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年小初
“到了,请下车吧。”
庄景玉抿抿唇角,心中隐约泛起一股不安。然而事到如今,他也是毫无退路,只能跟著做的了。
恒远一共有七十层,下四十层用作商务,基本是酒店和写字楼,而上三十层则用作公寓,基本上……嗯……按照大部分人的说法,是属於有钱人烧钱的地方。
商业中心,黄金地段,顶级大厦……在这个物价飞涨,尤其房价高得可以逼良为娼的拜金时代,老百姓心中自有判断──能住进恒远的人,都惹不起啊。
这样一想,庄景玉心中,竟又反而渐渐平静下来。毕竟,在他所有认识的人中,除了那个人,应该再没有……如此超现实的存在了吧。
电梯一层一层逼近七十,幽闭的空间和加速的超重,让庄景玉感到无论呼吸还是心跳,都越来越难以控制。
他花了很长时间去习惯心如死灰,行尸走肉的日子,而今的心潮澎湃,汹涌起伏,於他而言,早已是久违的新鲜。
叮──
仿佛一个漫长的世纪过去,“七十”的标记,终於亮起了暖橙色的光明。一直站在身旁面无表情的的男人礼貌地按住梯门,抬手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但依旧没什麽语气地说道:“请。”
看见这个动作,庄景玉先是一愣,而後花了半分锺才想明白,眼前人的意思是,他的任务到此为止,接下来,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
其实那也不难的。因为电梯外直直对著的,就已经是一个大大敞开的房门。很明显要找他的人,和他一直苦苦追寻的答案,就在里边。庄景玉甚至已经听见,从其中断续传来的,隐约可闻的嬉笑声。
他深深呼吸一口,抬脚迈出门去,刚一站定。就听见身後一声轻响,电梯门呲地合上,飞快向下去了。不大不小的过廊至此只剩下他一人,安静的空间,让对面房间里的吵闹声,显得愈加跋扈张扬。
庄景玉一步步往门靠拢,越是走近,就越是眉头紧皱。怎麽说呢,房间里,那种随便的,而且是随便到轻佻轻浮的声音和气氛,竟然让他产生了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
那种感觉,似乎……曾经也经历过。只是,那是在哪儿呢?
庄景玉无可自拔地陷入沈思,并未注意到,一阵急促轻快的脚步声,正蹬蹬蹬地,朝房门方向直直踏来。
而等他回过神,一道纤细修长的身影已经懒懒斜靠在了门边,完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一开口,就是一连串银铃般的嬉笑声。
“哈哈哈!黎唯哲,你的魅力可真是大啊,这傻瓜居然还真来了呢!”
庄景玉身子一僵。
黎……唯……哲?
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这……这个名字!!!
晴天霹雳。
黎唯哲,那是一个噩梦。
第四章
庄景玉呆呆站在门前,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与其说是因为害怕而举步维艰,倒不如说是他根本没想明白,【豪车→萧岚→楚回】──这个他本以为是的公式,怎麽会转眼间,就扭曲成了黎唯哲精心设计的陷阱呢。
这一刻,庄景玉好像,连对黎唯哲的怨恨都忘记了。整颗心空荡荡的,思维里所有能够感应到的东西,除了绝望,还是绝望。
原来……不是萧岚啊,那自然也不会是……楚回了吧。
给人希望,又毁掉希望。
这样一场空的结局,让庄景玉忽然很想要蹲下身去,抱住头埋下脸,躲进那个无人能入的黑暗,然後狠狠,狠狠地,痛快大哭一场。
可是他没有找个机会。倚在门边的男人……不,更准确点,应该说是少年,豔丽的眉目忽然夸张地向上扬起,而後一把拽过庄景玉的胳膊,一边往里拖一边朝里大喊道:“哇哈!奇迹,奇迹啊!黎唯哲你快来看!这家夥好像要哭了诶!”
