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夫难得 第29章

作者:一年春天 标签: 强强 爽文 甜文 生子 近代现代

  可这个粗人,竟用女人的称谓喊沈瑜,这不就是□□裸的告诉别人,沈瑜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承受的那个。

  这样未免太不尊重人了!

  他实在想不通,接受过精英教育,交际圈子也都是上层人士的沈瑜到底看上了这个人什么?竟会选择他,甚至还到了同居这一步!

  其实说一千,道一万,让凌云如此不甘的,是他看不到何二雷比他自己强在哪里,实在输的不能心服口服。

  两人心里都暗暗较了劲儿,尤其是凌云看到沈瑜做饭之余,还去翻了一身干净衣服给那粗人送进了卫生间。

  如此体贴温柔的待遇,他何曾享受过,可如今明晃晃的就在眼前,简直让他心如刀割!

  何二雷换好衣服出来,沈瑜做的菜也上了桌,他招呼俩人,“来,咱们边吃边聊吧。”

  虽然不待见这位老鸨,但何二雷自从上次孙经理的事情之后,也算长了经验教训,学会了克制自己的暴脾气,再潜移默化的被沈瑜感染,别的没学会,表面功夫还是学到了一点皮毛

  对着凌云假笑了一下,他说,“第一次来我们家,也没什么好酒好菜,你别介意哈。”

  凌云却实在笑不出来,冷着一张脸坐在了桌旁。

  沈瑜怎么会注意不到他们二人的异样,可他惯来是个不露真性情的,三人里属他脸上笑容真诚。

  起身给几人的杯里倒满了酒,他主动举杯,说,“今天凌云能来,我非常高兴,尤其是能在家里款待老友,感觉更不一样。对了,借着这个机会,我也介绍你们两个正式认识一下。”

  说着,他笑着看向何二雷,“凌云,这位是我的男朋友,何二雷。”

  何二雷见他对着凌云说话,但眼睛却看着自己,心里登时慰帖,作风也更加大度,主动举杯去碰凌云的酒杯。

  “二雷,这是我以前的老板,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一句最好的朋友,将凌云的心彻底打落谷底。

  朋友再好能好的过男朋友么?

  就像何二雷的那句“媳妇儿”,虽然话糙,可那无形中透出的亲昵却让人咋舌。

  他这才明白,自己并不是多瞧不起何二雷,他更介意的是沈瑜跟何二雷之间那份旁人插不进针的亲密。

  此刻坐在桌边,自己显得是那么多余又可笑。

  但凌云的自尊心强,他不想让何二雷看出心事,被取笑。

  同样举起酒杯,与何二雷的相碰,他甚至还客套了一句,“谢谢款待,给你们添麻烦了。”

  可这已经是极限,再让他笑脸相对,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是绝没可能了。

  凌云从小就优秀,再加上家族地位,让他从来都是人群里最闪耀夺目的那个,他从没尝过失去的滋味,几乎从没屈居过下风。

  可这次在沈瑜家里,他感觉自己像个彻底的失败者,那份煎熬难以形容。

  对面两人的言谈虽不露骨,可那甜蜜的气氛已经达到让旁人扎眼的程度,这就是在对他这个暗恋者进行的公开处刑!

  这样的情形他怎么能忍受!

  寒暄的话说完,又吃了几口菜,他便再也坐不住了。

  凌云提出告辞,说还有重要的事情等着处理,改天再聚,然后不顾两人挽留,便匆匆离开了。

  何二雷和沈瑜待客周到,一直将他送到了楼下,目送他开车离开小区,才返身回家。

  一桌子菜还没怎么动筷子,客人就走了,这餐饭请的,多少有点失败。

  可沈瑜全然不当回事,他把何二雷拉过来坐下,给他夹着菜,又给他倒酒,说,“咱俩干一个?”

  何二雷笑着说,“凌云都跑了,咱俩还得庆祝一下?是不是不太厚道?”

  沈瑜笑笑,“他跑了正好,反正我做的也都是你爱吃的菜,来,吃块锅包肉!”

  本来还有点七上八下的心,都在沈瑜的笑语中被化解了,何二雷重更觉安稳,捧起饭碗大吃大嚼,连吃了三碗,才搂着沈瑜上床消食。

  其实他哪会看不出来,凌云并不是什么老鸨,就那通身的气派,讲究的穿着,举手投足间的器宇轩昂,不说是个什么大总裁吧,也得是个高级白领精英。

  尤其是他看到沈瑜和自己那么亲密,那眼神里流露出的绝不是老鸨子失去台柱子的痛心疾首,而是感情失意的落寞。

  那他不是老鸨子能是谁?

