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第87章

作者:尼罗 标签: 江湖恩怨 近代现代

金小丰一怔,随即答道:“我跟您走。”

陆雪征回头看了他一眼,笑着闭上了眼睛:“大上海是个好地方,你舍得放下?”

然后他伸长了双腿,小小的舒展了身体:“你混得不错,留下来也会风生水起。”

金小丰低头偷偷的嗅了陆雪征的头发——有微咸的腥味。

放下双手张开双臂,他不声不响的搂住了陆雪征:“干爹,您知道我的心意。”

陆雪征实在是疲惫困倦了,皱着眉头侧过脸来,他枕着金小丰的肩膀问道:“少和我讲这些疯话!你对我有什么心意?”

金小丰垂了头,沉默良久后才低声答道:“当年,只有您不嫌弃我。”

陆雪征听到这里,也默然了。

他没想到金小丰还记着那时节的事情——太久远了,回忆起来简直像上辈子的事情。看着金小丰现在这虎背熊腰的剽悍模样,谁能想到他也曾是个细细瘦瘦的少年?

“那也不算什么。”他轻声说道:“既然把你捡回来了,这一点责任总要负。”

金小丰试探着收紧了双臂,叹息似的说道:“干爹,他们说我脏,说我恶心,都来打我。”

他歪着脑袋低了头,把下巴搭在了陆雪征的肩膀上:“干爹,您的恩情,我一辈子都记得,我爱您。”

话音落下,他的脑海中闪过了当年从陆雪征那里听过的一句话——“你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还不如放手一搏、险中求胜。我的罗汉,战斗的时候不要只考虑武力,那不全面。比如刚才,你虽然没有进攻的底气,但是你该知道干爹总不会要你的命,既然如此,你还怕什么?”

于是他就无声的得意一笑,决定要把这句指示贯彻到底了。

果然,这一次的“我爱您”说出去,陆雪征并没有翻脸。

陆雪征给他的评语是:“疯言疯语,你也是个怪物!”

第93章 进一步

陆雪征觉得金小丰这里实在是舒适,推开饭碗便会想睡。但今天太晚了,不适宜他留下来打盹儿了。

可是金小丰不让他走。

金小丰似乎是觉出了他的慵懒与疲惫,所以从后方紧紧拥抱住他,让他可以依偎在自己的怀抱中小憩片刻。不声不响的低下头去,他在陆雪征的领口处轻轻的嗅。

这样的怀抱与温度都太迷人了,陆雪征不由自主的闭了眼睛,同时心里盘算回家之后,应该给叶崇义弄点什么吃食——叶崇义似乎已经不再存有食欲,他每天须得像买彩券一样弄些点心送到叶崇义面前,叶崇义若肯拿起一样两样送到嘴里啃下一小口,那就算他是中奖了。

这时,金小丰忽然伸出手去,麻利的解开了他的腰带。

他心中一怔,正要挣扎,然而金小丰那只温暖的大手已经捂到了他的腿间。仿佛受到电击一般的抽搐了一下,他发现自己已经迅速的起了反应——他实在是渴望的太久了!

于是他没有反抗,闭上眼睛仰起头,他在金小丰的揉搓与撩拨下激烈喘息。金小丰是个会玩的,能让他情不自禁的挺身相就;衬衫下摆凌乱卷起,随着金小丰的手上动作,他那纤瘦结实的腰身在难耐的拱动。

片刻之后,他低低的哼出一声,将下身猛然向上顶起,却是已然快活到了最后关头。金小丰紧紧攥住了手中那根物事,就见那白浊液体高高喷射而出,带着显而易见的热度与力度;自己也有些气喘,但是极力的控制住了,不肯显出急色模样。

陆雪征在发泄完毕后,立刻就恢复了神智。

颇为尴尬的坐起身来,他扭头望向金小丰。欲言又止的张了张嘴,他一时也不知道自己应该作何反应——生气似乎是不大对,毕竟自己刚才的确是狠狠的舒服了一场;但是不生气又当如何?难不成还要向他道谢?

