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风 第26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豪门世家 近代现代

他不是脾气大的人,能把他气到死去活来的,似乎世上就只有顾雄飞一个。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想活劈了顾雄飞,可是顾雄飞一旦给了他几分好脸色,他的心思就动摇了。

顾雄飞在凌晨时分穿衣回房。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林子森悄无声息的走过来了。这时天边已经现出淡淡晨光,林子森对着雪地上的一行脚印,端详了半天。

脚印连着两间厢房的房门。仔细瞧去,是两层。一层陈旧的,被薄雪依稀盖住了;另一层是新的,还带着鞋底印出的图案。叶雪山没这么大的脚丫子,那肯定就是顾雄飞了。夜里来了,凌晨走了,这是什么意思?

林子森没有对着脚印逗留太久。轻手轻脚的进房叫醒了叶雪山,他一边给叶雪山拿衣服,一边留意着叶雪山的神情面貌。叶雪山没什么特殊之处,手忙脚乱的穿戴整齐了,他喝了几口隔夜茶,然后率先向外走去。

隔着一层大院子,外面牵马套车,只要别高声吆喝,后院就听不见。叶雪山上了马车,带着保镖伙计直奔城外。贺占江不在家,自然也没人拦他。

顾雄飞一觉醒来,兴致勃勃的洗漱穿衣。等到全收拾齐整了,他问勤务兵:“那个……西厢房的起来了吗?”

勤务兵一个立正:“西厢房的叶先生,天亮的时候就走啦!”

顾雄飞登时僵了笑容:“走了?走哪儿去了?”

勤务兵坦然答道:“不知道,回家了吧!”

顾雄飞勃然变色,迈步出门直奔了西厢房。推门进去一看,他发现床上被褥已经被勤务兵叠起来了,昨夜坐卧的痕迹早被悉数抹去。刹那之间恍然大悟,他屏住呼吸低下头去,看到自己食指上还留着深深的牙印。

第53章 另寻道路

叶雪山直到进了天津城,一颗心才安稳下来。

风尘仆仆的回到家中,他先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裹着棉被坐在床上,他顶着一脑袋湿漉漉的乱发,满心都是枝枝杈杈的烦恼。

房内一开,林子森进来了,头脸收拾的整整齐齐,衣裳也全换了干净的。走到床边坐下来,他歪着身子把手插进棉被里面,玩笑似的一挠叶雪山的赤脚:“少爷不躺下歇歇?”

叶雪山痒得笑了一下,随即收敛笑容,长叹一声:“子森,财路都断了,我哪里还睡得着?”

然后他从棉被中伸出一只手,用力挠了挠头:“我发现贺占江那人是表面坦率,内里奸诈。几百包烟土被他扣下,他连提都不提。我又不能再去一趟,这烟土也就糊里糊涂的全归他了。”

林子森握住了他的脚踝不松手:“少爷,别往心里去,是小包,不是大包,听着很多,其实损失有限。”

然后他向叶雪山挪近了一点,压低声音笑问:“少爷,顾家大爷半夜到你房里去了?”

叶雪山差一点就惊讶了,不过两道眉毛要扬不扬的动了一下,他终究还是保持住了平静神色:“没错。”

林子森看着他的眼睛,语气相当的和蔼:“夜里还吵?”

叶雪山斜开目光:“我俩就像冤家一样,自从第一次见面起,到现在也有好几年了,从来就没和气过。亏得我不是从小认识他,否则怕是没等长大,就被他打死了。”

林子森笑了:“我在前院,倒是没听见你们的动静。”

叶雪山一摆手:“别提了,我和他已经是到此为止。有琢磨他的心思,不如想想自己的前程。子森,你说说,我们将来该怎么办?”

林子森沉吟了一下,随即答道:“少爷,我一时三刻也没有主意。这不是个着急的事情,慢慢筹划吧!”