突然的力道让庄景玉猛地一个趔趄,跌跌撞撞跟在那人身後,踉跄了一整路。而那少年虽然看起来纤细苗条,但力气其实甚是凶猛,再加为人放肆轻狂,此刻又正在兴头上,因此一甩手,便是将庄景玉,不知轻重地往後一扔。
“看来监狱是真把他给吓怕了哦!我记得这家夥当年可是死活不吭声,不求饶,更别说流眼泪的呢。嘻嘻,黎唯哲,还是你厉害哦。”
那少年状似天真地歪过脑袋拍拍手,面对此刻屋子正中央,那个悠悠闲坐在沙发上,名叫黎唯哲的男人,刚才的粗鲁莽撞尽数敛去,翩翩美少年的柔媚气质,又一次被他一一拾起。
“以前你整他的时候我都没机会亲眼见识……哈!好期待啊,这次你要怎麽玩儿他呢?给我看看啦。”
少年一边说一边笑盈盈走过去,毫不客气地推开挡在他面前,那些明争暗斗著想要靠近黎唯哲,但又显然比不过他的亮丽得宠,因此迟迟不敢胡来的对手们。看著周围的竞争者一个个忍气吞声,却又无可奈何地退下去,少年高高扬起下巴,神情骄横犹如孔雀,一屁股坐在黎唯哲的右边,而後瞬间转换模式,小鸟依人般将脑袋歪倒在黎唯哲的肩膀上,满脸都闪烁著愉快,和炫耀的光辉神采。
少年容貌不错,黎唯哲更是不必多说,尽管是不大符合常理的男男搭配,然而眼前这幅美人配帅哥的景象,还是很养眼的。
只有庄景玉……看得忍不住想吐。他站在原地挨过一阵恶心的晕眩,花了很大力气才勉强稳住脚跟,站直了身子。
呵……难怪了。难怪这样随便轻浮的气氛会让他感到如此熟悉呢……原来,原来还是……黎唯哲……这个变态的家夥搞的啊。就像过去,在学校时那样。
黎唯哲的家世背景究竟是什麽,庄景玉从没有兴趣过,而现在,就更加没兴趣了。在学生後台方面,北一中学向来是卧虎藏龙的,有钱有势的家庭,自建校以来,早已历经多次改朝换代,数不胜数了。不过当然,这种学校为了长久发展,不仅要吸“财”,而且也要吸“才”,所以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鱼目混珠的情况。比如黎唯哲,那当然是属於前者中的佼佼者,而他庄景玉,一个从县辖农村考出来的贫苦学生,则自然是,後者中的最低等。
那时候,大概是由於刚从土得掉渣的小农村,进入像S市那样的大城市的原因吧,庄景玉的眼界太窄,见识也太少,总之北一中学的一切都让他非常非常不适应。他花了整整一个学期的时间去习惯那些,曾经连见都没见过,於他而言简直是目瞪口呆的高科技教学设备,和无论老师还是同学,无论春夏秋冬,每一天,都几乎不会穿同一套衣服的惊奇事实。
他分明是抱著拼命学习,争取拿到奖学金减少村里负担,和努力考个好大学──这样一个最最普通的高中生,最最普通的梦想──进入北一的。可是越来越久的生活学习却让他逐渐发现,在北一里,和他抱有相同想法的人,实在是少得可怜。
他仿佛修行般马不停蹄,半分不敢怠慢地苦学著,也只不过是为了日後,一个温饱小康的平凡生活。然而那一群人,现在什麽都不用做,就已经站在了他遥遥不可望的的山顶巅峰。
那是庄景玉第一次接触,明白,理解,然後接受,人类叫嚣废除几千年,却注定无法消灭的,不公。
不过,幸好庄景玉是一个心态平和的人,毕竟,如果他要去埋怨社会不公,那麽他这辈子,都是注定要灰暗著过去的了。对於庄景玉来说,与其在这种毫无意义的纠结上浪费时间,倒不如好好学习,走好如今的每一步。
因此,调整适应好的庄景玉,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就完全进入了拼命三郎的状态,刻苦模式全开,奖学金一次比一次拿得高,而在那一张张根本不会有人在意的名次排行榜上,他的成绩,也从未跌出过年级前十。
那是一段安静,并且充实的青春。即便在历尽沧桑的今天回想起来,也仍是如此。一个普通的少年,面对或许终其一生都追赶不上的遥远差距,却依然心怀理想,有梦追寻。