  何二雷晚上睡不着觉,搂着酣睡的沈瑜,想了半宿。

  最后得出了一个让他有点闹心的结论。

  凌云很可能曾经和沈瑜有过一段合约关系,就是所谓的你出钱,我出爱那种,要不沈瑜也不会说他是自己的老板。

  但目前看来,这爱是假的,钱是真的,沈瑜对他没什么感情,这在饭桌上已经表现得非常明显,但这凌云当初肯定没少砸钱,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沈瑜在消费方面有大手大脚的习惯,好像也颇有积蓄,估计都和凌云有关系。

  现在对方追了过来,显然是存在要和沈瑜再续前缘的心思。

  不过沈瑜既然让他来家里做客,一来,这是对自己坦诚相待,不瞒不藏,毕竟这种事总不好直接说破,但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二来,也是借机向凌云表明态度,他已经过上安稳日子,让对方不要再惦记着了。

  要不就说沈瑜聪明,可能是顾忌凌云有些权势,不好撕破脸闹僵,那不如让他亲眼看看,自觉没趣,也就放手了。

  对于自己这边,也算是把往日的情史有了个交代,而且还摆明了要好好过日子的立场态度,让自己安心无忧。

  这么一想,全通了。

  何二雷舒了一口气,感觉自己怀里的这个人,虽然过往经历有些不堪回首,但却贵在一片赤诚坦荡,对自己一心一意,纵有那么好用的脑子,却从不算计自己,还想方设法为他周旋。

  小到帮他理财做账,大到摆平孙经理的祸端,争取拿下项目。

  沈瑜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好,全都在何二雷的心里生了根,发了芽,结了爱情的果,让他再也放不下这个人,别说是一个凌云,即使再有情敌上门,只要沈瑜意志坚定,何二雷也没什么怕的。

  不过凌云看上去确实财大气粗,开的车豪华,穿得也板正。

  在这方面,何二雷还是有些危机感的,他必须得加紧赚钱,另外也得注重一下仪表,不单是为了他自己,也是为了给沈瑜长脸。

  凌总来这一趟,别的好事没干,给沈瑜家弄了一大桌的剩菜剩饭,沈瑜不吃剩的,何二雷却舍不得扔,但也被沈瑜勒令禁止吃剩菜,这可便宜了大雷,这两天吃得是肚皮溜圆,而且不知道他在哪儿又召唤回来几个狐朋狗友。

  某天早上,沈瑜竟然发现家门口多了两只流浪猫,隔着门,跟大雷聊得热火朝天。

  被不同音色的“喵喵”声给吵得没办法,沈瑜只好把另外两只流浪猫也给放了进来,一白,一花,一橘便排排蹲在墙角嚼起了肉。

  本来以为风平浪静,不会再有事发生。

  可沈瑜却在看猫吃饭,闲乐呵的时候,又接到了凌云的电话。

  对方约他出来,想找个咖啡厅好好聊聊。

  具体聊什么没说,但沈瑜答复的很明确,“我暂时没时间,出不去。”

  凌云听了,非常沮丧,电话另一边许久没声音,最后说,“我明天的飞机就回去了,咱们再见面,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到底是多年的老友,别因为自己谈个恋爱就搞得像仇人似的。

  沈瑜权衡了一下说,“你稍等一下,我先给二雷打电话报备一下。”

  电话那边的凌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沈瑜何曾对人如此伏低做小过,还报备一下,他们清清白白,有什么可报备的!

  可惜他生气也没用,人沈瑜自己乐意,他也管不了那么宽。

  沈瑜当然要给何二雷提前说一声,毕竟凌云这事有点敏感,开诚布公比掖着藏着强,他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闹出误会,破坏了两人的感情。

  电话打过去,沈瑜把事儿一说,何二雷答应的特别痛快,磕巴都没打,“去吧,你俩中午在外面吃点饭再回来,我看老凌那天在咱家也没吃好,咱们没尽到地主之谊,我这心里还怪不得劲的。对了,我一会儿给你卡上打点钱,你看着给他买点特产啥的带上,人家千里迢迢来一回不容易。这事其实应该我去办,但工地上太忙,走不开,就得辛苦你了哈。”