说完这话,他在一种莫名的威胁感中伸出双手,把叶雪山连人带被一起搂到了怀中。叶雪山正在若有所思的发呆,林子森垂下眼帘看他,看着看着,就低头在他的短头发上亲了一下。

叶雪山想不出好主意,愁得天天躺在床上守着烟枪,同时把外面的大伙计们全撤了回来。大大方方的一人赏了一笔款子,大部分人闲了下来,便要带着钞票回家等着过年了。

林子森见叶雪山总不出门,倒是有些担心。这天用鸦片烟喂足了他,林子森撺掇他道:“少爷,怎么总不见你出去玩了?北平来了两个红角,叫什么来着,在大舞台正唱着呢!”

叶雪山闭着眼睛答道:“不去,不爱听。”

“跳舞看电影也不爱了?昨天还有位宋小姐给你打电话呢,你找她玩去?”

叶雪山一皱眉头:“早玩腻了,别理她!”

林子森笑着一拧他的面颊:“少爷啊少爷,你不是前一阵子还给她送衣料送钻戒吗?就凭你花的那些钱,也不该说腻就腻啊!”

叶雪山扭头一躲:“我愿意,金山银山都可以给她;我不愿意,一毛钱我也不出。”

林子森又一扯他的耳垂:“傻少爷,出钱费力,还落不到好话。”

叶雪山也笑了一下:“你当我花钱是要哄她高兴?错!我是哄我自己高兴。”

林子森的手滑到叶雪山的睡衣领口,轻轻巧巧的捻开了一粒纽扣。手指缓缓摩挲着颈窝锁骨,他低声问道:“少爷现在不大高兴,让我哄哄行不行?”

叶雪山抬手在胸前连划了几个圈子:“你别缠我,我心里都乱得——乱得好像——”他忽然找不出合适的词来描述自己的心情,急得快打结巴:“就是——心乱如麻啊!”

然后他一挺身坐了起来:“子森,你说得对,我不能总是躺在家里。把我的衣服拿过来,我得出门。”

林子森立刻起身:“出门干什么去?”

叶雪山答道:“干正事!你也跟我走!”

叶雪山要去交际场中,所以特地换了一身笔挺西装。林子森站在他的身后,拿着梳子给他梳头发。头发太乱了,并非一把梳子可以镇压,林子森转身去浴室寻找生发油,又没找到,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梳子蘸水,勉勉强强的制服了叶雪山的一头乱发。叶雪山很有自知之明,经验丰富的让林子森去拿帽子:“戴上帽子压一路,头发就不翘了。”

林子森随他走出门去,且走且问:“是让小陈开车,还是我来?”

叶雪山头也不回的答道:“你开。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小陈爱打瞌睡。”

叶雪山挖空心思四处钻营,想要找出新的生财之道。然而天下又不是只有他一个聪明人,他想到的道路,旁人早就也想到了。钱这东西,岂是容易赚的?颠颠倒倒的混了一个多月,他越发心急如焚——照理来讲,时间总是要过的,一个月也不算久。然而他自己心算着一个月的损失,正是一笔巨款,心里就火烧火燎的难受。可是当着外人的面,他又不能流露出倒霉相来,还得谈笑风生。

林子森知道他的心事,夜里伺候他吸过烟后,就躺在一旁劝他:“少爷,别犯愁了。凭着家里的财产,你闲个一年半载都没问题。”

叶雪山仰面朝天的枕着双手:“一年半载之后呢?到时是我去要饭养活你,还是你去要饭养活我?”

林子森摸索着去脱他的裤子:“我养活你。”

叶雪山叹了口气,然后自己张开了双腿:“活着太烦,你使点力气,干死我算了。”

林子森低低的笑出了声音,因为觉得这话挺有意思。

时光易逝,转眼间就临近了元旦。叶雪山从英租界的西药公司里买来一批中等质量的印度烟土。他买的还算便宜,但是便宜的有限,如果直接转手出卖,简直谈不上赚钱。把烟土存到日租界内的货栈里,他又没了主意。而金鹤亭过来查看了一趟,感觉热河过来的烟土仿佛更好一些似的,就劝解叶雪山,让他去北平对大爷讲两句软话。

“话是虚的,钱是实的。”他慢条斯理的告诉叶雪山:“上嘴皮一碰下嘴皮,能费你多少力气?”