虽然他偶尔也会被人嘲笑是书呆子,作业机器,变态学魔什麽的,还会被人苦口婆心地劝诫说,现在这个社会光靠刻苦勤奋已经没有用啦,只有会玩儿会说话的人才有前途呢……之类的。可是这众多说辞,庄景玉都只是一笑听过,并不多加理会。也许那是真的吧,但那也只是,在他们的世界里罢了。
他不在他们的世界,而他们的世界,也丝毫与他无关。一个是不热心对方的存在,而另一个,则是压根儿就看不见对方的存在──彼此间,这样有意无意的忽视,让庄景玉平静祥和地,度过了两年半心无旁骛的学习时光。
只是庄景玉毕竟学在北一,又不是遁入空门,无论再怎麽心如止水,也不可能完全不受影响。他可以屏蔽掉一切,可是黎唯哲这个名字,他想要不听见都难。而听得多听得久了,想要不记住,也难。
嗯……好吧,庄景玉承认自己能记住黎唯哲,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是唯一一个成绩从未跌出过名次榜前三,然而在势力范围上,却又分明派属於那一群“贵族”的家夥。
而且还是……一个牢牢占据势力顶端的家夥。
庄景玉高一刚入学时就老听人说起黎唯哲的名字,只是他的真人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将近半个月过去了,竟然都还从来没有上过课。而学校里稍微和他攀得上一点关系的人,则整天以此为炫耀,哪怕一丁点从长辈那里套来的,比如黎唯哲今天泡了XX俱乐部,去了XX酒店,吃了XX餐厅,开了XX豪车……这一系列在庄景玉听来简直无聊到令人发指的事情,都要拿来大肆渲染一番。而更令庄景玉不解的是,其他人听到这一切,却几乎个个支著下巴,眼光发亮,满脸都是向往崇拜的神色。
…………
於是那段日子,庄景玉经常顶著满头的黑线,捧著书从一堆怀春女和花痴男中穿来走过。一边走一边心想,那果然……是他无法理解的世界啊。
国庆以後,黎唯哲终於姗姗来迟,在万众瞩目,近乎闪瞎人眼的强力光环里隆重登场。老实说前奏铺垫做了那麽多,可正主又迟迟不出现,庄景玉最开始产生的,那一点点可怜的好奇心早已经被消耗得麻木了。所以当听闻黎唯哲就在走廊上,正优哉游哉朝教室走来的时候,尽管整个教室都膨胀成了一个接近沸点的大锅炉,但唯有庄景玉,还好像活在隔绝一切的真空里一般,依旧不问不管,埋头画他的抛物线。
後来全班究竟闹到了怎样鸡飞狗跳的地步,庄景玉已经记不大清了。唯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他那个一向安静羞赧的女同桌,在看见黎唯哲之後,竟然一反常态,卡擦一声死死拽住了自己的胳膊肘,并且语气颤抖地吐出了“好帅”──这两个,她平时绝对说不出口的字眼。
於是庄景玉愣了愣,也不禁抬头去看。
嗯……
然後他默默低下头,继续咬著笔杆做题。不过心底倒是很模糊地闪过一句,真好看。
这是庄景玉在遇见楚回以前,始终无法否认的事实──黎唯哲有著一张,在他那短暂狭窄的十九年生命里,所有看见过的,最最好看的脸。
毫无疑问地,顶著这样一张吃香的脸和吃香的背景的黎唯哲,在北一中学里,卷起了许多年不曾有过的狂潮风云。而他本人似乎也是个高调张扬的主儿,太放肆的事情虽然不会去做,然而某些擦边球的事情……他可就不避不讳,大胆至极了。
迟到早退旷课什麽的自然不算,因为这些事情在他那里,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不算个事儿了。最最典型的例子,用学校女生的话来说是──【黎大少的後宫养成计划】。
而这其中尤为要人命的便是,那个後宫,全是清一色的美少年,没有一个……女孩子。
黎唯哲喜欢男生。黎唯哲是个……同性恋。