正在这时,金小丰垂着头,非常诚恳的低声说道:“干爹,您总这么憋着,对身体不好。”

陆雪征一听这话,不禁快要恼羞成怒:“我憋什么憋!”

金小丰鼓足勇气,非要把这道理阐述个明白:“您每天下午睡觉的时候,都是……都是……我看出来了。”然后他困惑的抬头面对了陆雪征:“您……您不是一直都和叶先生在一起吗?”

陆雪征红了脸,很不耐烦的一挥手:“给我放水,我要洗澡!”

金小丰听闻此言,如遇大赦,赶忙下床推门,吩咐仆人去浴室预备热水;随即又回到床前,蹲下来为陆雪征穿上拖鞋。陆雪征提着裤子站起来,愤愤然的数落道:“混账东西!还玩起你老子来了!你没事总研究我干什么?”

金小丰为他系好腰带,也不言语,恭而敬之的把他请了出去,又找来洁净衣裳送到了浴室。

陆雪征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除去了一身的鱼腥味。从头到脚的穿戴整齐了,他就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是特别的心平气和——可见,人的确是不能总“憋”着。

他在楼下客厅内喝了一杯热茶,金小丰则是提来了一只大食盒,规规矩矩的说道:“干爹,这是给叶先生带上的几样点心和小菜。您今天回去的晚,想必是没有时间再为叶先生准备晚饭了。”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想到干爹居然每天都要烟熏火燎的为叶崇义做饭,他就恨的牙痒痒,觉着叶崇义实在是折辱了干爹。

陆雪征扯着衣领扭了扭脖子,也没理金小丰,放下茶杯起身便走。金小丰拎着大食盒迈步跟上,直到目送着陆雪征的汽车开出这条小街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转身回家。

陆雪征一路哼着歌到了家,因为哼的心不在焉,所以调子多变,从京剧拐到昆曲,末了嘟囔着北平大鼓书下了汽车。进楼之后,四周寂静,他一时听清了自己制造出来的曲调,心中一惊,不由得自语道:“太他妈难听了!”

将小狸猫赶去客堂椅子上睡了觉,他步伐轻快的上楼走进卧室,一边打开房中电灯,一边唤道:“崇义,我回来了!”

叶崇义裹着棉被侧身躺在床上,把个脑袋藏到枕头下面睡觉。骤然而来的光明与呼唤刺激了他,让他有气无力的发出了声音:“雪哥……”

陆雪征快步走过去放下食盒,又坐到床边,将那个枕头拿开:“还睡?起来吃点东西吧!”

没有了枕头的遮挡,陆雪征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孔,忽然感觉他今天状态有些异常——脸红,疤痕更红,目光却是散乱迷离。伸手一摸对方的额头,他心中一动:“崇义,你怎么发烧了?”

叶崇义半睁了眼睛望着他,哼哼的细声答道:“下午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风凉,可能是冻着了。”

陆雪征知道叶崇义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是万万病不得也伤不得的,连忙起身找来阿斯匹灵让他服下。叶崇义乖乖吃了药,又轻轻的哀鸣道:“雪哥,吗啡用光了……”

说这话时,他有些底气不足,因为知道吗啡实在是昂贵。不过灯枯油尽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他不会一直拖累陆雪征的。

陆雪征想他从早到晚的一个人躺着,孤独可怜,便后悔自己不该在金小丰那里流连太久。脱鞋上床坐住了,他把叶崇义用棉被包好抱进怀里,又低头用手指为他梳理了凌乱头发。

叶崇义的头发很稀,也很细,唯有乌黑的颜色,还是先前所具有的特点。陆雪征抬起手,眼看着手指上缠绕的层层落发,不禁心痛了一下。

“喂!小花脸子!”他故意大喇喇的质问叶崇义:“我这样对你,你还是要死吗?”

叶崇义从棉被下面抽出一条手臂,慢慢的抬手摸向了自己的额头。苍白枯细的手指滑过那两道交叉凸起的疤痕,他闭上眼睛,忽然笑了一下:“雪哥,我快要累死啦,你就放我走吧!”

“你天天睡大觉,你累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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