  一番话把沈瑜哄的身心舒畅,挂了电话,他还笑着看手机,心里想,自己家男人别的方面倒在其次,这个心胸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当然了,还有器大活好也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沈瑜很开心,按照何二雷的嘱托,买了不少土特产来见凌云。

  两人在咖啡馆见了面,沈瑜笑着说,“这么快就走了,我还打算领你在附近玩一玩,我们这里虽然地方小,但也有几个可看的景点。”

  凌云此来可不是为了说这些,他没有什么心情和沈瑜寒暄,几句过后,便切入了正题。

  “沈瑜,我希望你和他在一起不是一时冲动之举。”

  这话一出,让沈瑜脸上的笑立时就消失了,即使是朋友,这么干涉臆断别人的感情生活,也是不礼貌的。

  “何以见得我是一时冲动?”

  他放下咖啡杯,略显严肃的看着凌云。

  凌云许久未曾见过他这幅模样,竟有些紧张,再开口时有些没有底气,他说,“我知道他模样还算出众,看起来对你也很好,可你的条件摆在这里,只要想找男朋友,大把好男人等着你挑,甚至每一个都会在他之上,你何必要委屈自己,找这样的男人?!”

  沈瑜的脸彻底冷了,他反问,“哪样的男人?”

  凌云有些激动,“我打听过了,他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建筑工程承包队的头头,农民出身,没读过大学,可以说是既没文化,也没家世,更没有人脉,说白了,他只不过是个穷酸小子,包工头,可你又是多么优秀,沈瑜,你自己说说 ,他哪里配得上你,你不是一时冲动,是什么?”

  凌云说完,觉得郁积在胸口的闷气终于消散了些许,自从去过沈瑜家之后,他感觉自己简直被刺激的生了病,实在想不通何二雷到底何德何能竟能得到沈瑜的爱慕,远的不比,自己就远在他之上,沈瑜莫不是被猪油蒙了心,才能和这种人同居?

  不问个究竟,他实在不甘心,因此,他在回去之前,决心再见沈瑜一面。

  积压在心中多时的情绪一旦爆发,便有些控制不住,以至于难免言语上冒失了,可等他自己意识到的时候,话已经脱口而出。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凌云再想收回为时已晚。

  但沈瑜却并没有因为男朋友被诋毁而大动干戈,他低着头,静静听着对方的话,修长细白的手指缓慢的搅动着咖啡,杯中的褐色液体流动起来,飘出淡淡的苦香。

  待凌云说完,他才轻撩眼皮,看向对方。

  凌云看到他唇角带了一丝似有若无的笑,可那笑并不是好笑,那眼神也不是撩人的秋波,这样的沈瑜让凌云心下一颤,不自觉攥紧了手。

第32章

  沈瑜对凌云的为人有足够的了解,知道他这番话并非恶意, 但有时候自以为是的善意反而更加伤人。

  凌云显然就是一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惯爱把个人意愿强加给别人的人。

  但沈瑜从来都非常有风度, 他不会因为对方的几句话就变得疾言厉色, 何况凌云还是他的多年好友, 同事。

  搅了搅咖啡,他笑着看向凌云,不答反问,“凌云,你觉得什么是衡量一段感情好与坏,般配不般配的标准?是旗鼓相当的家世,还是不分上下的财富,或者平分秋色的才华?”

  凌云急于挽回对方, 没有多想,脱口而出, “可能每个人衡量的标准都不一样, 但就我而言,家世和财富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两人一定要有相似的受教育经历,才华和能力相当, 见识和眼界相近, 这是两个人有共同语言的基础啊!“

  他说这番话就是为了表明立场,也是为了暗示沈瑜,自己并不介意沈瑜的家世和财富在他之下, 更看重的是沈瑜的优秀。

  其实,他不看好沈瑜与何二雷的感情,还有另一个原因,他总认为何二雷是肤浅的,恐怕只看到了沈瑜俊美的外表,并不一定懂得欣赏对方的内秀。

  在那个大字不识几个的包工头眼里,沈瑜是不是个绣花枕头?这无疑是牛嚼牡丹,暴殄天物?

  而反过来说,沈瑜又是怎么忍受对方粗鄙的生活方式的呢?

  这一切在凌云眼里都太过不可思议了。

  可面对他的说辞,沈瑜却露出一个不认同的浅笑,“我和你想得不一样。“

  闻言,凌云微微皱眉。