同性恋。这个名词,对於当时那个刚刚从偏僻乡村里走出来,思想水平仍旧停留在男女交往只能牵牵小手的纯情庄景玉来说,实在无异於一颗惊雷,狠狠炸在了心尖。
好奇怪……这世上怎麽会有,喜欢和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呢?尤其黎唯哲英俊帅气,头脑好,运动好,家里又多金,为人大方出手豪阔,身边无论跟班还是哥们儿都有一大推,嗯……虽然性格是那麽暴躁霸道,甚至不近人情了些,可是对於女孩子来说,这恰恰正是梦幻般的迷人之处呢。
关於这最後一点,就连庄景玉那个文静讨巧的乖乖女同桌,也都是这样跟他讲的──【你看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大多都是这个性子,不正好迷倒了一大批疯狂的读者吗?】
少女漫画到底讲了什麽庄景玉并不清楚,可是他清楚,单从外表上来说,黎唯哲无论怎麽看,都是个只会喜欢女孩子的正常男人。
和庄景玉想象中,那些画著浓妆雌雄莫辩,行为姿势做作扭曲,周身都起伏著一股妖媚风尘之气的男同性恋完全不同,黎唯哲身材高大修长,骨骼有力,肌肉匀称。游泳课上,大半个裸体一露出来,胸骨间健美的男性肌肉,小腹上漂亮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八块腹肌,以及那两条挺拔笔直的长腿,就足以令所有男生羡慕嫉妒恨,让所有女生……空虚寂寞冷。
完美的倒三角形,不管已经看过多少次,然而每一次再现,却仍然令现场响起一片此起彼伏抑制不住的,冷气倒抽的嘶嘶声。
这是一个全身都充满了力量和阳刚的男人,是一个气息里的点点滴滴都透露出“我很正常”的,男人中的男人。而在那时单纯不知世深的,庄景玉的小小世界观里,他只能把这样的对方和娇小美丽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才会觉得,是和谐的。
黎唯哲已经这麽男人,为什麽还会去喜欢男人呢……那时候,这个问题,庄景玉百思,千思,万思,也始终不得其解。其实他倒没兴趣去窥探黎唯哲的家庭成长和心理发育,只是他做题做出了习惯,对於自己想不明白的东西,他就是忍不住要去动动脑筋,探个究竟。
不过那时候就算他想破脑袋也是没用,因为直到几年後遇上楚回,庄景玉才真正懂得,这种事情要麽出自天生,要麽後天养成,只是无论哪一种,很多时候都是不能自主的。因为毕竟,情不由衷。
万幸的是,黎唯哲虽然明目张胆地喜欢上了同性,可是真正能入得了他眼,并且让他感兴趣的类型,似乎也就只有翩翩美少年,这一种而已。所谓翩翩美少年,是指那些身体纤柔,五官细腻,眉目精致──简而言之,就是没什麽男子气概,却反而女气十足的“伪娘”们。
而说这是幸运,是因为如此一来,他们不分场合肆无忌惮的男男亲密动作,看起来,似乎也就没那麽违和。毕竟,一个是雄性荷尔蒙十足的性感男人,一个是雌性荷尔蒙……咳咳,若有若无的漂亮少年,养眼程度,弥补了一切。
可是这就让庄景玉搞不懂了,黎唯哲既然是这种口味的话,那为什麽不干脆去喜欢女孩子就好呢?毕竟,男人的身体就算再怎麽温软柔和,也不可能比得过女孩子吧。
嗯……不过,或许林烟,能算是一个例外呢。
林烟名字媚气,身材纤细,脸蛋更是漂亮至极。高一的入学典礼上,明明所有人都穿著一模一样的普通校服,可是白衬衫贴在他的身上,却仿佛真如他的名字一般,轻烟薄雾,嫋嫋升腾。而他为人似乎也蛮放浪轻薄,不大在意周围人的眼光:九月天热,在所有学生都尽力忍耐,苦不堪言的情况下,唯有他不顾礼数地,将暗红色的学生领带垮垮扯在一边,衣领处的头两颗纽扣也肆无忌惮地大大敞开,雪白色的胸口若隐若现,有如蝴蝶般展翅凸出的锁骨直直暴露在阳光下,荡漾的晕圈,生生闪瞎了一大片少男少女的钛合金狗眼。
