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尼罗
叶崇义举起那只手,睁开眼睛抚摸了陆雪征的面颊,气若游丝的笑道:“自从认识了你,我就很累,一直累到如今,受不了啦!”
那只手无力的落下来,搭在了棉被上:“你想啊,我每天要吃、要喝、要玩、要乐,要和大哥斗气,要向爸爸要钱,这就已经很忙了,日里夜里还要想你。你对我好一次,我就要高兴好多天;你对我坏一次,我就要怨恨好多天,你说我累不累?”
陆雪征听了这话,不由得回想起当年岁月。低头在叶崇义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落下泪来:“疯子,你那时怎么就看上了我?”
叶崇义笑了一下,抬手环住了陆雪征的脖子:“我是疯子嘛!”
叶崇义不肯吃饭,陆雪征打开食盒,见里面有一碗好汤,便端出来想喂他两口。叶崇义勉为其难的喝了一口汤,可是咽不下去,含了半天,还是吐了。
在食盒下层,陆雪征又看到了一盒吗啡针剂。他连忙为叶崇义打了一针——叶崇义的手臂上针眼密布,肌肉僵化,陆雪征简直要找不到一块完整皮肤来进行注射了。
吗啡让叶崇义渐渐镇定、或者说,麻木下来。温热的汤喂进口中,他虽然依旧没有食欲,但也不至于作呕,能够慢慢的吞咽下去了。
陆雪征拧了一把毛巾,为叶崇义擦了擦手脚。又坐在枕边拉过叶崇义的一只手,一边为他剪指甲,一边讲述今天码头上四位老板的泼妇行径。叶崇义微笑着倾听,一直抬眼盯着陆雪征看。夜很深了,两人也不肯睡,只是低声的谈笑。
与此同时,同样没有入睡的,还有金小丰一个。
金小丰盘腿坐在大罗汉床上,一手拿着一支拆解开来的注射器,一手用镊子夹起药水瓶中的棉球。在留声机传出的靡靡之音中,他面无表情的把那棉球探入针管内部,仔仔细细的进行擦拭。
第94章 一世
战争期间,交通不畅,即便是在依然繁华的大上海,也埋伏了物资匮乏的隐患;尤其是药品——吗啡虽然还不缺乏,但是注射器止血带等小物件,却是统一的走俏起来;至于盘尼西林等物,则干脆是不能轻易见到。
所以陆雪征接受了金小丰的好意——瘾君子所需要的一切物件,从吗啡针剂到医用棉球,他全盘接受了。
既然有了金小丰的支援,他手中攒下余钱,就为叶崇义缝制了几身夏季衣裳。沦陷区虽然与外界隔绝,但也兴起了自成一统的摩登潮流;陆雪征不吝啬,选那最好的衣料,光顾最贵的成衣店,一色全要时新样子。
叶崇义仍旧是发烧——他是不能添病的,一旦病了,就简直没有好转痊愈的可能。趴在床上抚摸了那一叠崭新衣裤,他很天真的笑了。
他是和姨太太们长起来的漂亮孩子,身上带了脂粉气,从小就知道臭美。伸出一只细细的枯瘦手臂,他展开一件西装上衣看了看,然后仰脸轻声笑问道:“现在都兴窄领子了?”
陆雪征掀开棉被,把他抱了起来,轻飘飘的,像是怀中的一捧骨头:“人家裁缝说了,领子窄一点,显得精神。”
叶崇义抬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裁缝当然是怎说怎有理。”
陆雪征抱他出门,前往浴室:“我记得你原来还往西装袖子上打过麂皮补丁?”
叶崇义笑着依偎到了他胸前:“那怎么一样?我那裁缝可是个真正的法国人!他总不会骗我。”
陆雪征走到浴缸前,弯下腰把他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热水中去:“窄领子总比大补丁好看,你就别挑三拣四了!来,坐直了,咱们剪剪头发,然后穿新衣裳,好不好?”
叶崇义靠着浴缸,果然尽力挺直了腰。
陆雪征用毛巾围了叶崇义的脖子肩膀,然后拿来剪子剃刀,很精心的为对方理发——叶崇义是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所以陆雪征在不得已之下无师自通,悟出了剪小分头的手艺,成果居然还很不错。
仔细打扫了他那后脖颈上的头发茬子,陆雪征自行收起理发用具。而叶崇义坐得久了,很是疲惫,便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溜,躺回了热水中。抬手摸摸自己的短头发,他也觉出了几丝清爽舒服。
“雪哥。”他扭头向门外细声说道:“我想吃冰淇淋。”
陆雪征快步走进来,满脸惊喜的笑容,因为万万没想到叶崇义会主动想要吃点什么:“冰淇淋?好,等洗完了澡,我出门给你买回来!”
