴唇和我相碰,含我的下唇轻轻啃咬,和我接了一个温柔合缓的吻,然后搂着我去洗澡,像以前一样把我从头到脚洗干净。
我还是觉得不好意思,但是我哥很坦然,他总是坦然地过分。刚才标记的时候他仿佛不记得以前哄我睡觉教我做题,现在洗澡的时候又不记得刚才他在做什么。
“我爱你。”他对我说。
桉树薄荷具有极好的催眠功能,它完全地笼罩着我,让我陷入沉眠。
第19章
醒来的时候天光大亮,秋日天空蓝如水洗,家里有早餐的香味。
我的身体一向恢复得很快,一觉睡醒,昨夜那种疲惫到极点的感受消失殆尽,身上也没有什么酸痛,只有被过度标记的腺体还在作痛,但感觉很清爽,我隐隐约约记得陆鹤闲给我涂过药。
我慌张地弹起来看时间,发现闹钟被陆鹤闲关了,再一看,今天是周六,于是又心安理得躺回被窝,正想喊陆鹤闲,突然想起来,我昨天晚上被我哥标记了。
到了嘴边的名字被我强行吞了下去,光天化日之下,我总觉得罪行如影随形。
陆鹤闲的听力总是好得惊人,我发誓我没有出声,他却精准地抓住了醒来的我,在床沿坐下,手背贴上我的额头:“没发烧。”
然后他的手向下滑,滑进被子,掐了一把我的腹肌:“体质不错,没白练。”
我惊恐地看着他,不明白我哥怎么能这么快地转变身份,好哥俩似的对我耍流氓。
陆鹤闲无情地掀开我的被子,“醒了就快点起床,我亲自做了早饭,别赖床。”
我露出的上半身有斑驳的青紫,陆鹤闲留下的牙印和痕迹错落分布,我哥盯着,我怀疑他在想白日宣淫的可能,于是飞快地蹦起来,从另一边下了床,在我哥的衣柜里随手掏了一件家居服套上。
“你亲自?”我说,“是不是做了我爱吃的那种小米粥?”
陆鹤闲会做饭,你们可能不相信,但他做饭还挺好吃,不知道是从哪里学的。只是我也没吃过几次,因为实在是没什么使唤他的机会。
第一次吃他做的饭,也是小米粥。是在我初中的时候,生了病胃口不好。陆鹤闲总是很惯着我,那时候我年纪小,还生了病,最喜欢蹬鼻子上脸,嫌这个太清淡嫌那个太油腻,对他耍赖“哥你做的我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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