叶雪山笑了一下,仿佛虚心领教,其实暗想:“你懂个屁!”

金鹤亭悠悠的继续说道:“何况你年纪小,认个错也不算丢人。一家的人,绷什么面子嘛!因小失大,可是不值。”

叶雪山点了点头,态度是非常的好,可是完全不听。

如此又过几日,金鹤亭没再见到叶雪山的影子,还以为他是去了北平。与此同时,林子森也摸不清了叶雪山的行踪,就见他终日早出晚归,身边的朋友似乎也换了一批。这天晚上,他终于逮到了叶雪山,抢着时间说道:“少爷,货栈里那批土,熬成膏子卖了吧。”

叶雪山匆匆的答道:“好,你去办。”

说完这话他又要走,林子森简直快追不上他:“少爷还要出门?”

叶雪山忽然停了脚步,回头对他吩咐道:“子森,你把家里的账算一算,我这几天可能要动大钱。”

林子森几乎有些心惊了:“少爷,你要干什么啊?”

叶雪山继续向外走去:“现在还不好说。等着瞧吧!”

第54章 新联盟

林子森很想知道叶雪山到底在筹划什么,问了几遍,问不出个详细答案。叶雪山自己似乎也是犹犹豫豫,显然是要做件大事,然而可做可不做,没有打定主意。

金鹤亭忽然又出现了,每天和叶雪山成双成对的四处出没。没过几天的工夫,又有一张新面孔夹在了他二人之间。叶雪山夜里回了家,对林子森说道:“哈代先生本来是英国公司里的华代表,现在将要成为我的合作伙伴了。”

林子森知道哈代先生就是新面孔,于是状似无意的先问闲话:“哈代先生那个样子,还能叫做华代表?”

叶雪山哈哈笑了起来——哈代先生三十多岁,高个子黑头发,深眼窝直鼻梁,讲中国语言,拿英国护照。冬天他皮肤雪白,像个富有的白俄;夏天他晒成黝黑,则是仿佛来自印度;春秋两季不黑不白,穿起长袍,乍一看正是个西洋派的中国人。

他的形象既是千变万化,血统更是混得一塌糊涂,任谁也说不清他到底该算哪国出身。他在英国公司里做到很高的位置,又有财产又有人脉,便想自立门户,另发横财。叶雪山偶然和他结识,知道他是个有来历的人,所以格外热情。双方越谈越拢,末了竟是目标一致、结成了联盟。

哈代先生是有本事有面子的,但是光凭他一人之力,还不足够;于是叶雪山把金鹤亭也拉了进来。金鹤亭自从在嘉廷公司里赔了钱之后,改成了不见兔子不撒鹰的风格,然而在与哈代先生深谈过后,精神为之一振,居然豪爽起来。于是,这桩生意就越发有眉目了。

元旦过后的一天,叶雪山从外面回了家,满头满身都是雪花。林子森正在客厅里打电话,见他进了门,就挂断电话迎了上来:“少爷今天回来得早。”

叶雪山摘了帽子脱了大衣,脸上冻得红红的。双手送到嘴边呵着热气,他蹦蹦跳跳的走到沙发前坐了下来。从林子森手中接过一杯热茶,他低头抿了一口,然后冷不丁的来了一句:“我买了一艘轮船。”

林子森弯腰看着他,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叶雪山又喝了一口热茶,随即平平静静的重复了一遍:“我和老金、哈代合作,凑了九十多万元,昨天买下了一艘旧轮船。”

林子森绕过茶几坐在了他的身边:“九十多万,买旧轮船?”

叶雪山吸着茶杯上方的热汽:“轮船当然不值九十万,余下的都是本钱。”

林子森凝视了他的侧影:“少爷,你到底要干什么?”

叶雪山扭头对他一笑,有些疲惫,也有些得意:“我能干什么,无非还是做烟土生意。烟土产地多得很,只是我们能去的地方有限。热河走不通,西北走不通,那还可以南下嘛!”