那时周围咽口水的声音,和台上领导致辞的废话,成了正比。
後来乖乖女同桌悄悄跟庄景玉形容说,林烟就像是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高中男生,漂亮又精致,好像骨架身线,眉目鼻唇,都是漫画家一笔一划地巧工细描,修改了不知道多少遍的,完美的杰作。
除了惊人的美貌之外,林烟家里,似乎也很不一般。尽管庄景玉平时并不关注这些,可是既然有人说,那他也就无可避免地听见,经常有人在林烟身边惊呼,“啊!这双鞋子!”、“啊!这个包包!”、“啊!这块手表!”……之类;而林烟又总是在听见这些之後,便将东西轻描淡写地分送出去,一副半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本来庄景玉是不可能清楚那些东西的价位的,直到某次林烟又送出去一个皮夹,同桌看见後忍不住小声嘀咕了句:“哇……真的假的啊,几万块钱的东西诶,真是不知道心疼俩字儿是怎麽写的麽……”──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对所谓的“有钱”,有了那麽一点点入门的了解。
如果不是因为林烟性格实在太过於古怪,对人总是忽远忽近,忽冷忽热,高兴的时候可以慷慨到东西随便乱送,可是生气的时候又能用语言暴力把人折磨到痛不欲生,令人根本捉摸不透他到底什麽时候心情好,什麽时候心情差的话……那麽他的人气,应该还会再高很多。
敏锐而多疑。基本上,林烟就像是一只没有理智,全部生命都只靠感情在活的,纯粹的感性动物。
第五章
林烟美貌惊人,全校公认,可即便如此,等後来的黎唯哲终於隆重出场,庄景玉仍是毫不犹豫地,将此生所有见过的,最最好看的那一张脸的头衔,安在了他,而并非林烟的身上。
没办法,庄景玉就是生性传统,天生固执。在他看来,世间男女有别,阴阳自有其规律,女生应该有女生的样子,男人应该有男人的样子。
而作为一个“男人”,黎唯哲比之林烟,实在是要完美太多了。
这种看法在女生间也很流行,虽然那并非因为她们“传统”。庄景玉曾好奇地问过同桌:“怎麽你当初看见林烟的时候,就没有像看见黎唯哲时候的那种激动呢?论长相两人不是各有特色平分千秋的吗?况且你们这些看漫画的女生,不好像都……嗯……都挺喜欢,这种长得和女孩子似的,纤细美少年的吗?”
本来庄景玉是真心地不懂,然後怀著不耻下问的纯洁念头,真心地提问的。结果那姑娘听完脸红了半天又半天,似乎不大好意思,一口气憋了许久,才终於小声解释说:“这……这不一样的啦。那种喜欢……也就只是在漫画里发发花痴罢了。现实生活里的话,女生们还是……嗯……还是会更喜欢,像黎唯哲这样子的啦。”说到黎唯哲这三个字的时候,她的声音几乎已经低若蚊蝇,弱不可闻了。
学校里像她这样,对黎唯哲暗藏心意默默怀春的女生,早已经多到,成为公开的秘密,庄景玉对此并不奇怪。至於她的这番说辞,庄景玉後来想想也是。林烟长得太漂亮了,说他像女孩子,其实他比好多女孩子都还要长得漂亮。这样的男生,大概是不能给女生足够的安全感,和足够的荷尔蒙吸引的吧。比起和女生做情侣,他更适合的角色,似乎是女生的情敌。
这本来只是庄景玉做题做到脑袋痛时,心底一闪而过的玩笑话,哪料到後来,居然一语成谶了。林烟竟真的成为了,所有女生的情敌。
只因为,他当上了一个人的情侣。
这件事情引起的轰动在北一里简直是海啸级别的。在女生们心中,一个是大众情人,一个是大众情敌,他二人的成双成对,实在是……既令人恨得咬牙切齿,却又逼人不得不承认,大概所谓的天生般配,正该如此。
高中三年,他俩走在一起的场景,闪瞎了无数双或恨或妒,或萌或腐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