然后他挽起衬衫袖口,急急的从水中捞出毛巾,开始为叶崇义擦洗身体。叶崇义的食欲往往是稍纵即逝的,他须得抓紧时间。
把湿漉漉的叶崇义抱回床上,陆雪征快手快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叶崇义太瘦了,衣裳尺寸虽然已经尽量合了他的身材,可当真套上了身,看着还是空空荡荡,越发显得病骨支离。
陆雪征为他梳了梳头发,眼看已经到了打针的时间,便将那个装着针药的小皮箱拎到床上,又捧着叶崇义的脸蛋亲了一口:“宝贝儿,你自己打针,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回来——还想不想要点别的?蛋糕?饼干?”
叶崇义身边没有大穿衣镜,不知道自己那衰弱模样配上一身笔挺华服,看起来有多么的刺目可怜。很用心的仔细想了想,末了他摇了摇头,撒娇似的用任性口吻小声说道:“就要冰淇淋。”
陆雪征转身向外走去,临到出门时,他回头又看了叶崇义一眼,微笑嘱咐道:“我马上就回来,乖乖等我!”
叶崇义看他满脸满眼都是笑意,阳光明媚的,忍不住也是笑,但是没有说话。
待陆雪征掩门离去后,叶崇义伸手打开皮箱箱盖,很熟练的寻找药剂针管。他今天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剪掉了凌乱长发,还穿了一身崭新衣裳,所以像受到了某种感召一样,他理所当然的就拿起了一支亮晶晶的新注射器。
费力剥开针剂瓶口的铅皮,他用针头刺穿胶皮瓶塞,将那淡黄色的吗啡针剂尽数吸取。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他习以为常的为自己注射了一针。
然后他心情平静的将这些器物收回箱内,又随手扔掉了针剂空瓶。把小皮箱远远推到床边,他无所事事的躺了下去。
窗子开了半边,一阵微风拂面而来,叶崇义在舒适之余,忽然感到胸中疼了一下。
莫名其妙的抬手捂住心口,他略觉惊惶的想要起身——然而不行,无形的大锤当头砸来,碎裂一般的痛楚沿着胸椎发散蔓延;冷汗瞬间渗了满头满脸。他张大嘴巴想要呼吸,可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压迫下来,竟是要把他碾成粉身碎骨!
眼前的白昼渐渐变成黑夜,他终于是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知道自己是要早死的,他时刻准备着去死,可是如今当真面对了死亡,他还是怕了。徒劳的伸出手去凌空抓了一把,他无声的唤出两个字:“雪哥……”
一滴眼泪滑过他的眼角——如果陆雪征此刻能在身边,他便不怕了。
在铺天盖地的窒息与剧痛中,叶崇义调动了身体的最后一点力气,撸下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人生的最后一刻如此惶恐孤独,叶崇义绝望的闭上眼睛,紧攥着戒指的右手向上抬到一半,随即沉重的垂向了床下。
苦痛渐渐消退了,身体渐渐轻飘了。叶崇义穿过了长长的黑暗,在尽头的光明处看到了陆雪征。
他变回了十八岁的叶崇义,富有俊美,睥睨一切,不曾经历过任何苦楚与折磨。将那枚戒指递向陆雪征,他高傲的说道:“喏,还给你,我走啦!”
陆雪征买了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用大玻璃杯装着,上面插着小勺子。单手扶住方向盘,他一边开车一边焦急,因为天气晴暖,他总是担心冰淇淋会很快融化。当然,按理来讲,这么沉重的一大杯冰淇淋,无论如何不会立刻全部融化,但他就是急得很——叶崇义难得主动想要吃点什么,他须得给对方弄到真正的冰淇淋回去。
急三火四的在家门前停了汽车,他端着大玻璃杯一路跑上楼去。气喘吁吁的推开卧室房门,他兴高采烈的喊道:“崇义,冰淇淋来了!”
然后他低头在那冰淇淋上舔了一口:“还睡?我顶着大太阳跑出去给你买回来的,看你敢不吃!”
房内除了一张大床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把大玻璃杯小心放到床前地板上,随即单腿跪上了大床:“崇义,醒醒,吃点再睡——”
话说到这里,陆雪征忽然中断了言语。盯着叶崇义的面孔凝视片刻,他伸出一只手,轻轻试探了对方的鼻息。
与此同时,“叮”的一声骤然响起。戒指从叶崇义的右手指间漏出去,落在了地板上。
陆雪征神情木然的收回手来,而后难以置信似的,抬手捂住了嘴。
一口气深吸进去,他忍无可忍的哭出了声音。摇着头向后跌坐到了床上,他哽咽着只叫出了一声:“崇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