林子森试探着问道:“要去……云南?”

叶雪山当即摇了头:“傻子,去云南还用轮船?”

林子森想了想,盯着他又问:“印度?”

叶雪山抬手一拍他的膝盖:“哈代有办法,可以去波斯。”

林子森大吃一惊:“啊?!”

叶雪山话说到此,继续喝茶。林子森问他一句,他答一句。只是后续计划还未制定出来,所以林子森问到最后,也没有额外得知更多的消息。去波斯贩烟土,也不是没人做过;但波斯毕竟是太远了,听起来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如果叶雪山说是要去欧洲美洲,他或许还不会如此惊讶;毕竟去欧洲美洲的人多了,让人心里不觉得过分陌生。

慢慢放下茶杯,叶雪山的脸上依旧是红。林子森用手背贴上去试了试温度,然后问道:“是不是发烧了?”

叶雪山其实有点头晕,可是强撑着否认:“没有,可能是因为刚喝了热茶。”

林子森又轻声问道:“这么大的事情,少爷怎么不早和我说?虽然我只是个伙计,不过……”

说到这里,他欲言又止的沉默下来。而叶雪山捏了拳头,在他腿上轻轻的捶:“子森,你就不要和我说什么老板伙计的话了,虚伪,没必要。我之所以不肯提前讲,是因为这一步生意的确危险,我怕你不赞同,要啰嗦。”

林子森低头看着腿上苍白的拳头,发现叶雪山这些天真是瘦了,从手上就能瞧出来。伸手用自己的巴掌包住拳头,他很缠绵的慢慢握紧:“少爷放心,我不罗嗦。”

叶雪山大概是近来过于劳心费力了,身体闹了亏空,吹了点冷风就受不住。躺在床上吸了一阵子鸦片烟,他自己不觉着难受,可是身上烫如火炭。林子森喂他吃了药,又搬来两床厚被给他盖好发汗。他半闭着眼睛伸出一只手:“子森,明早想着叫我起床,我要去趟北平。”

林子森坐在床边握住了他的手,俯身下去和他贴了贴脸:“还去北平?”

叶雪山不说话了,呼呼的往外喘出热气。他也知道累,可是心里惦念着吴碧城。许久都没有去见吴碧城了,他心里有点想念对方。

一夜过后,叶雪山并没有完全退烧,但是在鸦片烟的支撑下,他神采奕奕的出了门。林子森想要跟他同去,他又嫌林子森碍眼,不肯同意。

小半天之后,他在北平下了火车。前去旅馆安顿了行李,他不假思索的直奔公寓。吴碧城又是不在家,不过他上次拿了钥匙,这回就直接开门进去,要来热水自己沏茶休息。吴碧城的生活习惯很好,三间小屋干干净净,虽然简朴,但是处处顺眼。他身上还是冷,于是走进里间卧室,自己脱衣上床,铺开被窝睡觉去了。

与此同时,吴碧城和公寓内的新朋友们一起,正在大学校内的操场上打篮球。天的确是冷,可青年们一个个上蹿下跳玩得正欢,没有一个喊冷的。操场上热闹,教室里也不寂寞。顾雄飞一手插进裤兜,一手拿着本德文书,正在几排桌椅之间来回的边走边读。做事总要有始有终,他虽然教书教得百无聊赖,但是毕竟接了手,至少要熬到期末才行。

教室内的光线不是很好,因为窗前齐齐的站了一排小伙子,全是不老实的学生,被罚站还嬉皮笑脸的,因为先生最近转了性,居然只罚站,不打人。

顾雄飞走得乏味了,在教室后方停住了脚步,平平淡淡的把德语文章翻译成中国话。一个单单薄薄的学生手托面颊歪头看他,心里憋着淘气。待他讲到一个段落了,学生忽然一举手:“先生。”

顾雄飞从书本边缘射出两道目光:“什么事?”

学生站起身来,才到顾雄飞的胸口:“我有问题要问。”

顾雄飞低声答道:“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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